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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陵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陵政发〔2018〕7号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陵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陵川县人民政府2018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陵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有效实施《陵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201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本计划。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11613”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1.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3.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协调发展;4.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5.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6.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三、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8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0215公顷以内。(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8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9998公顷,占8.69%;住宅用地9.5976公顷,占20.86%;工矿仓储用地11.3401公顷,占24.6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667公顷,占1.01%;交通运输用地20.6173公顷,占44.80%。四、政策导向(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大力支持各类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地需求,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以及闲置低效土地的处置盘活力度。鼓励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产业园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五、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发改局、住建局及时将年内拟供应地块向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对列入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和住建局要主动服务,加快审批,促进计划实施。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积极主动同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和住建局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确保计划的实施。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为保证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和住建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确有必要的,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附件:1.陵川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2.陵川县201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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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3 11:06
  • 2018-2020河北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方案出炉,快看看改造哪里?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力争通过2018-2020年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趋向完善,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怎么改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安全问题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车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居住功能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环境治理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改造资金从哪儿来多方筹措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市场、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资金来源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邮政、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属于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的,鼓励原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无产权单位管理、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且无维修基金的,可由政府出资,纳入财政预算。改造时间表第一步2018年,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出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总改造项目的20%;第二步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总改造项目的70%;第三步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根据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市政配套、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河北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趋向完善,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省级筹划、市级统筹、区(县)级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响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三)示范引领,政策扶持。科学制定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打造样板工程,引领示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三、工作安排(一)明确范围。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二)确定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车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三)筹措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市场、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邮政、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属于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的,鼓励原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无产权单位管理、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且无维修基金的,可由政府出资,纳入财政预算。(四)实施步骤。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2018年,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出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总改造项目的20%;第二步,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总改造项目的70%;第三步,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五)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实施,应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强化统筹,形成科学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各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质量责任,确保改造项目质量达标。1.制定方案。根据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主导,结合小区居民意愿,商定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及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小区改造方案。2.组织施工。按照小区改造方案,由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工程设计、造价咨询、财政评审、工程招标和施工,实施的改造项目应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流程,提高改造施工效率。3.竣工验收。施工期间要通过招标选定工程监理,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完工后由县(市、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4.落实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辖区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改造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改造提升效果。5.评估总结。各市进行首批老旧小区示范改造,要积极借鉴外地经验,边实施、边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寻求解决办法。通过示范项目取得经验,保证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优质、稳妥推进。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省体育局、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参加的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市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摸清底数,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县(市、区)级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工作。(二)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省级财政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工作思路好、改造效果佳、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激发群众与社会的参与热情。市、县政府可根据当地试点进展情况,统筹相关资金对老旧小区改造予以奖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三)严格任务考核。加强对各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的巡查督查,建立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制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顺利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四)大力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推荐: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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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3 09:30
  • 什么是违法用地?主要包括这20大类,千万别违法!附处罚标准
    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为15.违反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行为16.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17.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行为18.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1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20.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方式主要包括: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交还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②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③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④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除采取上述处罚措施以外,还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但罚款是选择性适用条款,是否给予罚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而定,至于罚款的具体幅度和标准,应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⑤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的对象是非法占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行使行政处分的机关是有关责任人员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⑥刑事责任。主要是指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时,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仃,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等。需要说明的是,构成此罪,必须是非法占用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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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6:18
  • 租购并举是什么意思?和租购同权有什么区别?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随着租购同权、租购并举等房产政策的落地,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可谓是一片看好,甚至有的人以为后期租房将会取代购房,但具体是什么样,现在还无法得知,不过,确实解决了刚需族住房要求,那租购并举是什么意思?和租购同权有什么区别?对房价有什么影响?租购并举制度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和租购同权的区别:事实上,所谓的“租购同权”,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平民化的解释。也就是有专家所称的“租购同权”是指公共福利资源的同权。2017年11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就为房屋租赁者享有相应的社会福利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据报道,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搭建,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集成,完成主体认证、房源查验、合同备案等工作,各部门根据登记备案信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公租房租金补贴、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申请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等公共服务事项。这些功能的同步,终于使喊了多年的租房者应有的权益得到了实现和保障。据称,由市场服务主体建立的住房租赁网络交易平台,还将通过数据接口与监管平台对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等,为百姓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服务。既利于政府各部门协同办公,更为百姓服务提供了便利。一举多得。有专家评价该平台操作性强,提高了备案效率,有利于百姓办理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户口登记迁移、申请住房租金补贴,得到教育等均等化等公共服务。并且,会通过真实房源等监管,规范了租赁市场;通过信用租赁等创新,促进了租赁主体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租赁服务水平;通过与租赁服务平台的对接,掌握了租赁市场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而且,通过积累租赁双方的交易记录,有利于租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形成全民守信的良好风气,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这些举措的实施,无疑使房屋租赁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使喊了多年的“租购同权”有了落地的具体方案,在便民的同时,也将使不断高涨的房价歇歇脚。由上述可见,这里的“租购同权”,正如有关专家所说,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管理概念,是在国家政策上,在处理同处一地的国民福利的问题上,做到租赁者和所有者同等待遇。有哪些好处?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租购并举”带来的利好之处便是“租购同权”,理想状态下,“租房”也能享受“买房”的同等待遇,如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大学招录等教育、社会公共资源。2017年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展开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这些城市的租户会首先尝到作为一个“租户“,难得一次的权利。“在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租赁市场是一个明显的短板。”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研究员任兴洲看来,短板表现在多个方面:供应量短缺,尤其是在一些人口集中涌入的大中城市,租赁住房供应显著不足;质量不佳,市场租赁房源“老龄化”,不适应市场需求;经济主体分散化,多以个人业主出租为主,缺乏规模化、集中化的机构经营者;租赁关系不稳定,市场秩序不规范,缺乏成熟的契约精神和法律规则约束,随意撵租客、提租金的行为比较普遍;支持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体系也不够健全。对房价的影响:近年来由于一些城市房价高涨,购房家庭获得很大收益,这种“财富效应”引发了更大程度的购房热,加之租赁住房供给缺乏、体验不佳的情况普遍存在,导致城镇居民家庭更多地通过购买住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加剧了市场供求失衡,促使房价进一步上涨。在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遏制投机性需求的同时,强化租购并举、推进租赁市场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无疑有利于稳定消费者预期,进而也有利于住房市场的稳定。强调健全租赁市场,并非为了打压人们正常的购房需求。“其首要目的,是消除对住房租赁消费的制度性歧视,给居民提供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租房还是买房的市场环境,并借此补齐租赁市场发展滞后的短板。”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去年“9·30”以来,在调控措施影响下,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大幅下降,房价趋于稳定,部分区域甚至出现回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部分三四线城市却呈现出市场过热的迹象。不管是发展租赁,还是打击炒作,都不能“误伤”甚至忽视老百姓的正常购房需求。“拥有一套有产权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强调租购并举,也不能把住房所有权说得一无是处。”刘洪玉表示,一般说来,提高自有自住比例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发达国家普遍倾向于鼓励居民拥有住房,获得住房所有权,房贷利息抵税就是典型的促进住房所有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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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4:48
  • 租购同权是什么意思?对房价有什么影响?有哪些城市在试点?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在大力发展租赁房,使得很多人以为房价要下降,尤其是租购同权一出,很多人以为租房一定能取代买房,是一线城市刚需房的首要选择,那租购同权是什么意思?对房价有什么影响?目前哪些城市在试点?租购同权的意思: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所谓租购同权,是指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房价的影响:朱秋利表示,“租购同权”后有利于释放和利用现有的房源资源,可以让很多房源能够释放出来,缓解房价居高不下居民。对于整个房地产来说,租购同权能够激活房地产的整体市场,不光是卖房市场,包括租房市场,盘活房屋存量,让房地产的租售业务能够充分竞争,价格体系良好循环,居民有更多的选择。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吴新坚认为,租购同权后大城市房价将更贵,由于教育等资源的优势,对大城市有洼地效应,特别是老城区,“很多老城区人在番禺买了房,小孩读高中、初中的时候回到老城区住。老城区房价租金都是保值的。”目前在试点的城市:8月21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启动试运行,截至11月7日,出租房源信息多达272355条,其中已签约房源268953条;9月29日,杭州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一个月累计访问量近60万次,累计挂牌房源37244套;10月19日,广州推出政府住房租赁平台“广州智慧阳光租赁平台”;11月1日,由武汉房管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打造的武汉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日前开始试运行,并首次公布一批房产经纪人黑名单……在12个试点城市中,除上述城市已推出官方住房租赁平台外,其他城市均提出搭建政府住房租赁平台,并明确了时间表。例如,沈阳提出,12月底前实现官方平台的全部设计功能;厦门提出,年底前形成基本框架、实现初步功能,明年6月完善;广东肇庆提出,争取到2018年底建立相对完善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2017年,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明确提出了“5年留下100万大学生”的目标。“求贤若渴”的不仅是武汉,2017年以来,南京、长沙、郑州和成都等地纷纷推出各项人才政策,本科毕业生的“零门槛落户”在教育资源丰富的南京、武汉、成都和长沙等地实现。10月16日,武汉发布《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办理落户的条件为: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甚至不受年龄限制。其中,武汉市明确规定符合人才政策者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受到外界关注的租房者落户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在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延伸阅读:广州哪些人享有“租购同权”1、子女具有广州户籍;这一条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在没有广州户籍的基础上,子女需满足广州户籍。2、持有人才绿卡;广州市政府发放的人才绿卡。3、符合积分入户上学的条件;子女需要满足广州市政府规定的积分入户上学的条件;4、在广州必须无住房;从以上4点可以看出,广州政府实行的“租售同权”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主要还是广州需要的人才,不是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租售同权带来的影响有哪些?1、房屋附加值减弱,学区房价值降低。如果“租购同权”能够100%贯彻落实,那等于把房子的含金量大打折扣,理论上会减少很多人的购房热情,学区房首当其冲会失去炒作的动力。2、租房市场更火热,租金更高。优质稀缺资源一定会带来高溢价,不体现为高房价,就会体现为高房租。3、购房热情降低,房价回归理性。降低大众的购房热情,房屋炒作的素材和动力都会减少,房价会逐步回归理性,但要注意,“理性”不代表便宜,不代表人人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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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4:14
  • 2020年农村退耕还林还有补贴吗?一亩补偿多少钱?何时下发?
    近些年,我国各地每年都会出现水土流失、滑坡等现象,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此,国家推出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补贴,那2020年农村退耕还林还有补贴吗?一亩补偿多少钱?何时下发?一、2020年农村退耕还林还有补贴吗?根据2018年,2019年政策,2020年退耕还林还是有补贴的,但具体补贴多少相关部门还未推出政策,所以具体的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当然,也可参照下2018年,2019年出台的政策,一般补贴标准不会相差多少。二、2020退耕还林一亩补偿多少钱?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一亩补多少钱具体要看各地政策,因为有的地区比较重视,有的不重视,所出的政策也就不一样,具体的可去相关部门咨询。根据往年,退耕还林一亩地可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下发,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下面一起来看看2019年部分地区补贴政策:1、2019年安徽寿县退耕还林补助标准:2019年寿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需补助面积3000亩,每亩补助125元,计37.5万元。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打卡发放到退耕还林农户。2、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国家政策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每亩1200元(第一年每亩500元,第三年每亩300元,第五年每亩400元),种苗造林费每亩300元;2017年后造林种苗费用从每亩300元调整为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现金补助每亩680元(第一年每亩380元,第三年每亩300元),种苗种草费每亩120元。3、2019年湖南邵阳隆回县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2019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包括2004-2005实施的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不含经济林转生态林面积)的延长期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125元,其中生活费补助105元、管护费补助20元。国有林场和罗洪镇、岩口镇等乡镇部分面积的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本次暂不发放(见附件3)。(2)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包括2015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的第三次补助及补发2018年度停发的、经验收整改到位部分2014年第三次补助和2016年第二次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三次补助400元/亩,第二次补助300元/亩。(3)2018、2019两个年度的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资金:包括2000-2002年实施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且实施了抚育的面积。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三、退耕还林补贴何时下发?退耕还林补助一般由相关部门统一下发,具体什么时候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退耕还林后,很多人就迷茫了,不知道该如何赚钱,其实赚钱的项目很多,比如土流网现在推出了一个投入少,收入高,风险低的项目:燕子到家服务,你只要交1000元就能创业致富,就算0经验也没关系,有专业的课程培训,了解详情可点击:燕子到家乡镇代理火热招募中!1000元即可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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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1:07
  • 农民注意!农村不予确权的土地被收回后将这样处理!
    2018年是我国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此后,农村土地各方面将变得越来越严格,对于违建、一户多宅、面积超标等行为的将不予确权,且可能面临回收的问题,而农村不予确权的土地被收回后将这样处理!1、分配给无地农民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统一,可以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所以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一些无法予以确权登记而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的土地,将会作为农村的机动地、预留地重新分配给没有承包地的农民。2、进行土地整治目前国家也正在开展农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将农村的闲置建设用地、分散零星的土地进行综合种植,实现土地规模化运作,同时也将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所以农村不予确权被收回的土地,也将会纳入到土地整治规划范围内,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提高农村土地的耕地地力,保障土地资源有序使用!3、建房、建厂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对于土地有其他规划,有权征收农民的土地但需要给予农民朋友一定的补偿,同时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指出被纳入到征收规法范围内的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而这些土地将会按照国家的规划修建商品、厂房、以及开展新农村和异地扶贫搬迁建设等用途!其实土地确权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也是为了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做好基础工作,那些农村不予以确权登记的土地,主要是由于本身就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者国家有其他规划安排,收回这些土地也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为现阶段农村土地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基础!这10类房屋将会被回收:(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3)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5)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9)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6)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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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0:32
  • 2018年土地确权后,农民土地征收一亩地可领3份补贴!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2018年土地确权后,我国农村部分会被征收,而在征收时,补偿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国家会对被征用的土地予以补偿,也出台了征地新的补贴标准,一亩地能领3份补贴!1、青苗费在收获期国家征地还要补偿你一笔青苗费,对没等到收获,就全部被销毁的青苗,给予补助费也会按照青苗种植物的类别来补助!具体包括:(1)除村民连片住房以外的其它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含坟地、养殖场、集体厂房等)补偿费和青苗费,管委会对办事处按3.086万元/亩的标准实施包干。(2)集体土地青苗费补偿标准由0.086万元/亩调整为0.13万元/亩,补偿资金由办事处在地上附着物包干费用中自行调剂解决。2、土地补偿费国家征用了农民的土地,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土地补偿费,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还有土地的使用类型而定!其中农村征地补偿主要包含房屋征收和耕地征收两个方面。房屋征收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提高为:砖瓦房每平米2450元,两层及以上楼房每平米3300元,草房及泥胚房每平米1600到1900元;如果有家中种植花草的也会有相应补偿,小型花草每株(盆)补偿10元,大型树木每棵500元;家用仓库等建筑按标准也可得到相应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耕地补偿包括三方面: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和家庭糊口安置补偿。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5.5万元、水田每亩9.2万元、菜田每亩15万。如果国家征收的是农民家中的基本农田的话,补偿还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3、土地安置费国家给予了土地补偿费后,还有一笔土地安置费,这个补偿主要根据人口,还有近三年的土地产量来确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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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10:21
  • 最新:江苏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发布
    从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江苏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所29日发布江苏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据江苏省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是全国首个发布这一指数的省份。据介绍,近年来,江苏全面建成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全省统一联网的服务平台和省市县镇四级联动的运行体系、全省统一的交易流程和标准示范文书。本次发布的江苏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主要是江苏全省以及南京等9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综合指数以及农村耕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等3个品种的转让交易价格指数。2015年四季度到2017年四季度,从绝对价格的走势看,通过平台流转的江苏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呈现“稳中缓降”的显著特征,下降幅度为5.7%;从交易价格指数看,江苏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交易综合价格定基指数为94.25,环比指数为99.88,同比指数为99.96。江苏省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有利于增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透明度和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据介绍,下一步,江苏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所将开发专门软件,形成全省及各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并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jsnc.gov.cn)等媒体上长期免费公布,方便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社会各方面查阅并用作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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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02 09:37
  • 承包地有没有确权,你都拥有这6项权利!谁也别想无偿收回、无故占有你的地
    2002年,国家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的形式对农民土地承包政策制度、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保障。我们知道,土地确权工作是2013年开始的,但不管你的承包地有没有确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你都拥有以下这6项权利,谁也别想无偿收回、无故占有你的承包地。(1)承包期内拒绝收回的权利。对于这一点,《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多个章节以多种形式予以明确和强调,第14条发包方义务中明确,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26条、27条分别明确规定发包方不准收回土地、不准调整土地;第35条指出,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确保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你可以对无故收回土地说“不”。(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这里面包括流转的权利和不流转的权利,都在承包土地的农户,而不是任何其它的组织或个人。《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且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户,农户真正做到了“我的土地我做主”。(3)依法获得征收、占用补偿的权利。近年来,土地征收的情况不断增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个补偿也是要大部分归承包户的,不能以土地集体所有名义而村集体扣留或成员均分,很多地方都有村集体可以留不超过20%的规定,也是符合常理的。(4)自主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承包期内只要符合农业产业的相关规定,你就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合理安排自家土地种植什么作物,而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支配,所有收益归承包户所有。(5)家庭内部分户分地的权利。孩子长大成人、分家立户,自家的土地如何分配,土地面积的多与少,地块质量的高与低,都是由你们自家商量决定,你有权将你家的土地分出去。(6)“继承”的权利。我们这里所说的“继承”,一个是指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一家人,承包期内有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有权继续耕种家里的土地;另一个是指林地、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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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30 17:59
  • 各地最新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多少钱一亩?
    耕地开垦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那么各地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多少钱一亩呢?具体整理如下:河南省收费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新疆收费标准每亩地1000元—4500元,具体按被占用耕地的等级标准执行。一般耕地:一等地3000元/亩,二等地2000元/亩,三等地1000元/亩;基本农田:一等地4500元/亩,二等地3000元/亩,三等地1500元/亩。浙江收费标准杭州、宁波、温州等3个市的城区、郊区每平方米18元;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舟山等6个市的城区、郊区每平方米16元;衢州、丽水等2个市的城区、郊区和萧山、余杭、富阳、鄞县、慈溪、余姚、乐清、苍南、瑞安、桐乡、平湖、海宁、绍兴、上虞、诸暨、义乌、东阳、永康、临海、温岭、玉环等21个县(市)每平方米14元;其它县(市)每平方米10元。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加每平方米15元。广西收费标准综合考虑耕地开发成本、补充耕地地力培肥、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等因素,按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及地类、耕地质量等因素分别确定其征收标准(具体征收标准详附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除占用基本农田外)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云南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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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30 16:45
  • 2018年合肥庐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计划改造34个
    2018年,合肥庐阳区老旧小区为建立环境整治项目将改造34个小区,这次的整治项目主要分为“两治三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两治三改”项目包含24个小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包含10个小区。“两治三改”项目为省级民生工程具体包含徽州大道等24个小区,建筑面积约63.91万平方米,8156户居民,分别位于三孝口、逍遥津、双岗、亳州路、杏林5个街道。为民办实事项目包含百合园小区、晶体管厂小区等10个小区,建筑面积约26.14万平方米,2915户居民,分别位于逍遥津、双岗、杏林、亳州路4个街道。整治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行车道采用沥青铺设,人行道采用纽西兰地砖铺设、改善雨污水排水系统、屋面防水、外立面粉刷(沿街)、围墙、院墙亮化提升、增设停车位、绿化补植修剪、增设休闲健身场地、完善路灯、楼道灯照明系统、增设大门及小区铭牌、信报箱、增设值班室及水表出户、燃气开通等。109个小区实施燃气铸铁管网整体改造经前期合肥燃气集团调查摸底,庐阳区有不少居民小区内的低压庭院管网为铸铁管道,运行时间较长,多数已严重锈蚀老化,存在燃气泄漏带来的安全隐患。据了解,为消除燃气铸铁管网漏气隐患,合肥燃气集团将对庐阳区109个区管小区燃气进行管网改造。据了解,改造工程由合肥燃气集团负责施工,共分5个标段实施,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与区级财政共同承担,区住建局会同辖区街道积极做好改造工程的服务协调。目前已完成制气厂小区、万小店等18个小区燃气铸铁管网改造,即将实施七桂塘片区等42个小区燃气铸铁管网改造,计划10月份完成剩余小区改造工程。>>推荐阅读:合肥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公布!改造类型是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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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30 16:07
  • 新规出台,耕地可以跨省“买卖”,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近日由国办正式印发,与此同时发布的还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这两份文件的内容,概括来说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以后耕地可以在国家统筹之下实现跨省“买卖”。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还是,这个政策对普通农民有哪些影响?“地票”制度要在全国普及了吗?从时代趋势来看,由于农村土地资源不平衡,未来要发展现代农业,肯定免不了要大规模地进行土地交易。但严守耕地红线这个原则不能被打破,毕竟粮食安全是国本。因此这次国家出台的这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意思就是,耕地、建设用地交易可以,但是要在国家统筹下“占补平衡”。哪些情况需要跨省“买卖”耕地、建设用地呢?比如有的省区开垦潜力巨大、人口密度低,适合发展现代化规模农业,却受限于耕地指标少;而有的省区经济比较发达,虽然耕地指标比较多,却更需要建设用地指标,这时候,省份之间就可以资源互换。耕地跨省“买卖”能带来哪些好处?①有利于农村优化资源配置耕地指标向适合大规模发展农业的的地区转移,建设用地向适合搞建设的地区转移,这样各取所需,有利于农村因地制宜更合理地利用土地。②有利于农村扶贫国家规定,缺地的省份“买地”支付的钱,一部分支付给“卖地”省份后,另一部分由国家财政统一安排,用于扶贫攻坚。③有利于农村创业优质资源集中后,对创业者来说就更有机会拿到高质量的地了,比如通过调剂之后耕地更集中连片了,这就非常适合扩大生产规模。以后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来说,促成土地交易也更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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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9 16:42
  • 农业户口取消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之前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2018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此后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力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届时农民申请宅基地将会越来越严格,那农业户口取消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之前的宅基地如何处理?关于申请宅基地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宅基地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宅(即一个户口申请一处宅基地)、登记面积不超过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例如广东中山市执行120平方米标准),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在符合分配宅基地条件下,向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安排宅基地,并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关于取消农业户口问题,预测农业户口虽然取消,但是户口是按地域划分的,只要你依旧还是这个村里面的人,就仍旧能有土地。同时,农业户口取消后,农村居民还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不过从土地确权以后,农村中得宅基地审批将会特别严格,完全按照政策标准执行。同时,农业户口取消,土地和宅基地也不会变更归属,但是宅基地和土地的政策会越来越严格,如果违规用地或宅基地超占,都有可能被惩处,最严重的可能会回收!所以各位农民工朋友,依法用地妥妥的安全,别违规超占就没问题!不过,这些人将无法申请宅基地:一、农转非以前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是农民特有的权利。对于把户口迁出村集体的人来说,自己已经脱离农村,属于城市人了。所以,村集体没有权利给你审批宅基地了,你已经失去了承包土地以及审批宅基地的权利。如果真的想要这些权利,只能再把户口迁过来。但原有宅基地如何变动,国家目前没有明确政策。二、尚属于农业户口,而将宅基地出售的农民是无法再申请宅基地。虽然你还是农民,也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但是你自己把过去申请的宅基地有偿出售给他人或集体组织。在村集体那里档案显示你是有宅基地的,只不过宅基地现在属于他人。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这类农民是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三、超出“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民,不许再次申请宅基地就是说,现在自己家里有宅基地,自己的户头下有一处宅基地,现在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要扩大住宅面积。比如说孩子结婚,需要住房。但是孩子自己又和自己同一个户口本,不能独立申请。针对这种情况,原则上是不能够审批到宅基地,但经过村级集体组织同意,可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后酌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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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9 15:31
  • 2018年农村违建房最严整治政策:违建房屋必须拆!
    2018年可谓是农村大改革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将对农业、土地、村霸、酒席等进行大改革,并对违法的人、房进行严惩拆除等,尤其是对违建房必须拆除!宅基地要试点“三权分置”,可以看出以后宅基地流转、抵押、贷款等都将一步步成为现实。而大动作的第一步,则是宅基地确权,以及房产证的发放,在确权的过程中最让农民朋友担心的就是多占超占的宅基地如何处置,其实有一点可以明确。多占的宅基地也就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一定不能确权。一户只能确权一块儿宅基地,例外的情况就是,你两块宅基地加起来的面积,小于当地审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这样是可以确权的。另外一种就是多占了宅基地,比如说,当初批准你的是100平方米,但你自己建了15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50就不能确权,只能确权100平方米,多余的50在证书上记录。这多出的50有的地方采取的是有偿使用的政策,之后等你下次重建的时候就要退回来。对于农村违建的房屋,是否要拆除,各地区也不一样,村村都不同。比如在萧山市戴村镇:一户多宅、在耕地上建房的都要拆除,另外对辅房也有要求,围墙外的,或主房房前屋后的房屋在住宅批准用地面积外的,予以拆除。在农村,违建的房屋层出不穷,有的是房屋符合宅基地申请一户一宅,也符合村内的规划,就是当年由于一些原因,买拿到审批手续的,一定要去抓紧补办手续。另外,现在打算在农村建辅房,盖新房要打听好政策,有的地区农村建房要统一规划,不能私自建房。除此之外,有些地方因为临近拆迁,不少人为了多分钱,加盖房屋。但实际拆迁的补偿面积是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的,你多建房也是白建!哪些属于违建房?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我国有明确规定,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自然也就不能在耕地上建房,如果未经允许就在耕地上建房的农民,那么就算房子建好了,也可能会被强制拆除,要不然就是面临巨额的罚款。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以前农村盖房子没有什么限制,基本上就是想盖就盖,但现在不同了,为了更好的进行新农村的建设,国家明确规定,农民以后盖房子必须要先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各项手续都办全了之后才能动工建造。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建造的房屋,那么属于违章建筑,被发现的话,可能要被拆除,要么就是被罚款。3.超高或者超宽建造的房屋农村自建房在高度和宽度上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农民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高度方面一般是不能超过三层,每层不能超过3.3米。而关于宽度这一方面,各地有所不同,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标准,总之不能超标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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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9 10:30
  • 土地被“以租代征"后,如何维权?附最新管理规定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那么土地被“以租代征"后,如何维权?最新相关管理规定如下:这里要搞清两个问题,一是二轮承包,二是“以租代征”。一、土地二轮承包(1997年中央发文,以后多次重申30年不变)时,你与你儿子户口在该村不?你与你儿子承包了土地不?如果没有承包,老实说,你不能享有有关承包权。也就是说,这些土地的收益,与你无关。二、“以租代征”严格说来,就是土地违法行为。“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当前,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而“以租代征”却在各地竞相“上演”,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你可以向国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近两年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深入开展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有效地遏止了一些地方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势头。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缴纳有关税费,"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没,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干扰了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为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租用、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农林开发或参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治理开发,禁止以征收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二、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违法违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支付和缴纳。有关地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三、进一步规范有关改革试点工作当前,我部和一些省(区、市)正在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部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两项试点只限定在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必须根据批复的试点方案内容开展试点工作。以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的,必须是已经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按规定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同意;必须按规定签订流转合同,报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有关改革试点工作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同时要把握方向、循序渐进。试点中出现的机关报经验、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部,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上述要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部。部将结合有关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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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9 09:49
  • 2018农村将深化土地改革,农民要注意这四点,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
    进入到2018年之后,国家关于“审议农村改革议题”的相关会议上就指出,将会继续深化土地改革,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当前的深化土地改革过程中国家也明确指出了四大要点,农民一定要注意,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在当前的土地改革过程中,国家正通过“三权分置”来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但依旧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2018年的“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农村改革议题”中也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改革不能把农村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并且在2017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也指出,农村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严守农村土地红线土地改革的另一方面是保障农村耕地红线不被打破,不能将耕地改少了。所以无论是2017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都明确指出要严守农村耕地红线,违规违法占用农村耕地将会遭到处罚!提高粮食生产力提高粮食生产力是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主要方式,在当前的土地改革过程中,正在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比如:闲置土地整治、荒废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来提高农村土地的地力,提高土地的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利益土地改革最重要的一项是保障农民的利益,无论是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整治,还是土地抵押贷款、土地流转等改革方式都必须要保障农民朋友的权益不遭到损害,尤其是在当前土地确权过程中,农民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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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8 15:48
  • 农村宅基地建房补贴新标准:三类人直接领取,五类人不让领!
    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确权后,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将变得越来越严格,同时领取补贴也将变得越来越严格,而这三类人可直接领取,五类人不让领!快看看你属于哪类?哪三类人直接领补贴?1、将自己原本所有的土地腾出来用于农村建设的村民,国家会发放补贴款,款额一般在一万至三万不等。2、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一般来说国家会按建新房的面积来补贴,但也有的地方直接补贴2万元。3、由于国家的危房改造计划,村民家里翻建的房子若是属于危房,将领到补助,其中中央补贴7500元、省级补贴1900元、县级补贴4500元,共计13900元。哪五类人不能领补贴?1、建房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村民;2、实际建房面积超出规划可使用建房面积的村民;3、建造的房子不符合当地规定的建房标准(如:楼层过高)的村民;4、建房地方处于未被规划的区域内(宅基地、耕地以外的地)的村民;5、不拥有宅基地的村民(从这可以看出宅基地有多重要,还没申请好的人要抓紧了)。建房补贴申请条件:一、本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而且还要拥有现在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各种相互证明资料。二、现在的住房以及被评定为危房,房子不避风挡雨,有裂痕,等。三、只有这一处住房,没有其他的住宅。要是有一套新房,这老宅子虽然是危房也不能申请补贴。建房补贴申请流程:1、要是符合条件,想住进新房却没能力盖房,都可以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需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然后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各种材料证明。2、村委会会根据申请在村子里面公开评议,要是评议没有问题符合改造条件。在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政府审核。若是条件真的贫困,村子人都淳朴,都会通过。3、等乡镇农村改造工作组接到申请材料后,会组织规划,国土等多个部门入户实际核查。在符合条件的,会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也会退回村委会,并且会说明原因。4、当审核雷伟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还需要和当地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贴的标准,还有新房建成的时限。5、验收标准非常严格,首先由镇政府初步验收,然后在由县住建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等验收合格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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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8 14:22
  • 2018年合肥市危房改造计划:计划改造3594户
    2018年3月26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合肥市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表示2018年全市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594户,全部任务将在11月底前完成;鼓励各地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11月底前3594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按照《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政府分类补助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2万元;修缮加固户0.7万元。合肥市城乡建委村镇处相关人士透露,去年,合肥市超额完成了省住建厅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际完成改造5783户。今年,合肥市计划完成359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庐江县最多,肥西县最少。按照要求,今年的改造任务要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1-3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20-60平米合肥市城乡建委、合肥市财政局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该修缮加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同时,避免出现过度鉴定现象。按照《方案》,各地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村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优先安排。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1-3人户,控制在20-60平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鼓励各地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农房各地还应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村建造技术,不能只建房屋壳子,还要保证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同时,在设计上符合抗震要求,体现地方建筑风格。对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将鼓励各地通过统筹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方案》要求,各地不得在补助资金当中提取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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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8 13:58
  • 2018年山东烟台福山区棚改计划:计划改造9个板块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2018年棚改暨“十大回迁安置区”建设正式启动,并敲定了备受百姓关注的棚改计划,计划中包括东留公、兴华庄、西北关等在内的9个板块,涉及群众3926户。与此同时,针对去年拆迁改造的棚改居民,十大回迁安置区将于4月陆续启动建设。今年,福山区在尊重群众意愿以及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启动改造东留公、兴华庄、西北关、桃园、黄家、臧家、卫家疃、房家疃、盐场9个板块,共涉及群众3926户。为了让棚改百姓早日住上宽敞明亮、温暖舒适的新居,今年棚改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其中,在前期准备上,发布实施棚改公告,明确补偿标准,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预签约。待整体预签率95%以上启动下步工作;在评估确权上,进场评估时,资产评估表与居民一对一签字。待回迁安置区内签字率达100%、其他区片签字率达95%启动下步工作;在签约补偿上,启动签约后,回迁安置区签约率100%、其他区片签约率95%以上后,发布腾空公告,明确腾空起止时间,集中腾空,发放补偿。在房屋拆除时,推行棚户区房屋拆除,产权注销,土地流转和回迁安置房建设启动工作。2017年,福山区棚户区改造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启动了东北关、蒲湾、泊子等14个居住环境差、改造体量大、搬迁难度高的棚改板块,全年累计签约6532户,完成市下达任务指标的298%,跑出了棚改的“福山速度”。拆迁不是目的,让老百姓住的舒心、住的满意才是棚改的最终目的。在棚改项目启动前,福山区谋划安置区建设,倾力打造东北关、泊子、小河子、仉村新城、南涂山、南十里堡、楮佳疃、梨苑新城、钟家庄、福惠花园“十大回迁安置区”,全部建成后可集中安置1万多户群众。目前,集中安置清洋街道芝阳村、前埠村等周边居民的福惠花园集中安置区已建成,待分配,可安置300多户。延伸阅读:福山区是隶属山东省烟台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5′-121°22′,北纬37°14′-37°29′。北临黄海和烟台经济开发区,东、南、西与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栖霞市、蓬莱市接壤。总面积482.83平方千米。福山区属暖温带东亚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都比较明显。截止2012年,福山区辖7个街道、3个镇福山区总人口28.77万人(2011年),其中非农业人口7.64万人。>>如有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牟平区农村产权交易、烟台市农村产权交易、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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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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