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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
    土地租赁是我国土地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租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得分情况来看,目前主要有国有土地租赁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两大类,其土地租赁期限是有差异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一、国有土地租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国有土地的租赁和国有土地的出让互为补充,一般以“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其中以招拍挂为主要租赁渠道。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关于国有土地租赁期限,事实上国有土地的租赁有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之分,它们在租赁期限上是有较大差异的。1、国有土地的短期租赁最高年限不超过5年;2、国有土地的长期租赁最高年限不能够超过《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在这个范围内具体可租多少年要看租赁合同是怎么协商规定的。不管是短期租赁还是长期租赁,在通过租赁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可以将该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或抵押的,但都需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年限则要根据“集体土地的类型”来看。1、农村集体承包耕地的最高租赁期限为60年以前是30年,但是在十九大后国家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调整,将在原来承包合同约定的30年基础上再延期30年,因此如果租户是从原承包户获得土地的那一刻开始租赁的,那么最高是可以获得60年的土地租赁年限的。总之租赁年限要小于等于剩余承包年限。2、农村集体承包草地的最高租赁期限为50年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因此在租赁时最高租赁期限为50年。3、农村集体承包林地的最高租赁期限为70年而林地的承包期最高是70年,在租赁地不得大于承包期的原则下,林地的最高租赁期为70年。4、农村集体宅基地的最高租赁期限看合同规定农村宅基地是直接分配给村里的农户的,本身没有时间限制,因此其他人在租赁农户的宅基地时,最高期限由你们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合同说了算。5、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的最高租赁期限看合同规定同理,如果是村里面其他的建设用地和四荒地,具体可以承租的最高年限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推荐阅读: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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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9 15:05
  • 流转农村土地来创业,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布局下,农村土地也随之得到较大程度的盘活,吸引了不少社会资本下乡流转土地进行现代规模农业生产创业或者乡村旅游开发,那么在流转农村土地来创业的过程中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关于该问题,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不同的土地情况在处理上是有差异的!一、流转农民的承包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草案中,明确表示农村的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这也是国家在推动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一大必行措施。1、农村承包耕地而关于承包地的使用年限问题,不论是十九大还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有对农村的承包耕地年限作出了明确,将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再自动延长30年期限,因此,如果你流转的是农村承包耕地,可在流转合同到期之后与农户商议续约问题即可,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再次签订新的土地流转合同。2、农村承包草地和林地从目前各地区实行的土地政策来看,大部分地区还是施行的草地承包年限在30-50年,林地为30-70年,具体年限各地方还会在这个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制定。但今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中,也表示建议“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因此在不久之后农村承包草地和林地的使用年限也将进一步延长,对于流转者来讲,在流转的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可依据自己的情况看是选择续约还是按照合同退还土地给农民。二、流转农村的四荒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和承包地不同,农村的四荒地“三权”都全部属于“村集体”,如果你不是以“承包”的方式获得的土地,而是以“流转”的方式拿的地,那么应当在使用年限过期之前就与村里的发包方去协商这个事情,是继续流转还是放弃流转?打算继续流转多少年?注意四荒地的流转期限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靠流转双方自己协商。如果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在续约时也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方可实行生效。三、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这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宅基地和其他类型的建设用地,后者在村集体同意之后可以直接续约流转获得更长的使用权年限,而前者宅基地则要看你是否为该村集体成员了,之前宅基地管理不严,也有外地人流转到了宅基地建房的情况,但如果是这样,那么使用权年限到期之后是不能再续约的,而且从自我利益保护角度来讲也最好不要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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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7 15:32
  • 别再存有侥幸心理啦!10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被自然资源部通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夏俊]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自然资源部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粮食生产的核心产能。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履行保护和监管职责,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案件。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向社会通报10起这方面的案件。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首先,请崔瑛同志通报10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2018-11-0610:02)[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坚持农地农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的督促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件。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决定向社会公布10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一是河北省保定市九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生态园案。2017年4月,保定市九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望都县寺庄乡南下叔村土地约35.34公顷(530.11亩)建设生态观光园,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33.29公顷(499.34亩)。望都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县政府组织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县纪委监委已对失职渎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8-11-0610:07)[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二是上海保利建工房产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堆料停车案。2017年3月,上海保利建工房产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青浦区赵巷镇南崧村永久基本农田约1.03公顷(15.4亩)作为堆料场、临时停车等。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进行了制止并函告赵巷镇政府;镇政府组织进行了整改,恢复土地原状;负有监管责任的镇政府下属赵巷置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盛某和安全管理科科长冯某2人被诫勉谈话。(2018-11-0610:08)[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三是江西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光伏项目案。2017年8月,江西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洪桥村永久基本农田约3.88公顷(58.25亩)建设光伏项目。余江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制止;区政府组织拆除了光伏板、水泥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18-11-0610:09)[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四是山东省济宁市梁山通翔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停车场案。2017年3月,梁山通翔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梁山县拳铺镇东刘庄村土地约3.9公顷(58.5亩)建设停车场,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2.95公顷(44.2亩)。梁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拳铺镇镇政府组织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东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11-0610:09)[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五是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李某违法占地建庄园饭店案。2017年4月,长葛市董村镇董村村民李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0.79公顷(11.88亩)建设浩然庄园饭店。长葛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董村镇政府组织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8-11-0610:09)[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六是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余红梅仿古公司违法占地建仿古园案。2016年3月,余红梅仿古公司违法占用新洲区凤凰镇土地约7.83公顷(117.4亩)建设仿古园项目,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6.66公顷(99.91亩)。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查处;区政府已组织拆除圈建的部分设施、硬化区和游乐场;凤凰镇原党委书记汪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分管国土规划的党委副书记李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凤凰寨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8-11-0610:09)[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七是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国色添香水上世界公司违法占地建水上乐园案。2017年4月,邵阳县国色添香水上世界公司违法占用塘渡口镇梅子院村土地约1.31公顷(19.65亩)建设水上乐园,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30公顷(19.54亩)。邵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并会同规划局、塘渡口镇政府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塘渡口镇镇长肖某被诫勉谈话,副镇长张某和镇国土所所长唐某2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国土所副所长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梅子院村支部书记刘某被撤职;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8-11-0610:10)[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通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驾校案。2017年2月,玉林市通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玉州区名山街道二泉村永久基本农田约1.56公顷(23.41亩)建设驾校。玉林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玉州区政府组织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玉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玉州大队原负责人梁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名山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冯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二泉村原支部书记兼主任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11-0610:10)[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九是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川黔竹玉农家乐山庄违法占地建房案。2017年8月,长顺县广顺镇川黔竹玉农家乐山庄违法占用杜鹃湖村土地约0.63公顷(9.41亩)建房经营农家乐,其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0.51公顷(7.65亩)。长顺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制止,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18-11-0610:10)[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十是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常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2015年5月,兰州新区中川镇华家村村民常某在该村角儿梁境内违法采砂,造成约1.61公顷(24.1亩)农用地被破坏,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1.27公顷(19.01亩)。兰州新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了查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11月,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自然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与农业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护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履行保护和监管职责,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要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中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以农业结构调整等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和惩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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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7 08:34
  • 财政部:明年起这类企业将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月5日,财政部透露,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据了解,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此外,通知明确,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要求,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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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6 08:57
  • 2018-2020年广西棚户区改造计划:计划改造37万套
    近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2018年至2020年期间广西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37.57万套,将重点推进房屋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危旧住房的改造,林区、垦区、工矿棚户区此前未完成改造的危旧住房项目也将予以积极改造。2018年至2020年是国家新的“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实施阶段,广西通过摸底调查,将棚户区改造开工量从原计划的24万套提高至37.57万套,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2018年国家下达广西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4.2万套。截至9月底,广西今年棚户区改造已新开工9.1万套,开工率达101%,基本建成6.6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57%,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同时,广西还提前启动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实行绩效加分政策激励各地加大棚改力度;同时,将按照改造范围和标准,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并进一步完善棚改重点项目库,对重点县区、片区、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实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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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01 17:05
  • 土地确权后,村干部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
    强制性土地流转的是犯法的,根据承包法,土地被授权后,承包人可以在自愿原则下进行土地流转,它包括租赁、分包、转让和盘点。但如果是强制性的,这是违法的。我们可以上诉。那土地确权后,村干部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一、土地确权后,村干部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1、土地流转原则:依法自愿有偿,从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政策文件来看(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依法自愿补偿”的原则,因此,任何级别的组织都得不到土地承包人的同意,跨过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是不可能的。2、整村流转需村民全部同意,在很多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地方,许多土地从全村转移,因为土地的整合,然后,有必要对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自愿性、一级地租分配、土地红利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这是村干部挨家挨户的需要。3、村干部可以自己转移土地,村民无权干涉,村干部自己的土地也是可以自己流转的。村民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擅自转让土地,但这也取决于道路,在村委会上也可以办理转账、转包、转包等手续。4、集体土地流转需召开村民大会征得同意,村里的其他非承包地的农村集体土地,如果你想出去,召集村民大会审议是必要的,并得到村民代表的同意。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1、土地出租的方式现在很多农民都出外打工去了,因此家里的土地就没人种植,白放着也不现实,因此就出租给了村里的种粮大户,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据了解,每个农村的租金都有所出入,有的地方每亩只有700多元,有的地方每亩高达1500元。总的来说,各种运作模式中,这个风险算小的。2、土地入股的方式目前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有很多,有的是农民合伙发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家可以用自己的土地进行入股,获得收益后可以分红。这种运作模式和种植的作物利益有关,具体金额需要统计。利益大,但是种植风险也有。3、土地托管的方式还有一部分农民朋友既不想操心种植风险,也不想给别人种植,那么就可以采用土地托管这种模式。也就是说在选择种植品种后,种地的管理环节给专业的土地托管公司负责,他们负责帮农户朋友浇水、施肥、采摘等。现在这个模式多用于粮食作物,每个地方的托管费和收益都有所区别。总的来说,土地确权证就是农户朋友们的“定海神针”,有了证书之后,农友们才能放心进行土地的各种运作,当然你想纯挣钱是不可能的,风险也是会要有所承担的。建议大家综合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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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31 17:29
  • 湖南怀化:积极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为抢抓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系列扶持政策,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助推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怀化市国土资源局三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探索整村推进机制,因地制宜搞好项目选址,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后备资源调查力度。各县市区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着眼农村长远发展,综合考虑村庄的自然条件、住房现状、村风民俗等因素,优先选择土地整治潜力大、村民搬迁意愿高、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的自然村实施。同时,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对生态环境优美、建筑特色鲜明、乡土文化浓郁、文物古迹较多的传统村落,予以重点保护。实施时,采取整村搬迁、局部拆迁改造、自然村或独立图斑居民点搬迁三种方式进行,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实施一个,不搞“一刀切”,不搞“大跃进”。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加大项目后备资源的调查力度,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目前,我市13个县市区已全面铺开增减挂钩工作,全市各县市区已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共17个,总面积1003.4431公顷,达到2018年度总目标计划的100.34%。二是完善和落实退出补偿政策等保障措施。各县市区通过制定补偿奖励机制、科学确定安置办法、统筹推进零星土地开发、最大限度整合扶贫优惠政策,并积极保障,认真落实,严格规范执行。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科学正确引导,并积极与村民及贫困户的协商沟通,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基础工作扎实到位。三是积极与省内其他发达县市区对接,促进节余指标的流转交易。各县市区节余指标在满足市内(自身)需求后,积极与省内其他市州发达县市区对接,认真洽谈协商,尽快顺利达成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协议(合同),并加快项目实施,如期按约完成指标验收和交付使用,实现增减挂钩项目效益。辰溪县、溆浦县等7个县市通过签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预转让意向合同,实现意向合同总收益20.03亿元。>>推荐阅读: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若干意见>>如有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关注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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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30 10:14
  • 《农村土地承包法》再次修改,带来了哪些好处?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相比于去年的一审稿,有哪些新变化和新亮点呢?①连续3年抛荒承包地,发包方也不会收回此前,一审稿规定,承包方连续两年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要收取一定费用;连续抛荒达到3年,发包方就有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发包。但二审稿删除了这条规定,原因是有常委提出,这样会引发很多纠纷,比如说如果收费,怎么收,土地如果收回,耕作权益归谁?这都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②承包“四荒地”也能获得土地经营权旧版的土地承包法,对于承包“四荒地”能不能获得土地经营权,没有明确。此次经过专家讨论,认为承包“四荒地”也应该取得土地经营权。而且,承包“四荒地”跟家庭承包不一样,不是出于社会保障的因素,而是开展经营性活动,所以承包人可以不局限于本村集体成员。③进一步明确对土地流转经营的保护二审稿中,“三权分置”正式写入土地承包法。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期限内占用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享有收益权。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后,可以预见接下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将加速发展,同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之下,农村土地价值将进一步提升,今后农民用土地贷款能获得更高的额度;如果转流或者入股,得到的租金或分红也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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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5 08:33
  • 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公布!全省涉及5739个小区
    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市政配套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涉及全省5739个老旧小区。1、改造范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市区及所辖县(市、区),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以及住宅楼。全省老旧小区共计5739个,建筑面积1.15亿平方米,涉及36851栋住宅、141.31万户居民。2、改造时间表2018年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70%。2020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3、怎样改造(一)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二)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三)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具体全文如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22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市政配套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河北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省级筹划、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2.突出重点,回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3.示范引领,政策扶持。科学制定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打造样板工程,引领示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4.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二、任务目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市区及所辖县(市、区),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以及住宅楼。全省老旧小区共计5739个,建筑面积1.15亿平方米,涉及36851栋住宅、141.31万户居民。2018年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70%。2020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三、改造任务(一)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二)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三)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四、资金筹措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总任务,共需改造资金129.6亿元,分别来自于财政、社会、居民个人。社会可筹集资金约11.7亿元,其中,市政专营单位可筹集约6.5亿元,主要承担水、电、气、暖、信地下管网改造、线路整理等;小区原产权单位可筹集约5.2亿元,主要承担“三供一业”分离小区改造。居民个人可筹集约5.6亿元,主要用于屋面、楼道、单元门禁等建筑物本体改造。其余112.3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筹集,主要负责老旧小区安全设施、居住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等改造项目。2018年需要改造资金38.8亿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专营单位、居民、市场、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对属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专营单位的项目改造,要明确设施产权,落实改造责任,通过专营单位直接投资、获取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属于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屋面、楼道、单元门禁等建筑物本体改造项目,鼓励居民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改造费用,符合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畴的改造项目,要用足用好专项基金。对属于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造的增加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等收费性服务设施或提供居家养老等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属于公共性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由政府出资承担改造费用。要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达到区域内资金平衡;合理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补贴资金,在资金允许使用范围内,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倾斜;加大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打造优质示范项目。五、保障措施按照“省级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市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作体系。(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检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老旧小区建筑修缮加固及节能改造,供水、供暖、供气等管网安全及维修改造,雨污管网、垃圾处理、道路硬化、小区亮化绿化提升,拆除私搭乱建、恢复公共空间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省公安厅负责社区治安联防,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及判定,消防设施维修更新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省民政厅负责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名标志设置及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省质监局负责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通信企业管线整理规范工作。省邮政局负责信报箱、快递寄存箱等邮政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省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健身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省广电网络集团负责老旧小区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整理规范的指导工作。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负责老旧小区电力线路及配电箱使用状况检查和维修、电力线路整理规范、充电设施安装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市政府要落实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市级指挥协调机制,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年度改造计划和资金筹集办法,及时安排部署市区改造任务,指导所辖县(市、区)改造工作,确保改造整体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方式和实施步骤参照市级开展。(三)周密组织实施。市内各区政府以街道为基础,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导则,做好施工前清障、拆违等前期工作,抓好各项改造内容协调调度,落实好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及验收工作,筹集改造资金,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引入物业公司进行后期管理。(四)尊重居民意愿。老旧小区改造及资金筹措方案应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物业及水、电、气、暖、信等产权单位意见,确保改造项目经济实惠,改造资金足额到位。对超出民生基本需求的改造项目,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对存在争议的改造项目,应反复论证,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在取得群众统一意见后实施改造。(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合理引导小区居民预期,营造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老旧小区改造优秀经验,深入挖掘典型做法,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平稳有序推进。附件:1.2018-2020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配表2.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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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5 15:12
  • 如何辨别土壤类型和肥力?不同种类的土壤怎么施肥?
    土壤是植物生长的根本,土壤的种类、贫肥直接决定作物的成分和生长环境,作物的品质直接影响口感、品相等。那么如何辨别土壤类型和肥力?不同种类的土壤怎么施肥?一、土壤种类有哪些?不同种类的土壤怎么施肥?1、黏土一般来说,黏土的有机质含量高,保肥性能强,养分不易流失,但通透性能差,施肥后肥效释放慢,作物生根难,人们常称这种土壤“发老苗不发小苗”。这种土壤性冷,有机质分解速度慢,所以应施用充分腐熟的农家肥料,最好用马粪、羊粪等热性肥料做基肥。施肥时一次性多施不至于造成烧苗或养分流失,但应适当提早,并宜“多吃少餐”。但氮肥不宜过多施用,以免因后期肥效过分发挥,使作物贪青晚熟,导致减产。黏土对养分的吸附固定能力强,而且土壤溶液中的养分扩散速度慢。因此,要注意施肥的位置,如施磷肥和钾肥应尽量靠近根系,并及时中耕松土,追施腐殖酸类肥料,增强土壤的通透性,注意肥水同时,以水调肥,提高肥效。2、沙土沙土质地松散、粗粒多,土壤养分含量少,不保水保肥,宜多施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或进行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适时翻压,以培肥地力,逐年改善土壤结构。施肥时,一次不能多施,多施易流失,要采用少量多次的原则,且要施用淋溶性小的肥料,最好采用沟施或穴施等集中施用的方法。为了改良沙质土壤,还可采用掺土施肥法,既可保全养分,还可改良沙性土壤。有机肥应深施,如浅施难以分解或分解较快。沙土地宜用牛粪、猪粪等冷性肥料做基肥,以使土质逐渐变好。3、壤土壤土是农艺性状较好的一种土壤,其通透性、保水保肥能力以及潜在养分含量介于沙土和黏土之间,适合各类农作物生长,一般可按产量要求和作物的生长期,适时适量施肥。施肥原则上要做到长效肥与短效肥相结合,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大量元素肥料与中微量元素肥料相结合。4、盐碱土盐碱土是盐土和碱土的总称,盐土主要指含氯化物或硫酸盐较高的盐渍化土壤,土壤呈碱性,但pH值不一定很高;碱土是指含碳酸盐或重磷酸盐土壤,pH值呈碱性。盐碱土的有机质含量少,土壤肥力低,理化性状差,对作物有害的阴、阳离子多,不易促苗。盐碱土的施肥原则是以施用有机肥和有机活化营养肥料为主,严格控制化肥的使用。有机活化营养肥料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对土壤中的有害阴、阳离子能起缓冲作用,有利于发根、保苗。5、水田和旱地水田由于水分的移动,会将溶液中的养分带走,使施用的肥料在土壤中难以积累而引起养分缺乏。同时土壤中的水分还能将施用的肥料稀释,因而即使靠近作物根部施肥也不会对作物根系产生伤害。在水田施用氯化铵、氯化钾等含氯肥料,也不用担心氯离子在土壤中的积累。但水田因存在水层,易使土壤缺氧,在供养不足的条件下,会产生一些有机和无机的毒物。比如施用的有机肥在嫌气分解条件下会累积有机酸。因此,在水田选用有机肥时,应注意选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否则会产生过多的还原物质。同时由于嫌气细菌的旺盛活动,还会增加水中氧的消耗,进一步加剧土壤缺氧,而导致作物根系遭受伤害。水田施用氮肥时,不宜选用硝酸盐类肥料。这是因为其易溶解,在水中移动最快,除易淋失外,还易形成有毒亚硝酸盐,并引起反硝化作用,造成脱氮损失。而在水田施用铵肥,则因其比较稳定而能充分发挥肥效。旱地与水田相反,旱地施肥不但不会造成养分的淋失,还能使养分在土壤中逐步积累,和容易造成盐分浓度过高,因此旱地切忌在靠近植株根部位置施肥。二、如何辨别土壤的肥力?1、看土壤颜色肥土土色较深;而瘦土土色较浅。土壤颜色与土壤中的土壤、水分含量、腐殖质含量、浅色矿物(如氧化铝、二氧化硅、碳酸钙等)含量、暗色矿物(如氧化铁、黑云母、氧化锰等)含量紧密相关,因此,土壤颜色是土壤物质组成及其性质的反映,也是判断和研究成土环境、土壤类型及其肥力特征的重要依据。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黄土,一些特殊地区也有其它颜色的土壤,如富含营养物质的东北平原的黑土,这种黑土适合种植小麦,高粱,大豆等;福建地区的红土偏碱性,因此适合种植茶叶类的碱性植物;四川地区的紫土,适合种植水稻等。2、看土层深浅肥土土层一般都大于60厘米;而瘦土相对较浅。土壤质地的好坏关系着土壤肥力高低,含氧量的多少。如梅花、梧桐、核挑等植物喜肥沃深厚的土壤,应栽植在深厚、肥沃和疏松的土壤上。如油松、马尾松等,可在土质稍差的地点种植。当然,耐癖薄的植物种在肥沃的土壤上则长得更好。3、看土壤适耕性肥土土层疏松,易于耕作;瘦土土层黏犁,耕作费力。土壤适耕性是指土壤适宜耕作与否的物理性状,是土壤黏结性、黏着性和可塑性在耕作时的综合反映。土壤黏结性强,农具不易入土,土块不易散碎;黏着性大,易黏着农具,耕作阻力大;可塑性强,易成泥条,干后土壤板结。黏土的可塑下限含水率低于16%,适耕的含水量范围小,宜耕期短;砂性土可塑下限值高达23%左右,宜耕的含水量范围大,宜耕期长;壤土则居于二者之间。4、看土壤淀浆性及裂纹肥土不易淀浆,土壤裂纹多而小;瘦土极易淀浆,易板结,土壤裂纹少而大。5、看土壤保水能力水分下渗慢,灌1次水可保持6~7天的为肥土地;不下渗或沿裂纹很快下渗的为瘦土。黏土保水能力最强,但黏土的通透最差;相反沙土的保水能力最差;而壤土的保水能力介于黏土和沙土之间。6、看水质水滑腻、黏脚,日照或脚踩时冒大泡的为肥土;水质清淡无色,水田不起泡,或气泡小而易散的为瘦土。7、看夜潮现象有夜潮,干了又湿,不易晒干、晒硬的为肥土;无夜潮现象,土质板结硬化的为瘦土。8、看保肥能力供肥力强,供肥足而长久,或潜在肥力大的土壤均属肥土。土壤在作物生长全过程中供给所需养分的性能。由于土壤自身的性状不同,供肥能力大小和快慢各异。通常是含有机质丰富的土壤,肥劲长而稳,肥力平缓协调;有机质少的砂质土有前劲而后劲不足,黏质土有后劲而前劲不足。土壤供肥性是鉴别土壤肥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9、看植物生长红头酱、鹅毛草、荠草等的土壤为肥土;生长牛毛草、鸭舌草、三棱草、野兰花、野葱等的土壤均为瘦土。可通过种植豆科植物来提高土壤肥力。豆科植物的根上长有根瘤菌,它可以固定空气中的氮气,使土壤中氮元素的含量增高。氮元素是植物生活中需要量较大的元素,当植物得到大量氮元素时植物就生长茂盛。因此在农业生产上,人们常常通过种植豆科植物来提高土壤的肥力,达到增产的目的。10、看动物有田螺、泥鳅、蚯蚓、大蚂蝗等的为肥土;有小蚂蚁、大蚂蚁等的为瘦土。土壤中的动物主要通过将植物组织嚼细或撕碎,或在土壤中进行搬迁、搅动,为植物残体进一步被微生物分解提供条件。土壤动物的活动可增加土壤通透性。土壤中最重要的大动物是蚯蚓,可以把土壤中的有机物质进行消化分解,蚯蚓还能将大量未分解的有机物,搬运到土壤深层,与底层土壤混合,改善底层土壤结构。蚯蚓的粪便是非常好的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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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29 22:01
  • 2018-2020湖北土地新政:“增存挂钩”分类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在当前土地资源稀缺、供需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为给高质量发展打好“地基”,湖北省近日启动专项行动,计划五年内全面清理该省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记者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近日启动的“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包括:对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按照失效和撤回的要求,消化一批;对待认定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完善相关手续,核销一批;地方政府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减少一批;对照自然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补录填报相应数据,上传相关资料,消除一批;督促各地政府加快消化利用一批。据介绍,湖北计划今年累计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不低于15.24万亩、闲置土地不低于2.02万亩,并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完善“增存挂钩”管理机制,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利用挂钩机制,对完成今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两项任务的市、州给予奖励;两项任务任何一项未完成的,暂停安排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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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29 13:47
  • 陕西省将推行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用地、农用地有哪些新政策?
    近日,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里面明确提出将在全省推行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其中建设用地、农用地均在“有偿”改革之列,那么具体有哪些新政策?1.规范土地有偿使用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全面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土地功能分区、用途管制和保护利用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规范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对生态功能重要的国有土地坚持保护优先,其中按照法律规定和规划允许进行经营性开发利用的,严格审批,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出台我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及配套政策,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修订情况,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鼓励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研究制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公共服务项目。3.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建设用地资产处置政策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的权限和程序参照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办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划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直接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手续;需有偿使用的,由划入方办理有偿使用土地手续。4.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土地等级价体系,加快制定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加快推进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明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明确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方式、供应方式、范围、期限、条件和程序。对国有农场、林场(区)、牧场改革中涉及的国有农用地,参照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采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划拨、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担保等。5.积极稳妥开展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精心组织,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政策措施,促进国有建设用地顺畅流转和盘活利用。充分利用我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机制,初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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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27 23:28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十九大有何新政策?
    “三权分置”是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那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十九大有何新政策呢?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十九大新政策2017年10月31日,中国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此次土地承包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土地经营权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七方面内容。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国农村改革再出发定了调,而2014年中央1号文件则对农村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严之尧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十分瞩目。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具体说,就是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农村“三块地”改革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得到审议,是1号文件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的实行,必须有改革方略来指引。“三权分置”思想,就是农村土地改革方略的核心。今年9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曾业松表示,“三权分置”思想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指针,循着这个方向,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必然呈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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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27 17:26
  • 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主要有哪些特征和情形?会被怎么处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主要有哪些特征和情形?会被怎么处置?农民朋友们要了解清楚加以甄别。1.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非法转让、买卖土地是指单位(集体)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有哪些特征?①在同一违法行为中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即必须同时具有卖方或转让方和买方或受让方;②必须违反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即属于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③当事人已经实施了转让土地行为,违法当事人签订并完全或部分履行了土地买卖或转让合同或协议;④违法当事人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从而获取非法所得。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主要有哪些情形?根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划分,非法转让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③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⑤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4.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应作何种处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对擅自买卖宅基地的应如何处理?国家禁止非法买卖土地。对擅自买卖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的责任人如果属于政府公务员或者其他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当事人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几条?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推荐阅读:农村私人非法进行土地转让,会被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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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21 01:08
  • 最新耕地占用税要来了!税收标准是多少?由谁来征收?占用这几种类型的耕地要收税!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那么税收标准是多少?由谁来征收?据了解,占用这几种类型的耕地要收税!一、耕地占用税的税收标准是多少?根据草案,税额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人均耕地面积的不同,在5元/平方米至50元/平方米间分为10元至50元、8元至40元、6元至30元、5元至25元四档幅度税额。具体标准为: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税款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另外,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特别强调,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提高不超过50%,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相应基础上提高50%。二、耕地占用税由谁来征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三、占用这几种类型的耕地要收税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法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四、征收耕地占用税用来做什么?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收入在地方建立农业发展基金。中央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后的基本用途和支出范围。主要包括:1、用于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兴建排涝、改碱、荒滩治理、深翻改土、培养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2、扩大耕地数量,开垦宜耕荒地、滩涂、撂荒地、闲弃地等所需的费用;3、兴建和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渠道、防渗工程、打井配套等工程所需的费用;4、在原有耕地和扩大耕地周围实施保护耕地的生物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水上涵养保持等所需的种子、苗木、工具等所需的资金补助;5、繁育推广优良品种,采取先进农业科技措施的费用;6、实施开垦和整治宜农耕地工程等大面积开发项目及引进外资项目所需的前期勘测、论证、规划设计所需的配套资金;7、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银行贷款开发农用土地资源项目的贴息支出。五、注意!5类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情形针对不同占用情况,国家设置了免征、2元征收、减半征收,以及全额退还等4种档位。1、草案明确,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2、对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税;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3、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予以免征。4、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免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5、值得一提的是,临时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但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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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2 11:42
  • 2018年深圳福田棚改细则:范围扩至非住宅, 门槛降至97%(附最新补偿标准)
    2018年8月末,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局发布《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据了解,棚改范围有可能扩至旧住宅旁小面积非住宅。棚改范围或扩至旧住宅旁小面积非住宅自今年5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后,各区陆续制定棚改实施细则。6月,宝安和罗湖两区先后发布了棚改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棚改项目立项门槛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其中宝安初步意愿征集比例不低于85%,正式征集比例达到“双95%”(权利主体的人数和建筑面积);罗湖区的申报门槛则为“双98%”。对比市级政策及其他各区已出的棚改细则意见稿,罗湖、宝安相关文件中提出的范围是“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屋村”,而福田棚改细则适用范围则是:福田区范围内旧住宅区以及与其相邻的小面积非住宅类宗地,福田区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拆旧建新改造的,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实施,但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需另行制定并报批。福田区棚户改造3种补偿方式供选择据悉,福田区棚户区改造主要采用拆旧建新的方式,由区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同于常见的“双n%”(权利主体的人数和建筑面积)门槛,福田棚改细则将按房屋套数核定相应权利人的比例,立项门槛为同意改造的权利人比例达到97%(按套数核定,含本数)。在意愿征集公示规定期限内,如未达到97%,则项目终止,但区指挥部认为确需改造的项目除外。另外,福田棚户区改造实行统一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由被搬迁人自愿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就地回迁安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产权调换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奖励被搬迁人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最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充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我国土地分两种,拆迁赔付标准也分两种:一、集体用地上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拆迁中,补偿方式分为以下两种:①补偿货币一些城市周边的集体用地,按理说不属于农村,但是按照农村的赔偿标准的话,那么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拆迁。所以,集体用地的补偿标准也是参照国有土地房产的征收赔偿标准,换句话说,也是根据周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来定的。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②产权置换什么是产权置换?就是赔付房子,比如安置房,回迁房等。当前棚改的整体方向仍然还是货币安置居多,但是今年国开行收回棚改审批后,估计产权置换的比例将会增加,但是不管怎么说,拆迁也是实实在在的要让老百姓改善生活水平,就算是集体用地,也都是按照国有土地的统一标准。一般是拆一赔一。即拆一平米就最少补偿一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一般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如果认为补偿不满意,可以不签字,联系相关楼市专业人士以及当地律师,争取自己的合理合法的补偿权利。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国有企业的拆迁赔付,是要先评估房屋的价值,由相关的机构来完成,补偿的标准结合附近的商品房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①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方式也和集体用地差距不大,也可以选择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而目前各城市都有自己的一套补偿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标准来计算。举个例子,小王家在市区老旧平房100平米左右,当地房价2万,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货币安置大概要赔500万以上,如果是赔付同地段的回迁房,按照人口来计算,能分到三套住房。附原文内容: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稳步推进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结合福田辖区实际,起草了《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文件质量,保证公众广泛参与,现将《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ftpgxz@outlook.com,并请将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福田棚改细则征求意见”;(二)通过福田区政府官方网站“福田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首页的“部门网站—区住房和建设局—民意征集—征集主题”相关栏目查看并在线提交意见。附件:1.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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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2 09:11
  • 农村创业搞“田园综合体”用地政策新消息: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里面表示,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这也意味着农村创业搞“田园综合体”也在用地优惠政策之内。1.八个方面明确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1)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明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2)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3)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4)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5)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6)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7)夯实基础工作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定期更新耕地等农用地土地等别数据库,稳步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工作,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8)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和需求的调查分析,确定各业各类用地标准和用地保障方式,健全政策体系。联合执法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合力推动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2.田园综合体等“农村产业”用地政策解读(1)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急需用地保障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此作出明确要求。2017年国家发改委明确将“研究提出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此次《通知》旨在主动作为、综合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满足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立足优化空间布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通知》明确提出“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并围绕计划指标安排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红利。规划方面,充分适应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布局分散的特点,发挥规划统筹作用,允许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通知》认真落实中央精神,要求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同时为了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知》明确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地区,有关地方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需要明确的是,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实行规模扩张,大量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农村的发展,必须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农村产业发展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开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要求,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应立足现有农村用地规模和布局的优化。对此,《通知》提出了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在规划实施手段上,充分利用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3)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更精准监管更高效近年来,设施农用地利用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突出表现为:现有设施农用地范围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一些地方借设施农用地名义违法用地。为此,《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如蔬菜种植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临时性烤烟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通过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范围,促进依托农业的产业融合和农业发展。同时,明确因地制宜保护耕地;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对农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可以复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功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复合民宿民俗、创意休闲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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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1 23:53
  • 公务员可以在老家建房吗?有什么要求?怎么申请?
    随着农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都回乡建房了,但根据2018年国家政策,农民建房将会越来越严格,且没达到标准的会被拆除,因此建房的要求颇为严格,那公务员可以在老家建房吗?有什么要求?怎么申请?一、公务员可以在老家建房吗?公务员是不是可以在农村老家建房,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看:1、公务员的户口已经迁出老家农村,不属于当地村集体组织成员公务员的户口已经随工作迁走了,不属于农村户口,且不是当地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这样的情况下,公务员是不可以在农村老家建房的。农村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可申请用来盖房,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申请宅基地的最基本条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户口已经迁走的公务员,已经是非农户口了,且不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要求,不可以在老家建房。2、公务员虽在外工作,在户口还在农村,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这种情况,虽然说公务员,但是它的户口还在农村老家,也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要求,是可以在老家建房的。但是,不能自己私自建房,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只有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获得宅基地,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在老家建房。二、公务员在老家建房的申请流程:1、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的公务员,向当地农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填写个人建房申请表,村委会进行审核,符合建房要求的,签字盖章。2、乡政府安排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看是不是符合建房条件,是不是符合乡镇整体建设规划,符合要求的,审批签字。3、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用地批准书》,并领取通用标准设计图纸。4、将宅基地审批结果进行张榜公布,看是否存在异议,公布时间为5天。5、建房申请人向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放线,然后开工盖房。6、房子建完之后,要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农村建房的首要条件得是农村户口,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公务员也是一样的。国家对公务员在农村老家建房,没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和所有在农村建房的要求是一样的,符合建房条件,经过申请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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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1 17:44
  • 山东: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标准上浮50%
    9月7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目前因台风导致的山东部分受灾地区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安置,山东已对重建灾毁房屋和配套设施、蔬菜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7个领域制定了灾区恢复重建配套措施。其中,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标准上浮50%!山东省副省长于国安说,在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方面,对房屋因灾倒塌、损坏的,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3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3000元。对受灾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将倒塌房屋和符合危房标准的受损房屋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修缮加固和重建在现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基础上,每户分别再增加1000元和2000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7000元(实际费用不足70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7至2万元。对贫困受灾群众,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行灾害应急救助。救助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每人每天45元,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30元。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由国家规定标准每人1万元提高到2万元。对临时安置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筹备调拨棉被、棉衣、毛毯等物品,帮助解决临时住所,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在种植养殖农业设施修复方面,针对蔬菜大棚、种植养殖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的修复重建,山东各级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其中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贴息80%,个人负担20%。个人负担部分,在还本付息后,给予返还奖励。同时,通过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大棚,实现大棚更新换代、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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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0 17:26
  • 2018年厦门危房改造新建住房补助标准公布:每户不超过15万元
    为农村困难群众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是厦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叶德传昨日就农村危房改造及危房鉴定等问题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厦门将对困难户的危房实行兜底改造,表示2018年新建住房补助标准每户不超过15万元。据叶德传透露,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厦门市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方案》,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前率先完成9户已列入2018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困难户的危房改造﹔2019年春节前完成困难户、低收入家庭危房户和无房户的改造安置﹔2019年底前完成一般户存量危房改造,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昨日公布的补助标准,有两类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可获危房改造补助。一类是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所属房屋经安全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的危房户﹔另一类是户主、户主的直系亲属及其祖辈均无自有住房,且在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划定的适建区范围内可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无房户。进行危房改造或新建住房的困难户,市财政按照每户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兜底解决,每户补助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进行危房改造或新建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市财政给予每户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修缮加固危房可获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一般户的危房改造则採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并由区财政出资。与此同时,属于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的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在实施翻建、修缮、新建等有效处置措施解决住房问题之前,各区要在9月底前採取租金补助或临时安置等措施让其“有房可住”。目前,全市通过审核审查的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共有7家,在6区设有33个鉴定受理服务点,房屋鉴定委托人可登录市国土房产局网站,从备案名录中自主选定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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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0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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