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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9月1日起常州市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有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018年7月,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常州市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表示此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保护责任人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的,可申请修缮补助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通过制定《办法》,明确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的管理主体以及修缮利用的申请范围、申请程序和补助标准,常州在省内属于率先试水。据介绍,此举将有助于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深入认识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进一步形成名城保护的社会共识。附原文内容:常州市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国有历史建筑(以下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除国有产权以外的历史建筑。第三条历史建筑修缮补助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第四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议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历史建筑的日常修缮管理工作。第六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承担。市财政、城乡建设、文物、房管、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历史建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历史建筑开展日常巡查,实施日常保护和管理。第八条根据历史建筑修缮实际情况,修缮补助资金分为一类和二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专家评估认定需要大修的,保护责任人可以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一类修缮补助资金:(一)历史建筑处于损毁状态或者存在损毁危险;(二)建筑物发生变形、倾斜、沉降,影响使用安全;(三)建筑构架中主要承重构件残损,需要彻底整修或者更新。保护责任人按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自觉履行修缮义务后,经专家评估认定不满足申请一类修缮补助资金要求的,可以申请二类修缮补助资金。保护责任人的确定,依照《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组织编制下一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修缮补助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经批准的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不得擅自变更。遇突发事件或者发生重大险情需要对历史建筑进行紧急排险的,由保护责任人上报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经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确认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追加修缮补助资金。前款规定的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第十条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计划,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修缮补助资金。修缮补助资金已经从其他资金渠道列支的,不再安排。第十一条申请修缮补助资金,保护责任人应当于每年9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申请书;(二)权属证明材料、保护责任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银行账户等;(三)承诺按照修缮技术要求、修缮图则进行修缮的书面材料;(四)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修缮补助资金申请提出后,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审核。每年10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修缮补助资金的历史建筑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度修缮计划。列入修缮计划的,应当告知保护责任人修缮补助的相关要求;(二)编制保护措施。保护措施的编制应当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要求,内容包括修缮进度计划、具体措施和资金预算等内容;(三)评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保护措施进行评议,并由专家出具评议意见;(四)检查。修缮工程竣工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修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整改意见,申请人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五)拨付。修缮工程经检查合格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满后,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拨付修缮补助资金。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拨付修缮补助资金:(一)擅自变更保护措施内容的;(二)修缮工程质量、风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三)未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四)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历史建筑修缮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一类修缮补助每平方米不超过一千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经专家评估认定为以木结构为主修缮的历史建筑,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一千五百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二)二类修缮补助每平方米不超过五百元,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一历史建筑五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修缮补助资金,因不可抗力导致同一历史建筑在五年内再次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安排修缮补助资金:(一)已编制修缮图则、修缮计划与资金预算的;(二)历史建筑濒危需要抢救的;(三)经组织专家认定需要优先予以保护的。第十六条历史建筑修缮依法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修缮补助资金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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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6 14:45
  • 新疆:喀什莎车县成为首批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地区,因地制宜解决农民困难
    新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直在进行中,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近日,喀什地区莎车县成为首批增减挂钩试点地区。一、新疆首批4个增减挂钩项目落户深贫县莎车8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启动部署会议,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召开。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新疆将成为全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的最大受益省区之一。近日,新疆厅批复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确定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实施4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作为新疆22个深度贫困县之一的莎车县,是喀什地区乃至新疆脱贫任务最艰巨的县市之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喀什地区主动与新疆厅对接,确定在莎车县先行试点。新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进莎车县4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确保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符合国家规定;研究制定安置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拆旧区补偿安置政策,因地制宜实施综合整治,避免大拆大建和额外增加农民负担;加强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环节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试点项目将为新疆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且适合南疆的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模式和经验。据了解,喀什地区是集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高原荒漠区、贫困地区于一体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截至2016年末,脱贫人口75.6万,贫困发生率21.6%,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除首批启动的莎车县4个试点项目外,喀什地区已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99个,目前正在陆续开展内业、外业核查和复核等相关工作。二、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家推出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破解保护与保障“两难”困境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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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6 14:04
  • 诸暨市试点:放弃宅基地申请资格可买保障房 5年后允许上市!
    诸暨市针对宅基地问题,最新出炉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放弃宅基地申请资格可买保障房!价格最高的不过4200元/平方米,最便宜的2000元/平方米!5年后还允许上市交易!”一、两个镇先行试点保障性住房原是政府针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的一项惠民措施。近年来,老百姓的建房需求增强,而农村宅基地建房指标“僧多粥少”。为有效解决农村住房难问题,2017年诸暨进行了农村保障性住房试点。“我们在农村保障房选址时,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低丘缓坡等其他非耕地,采用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诸暨市国土局副局长赵辉说,综合这些因素,试点选了店口镇的江东社区以及直埠镇的姚公埠村。目前,江东社区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的200套保障房还在紧锣密鼓建设中,姚公埠村总建筑面积16729平方米的100套保障房已基本完工,而这100套保障房早已被预订一空。赵辉介绍,目前,保障房的建设主要采取自筹自建和代建回购两种方式,店口镇江东社区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属于企业代建回购方式,开发商竞得土地后,必须委托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企业建造,房屋建筑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商品住宅交付标准,建筑层次原则上为多层,每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而直埠镇姚公埠村属于村级自筹自建的方式,首先根据房屋设计做建造预算,预算后平摊到每一套房屋的价格,整个建造过程的资金都是由农户以所得房屋面积按比例拿出。在这两个试点的基础上,这次诸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这次的保障房申请,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目前实际居住的主要房屋被自然灾害损毁或威胁需要搬迁、因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倒塌、经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或影响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等情形,且在自愿无偿拆除并注销权证后户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农户。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五保户,优先考虑在镇村养老院、福利院安置解决;符合上述条件的低保户,应由村集体组织利用村内结构安全的集体房屋、村集体代管的资产等进行置换,村集体确实无法解决且农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可申请区域内套内面积最小的保障性住房。满足这些条件的农户,在自愿承诺放弃宅基地申请资格基础上,可以在不拆除现有房屋的情况下申请使用农村保障性住房。如果农户在申请农村保障性住房前已利用自有宅基地核发地票的,按照地票面积的两倍来认定其老房子的面积。三、5年后可上市交易至于大家最关心的房价问题,《实施意见》中每个乡镇都有一个结算标准,其中,价格最高的也只要4200元/平方米,最便宜的只要2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镇乡(街道)负责分两次收取:在项目开工后1个月内向农户收取房款的50%作为意向保证金;剩余房款在房屋交付前全额收缴,未足额收缴房屋价款,房屋不得交付。在产权登记上,农村保障性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权证由属地镇乡(街道)统一代办,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须注明房屋种类为农村保障性住房,并与该户原有不动产权证信息相关联。根据《实施意见》农户取得农村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满5年、已另外落实住所、自愿放弃原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按照当时结算价的10%补缴费用后,上市交易,房屋种类不再标注为农村保障性住房。放弃原宅基地时,政府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补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除了享受保障房福利,农村住房困难户还能共享城镇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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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5 10:20
  • 南京市: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房,遏制房价上涨(附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南京市从2018年8月13日19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这被认为是当地“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一项具体举措。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13日下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参与购房行为进行限制。限制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文件于8月13日19时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市部分楼盘销售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就此出台了针对性的举措。截至目前,该市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业内人士认为,南京市此次对企业限购只针对商品房而没有限制二手房,在堵住部分企业楼市投机漏洞的同时,也给部分确实需要通过购房解决职工居住问题的企业留出了空间,体现了调控的精准性和“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施策导向。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因为考虑到很多人都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签有不解的地方,那么小编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流程。1、签订《认购书》。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4、办理预售登记。5、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八个问题,只要在合同上注意到了这些问题,那么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麻烦。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7、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此外,房屋坐落位置,产权明确,并且产权人在场,不在场的话要出委托公证书,房价,首付、费用、过户日期、违约责任这些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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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14 10:18
  • 广东省“实体经济十条”中,土地扶持政策有哪些?
    广东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在“实体经济十条”中,土地扶持政策有哪些?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市、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对于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省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2、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支持试点城市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试点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附件:“广东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原文:《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市、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对于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省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要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全面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利用改革成果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性接电费用,在现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加价。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出台蓄冷电价政策,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通过上述措施,平均降低我省销售电价约6分/千瓦时。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7—2020年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投资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由120多项优化整合为80项左右。对省权限范围内的12类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模式、4类工业产品实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对已办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的产业园区,其符合条件的入园建设项目可简化或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全省性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全面清理各地制定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涉企工业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并向企业开放相关数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先进制造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不相适应的产业准入标准、规范。八、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支持试点城市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试点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九、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2017—2020年省财政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以珠江西岸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为方向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予以重点支持。对上述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充分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制造业的研发、中试、产业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等的支持。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2017—2020年省财政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省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各地、各部门要按分工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企业,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该委汇总报告省政府。省政府视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市、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省相关部门要于1个月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已有政策措施相关规定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市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于3个月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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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9 17:25
  • 农村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有权利回来娘家要土地吗?
    这些年受拆迁等经济因素的影响,出嫁女相关的权益纠纷越来越多地呈现在法庭上,亲人对簿公堂,场面令人唏嘘。那么农村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有权利回来娘家要土地吗?一、农村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无论出嫁还是不出嫁,在继承老人的财产上,是男女平等的。所以儿子能继承,女儿就也能继承。只是上述主要是针对村民的个人财产,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集成就有点麻烦。包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也就是“家庭承包责任制”。所以,只要户还在,承包权就可以一直享有,并不存在“继承”一说。二、农村出嫁女有权利回来娘家要土地吗?1.按照土地承包法,户口未迁出应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就说明你还是享有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父母去世,你们家的土地可归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不过法律上虽然是这样说的,但具体到实际的农村情况又会复杂些,受传统老旧思想的影响,很多农村人都认为外嫁女不能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若是涉及到征地补偿的,为了让自身利益更大化,也有的人明知法律上外嫁女有权享有土地权益,却故意忽视这一点,因为大家都知道法律维权成本大,一般农村妇女也不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去解决土地纠纷问题。2.在婆家是否有分到土地也有影响如果你已经在婆家分到了土地,那么你父母的这块承包地在处理上通常不会继续给你使用,因为农村不允许“双份地”的存在,即使你的户口还在村子里,如果确权的话,通常会确权给家里的其他成员,比如你的兄弟之类的。如果户上除了你就没有其他成员了,多数地方会收回土地。>>推荐阅读: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是否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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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9 16:02
  • 土地(山地、林地、草地、耕地)承包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租赁的,那么土地承包和土地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以山地、林地、草地、耕地为例。一、山地承包、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1、山地最长承包年限山地要看它是属于林地还是农地,如果属于林地,那么承包期最长是70年。如果属于农地,则承包期最长为30年,不过现在国家政策下,是可以延包的,比如二轮承包到期后,可以再延长30年的承包期,以维持土地稳定。2、山地租赁最长年限最长租赁年限的话只要在剩余承包期内即可,比如承包年限30年,还剩10年的承包期,那么租赁年限就要小于10年方可。二、林地承包、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1、林地最长承包年限山丘地区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平原地区林地、林木承包期可与耕地承包30年相一致。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动。‘四旁’林木的承包期不少于1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2、林地租赁最长年限同样的,租赁期限不长于剩余承包年限就可以了。三、草地承包、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1、草地最长承包年限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2、草地租赁最长年限租赁期限不长于剩余承包年限即可。四、耕地承包、租赁期限最长多少年?1、耕地最长承包年限农村土地第一轮承包期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算起,普遍为1983年前后到1997年为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承包期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承包期为30年。不过现在还可以延长30年,因此目前实际上也有60年的承包期限呢!2、耕地租赁最长年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农民可以随意规定土地流转的年限,但却不能够长期流转,流转期限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推荐阅读:土地承包经营权最长可以租多少年?山地承包期限长期使用有效吗?荒山承包有哪些政策?2021年农村山地的承包有期限吗?这些承包注意事项必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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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9 15:40
  • 国家三部门联合,实地抽查12省2016~2017年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近期将联合行动,对部分重点省份2016~2017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范围为省级自查评分较高、耕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重、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量较多的12个省(区、市)。抽查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根据方案,本次抽查将对省级自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2016~2017年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掌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总体情况;同时,抽查组将通过选定2个地级市和2个县,进行实地抽查,了解并总结地方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与长效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掌握地方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验证省级自查情况。方案明确了此次抽查的重点内容:在耕地数量变化上,将重点抽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减少和补充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在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上,将实地抽查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情况,承诺补充耕地落实情况,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和土壤培肥改良与提质改造等情况;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上,将实地抽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补划数量、质量、区位落实情况,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核实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将实地抽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情况、工程质量与管护、组织制度保障、上图入库等情况;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上,将实地抽查耕地质量变化与提升情况,检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情况、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情况、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情况等,东北黑土地分布区重点抽查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实施情况;在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上,将重点抽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复垦制度落实、耕地休养生息试点等情况。在实地抽查阶段结束后,抽查组将形成初步评价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书面对接意见,并对各省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进行反馈,形成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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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9 10:48
  • 杭州市余杭区:为10万农户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版证件设置二维码
    8月7日,在塘栖镇丁河村举行了余杭区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仪式。周黎明、朱子华等15位丁河村村民率先领到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标志着余杭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入全面颁证阶段。什么是“土地确权”?简而言之,就是为农户现有土地颁发新“身份证”。通过土地确权工作,可以妥善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出现的承包土地面积不准、方位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信息不全等历史问题,让农户土地承包面积更加准确,权属更为分明。据悉,新版土地证设置了二维码,只要用手机扫描一下,就能显示出承包方代表、承包方式、承包地确权总面积等信息。此外,土地证尾页还增加了具有较高防伪能力的标识,避免了土地证造假问题的发生。同时,有了这个证,农民贷款也有抵押物了。“这本证对我们农民来说就是一张‘身份证’,对今后土地征用、流转、承包等都非常有用,对我们的利益保障有了法律依据,”塘栖镇丁河村村民周黎明拿着新证,高兴地说,“拿到这本证心里安心多了。”深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据了解,余杭区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共涉及18个镇街、172个村社,约10.41万户农户,经过精准测量,实测到户面积约29.9万亩。该区计划于8月底完成10万余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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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8 09:03
  • 农村实施每十年动一次地?靠谱吗?
    现在有不少地方开始探索一种新的方式,就是“十年一动地”,也就是说,每十年,集体统一组织一次重新调整划分土地。这个方法被认为可以大大改善农村的人地矛盾。“十年一动地”真的靠谱吗?“十年一动地”在部分农村实施得不错,但是否适合全国呢?首先,“十年一动地”肯定不会是大规模重新分地,因为国家花了5年的大力气土地确权,才好不容易把过去模糊的土地边界测定好了,证书也发了,上面写明了土地四至。现在要大规模重分的话,非常麻烦。所以,“十年一动地”只是小规模调整。但国家其实早就已经提出过“大稳定、小调整”,利用“机动地”微调,是国家政策早就提出来解决人地矛盾的方法。既然如此,“十年一动地”,其实跟“大稳定、小调整”的方针是不谋而合的。既然国家早就有政策,为什么问题一直没解决?国家法律文件早就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预留“机动地”,以解决新生人口无地的问题。“机动地”包括:①荒山、荒地或被抛荒的土地;②承包方整户已经消亡,或者由于迁出等原因已交回的土地;③由于非法占用耕地被收回的土地;④其他集体预留土地。这些机动地,国家规定都是可以拿来重分或者调整的。问题在于,有多少基层真正按照这个做了?当出现抛荒时,当有土地被收回时,村干部考虑的是个人利益还是集体利益?综上而言,个人觉得,“十年一动地”即便实施,只要村干部的问题不解决,那一切就都是枉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农村基层选举制度必须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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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8 08:46
  • 新版《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发布!速看!
    日前,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版《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等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15﹞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按照上述要求管理。第三条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太湖县支行(县国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具体征收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太湖县支行(县国库)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等各项业务,及时向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第四条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县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五条土地出让收支科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本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科目说明和出台的调整文件执行。第二章征收管理第六条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负责征收管理,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收储中心)负责具体征收。第七条县国土资源局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八条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收储中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开具缴款通知书,并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写“一般缴款书”,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缴款通知书应当明确供应土地的面积、土地出让收入总额以及依法分期缴纳的具体数额和时限等。第九条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按照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县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未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县国土资源局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县国土资源局应完善制度规定,对违规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收回和注销,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代缴或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直接将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等;不得出台与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涉及土地出让的优惠政策。第十二条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8%比例划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第十三条按照出让面积×4元/㎡的标准,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支出范围、标准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不得虚列土地出让支出,不得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公务用车、发放津贴补贴、弥补行政经费不足等。第十五条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第十六条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第十七条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第十八条城市建设支出。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包括:城市道路、桥涵、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第十九条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一)土地出让业务费。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和评标费用等,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执行。(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购土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五)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第二十条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应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费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支付,有效保障被拆迁居民、搬迁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利益。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土地前期开发。严格控制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选择评估、拆迁、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努力降低开发成本。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建立发放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公示制度,改革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发放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个人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经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第四章预决算管理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并分别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经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按照上年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价水平等因素编制;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根据预计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情况,按照年度土地征收计划、拆迁计划以及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因素编制。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年度终了,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并分别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第二十三条建立县国土资源局与财政局的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缴款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局,财政局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国土资源局。第二十四条建立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与县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国库、已缴国库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准确无误。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国库。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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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7 15:36
  • 土地流转租金是什么?为什么我国南方地区要比北方高?
    虽然农村里土地一直在“流转”着,但是得到正名还是近几年的事,那么土地流转租金是什么?为什么我国南方地区要比北方高?一、土地流转租金是什么?土地流转租金是针对土地流转来说的,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二、为什么我国南方地区土地流转租金要比北方高?从目前各地的实情来看,北方地区的流转成本多低于南方地区,一般来说,东北地区每一垧地每年租金多在4500元左右,折合300元每亩。而在南方地区,流转成本明显要高出不少,据了解,在一些东南沿海地区,每亩地一年的土地租赁资金最高达1000元以上。这是什么情况?这又有什么原因呢?这主要还是和南北种植效益,南北人均土地面积和流转方式有一定的关系。众所周知,相对而言,南方地区更适合粮食的种植,一般来说都能够达到粮食的一年两季,有些地区甚至可以达到一年三季,这也就意味着土地的产值越高,土地租金相应有所提高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东北地区,粮食种植一般只能种植一季,春耕秋收,在漫长且寒冷的冬季,土地只能处于停歇状态,每亩地的产值确实有限,土地租金过高,将大大增加流转难度。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土地是一个比较宝贵的资源,而这种情况在南方比北方表现的更甚,因为北方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是远远大于南方地区的。据笔者了解,东北地区得土地流转都是论垧为单位,一垧可就是15亩,而南方地区人均耕地面积较小,耕地资源显得更加宝贵,流转其间租金较高也在情理之中。此外,南方地区的土地流转形式应对而已比较灵活,可以开展的农业活动形式也比较多样,且有着比较高的附加值,比如说作为鱼塘,农家乐,甚至蔬菜大棚这样的特色农业,每亩地的实际产值要很高,所以适当提高土地流转价格也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情。整体来看,土地流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对于农民,土地实际种植者和国家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推荐阅读:土地流转对农民好吗?每亩地可以收所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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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6 17:14
  • 2018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
    2018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2018China(Shenzhen)InternationalGreenBuildingExhibition2018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将于8月29日至31日在中国.深圳会展中心举办。2018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是第45届中国(深圳)国际房地产业博览会的重要主题展,旨在打造地产新项目“一站式”建设采购信息平台。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承办单位:广东励展华博展览有限公司、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往届回顾:2017第44届中国(深圳)国际房地产业博览会、2017第12届中国(深圳)城市土地展、2017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共接待:全国21省4直辖市203市/县280个城市政府、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团参展及参观采购,5000余家全国知名地产开发商,18000余家建筑单位,1000余家建筑设计院所,经销商/代理商、海外采购商等,展会3天时间,共接待10.8万余名专业观众参观,其中超过90%参展单位现场提前预定了2018年展位。展会介绍2018中国(深圳)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展览会作为第45届中国(深圳)国际房地产业博览会的重要主题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紧跟政策方向,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地产新项目“一站式”建设采购信息平台,成为开发商一年一度,集中采购盛会,展会因其规模大、档次高、商贸性强、成效显著,被业界誉为是“引领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助力“参展企业”新产品,快速对接地产开发新项目,同时也是“参展企业”推介产品、交流经验、促进合作、共同发展、展示成就、彰显实力的首秀平台。在此!我们期待您带上精英的团队,大气亮丽的形象和高新技术的产品来展示,因为我们为您准备好了一切,商机在等您!同期活动●地产直通车活动(房地产采购配对大会)●新时代地产产品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2018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推介发布会参展内容装配式建筑展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BIM技术、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系统、装配式建筑胶、一体化装修等;低层绿色装配式住宅展区:住宅地产、旅游地产、度假地产、商业地产、养老养生建筑、酒店、公寓、会所、小镇、农房、学校等;装配式建筑样板房、集成房屋、轻钢房屋、集成房屋、模块化房屋、集装箱房屋、铝别墅、木结构房屋、预制房屋、材料及配套产品等;装配式精装住宅展区:EPC工程服务体验馆将展示:建筑工业化、内装工业化、部品工业化与软装个性化,全装配式干法作业,全产业链整合式呈现以及集装箱极小公寓建筑群、灵动空间乐园、展示装配式精装住宅全产业链设计及部品、住宅全产业链EPC整合模式、住宅空间内装集成设计及配套部品、家居整体解决方案、装配式卫生间、收纳及内装产品、整体浴室系统、整体厨房系统、全屋定制家具、建筑五金及家具五金系统、隔墙系统、给排水系统、集成吊顶、遮阳系统、照明系统、地面铺装、墙面材料、室内门系统、全屋智能家居系统、智能门锁、新风系统、集成家电、开关插座等铝门窗幕墙新产品展区:相关配套产品建筑门窗幕墙系统、门、窗及幕墙系统、建筑遮阳系统、建筑外立面及幕墙、建筑玻璃、型材系列、五金配件系列、密封系列、门窗幕墙加工设备及辅件、隔热系列、建筑结构胶系列、粘接及密封系统、其他门窗幕墙相关产品及检测服务机构新型模板、脚手架板及施工技术展区:铝合金模板系统、塑料建筑模板、钢框模板系统、铝框模板系统、爬升模板系统、新型模板支撑体系、铝合金脚手架系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铝模板焊接设备、铝模板配件、脚手架扣件、脱模剂等;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含三面白色展板(角位为两面)、展位地毯、两张桌子、四把折椅、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参展单位楣板(中英文单位名称)。●室内光地:不提供任何展具及设施,由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展台,展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均由参展商自行承担。宣传广告及收费标准■备注:(会刊为电子版,规格为(210mmX285mm)分辨率300,有关宣传广告、现场广告、展会各种赞助事宜,请致电组委会秘书处咨询。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01号科汇金谷K栋西座1825-1828室。邮编:510530官方电话:400-1066-178联系人:黄佩佩13809280559客服QQ:3167981615电话:86-020-82519916传真:86-020-82519917邮箱:3167981615@qq.com官方网站:http://www.jzjcexpo.com/(展会宣传、参展推荐、产品推广,加微信:29034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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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3 17:36
  • 西宁市可出售公租房政策:多少钱一平方?申请购买条件有哪些?
    日前,西宁市公租房的对外销售有了最新进展,西宁市可出售公租房政策也有公布,那公租房多少钱一平方?申请购买条件有哪些呢?据悉,此次可出售的公租房最贵每平方米5000余元,如城东区康南路的丽康瑞居保障房小区,一楼单价每平方米4589.55元,二楼单价4624.72元,三楼4659.94元,此后每上升一层单价增加数十元不等,价格最高的是17楼,每平方米为5152.43元,18楼因为是顶楼,每平方米为4871元,和9楼的价格一致。西宁市公租房多少钱一平方?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显示,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可出售的公租房房源进行了评估,同时核定了完全产权价格,7月23日,可出售公租房完全产权价格获西宁市政府批准。据了解,此次可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6000套,分布在丽康瑞居、百韵华居、青唐小镇等12个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公租房出售将以完全产权价格的方式,出售给已分配入住有购房意愿,且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西宁市市区户籍保障对象。此次出售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购条件也有具体要求:申购对象必须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申购对象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通过上年度复审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申购对象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申购对象只能申购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购人取得产权后5不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交易后不得再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位于城东区康南路的丽康瑞居保障房小区内可出售的公租房销售价格已经张贴公布,如该小区37号楼一单元,总层高18楼,每层四户,可出售的公租房有56.87平方米、54.11平方米、56.6平方米三种户型,一楼单价每平方米4589.55元,二楼单价4624.72元,三楼4659.94元,此后每上升一层单价增加数十元不等,价格最高的是17楼,每平方米为5152.43元,18楼因为是顶楼,每平方米为4871元,和9楼的价格一致。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可出售的公租房最贵每平方米5000余元,最便宜的是位于城中区南川东路的蔚蓝小区内的一些房源,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公租房定价是多个部门研究,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并由市政府批复。”西宁市公租房申请购买条件有哪些?(一)申购条件1.申购对象必须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2.申购对象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通过上年度复审符合条件的承租户。3.申购对象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它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4.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5.申购对象只能申购目前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二)申购程序1.申请。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购申请书、身份证明、租赁合同、工资收入等材料,向政府委托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提出购买申请。2.审核备案。政府委托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将申购对象的相关资料归集分区域反馈至各辖区建设部门,相关部门对该申购对象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反馈至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复审资料进行10%的抽查。3.公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4.签约付款。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实行手工签订合同,网上备案制度,由公共租赁住房原建设单位搭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楼盘表、签订合同,并按照《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办法》、《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正式的税务票据。同时,申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申购对象可一次性付款、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但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购房款项缴入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应与申购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售房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上市交易时间,便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做注记。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售房合同》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利,不得重新申请购买资格。5.产权登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单位在申购对象缴清房款、房屋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后,为申购对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并按照在合同中明确的上市交易时间,注记“**年**月**日前不得上市交易”字样。选择银行贷款方式购买的,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贷款审批放款后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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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3 16:58
  • 浙江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日前,《浙江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两个高水平”浙江建设,在2018年至2022年实施“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全面建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保护新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0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垦造耕地,大力实施百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二)总体目标。2018年至2022年,全省建设、改造和提升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垦造和补充耕地50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0万亩,实现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高。二、主要内容和任务实施三大子工程: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垦造和补充耕地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一)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产能。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归并零碎、分散的土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到2020年建设600万亩旱涝保收、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2021年和2022年,对“十二五”时期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400万亩,进一步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和排灌抗灾能力。新建的高标准农田,确保耕地质量等级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要与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二)垦造和补充耕地工程。严格禁止涉林垦造耕地,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有序开展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垦造和补充耕地主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发利用低效荒芜园地等宜耕地、废弃宅基地、闲置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复垦等途径补充耕地。在有水源、地势平缓、地形条件良好的区域,推进“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到2022年,全省累计垦造和补充耕地50万亩。(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按照建设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逐步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耕地和农田集中连片,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和清洁田园建设。通过农村废弃宅基地、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和废弃矿山整治等途径,到2022年,全省累计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0万亩。三、工程实施进度“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分市、分年度实施,其中前三年任务与“611”耕地保护工程的后三年任务保持一致。后两年任务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宜耕后备资源数量、建设占用耕地量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任务见附件。(一)2018年度任务。总结土地整治工程(2013—2017年)取得的成效,启动实施“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全省开工建设100个以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合理安排低丘缓坡垦造耕地,禁止毁林造地。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已围垦纳入土地资源管理的未利用土地,要科学规划、充分合理利用,鼓励优先垦造为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改进跨市、县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办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2018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93.68万亩,垦造和补充耕地11.7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万亩。(二)2019年度任务。以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完善土地整治计划。深入推进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垦造和补充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三大子工程。2019年力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93.68万亩,垦造和补充耕地11.7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万亩。(三)2020年度任务。总结实施耕地保护工程成效和经验,完善土地整治和耕地建设保护政策,谋划“十四五”耕地建设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水平。2020年力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93.81万亩(确保全省到2020年累计完成20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垦造和补充耕地11.7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万亩。(四)2021年度、2022年度任务。对“十二五”时期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400万亩,推进垦造耕地和农村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全面完成“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总结耕地建设保护成果,为下一届政府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保护提供鲜活经验和制度保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作为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二)创新土地整治制度。推进土地整治和“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制度创新,加强耕地保护政策激励,应用耕地保护新技术和监管新手段,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等别变化评价与监测,确保“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完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理办法。(三)加强项目监管。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发挥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系统作用,要求项目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确保“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项目及时上图入库。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利用监管,确保有效利用,防止撂荒。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可追溯制度,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建立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确保“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质量。(四)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耕地生态建设保护资金筹措力度,保障“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资金投入。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给市、县的部分,要重点用于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要向高标准农田保护和建设地区倾斜。(五)强化考核奖惩。省厅要完善耕地保护建设评价体系,做好“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评估工作,纳入市级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附件:1.全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垦造和补充耕地计划任务表2.全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表3.全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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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3 10:52
  • 自然资源部:健全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破除土地资源低效供给
    由于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如何从土地供给端发力,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向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亮剑,强力破除土地资源无效低效供给,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以改革举措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据悉,近年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减少,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规模有增加趋势。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初步结果测算,2017年全国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约145平方米,远高于国家标准。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基于这一现实,今年自然资源部在分解下达地方的用地计划中,严控了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加大了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安排,着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其目的就是要落实中央关于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向地方传递鲜明的政策导向,推进土地利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关负责人表示,创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意味着今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将根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指标奖励和核减。面对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顽疾,《通知》给出了四剂“良方”:一是规范认定无效用地批准文件。要求各省(区、市)组织市、县对已经合法批准的用地进行清查,清理无效用地批准文件。区分是否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类处置,有效减少无效的用地批准文件。二是有效处置闲置土地。要求及时调查认定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对于因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为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闲置工业用地,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依照规划改变用途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三是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调查确认。要求对于失效的和撤回的用地批准文件,由地方逐级汇总上报,部在相关信息系统中予以批准;相关土地在年度变更调查中按原地类认定,相应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相关税费等依然有效,由市、县人民政府具体核算。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闲置土地数据进行确认,并要求明确处置原则、适用类型和盘活利用方式等。四是加强“增存挂钩”机制运行的监测监管。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运行情况的监测监管。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纳入督察工作重点。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地区,将依照有关规定发出督察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旨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倒逼各地进一步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形成节约优先的绿色发展导向。”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荐阅读:什么是“增存挂钩”机制?增减挂钩和增存挂钩有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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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3 09:00
  • 2018重庆国际装配式建筑博览会9月开幕
    2018重庆国际装配式建筑博览会2018重庆国际装配式建筑博览会,将于9月27日-29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重庆国际装配式建筑博览会是重庆当地重点引进的展会之一,参展企业可获专项参展补贴!展品内容装配式混凝土住宅、钢结构模块化房屋、轻钢别墅、铝合金别墅、集装箱房、木屋、木塑集成房屋、阳光房、帐篷酒店、遮阳棚、景观膜结构、园林庭院、移动厕所、别墅配套、全装修与内装工业化、屋面瓦、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美缝剂、密封胶、墙板设备、彩钢设备、制瓦设备、设计软件……展品功能防水保温、防火防腐、绝热隔音、通风采光、遮阳装饰、建筑节能……主办单位:亚洲建筑技术联盟协会中国贸促会建设行业分会集成建筑委员会广东省钢结构协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鸿威瑞博会展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重庆建筑材料协会重庆涂料凃装行业协会重庆市沙坪坝家居建材行业协会佛山市门窗业协会重庆市家居行业协会重庆市家居行业商会绿色装配式农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金盘房地产开发产业联盟广东省建材绿色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广东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广东省商业地产投资协会广州市建材行业协会广东省建筑防水材料协会宣传市场:聚信美家居世纪城、西部建材城、龙溪建材大厦、龙溪装饰城、居然之家•聚信店、龙溪奔力建筑材料市场、八益建材市场、国窖建材市场、巴山建材市场、北碚新时代建材市场、居然之家•金源店、南坪茶园宜居汇、大川国际建材城、大渡口重陶市场、红旗河沟建玛特、回兴建材市场一条街、马家岩临江装饰城、南坪建玛特、马家岩大川建博中心、马家岩光能大市场、走马国际建材城、长寿中天装饰广场、长寿金科世界城、梁平建材一条街、万州光彩大市场、万州万安建材市场、大足西南城建材城、大足居然之家、大足龙腾建材市场、铜梁家乐汇家居装饰广场、铜梁海港建材城、潼南国际灯具批发城、潼南新汇建材城、南充光彩装饰城、合川义乌建材城、永川商贸城建材市场、永川百分百家居建材城媒体宣传:國際日報、中国日报、重庆晚报、广东建设报、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新闻网、凤凰网、光明网、土流网、今日头条、预制建筑网、网易新闻频道、搜狐网、新浪地产、新浪乐居、房天下、58同城、八戒3D&家装、房谷网、搜门网、集成汇、设计群网、筑牛网、掌上世博、明源云采购、世界建筑建材总网、《工程建设实用手册》、《钢结构与设备》、《门窗幕墙月刊》、《涂料商情》、北洋钢铁网《北洋商情》、《防水E视界》、《砂浆和保温》、《广东建材》、《防水与施工》、《建筑节能保温》、《中国防水与保温》、《防水商情》、《保温精选》、《地产线》、《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外墙保温》、《中国钢结构产业》、乐从钢铁世界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百大英才网钢结构站、钢构之窗、好居网、建筑英才网、建盟人才网、一览钢构、顺德装饰网、环保114、中国建筑施工网、Archina建筑中国、搜活动房网、建易网、易建房、问问我建材商城、中国钢结构网、中国幕墙网、建筑专业人才网、五金商贸网、中国供应商、模具人才网、国际节能环保网、云同盟、欧浦钢网、E展网、中国防水企业网、CO土木在线园林、建设网、中国木屋网·木别墅、中国旅游景观网、中国国际门窗城、一比多、CCD中国建筑装饰网、钢管天下、中国木材网、我的建筑网、中国建材网、中国木业资源网、千里马招标网、中华整木网、中华门窗网、中华卫浴网、中国城市发展网、中国供热网、中国建筑供应商、中国制冷网、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不锈钢天地、建设行业信息网、国际机械信息网、日常采购网、盛丰建材网、中国建材诚信网、中国建材市场网(招商宝)、中国门窗幕墙采购网、全球网上博览会、沈阳建材网、BMI中国建材网、中国环保在线网、中国新能源网、中国涂料英才网、中国涂料在线、际通宝、轻钢别墅网、中塑在线、中国招标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国金属新闻网、中国金属商贸网、中国钢结构在线、绿色节能网、钢之家、中国建筑绿化网、中国合同能源网、中国建筑工程信息资讯网、门窗幕墙网、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至金钢铁网、中国木机商贸网、ChinaExhibition.com、EXPORT.BY、《ARENAConstructiilor》、cibexeastafrica.com、INDIANHARDWARE&SANITARYNEWS、fastinfo.ru……等300多家海内外大众和专业媒体。【上届回顾】2017年11月3-5日,2017重庆国际装配式建筑博览会暨重庆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BDE2017)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盛大举办,BDE2017同期展览面积共50000平方米,现场汇聚北新房屋、中冶建工、中南钢构、启程得瑞、联众、凯润、小雨木屋、万卓新材、万界玻璃等来自建筑界的700多家企业同台展出,观众30000人次,同时举办了2017西部建筑装饰业大会。300多家海内外专业和大众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展会作为重庆重点引进项目,得到政府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2018年9月27日-29日第二届重庆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暨重庆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诚邀您的参与,希望和建筑业界精英共同打造一个品牌展示、商贸合作、价值共享的高端盛会。【市场与定位】随着“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重庆以及整个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所需要的绿色环保建材呈增长趋势,投资绿色建材相关行业将得到大发展。据相关机构预测,西部地区建设发展给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带来万亿元市场商机,亟需一个能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建筑建材行业的国际展销商贸平台。BDE作为重庆重点引进项目,更得到了当地政府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是重庆最大最高档次的国际展览馆,场馆室内展览面积20万平米,共16个全平层无柱式展厅,单个展厅使用面积1.15万平米,钢架下净空高度12.5米—16.5米,展厅货门尺寸(宽×高×数量)4.3m×5m×8和4.3m×6m×2,地面承重3.5—5吨,室外展场5.8万平米,地面承重5吨,停车位共计约1.1万辆。位于南北展区中间的多功能厅使用面积为2万平方米,净高约20米,可搭建1010个室内展位或容纳1.5万个座位,可举办演出、体育赛事、超大会议等多种大型室内活动。拥有3个1000平米以上超大会议厅、5200平米超级宴会大厅和28个50—350平米精致会议室的悦来两江国际会议中心是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的重要配套项目,可为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士提供完美的会议体验。【举办方背景】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集团的前身是广州市鸿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经历了艰苦创业、持续稳步及快速发展的历程,如今已经成为一家以国际会展业为龙头,集展示工程、影视广告、会议论坛、活动策划、游艇、通用航空产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国际会展集团公司。自2008年起,鸿威集团在广州创办住博会至今已历经十届(前两届为:国际园林景观与美好人居博览会,从2010年开始更名为国际集成住宅产业博览会,简称住博会),得到中外各政府部门、商协会、企业同仁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已经成为行业的品牌盛会,并被美誉为装配式建筑领域的“广交会”。同期活动◆2018重庆国际预制房屋、模块化建筑、活动房屋展◆2018重庆国际建筑钢结构、空间结构及金属材料设备展◆2018重庆国际木屋、木结构产业展◆2018重庆国际篷房、帐篷与配套设备展◆2018重庆国际屋面墙体材料与建筑防水技术展◆2018重庆国际瓦业交易会暨制瓦工业展同期论坛:◆2018西部建筑装饰业大会◆中国房地产开发峰会西部论坛◆中国旅游与度假地产西部论坛◆中国西部优秀楼盘展示暨金盘展示会展品范围:●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PC)生产设备、预应力拉筋设备;预制结构连接件、预埋件及配件;混凝土化学品;成型工具;预制构件支撑体系;建筑模板、脚手架及安装系统;施工电梯、高空作业车、现代化运输车辆及装备等。●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重型钢结构、轻型钢结构、网架膜结构等各种钢结构体系;钢结构施工及焊接技术;钢构防火、防腐、防水等材料和技术;钢材、钢板、钢管等各类建筑钢材;钢结构设计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产品等。●装配式建筑--木结构各类环保木制建筑、竹结构建筑、木结构材料、木结构生产加工设备、木材保护剂、木塑景观型材、木结构建筑设计咨询及相关行业产品等。●混合结构及其它各种集成房屋钢木结构、铝木结构、钢铝结构、钢混结构等;全铝别墅、阳光房、篷房、树屋、房车、方舱、移动厕所、岗亭、野营房、集装箱房屋、组合房屋、折叠式房屋、模块化房屋、3D打印房屋、穹顶集成房屋等。●被动房低能耗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开发建设的建筑材料以及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和部品。●全装修与内装工业化整体卫生间、整体厨房、整体收纳柜、填充分离体系、架空地板、同层排水、家居电器、卫生洁具、配套设备、装饰装修材料与制品、适老化设计等与内装工业化相关的集成技术和部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内产品与技术;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特色小镇基础建造、智能配套;●智能化系统★预制构件深化设计;BIM技术研发;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生产、监理、物业管理;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建筑消防一体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家用火灾安全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3D展示、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体化。★楼宇智能化系统及设施:各种电器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集成产品、智能管理系统、住宅智能化集成及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建筑工业化配套部品-绿色建材及设备★绿色建材部品体系:节能门窗、幕墙遮阳系统、建筑涂料、密封胶、壁纸、墙砖、地砖、地板、楼梯、吊顶、各式五金配件等。★外围护部品体系:墙材保温材料、外墙装饰板、屋面防水材料、屋面保温材料、隔热涂料、防火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集成吊顶、屋顶及立体绿化材料等。★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太阳能取暖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外墙及屋顶组件、配件;太阳能热水器及应用产品;可再生能源产品等。★新能源设备系统:中央新风换气系统、空气净化系统、中央空调、中央吸尘系统、恒温恒湿系统、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系统、暖通空调设备与产品、管材管件;水处理技术设备、空调清洗检测维修、室内空气检测等。目标观众:1、城建规划单位、市政园林局、开发区管理部门、风景区管理部门、旅游度假休闲区、高尔夫俱乐部、房产开发商、建筑/规划设计院、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工程营造单位;2、建筑装饰公司(家装、工装)、建材产品经销代理商、批发零售商、进出口贸易商;3、各拟建、在建及改扩建项目业主;别墅物业管理机构、高档楼盘业主及准客户;4、大跨度工业厂房、仓库、冷库、高层建筑、办公大楼、多层停车场、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货场、站棚、交通岗厅、收费站的投资开发商;5、建筑工程、石油化工、市政建设、环保工程、智能电网、“三网合一”、海洋工程、水利建设、地质勘探、消防通讯、抗震救灾、军事工程的承建施工单位;6、电力规划研究院(所)、电厂(站)、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公司、机电安装公司;7、各省市规划局、建设局、旅游局等政府机构相关负责人;各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境外在华贸易机构及境外相关客户;8、专业家电市场、连锁超市、建材卖场、家居市场;电视购物等新兴渠道商;展位定价收费标准参展补贴申请须知1、标准展位及空地展位(2018年7月31日前报名):展位费全免,每9平方展位均只收取会务费和清洁服务费2880元(已含2人会务费);2、标准展位及空地展位(2018年8月1日后报名):标准展位8800元/9平方,空地展位8100元/9m2(已含2人会务费);3、空地展位不包括任何设施,参展单位需自行设计、装修,另按50元/平方收取空地管理费。备注:每人会务费包含:1、制证费;2、开展期间3天的中餐;3、每天两瓶水;4、一杯咖啡;5、一份礼品;6、1人的晚宴名额;7、展会会刊一本(总共);会刊及展会现场广告会务组联系方式: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258268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科汇一街7号3楼电话:020-87146888/899传真:020-82579220官方微信公众号:CIHIE_CHINA网址:www.cihie.net主承办单位资质之——鸿威会展实力(展会宣传、参展推荐、产品推广,加微信:29034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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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2 18:08
  • 石家庄出台2018年环城水系周边土地储备政策,涉及8个区,79个村,有你家吗?
    石家庄市政府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已确定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八个区,79个村纳入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实施范围。土地总面积约31.7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5万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预计,经营性用地面积约8.21万亩,核减已建成项目,预计可实施储备范围土地面积约5万亩。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为推进环城水系工程整体提升,优化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依据《土地管理法》《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实施范围对环城水系周边范围土地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延伸至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鹿泉龙泉湖湿地,南二环西延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统一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目前已确定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八个区,79个村纳入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实施范围。土地总面积约31.7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5万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预计,经营性用地面积约8.21万亩,核减已建成项目,预计可实施储备范围土地面积约5万亩。(一)新华区涉及于底、康庄、岳村、大马村、大安舍、田家庄、前太保、后太保、赵二街、前杜北、后杜北、西营、陈村、东营、南高基15个村,土地总面积约6.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01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485亩。(二)桥西区涉及宫家庄、东良厢、西岗头、瓮村、小谈、大谈、张营、孔寨、石桥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38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29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527亩,工业用地面积约403亩。(三)长安区涉及东庄、西塔口、南村、肖家营、柳董庄、陈章、柳辛庄、西古城、桃园、北翟营、南高营、南翟营、十里铺、白佛、西兆通、东杜庄16个村,土地总面积为7.04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4.48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24876亩,工业用地面积约642亩。(四)裕华区涉及东京北、方村、南栗、南位、西京北5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7693亩,工业用地面积约2566亩。(五)高新区涉及北庄、郝家营、宋营、北豆、南豆、韩通、东仰陵、东羊市、赵村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93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3.1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13051亩,工业用地面积约7499亩。(六)鹿泉区涉及平北、高迁东街、高迁北街、东良政、北降壁、永壁东街、永壁北街、西良厢、南杜村、小马村、小张庄、大宋楼、横山村、台头村14个村,土地总面积为5.56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7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698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919亩。(七)栾城区涉及西羊市、东许营、西许营、楼底、东尹村、邵家庄、夏户庄、段同村、秦家庄村、于底村、北留营村11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4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214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576亩。(八)藁城区涉及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周边区域,具体村庄和面积待我市防洪规划确定后明确。二、管控措施(一)由市政府对土地实行“八统一”管理一是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对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除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外,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社会资本或招商安排建设项目,市、区两级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也不得办理任何建设项目有关的手续,待完成做地工作后,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二是统一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纳入环城水系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列入重点区域规划控制范围,尽快编制环城水系周边土地储备整体规划,确定政府储备地的具体范围。三是统一筹措土地储备资金。市政府组织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和做地主体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做地资金。四是统一安排土地指标。由国土部门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五是统一实施土地储备。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的土地,全部纳入市级土地储备库,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六是统一进行土地整理。由市政府对储备地块统一进行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七是统一组织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纳入市级土地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规则组织土地供应。八是统一分配土地收益。土地出让总价款按照4∶6的比例,实行市区两级分级入库。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统一从市级土地收益中提取;土地补偿、安置、税费、工作经费等统一从区级土地收益中提取。涉及利用市级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土地出让价款全部缴入市级国库,土地储备成本由区级政府统一核算、管理,从区级分享部分中提取,提取后剩余部分由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给区级财政。(二)明确区级政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做地项目的集体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等群众工作,并对纳入政府储备库的土地进行管护,避免储备土地受到侵害。(三)对暂未达到收储条件的土地实行主动式收储对实施范围内,暂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经国土和规划部门确定,2020年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纳入主动收储范围,实施土地预收储并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严格管理。纳入主动收储范围的土地,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土地补偿费。在未达到土地储备条件前,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委托做地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可用于农作物种植项目进行短期利用,签定短期利用协议,明确责权利,确保能及时腾退土地,待达到土地储备条件时,及时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四)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私下交易行为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项目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等私下交易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做地任务安排(一)任务分解新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围绕小清河区域完成5000亩土地预收储,待2020年规划调整后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土地征收。另外,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200亩净地储备任务。裕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京北、南位、南栗、方村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500亩净地储备任务。栾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和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许营、西许营、西羊市、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等六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鹿泉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结合龙泉湖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提升和南二环西延划定做地范围,选择横山村、台头村、大车行、小车行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桥西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300亩净地储备任务。长安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和滹沱河整治工程,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藁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围绕滹沱河整治工程,除2800亩匹配地以外,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二)组织实施实行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做地主体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做地工作。石家庄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市区政府(管委会)、发改、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园林、审批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自任务下达之日起,由各辖区(管委会)政府和做地主体,对现有数据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双违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违法建筑。按照石政发〔2017〕37号和石政函〔2018〕23号文件规定,确定做地范围、编制做地方案、上报做地计划。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和预评估,2018年底之前完成做地方案编制报批工作。2019年起按照批准的做地方案实施做地,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按时完成做地工作。高新区、化工园区已经启动了全域土地储备工作,且规划以产业用地为主,按照石政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土地供应,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出让总价款10%上缴市财政部门。石家庄出台环城水系周边土地储备政策,涉及八个区,79个村石家庄市政府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已确定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八个区,79个村纳入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实施范围。土地总面积约31.7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5万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预计,经营性用地面积约8.21万亩,核减已建成项目,预计可实施储备范围土地面积约5万亩。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为推进环城水系工程整体提升,优化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依据《土地管理法》《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实施范围对环城水系周边范围土地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延伸至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鹿泉龙泉湖湿地,南二环西延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统一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目前已确定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八个区,79个村纳入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实施范围。土地总面积约31.7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5万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预计,经营性用地面积约8.21万亩,核减已建成项目,预计可实施储备范围土地面积约5万亩。(一)新华区涉及于底、康庄、岳村、大马村、大安舍、田家庄、前太保、后太保、赵二街、前杜北、后杜北、西营、陈村、东营、南高基15个村,土地总面积约6.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01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485亩。(二)桥西区涉及宫家庄、东良厢、西岗头、瓮村、小谈、大谈、张营、孔寨、石桥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38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29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527亩,工业用地面积约403亩。(三)长安区涉及东庄、西塔口、南村、肖家营、柳董庄、陈章、柳辛庄、西古城、桃园、北翟营、南高营、南翟营、十里铺、白佛、西兆通、东杜庄16个村,土地总面积为7.04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4.48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24876亩,工业用地面积约642亩。(四)裕华区涉及东京北、方村、南栗、南位、西京北5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7693亩,工业用地面积约2566亩。(五)高新区涉及北庄、郝家营、宋营、北豆、南豆、韩通、东仰陵、东羊市、赵村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93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3.1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13051亩,工业用地面积约7499亩。(六)鹿泉区涉及平北、高迁东街、高迁北街、东良政、北降壁、永壁东街、永壁北街、西良厢、南杜村、小马村、小张庄、大宋楼、横山村、台头村14个村,土地总面积为5.56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7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698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919亩。(七)栾城区涉及西羊市、东许营、西许营、楼底、东尹村、邵家庄、夏户庄、段同村、秦家庄村、于底村、北留营村11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4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214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576亩。(八)藁城区涉及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周边区域,具体村庄和面积待我市防洪规划确定后明确。二、管控措施(一)由市政府对土地实行“八统一”管理一是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对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除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外,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社会资本或招商安排建设项目,市、区两级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也不得办理任何建设项目有关的手续,待完成做地工作后,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二是统一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纳入环城水系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列入重点区域规划控制范围,尽快编制环城水系周边土地储备整体规划,确定政府储备地的具体范围。三是统一筹措土地储备资金。市政府组织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和做地主体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做地资金。四是统一安排土地指标。由国土部门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五是统一实施土地储备。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的土地,全部纳入市级土地储备库,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六是统一进行土地整理。由市政府对储备地块统一进行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七是统一组织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纳入市级土地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规则组织土地供应。八是统一分配土地收益。土地出让总价款按照4∶6的比例,实行市区两级分级入库。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统一从市级土地收益中提取;土地补偿、安置、税费、工作经费等统一从区级土地收益中提取。涉及利用市级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土地出让价款全部缴入市级国库,土地储备成本由区级政府统一核算、管理,从区级分享部分中提取,提取后剩余部分由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给区级财政。(二)明确区级政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做地项目的集体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等群众工作,并对纳入政府储备库的土地进行管护,避免储备土地受到侵害。(三)对暂未达到收储条件的土地实行主动式收储对实施范围内,暂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经国土和规划部门确定,2020年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纳入主动收储范围,实施土地预收储并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严格管理。纳入主动收储范围的土地,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土地补偿费。在未达到土地储备条件前,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委托做地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可用于农作物种植项目进行短期利用,签定短期利用协议,明确责权利,确保能及时腾退土地,待达到土地储备条件时,及时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四)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私下交易行为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项目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等私下交易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做地任务安排(一)任务分解新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围绕小清河区域完成5000亩土地预收储,待2020年规划调整后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土地征收。另外,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200亩净地储备任务。裕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京北、南位、南栗、方村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500亩净地储备任务。栾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和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许营、西许营、西羊市、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等六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鹿泉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结合龙泉湖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提升和南二环西延划定做地范围,选择横山村、台头村、大车行、小车行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桥西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300亩净地储备任务。长安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和滹沱河整治工程,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藁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围绕滹沱河整治工程,除2800亩匹配地以外,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二)组织实施实行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做地主体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做地工作。石家庄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市区政府(管委会)、发改、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园林、审批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自任务下达之日起,由各辖区(管委会)政府和做地主体,对现有数据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双违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违法建筑。按照石政发〔2017〕37号和石政函〔2018〕23号文件规定,确定做地范围、编制做地方案、上报做地计划。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和预评估,2018年底之前完成做地方案编制报批工作。2019年起按照批准的做地方案实施做地,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按时完成做地工作。高新区、化工园区已经启动了全域土地储备工作,且规划以产业用地为主,按照石政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土地供应,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出让总价款10%上缴市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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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2 17:33
  • 基本农田里能建蔬菜大棚、温室或看护房吗?有哪些政策要求?
    网友提问:“蔬菜大棚是否属于设施农业?基本农田里能建蔬菜大棚、温室或看护房吗?”其实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一、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二、设施农业用地应严格规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在对设施农业规制方面,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因此,蔬菜大棚、温室或看护房,若属于设施农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三、温室、看护房等是否属于设施农业,应当具体分析认定。温室、看护房等农业设施的用地性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标准进行认定。根据该标准,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依据上述分类标准,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可见,是否将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所占土地认定为设施农用地,应当依其是否固化、对土地耕作利用是否产生影响等为标准进行判断。一般而言,不影响土地耕作,仅用于辅助农业种植的简易大棚不属于设施农业。但如果属于“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或是“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已固化附着于土地之上,不易复垦,且对土地耕作利用产生影响的农业设施,则应当认定为设施农业,并对其用地进行严格管控。>>推荐阅读:基本农田能建大棚养鸭吗?大棚养鸭需要哪些手续?2021年农田地里能建蔬菜大棚或盖鸡棚吗?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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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2 11:56
  • 自然资源部新政策:闲置土地将依法依规收回,农用地征收2年内未补偿将失效!
    7月3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新政策,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文件,提出,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重点一: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在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后,可由市、县人民政府逐级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重点二:有效处置闲置土地。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认定,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置。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其中,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以依照《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和相关产业用地政策,适用过渡期政策;依据规划改变用途的,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同时,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纳入督察工作重点。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面积较大、处置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地区,依照有关规定发出督察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什么是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码闲置土地管理,土地闲置2年可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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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7-3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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