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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6月17日是“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今年的主题是“通过可持续粮食系统实现所有人的粮食安全”。地球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异变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它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1994年12月,第49届联大正式通过决议,决定从1995年起将每年的6月17日定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1996年12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正式生效,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制定防治荒漠化纲要提供了依据。荒漠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对全世界的生态安全、消除贫穷、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都造成严重影响。据联合国统计,全球26亿人直接依赖于农业,而用于农业的52%的土地受中度或严重的退化影响。土地退化影响全球15亿人。由于干旱和荒漠化,全球每年失去1200万公顷的土地(相当于每分钟损失23公顷),而这些土地本可以生产2000万吨粮食。贫困人口的74%直接受到全球土地退化影响。目前,全世界有近10亿人缺乏足够的营养,而生活在土地退化地区的民众受影响最大。如果土地退化如预计的那样,全球粮食产量到2035年将减少12%。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今年“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的致辞中说,土地退化和荒漠化会削弱人权,首先是食物权,而保障世界所有人享有食物、水和人的安全的权利完全是可能的,但人类必须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保护能够提供粮食或淡水的每公顷土地,避免土地的继续退化,同时尽所能恢复退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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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7 14:49
  •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启动 非粮化流转将被遏制
    日前,经济观察报获悉,中农办、农业部等方面已经启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新修订,其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对农地流转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和管制,在农地的流转规模上,将会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限制,以此来规范很多地方正在蔓延的大规模农地流转。据悉,根据中农办、农业部等方面掌握的情况,现在很多地方都在片面追求大规模、特别是超大规模的农地流转,而大规模流转后的农地,基本都是被一些工商企业所掌控。这些企业经营的农地,有的是数千亩,有的甚至上万亩,搞“非粮化”生产、“非农化”建设的现象相当普遍。接近农业部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为防止和纠正农地的大规模流转,以及流转后农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2014年以来,主管部门已经连续颁布了多个政策性文件。预计下一步在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会有较为具体的指标性要求,一些新的相关土地流转的政策性规定,也将会补充到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当中。严禁超大规模农地流转是指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通过转包、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有偿出让给其他的农户或者经济组织。据中农办副主任韩俊介绍,现在全国农地流转已经占到农民承包地的30%,其中流转至工商企业的农地是10%。据了解,目前农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工商企业租赁的农地当中。政府部门希望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农地,以“公司农户”的形式,通过签订订单合同、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很多工商企业却是想方设法走赚钱的“捷径”,在农地上盖房子,建工厂,甚至建了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基本都与农业不沾边,更谈不上维护粮食安全。在一些公开的场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多次表示,很多企业去农村租赁农地,都是冲着各种农地补贴去的,有的甚至想得更好,先圈地再说,等将来有机会搞非农建设更赚钱,与国家扶持农业、农地改革的政策背道而驰。对于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但不愿搞种植业、养殖业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的分析是,现在国内种粮、种地成本偏高,猪肉、牛奶等畜产品的价格也不大稳定,企业下乡基本都不愿意投资种养业。除了认为工商企业下乡大面积圈地后,搞“非农化”和“非粮化”的投资外,陈锡文还担忧,现在全国有一亿七千万的农民到外乡镇打工,占到农村劳动力30%之多,一旦宏观经济出现重大波动,这部分人回到农村没有地种,将会面临很大的就业压力,也有可能会增加不安定因素。前述专家分析表示,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今年4月,中农办、农业部等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两份政策性文件的基本导向,就是要遏制很多地方出现的工商资本下乡,带来的大规模农地流转态势,以及防止和纠正流转后农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倾向。对于农地流转中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中,只是提出“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但这只能算政策性“建议”,并不是严格的政策“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对农地流转中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要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农作物品种、机械化作业程度,以及区别水田、旱田等情况,才能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定,现在官方新提出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只是基本适用于粮油类农作物,并不适宜水果、蔬菜类等农作物。前述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预计下一步在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农业部等方面将会针对不同情况,给出更为具体的界定,会有一些硬性的指标性要求,对农地的流转也将会有更为严格的规范和管制。流转“适度”争议据前述专家介绍,现在中国农户平均承包土地面积大约是8亩,按照所谓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应当重点支持的“建议”,核算下来,实际上官方认为“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在80~120亩左右,这主要是考虑到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因素,比较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和农情。对于究竟如何界定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多大的经营规模才是“适度”?是否应该区分不同情况,来给出多种适度经营规模的答案?现在业内还存在一些争议,很多专家们的看法并不一致。就在不久前,在一场相关适度农业经营规模的研讨会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研究院副院长邹力行表示,在较长的时期内,户均30~40亩的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也就是现在的水平”,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农情。他解释称,小农经济主要是靠劳动投入和小型农业机械,适应市场的能力比较强。农业部信息中心主任张兴旺也做过相关测算,得出的结论是,大体上在北方地区,如果是种植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现阶段的适度规模应该是在120~150亩,但如果是在南方种植大田作物,适度的规模应该是在30~50亩,这样适度的经营规模,“就能够让一个农业的家庭过有尊严的生活”。北京(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农品堂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学功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国的农业经营情况非常复杂,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机械化程度、不同的农作物之间也是千差万别,如果从纯技术角度,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中型的机械化作业、小型的机械化作业,适度的经营规模应该分别是户均1500亩左右、200~300亩、20~30亩。中农办副主任韩俊在本次研讨上表示,大规模的农场形式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对于下一步将对农地流转进行的严格管制,他表示,即使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对土地的流转也较为严格,比如,按照匈牙利的农地流转法规定,不仅是对流转农地的规模有限制,而且对“搞粮食、畜牧业规模都有限制”;有“奥地利的公民到匈牙利流转了上百万公顷的农地,到现在都不合法,法律不予以承认”。前述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对于下一步的农地流转,中农办、农业部等方面主要是强调“两个防止”,一是防止片面追求大规模、尤其是超大规模的农地流转,另外是防止农地流转后的“非农化”和“非粮化”。其外,在农业经营规模的“适度”难题上,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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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7 14:46
  • 湖南逐步完善农房抵押融资模式 改革试点启动
    6月16日,省政府在浏阳市召开农房抵押融资浏阳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副省长戴道晋出席会议并要求,相关各部门和浏阳市要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农房抵押融资运行模式,为全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农房抵押融资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发动机”、助推农民增收的“加油站”、促进农村繁荣的“推进剂”。作为全省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县市,浏阳市创新实践,去年全市实现农房抵押贷款余额48亿元,惠及农户和企业近1.6万户。戴道晋对浏阳的先行先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上、在完善抵押物的评估体系上、在保障抵押权的实现上、在处理农房抵押贷款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关系上取得新突破,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推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以支持农民创新创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农房抵押融资。戴道晋要求,试点实施主体浏阳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省直相关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农房抵押融资,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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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7 09:49
  •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怎么贷,如何操作?
    什么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二)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三)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四)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五)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一般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一是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二是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三是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五是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比如中国农业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用于农业项目,还要求:(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需要注意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二、因为农业经营风险和波动性比较大,所以贷款期限都比较短。一般来说,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5-10年及以上的个别地区也有,但很少。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以下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地区(部分)供大家参考:安徽省2014年启动,在金寨、凤台、庐江、天长、凤阳、怀远等6县(市)先行试点,2015年在全省逐步推开。试点阶段,重点选择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黑龙江截至2014年年末,黑龙江省64个县(市)中已有58个县(市)开办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2015年全面推进。山西:山西省2013年确定在潞城市和新绛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后又追加灵丘县、孝义市、左权县、高平县等13个(市、区)。浙江省嘉兴、湖州、长兴、慈溪、临海也分别于2010年、2011年和2013年先后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如今全省多地已经推广。吉林省2012年以来,吉林省从梨树县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吉林省未来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到28个产粮大县,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山东省莱芜、德州、枣庄、青岛、潍坊、济宁、寿光等多地都涉及。四川省《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于2014年1月正式发布,在成都、德阳、绵阳等8个市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河北省2014年11月,河北发布《河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将优先支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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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6 17:42
  • 解读2015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
    1、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2、主管税务机关的清算管理责任有哪些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对有关鉴证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并确定办理补、退税期限。3、纳税人的清算义务有哪些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4、纳税人的房地产项目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5、纳税人的房地产项目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6、纳税人办理清算手续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7、纳税人清算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时,对收入确认有哪些具体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8、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视同销售行为如何确定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9、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是否计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10、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扣除项目取得的凭证有哪些具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11、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银行金融机构证明的,经县、市税务机关审定,可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细则》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扣除。凡不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银行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细则》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扣除。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和“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两种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1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应报送的清算资料有哪些?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1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资料的流程有哪些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清算资料后,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且报送的清算资料完备的,予以受理;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全的,应要求纳税人在规定限期内补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消。14、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条件有哪些?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投资、联营的或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的,不适用核定方式征收,应进行查账清算。15、企业自行清算后提出退税申请,对退税流程有哪些规定?企业自行清算提出申请退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审核表》。主管税务机关对退税企业进行清算审核和纳税评估,税管员在清算审核和纳税评估后确认应退税的,应在纳税人填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审核表》上签具意见,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退税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县市区地税机关审批;退税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由市州地税机关审批。对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又有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当开发项目中其他类型商品房没有销售完毕或部分暂不对外销售的,一律不办理退税手续,待开发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全面清算审核后,再办理补(退)税手续。16、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后,再销售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应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17、纳税人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以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月为一个纳税期的,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8、对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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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5 16:01
  • 发改委:中央拟投入766亿元支持棚改及安居工程
    发改委消息指,为落实国务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精神,切实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766亿元,支持地方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据了解,今年是全面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的关键之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棚改被列为今年将启动实施的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之一,并提出要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在今年74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在去年470万套目标任务基础上,再增加了110万套,并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今年棚改的任务增加了,困难也更大了,这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资金。据初步测算,如果按照每户8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0元的建设成本计算,仅今年棚改的580万套任务,就需要资金1.4万亿元,要完成到2013~2017年棚改1000万套的总体目标,需要资金2.4万亿元,这还仅仅是房屋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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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2 11:48
  • 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之本。只有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才能使之处于永续利用的良好状态,为人类造福。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尤其是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即一多三少),这是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1991年5月24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前夕,为了强化全社会的土地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经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耕地是红线法律是底线管理是防线土地是生存之基节地是兴民之本珍惜资源靠你靠我节约用地利国利民节约用地始于心保护耕地践于行一分土地百分珍惜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土地哺育你我他珍惜善用靠大家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土地千秋业珍惜资源万代兴今天不替耕地忧明天要为粮食愁第25个土地日宣传口号大家有一定的了解。希望大家要爱护我们的国土,珍惜现有的一切同时为后人留下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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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1 10:08
  • 胡衡华:长沙首批14块“围而未建”地块专项整治工作完成
    昨日,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对全市“围而未建”地块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要兼顾当前与长远两个大局,因地制宜开发,以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绿化改造为抓手,让闲置土地透出绿色、重焕生机。市委常委夏建平、市政府秘书长谭勇参加调研。胡衡华一行先后调研了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侧生态停车场、雷锋大道三环线出口、洪山公园、浏阳河大道产业带、高桥立交桥未开发项目用地复绿、枣子园等六大示范地块。在雷锋大道三环线出口南北侧地块附近,胡衡华发现,该地段拆掉冷冰冰的砖石围墙,种上了绿油油的香樟和桂花树,参天大树与茵茵绿草相映,新建绿地与原生态小山岭相连,闲置工地变为了生态公园。在浏阳河大道产业带,他边察看边认真听取工作人员汇报,并就如何规划好浏阳河风光带特别是配套公共停车场和过街天桥立体交通网络,确保人流车流畅通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长沙市共有“围而未建”闲置待建地块236块,总占地面积达16780.23亩。自5月份启动“围而未建”地块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首批14块示范地块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以拆围带动闲置地块建设,并根据闲置地块周边环境、建设进展等实际情况进行开发,或建设公共停车场,或合理复绿,让市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便利和舒适。截至6月5日,全市范围内已新建公共停车场6个,累计向社会开放停车位353个。胡衡华充分肯定了前段时间各区开展“围而未建”地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全面推进闲置地块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把“围而未建”的土地用好用活。专项整治工作既要注重生态保护,又要兼顾便民利民。要以建设带动拆围,促成项目开工建设。要通过拆围复绿敞开空间,向社会开放,与市民共享,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开发,最大限度减少投入,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同时,要兼顾当前与长远两个大局,将永久绿化与过渡建设项目区别对待,确保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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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08 15:18
  • 2015长江沉船事故警示:主汛期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
    6月1日晚,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一艘载有458人的客轮在长江发生翻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就现场搜救及善后工作、加强公共安全等进行部署。李克强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急飞事件现场,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交通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湖北省、重庆市、湖南省等各方面紧急行动起来,组织3000多人全力搜救遇险人员。截至2日19时,已找到20人,其中14人生还,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这次事件,再一次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强调的,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客船翻沉,只在片刻之间,公共安全人命关天,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任何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只有时刻绷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的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才能构筑起坚实的安全防线。一地遇险情,全国受警示。当前,我国已进入主汛期,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发展,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频频出现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面对公共安全的风险与挑战,各地各部门更要突出问题导向,彰显责任担当,一刻也不放松各项安全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必须强化底线思维,从最不利情况出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风、抢大险、救大灾,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搜救工作仍在争分夺秒进行中。客船翻沉事件令人揪心,更让遇难者家属陷入深深悲痛之中。惨痛的灾难再次提醒我们,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肩上,担着“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从严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努力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为人民的幸福生活筑牢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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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03 11:48
  • 《经济学人》:中国粮食政策应符合市场规律
    英国著名报刊《经济学人》5月14日刊发《苦涩的收成》(Bitterharvest)一文,对中国推行粮食自给自足的成本越来越高提出看法,称中国要实现自给自足这一目标必须更灵活,文章同时认为,当别国都在削减农业补贴时,中国却支出更多,应该考虑给予更有效的支持,尽可能少地违反市场规律。以下为文章内容。过去五年,随着农场工人雇佣成本一路飙升,中国南方的甘蔗种植户开始将目光投向边境线另一端的越南。他们雇用越南工人,特别是冬收时节来照料农田,这比雇用中国工人的费用便宜近四分之一。这些移民入境并不合法,但当地监管部门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每年,约有5万多越南人涌入素有中国“糖都”之誉的广西省崇左市,这里,甘蔗在喀斯特山脉环抱着的红色土地中蓬勃而生。不过,由于最近中越政治局势紧张,中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将这些非法移民驱逐出境。这一行动对广西甘蔗种植户的打击犹如墨西哥工人突然撤离加利福尼亚桔园。即便没有这样的打击,崇左的农场主也已经因为廉价的进口甘蔗制品竞争而深陷财政危机。不过,多亏政府对制糖业的扶持,他们尚能够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对进口糖制品的审批进程减慢,并采购相对偏高的本地糖制品用于国家储备。为了鼓励入不敷出的蔗农继续种植甘蔗,中央政府正在考虑建立直接补贴系统,不会任由崇左自生自灭。在封锁越南劳工非法入境的同时,当地政府还开始提供“糖贷”。普通民众对此类贷款日益增长的需求反映了中国农产品制造业的普遍萎靡状态,不仅仅是制糖业。成本不断上涨,作物产量停滞不前,因此,政府需要提供越来越多的支持来维持农业生产。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造成千万人丧生的“自然灾害”大饥荒以来,中国开始了艰难的自力更生,几乎完全依靠自已的力量养活了国民。它以占全球十分之一的可耕地面积养活了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而今天,随着中产阶级对食物的需求日益增长,仅依靠国内农业已经很难实现自给自足。2011年,由于对用作肉猪饲料的大豆产品需求巨大,中国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不过,虽然中国对大豆产品进口持开放态度,但同时又为关键粮食作物进口设立了众多障碍。自中国共产党开始执政以来,中国政府就一直提倡自力更生,努力实现粮食作物以及从糖到肉等各种商品的自给自足。在5月6日新发布的国家安全法草案第二稿中,对确保“粮食安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领导人常常将这一术语与自给自足联系在一起。让中国实现粮食自给自足曾是毛泽东时代的战略目标(尽管正是他造成了那次大饥荒)。在他当权的那个年代,前苏联和美国都是中国的敌人,所以他并不信任国际市场。今天某些中国官员也有同样的想法。虽然中国对大豆的需求巨大,但是这并不意味中国政府认为大豆是关键的粮食作物。从共产党执政的早期以来,中国政府就一直通过自力更生努力实现粮食和从糖到肉等各种商品的自给自足。在5月6日新出炉的国家安全法第二版中,具体规定了国家的责任之一是保证“粮食安全”,中国政府常常将这一术语和自给联系起来。让中国发展到粮食自给自足的地步是毛泽东(尽管他造成了那次大饥荒)的战略目标。维持自给自足的成本很高。发达国家智囊团经济合作组织(OECD)研究数据表明,2012年中国政府用于补贴农户的支出高达1650亿美元,是五年前的两倍。这一做法还间接鼓励了低效。国家对大米、小麦和玉米所设定的最低收购价格远高于全球水平,这对于刺激生产有所助益,但同时也打击了农民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种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政府干预导致农民在缺水地区大量种植诸如小麦和玉米这样的耗水作物。农民大量使用农药来提高产量,却污染了水资源。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产量的增长速度一直在减慢,在近几年趋于稳定,另一方面,成本却在持续增长——尤其是随着年轻人进城工作,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一直以来,当主粮作物产量有富余时,国家都会将超出部分购买用于储备。许多国家也都是这么做,通过扩充粮食储备来稳定粮食价格,并在干旱或病虫害疫情发生时用于应急。不过,中国的粮食储备被认为是过于庞大(具体数据为国家机密)。比如,据估算,中国的玉米储量能够维持全国七个月的消费量,而通常三个月即被认为是安全水平。四月,中国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在中央电视台一个揭露体制内贪腐问题的访谈中表示,粮食的巨大储备是“一件愉快的负担”。中国东北地区的官员通过低价收购劣质粮食,同时在报告里称他们用高于国家标准的价格购买高质量的粮食。他们将差价中饱私囊,将劣质粮食送入国家贮备库。这样的欺瞒行为似乎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即使在中国粮食战略中的重要性远不如大米和小麦,糖类制品的生产因为政府干预而造成的失调也显而易见。政府要求国内生产量能够满足85%的年消费量,但中国的甘蔗种植业效率低下,与全球最大的甘蔗生产国巴西相比,中国甘蔗的年产量还不到巴西的一半。国内糖类作物的种植成本比国际市场高出一倍多。即便加上运输成本和高达50%的进口关税后,从国外进口的糖制品仍然更便宜。所以,政府有意拖延进口审批,以避免本地市场被进口产品侵占。有些领导人似乎明白实现自给自足这一目标必须更灵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去年曾表示,中国的目标是实现口粮的“绝对安全”。有人认为他的话模棱两可:对于越来越多地从国际市场购买农产品而不是本地种植,公众就这些措施是否能够确保所说的粮食安全进行争论。不过,共产党向来以扎根农村为荣,不希望在农村引起动荡。因此,当觉察到国内生产者受到威胁时,政府就继续为进口产品设置障碍。崇作农民可以作证,政府仍然非常希望让他们继续在无利可图的土地上耕作。错误的方向当别国都在削减农业补贴时,中国却支出更多中国政府用于农民补贴的花费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合作组织(OECD)研究数据表明,仅在有数据可比的最近一年(2012年)中,中国在直接或间接的农业补贴中支出高达1650亿美元。支出排名第二的是日本,为650亿美元,随后是美国,300亿美元。不过,相对而言,中国的农业补贴政策更加符合全球标准了。补贴支出在农业收入中所占比重约为17%,迅速赶上了OECD的平均水平,而OECD是一群发达国家的组织。在农业补贴方面最慷慨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和瑞士,补贴力度达到农业收入的一半多。更令人不安地是发展方向。在OECD追踪的主要新兴市场中,中国在补贴支出的增长速度上仅次于印度尼西亚。中国的农业补贴从1995-1997年占GDP的1.4%增长至2010-2012年占GDP的2.3%。在发达国家都在逐步削减此类支出时,中国正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OECD国家平均农业补贴支出从1995-1997年占GDP的1.6%降至2010-2012年占GDP的0.9%。还有对于中国提供补贴类型的担忧。即使是那些主张减少政府对农业干预的人,也承认农业补贴能够在经济繁荣~萧条循环的大起大落中起到有效的缓冲作用。但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计划给予更有效的支持,尽可能少地违反市场规律。那些能够带来更多增产投资或是无论生产水平高低只提供持平补贴的计划才是上上策。哪怕实际需求很低,仍然鼓励农民继续种植的做法并不可取。据OECD计算,中国农业补贴中约70%是这类不健康的类型。比如,政府向农民承诺远高于当前全球水平的最低收购价格。虽然其他一些亚洲国家情况更糟糕,比如在印度尼西亚,补贴方式就非常有问题,几乎占到政府的全部农业财政支出。不过,鉴于中国的规模,政府对粮食储备的干预和错误管理很可能对全球市场带来更深远的后果。延伸阅读:2015黑龙江省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合并湖南确保粮食种植面积7500万亩从严治理耕地抛荒现代农业转型粮食安全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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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9 14:27
  • 2015年宁夏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试点工作
    5月2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一行深入宁夏平罗县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主席刘慧、副主席白雪山,市委书记彭友东,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文龄分别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会。在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宁夏平罗县城关镇项目区调研项目建设情况在宁夏平罗县姚伏镇高荣村6队,得知该队22户村民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房屋拆除复垦农田30多亩,村党支部书记徐迎平创办祥盛家庭农场,流转了该队505亩耕地和30多亩复垦地,打破原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实现了由粗放型种植向精细化经营的转变,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情况后,姜大明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像徐迎平一样,目前宁夏平罗县已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26个,带动全县规模流转土地37万亩。自今年宁夏平罗县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后,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改革试点工作。宁夏平罗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精心制定《宁夏平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确权颁证,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三权”抵押贷款、自愿有偿转让、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机制,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已办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1.18万笔、5.25亿元。结合自治区生态移民安置工程,收储宅基地和房屋1300户,已搬迁安置移民1174户4266人。在高荣村七队调研农村宅基地空置情况姜大明一行还调研了高荣村宅基地空置情况,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城关镇项目区项目建设情况,城关镇和平村农村居民安置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姜大明在充分肯定了宁夏平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后指出,宁夏平罗县要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审慎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症下药,解决改革难题;要践行党的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做好规划、大胆创新,为全国改革的完善提供成功经验。刘慧就做好试点工作指出,宁夏平罗县要严守底线,大胆探索,努力创新,主动作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稳妥推进改革,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管理,让群众监督改革的全过程。自治区将全力帮助宁夏平罗县做好试点工作,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宁夏平罗县要不辱使命,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探索符合中央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新路径。推荐阅读:2015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制度如何形成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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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9 14:02
  • 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已确定
    全国土地日,是每年6月25日。2015年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确定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是国土资源部连续第三年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土地日”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也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全国土地日,是每年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2015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确定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是国土资源部连续第三年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土地日”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也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据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刚刚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深入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主题宣传,有利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氛围。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期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纳入“土地日”系列宣传之中。近期,部办公厅将围绕“土地日”活动主题,组织有关司局和单位拟定宣传方案、征集宣传口号,并向各地印发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通知,对“土地日”宣传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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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7 10:06
  • 习近平“点名”耕地保护 农村土地流转遇良机
    习近平指出,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不断扩大的补救措施,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但必须带着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去做这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把好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对耕地占补平衡以及耕地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习近平强调,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特别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要注意完善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粮食生产政策、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真正激发农民搞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此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强调,要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抓紧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大力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规范有序探索和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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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7 10:00
  • 2015第21期中国主要城市土地市场交易情报(2015.5.18-5.24)
    一.市场概况:供地涨势明显成交量升价跌收金降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信息中心监测显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4日,本周监测的40个主要城市土地推出量环比增加76%,成交量环比增加18%,出让金环比减少64%。其中,12个城市无土地推出,24个城市无土地成交。各类用地推出方面,40个主要城市共推出各类土地198宗,较上周增加94宗,推出面积1002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434万平方米;重庆、苏州推出量较大。成交方面,4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78宗,较上周增加28宗,成交面积200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30万平方米;沈阳、苏州成交量较大;40个主要城市成交总金额48亿元,较上周减少84亿元,南宁出让金为14亿元,为出让金最高的城市。住宅用地推出方面,40个主要城市推出住宅用地63宗,较上周增加30宗,推出面积434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305万平方米;苏州推出107万平方米,为推出量最大的城市。成交方面,本周成交住宅用地7宗,较上周减少18宗,成交面积30万平方米,较上周减少71万平方米;南宁成交14万平方米,为成交量最高的城市;本周住宅用地成交总金额31亿元,较上周减少81亿元,南宁出让金最高,为14亿元。二.各类城市:一线城市成交减半二线城市供地上涨1.一线城市:京沪深成交陷沉寂出让金不足10亿推出方面,一线城市供应量增加三成,北京仍未推地。本周一线城市共推出土地10宗,较上周减少5宗,推出土地面积73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1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2%。沪广共推出4宗宅地,合计64万平方米。成交方面除广州外均陷沉寂,出让金仍降。本周一线城市成交土地5宗,较上周减少3宗,成交土地面积10万平方米,较上周减少13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6%。广州成交3宗住宅用地,合计8万平方米。2.二线城市:供应量涨势延续苏州宅地供应超百万推出方面,代表二线城市供应量涨势延续,36个城市中25个城市有土地推出。本周二线代表城市共推出土地188宗,较上周增加99宗,推出面积929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41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81%。其中,重庆推出21宗,共计179万平方米,苏州推出25宗,共计140万平方米,为土地推出量较大的城市。本周17个二线城市有住宅用地推出,其中苏州推出14宗,共计107万平方米,为住宅用地推出量最大的二线城市。成交方面,代表二线城市成交量有所回升,36个城市中15个城市有土地成交。本周二线代表城市共成交土地73宗,较上周增加31宗,成交面积191万平方米,较上周增加4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9%。其中沈阳成交9宗,共计65万平方米,苏州成交17宗,共计35万平方米,为成交量较大的城市。本周仅3个二线城市有住宅用地成交,其中南宁成交1宗,共计14万平方米,为住宅用地成交量最大的二线城市。三.周度TOP10:出让金整体回落各榜均价偏低1.出让金:出让金整体回落苏州22.3亿元居首本周,出让金榜单整体回落,前十城市成交总额环比减少36%,苏州、南宁、成都、盐城四城市达到10亿元。楼面均价较上周下降四成,全部低于3000元/平方米。2.住宅用地活跃度:重点城市活跃度偏低量价均有下降本周,重点城市宅地交易活跃度偏低,上榜城市以成交下辖县市地块为主,成交总量及楼面均价降幅均在三成以上。九江、重庆、清远分列前三位,各成交6宗宅地,平均溢价率整体处低位,半数城市为0%。3.住宅用地成交总价:大型房企拿地为主溢价水平较低本周,大连万达以13.86亿元底价拿下南宁江南区商住综合用地,占据宅地总价榜首,将打造南宁第五座万达项目。此外,恒大、碧桂园、北辰、江苏新城等知名企业均在二三线城市拿地,成交溢价率均较低。4.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榜单分布集中均价回落近半本周,宅地楼面价榜单地块分布较集中,成都、苏州、广州均有两宗及以上地块进榜,但成交楼面价普遍不高,全部低于6500元/平方米。榜单均价环比降幅近半,且半数以底价出让。5.热门地块点评:上海出让徐汇重磅商办地块万达进驻南宁江南近日,上海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推出1宗重磅商办用地,属于上海市“十二五”规划期间六大功能区之一的“西岸传媒港”,建设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起始价11.58亿元。该区域自2013年以来共推出5宗商办用地,均以底价成交,累计成交总额近70亿元。20日,南宁土地市场备受关注的GC2015-066号地成功出让,由大连万达以底价13.86亿元竞得,楼面价2174元/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近64万平方米。据悉,该地块将打造为江南区首个万达广场项目,也是目前南宁第五个万达项目。延伸阅读:2015发改委发布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1.97万亿201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出炉存量土地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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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6 16:53
  • 2015年对土地财政高度依赖四个危险城市
    提要:财政部数据显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即俗称“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2015年1-4月更至32%,而在2013年这一数据曾接近60%。什么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土地财政正在迎来拐点。  财政部数据显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即俗称“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2015年1-4月更至32%,而在2013年这一数据曾接近60%。  持续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是土地市场下滑的原因,这也间接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2015年1-4月,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同口径增速仅为2.1%。  “土地是鸡,财政是蛋,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肯定要下降。”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土地出让金连续两季度负增长  过去10年来,土地出让金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测算,土地出让金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在2013年达到顶点,为59.8%,到2014年回落至56.2%。  而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4月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16亿元,同比减少5572亿元,下降38.2%。  “房地产市场疲弱抑制拿地需求,4月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跌38.2%,而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下降22.3%,持续维持大幅下跌态势。”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他认为,虽然房地产需求有所回暖,但对房地产投资传导依然不明显,房地产企业拿地需求疲弱,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大幅下跌趋势尚未看到改善迹象,这令本来就有限的地方财力雪上加霜。  事实上,全国土地出让金已连续两个季度负增长。2015年一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05亿元,同比增长-36.1%;此前2014年四季度为同比负增长21.5%。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员巴曙松4月也表示,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投资、土地购置面积、房地产企业本轮到位资金,均没有出现明显的改善趋势。土地出让金下降趋势没有明显的好转。  许多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在回落。第三方研究机构中原地产的数据显示,2014年40个城市合计土地出让金1.62万亿元,同比下降23.4%,40个城市只有7个城市出现上涨。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报告也称,2014年全国300个城市土地成交面积10.28亿平方米,同比减少31%;土地出让金2.3万亿元,同比下降28%。  谁还在依赖土地财政?  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中,谁最依赖卖地收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资讯统计了目前可查的20个省市的土地依赖度(土地依赖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财政收入×100%)情况,其中湖北、湖南、重庆、贵州、新疆等省区市缺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数据,北京、上海、四川、内蒙古、福建缺少全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数据。  以可统计数据的20个省份来看,有12省国有土地出让占财政收入比重超过50%。其中,海南、江西2014年国有土地出让占财政收入比重在75%,在12省市中占比最多。不过,海南省2013年土地财政在60%以下,2014年飙升至75.96%。天津、安徽、山东、江苏等省市的国有土地出让占财政收入比重在60%至70%之间。  以城市而言,据同策咨询研究,2013年土地财政依赖度中,杭州、佛山、南京和长沙等4个城市超过100%,依赖程度较高;三亚、合肥、福州、昆明、济南、徐州、宁波、温州、成都等也超过80%。  一线城市中,北上广深2013年对土地财政依赖度总体低于61%,深圳甚至只有27%。但是,北京、上海和广州土地财政依赖度在50-60%之间,即使一线城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目前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仍然较大。  此外,一线城市之外土地财政依赖度超过50%城市有31个,大多数省会城市、部分三四线城市对于土地财政依赖度仍然比较高。  值得警惕的风险是,如果土地收入引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对依赖土地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的省市来说,存在巨大压力。  此前《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称,有数据可查的23个省份中,土地偿债在政府负责偿还责任债务占比中,浙江省以66.27%排名第一;天津排名第二,64.56%。换句话说,浙江、天津两地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2/3的份额都要靠卖地来偿还。  德意志银行今年1月发布的一份的报告认为,卖地收入大幅缩水对中国经济增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该行预计2015年土地财政收入下降20%,地方财政收入将出现负增长,GDP也将受到拖累。  警惕人口流动、  土地出让金“倒挂”风险  一般情况下,人口聚集带来城市经济效应,进而带来对房地产等市场的需求。所以,人口流入会带来当地土地市场的需求增加,反之则减少。  但德意志银行的一项研究却表明,经济较不发达、人口出现净流出的城市,当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却增加。  比如,2011年至2013年,五个江苏北部城市出现人口净流出,其中连云港、徐州分别流出了32.9万人、19万人;同时,苏南城市南京、无锡则净流入7.6万人、5.5万人。  但是,2009年至2013年,苏南地区土地出让金收入仅增长116%,远低于苏中地区的174%和苏北地区的355%。  该机构认为,这是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积极参与了土地招拍挂市场。这导致越是面临人口流出的城市,往往越依赖于融资平台来购买土地。  以江苏常州为例,融资平台在2008-2010年只占20%的土地拍卖成交金额,但在2013年和2014年急剧上升到70%;房地产开发商份额则从35%以上降至2013年的11%和2014年的2.3%。  江苏之外,浙江、湖北、云南三省样本调查也表明地方融资平台在各自的土地招拍挂市场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并未像江苏的情况那样占据主导地位。2014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购买了江苏省出让土地总价的44%、浙江省的28%、湖北省的28%及云南省的28%。  德意志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张智威警告称,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冲击将在2015年突显,土地财政的全盛时期或已结束。  “在财政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全国有20个省市的偿债率将会显著提升,特别是辽宁、青海、黑龙江、贵州、云南等地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急剧增加”。华创证券2015年5月的一项研究认为,该研究仅考虑2015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量,并以偿债率(到期债务/财政收入)来表征流动性压力。此外,若考虑2013年“6·30”以来新增债务,各地偿债率还会进一步提高。  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土地财政风险。去年8月起,国家审计署对过去6年的地方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做了全面审计,其中土地出让金成为审计重点之一。  此前媒体报道在今年10月就已结束现场审计,2014年底公布,但至今未果。据媒体报道,审计报告已下发地方,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土地十多年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链条之一,目前土地财政违规问题很多,审计难度非常高。”王雍君表示。  他认为,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肯定会下降,但土地财政是一种过渡形态,我国还是要建立类似发达国家不动产税的房地产税制度。  但并非所有人对此表示乐观,华远集团前董事长任志强表示,房地产税今年在税务总局的立法中没有计划。房地产税“根本就不能收,或者收不上来这个税,尤其是这种税根本不可能替代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和解决地方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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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26 10:15
  • 湖南整治土地1100余万亩 惠及农民1300万人
    “以前运农副产品,要靠肩挑、板车拉,一棵直径6公分的杉木,外边收18元,我们这只能卖15元。土地整治后,机耕道通到田间地头,路好了,运费省了,没人再压价了!”5月11日,南县明山头镇永胜村村民张海泉仔细跟记者算起了经济账。高兴的不止张海泉。仅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与他一样受益的农民就有130万人。省国土厅介绍,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仅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实施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2394个,整治规模1116.06万亩,完成省以上投资222.42亿元,新增耕地21.24万亩,惠及农民1300万人。在南县、石门走访发现,修整田间道和生产路、泵站建设、土地平整、清淤修渠等一系列土地综合整治措施,正悄悄改变着农村的面貌。随着土地整治,“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一级田间道通到农户家门口,二级田间道通到了农田旁,道路与农田之间,还修建了水泥下田坡道,机械下田作业、农副产品的运输都大大方便起来。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土连片地综合整治,使基本农田变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机能进、土肥沃、高产出”的高标准农田,新增了土地,也鼓了农民的钱袋子。截至目前,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建设规模近243万亩,新增耕地4417.35亩;环洞庭湖片区已连片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65万亩,新增耕地20.4万亩,增加就业机会约3.5万个,农民年人均增收约350元,增加农业产值两个多亿。延伸阅读:河南雷暴天气致140万亩农作物受灾7万亩小麦基本绝收福建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建成农村土地确权换来“农事”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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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13 10:14
  • 合肥最美乡村公路面临扩建
    这两天,一则“保护合肥最美乡村公路”的倡议在微信圈和微博上广为转发。倡议发起人也是崔岗艺术村的发起人之一的谢泽称,他得到消息,位于崔岗的县道大姚路面临改造,可能会拓宽成六车道的国道级别道路。如此以来,这条合肥文青们心目中的合肥最美乡村公路将不复存在,对水库水源保护也是一种挑战。倡议提到的这条大姚路位于三十岗乡,是连接崔岗文艺村与三十岗路的一条主干道。道路蜿蜒曲折、起伏不定,加上两边绿化非常优美,是很多摄影爱好者来过的乡村公路之一。即将开赛的三十岗越野马拉松这条路就是赛道之一。2013年,本报橙周刊的主题策划《合肥有个崔岗村》也曾将这条路和崔岗村的文艺范儿搬到报纸上,让不少合肥的文青们十分向往。在各种社交平台上,这条路也被评为合肥最美丽的乡村公路、最适合跑步的道路等。从地图上看,这条合肥最美乡村公路与206国道还有一段距离。5月4日,谢泽在公共知情沙龙以及自己的微信圈上发布了保护合肥最美乡村公路的倡议。昨日,他向记者介绍称,这个消息也是他从相关部门的权威人士口中得知的,由于206国道改造要经过这里,大姚路即将扩建为六车道。如此一来,六车道的城市公路将会让这块区域变得十分“繁忙”,而“合肥最美乡村公路”也随之不复存在。谢泽认为,这条路和崔岗文艺村一样,已经成为合肥的一张文化名片,也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们的乡愁之路,美好乡村建设的标本”。此外,由于此地是水源保护区,扩建公路势必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他觉得应该发出来让大家一起呼吁保护合肥最美乡村公路,希望有关部门在规划时能够重视该问题,留住这条道路,“让大马路和工商业在一起,让文艺和自然在一起”。而谢泽的呼吁也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两天来转发量巨大。是否扩建还是个未知数昨日下午,针对网友的倡议,记者联系了庐阳区建设局。该局拆建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大姚路的建设是由合肥市交通和规划部门在着手处理。目前听说有几种方案,是否要扩建还不清楚。“他们也仅是咨询了我们的意见,规划方案还没出炉”。随后,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建设管理处张处长表示,他目前也不知道大姚路是否扩建。据悉,目前206国道如何通过庐阳区的方案还未确定,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相关规划,所以大姚路是否扩建还是一个未知数。对话倡议发起人谢泽5月4号,倡议发起人谢泽在朋友圈上发布了保护合肥合肥最美乡村公路的倡议。倡议提到的这条大姚路位于三十岗乡,道路蜿蜒曲折、起伏不定,加上两边绿化非常优美,是很多摄影爱好者来过的乡村公路之一,让合肥不少的文青们十分向往。在各种社交平台上,这条路也被评为合肥最美丽的乡村公路、最适合跑步的道路等。谢泽:它这是个典型的乡村公路,旁边没有过度开发,自然保护的很好,蜿蜒起伏,它没有做那种大的改动,对地面没有什么太大的破坏,所以很诗情画意,有很多人到那条路一看都觉得很美。谢泽向记者介绍称,这个消息也是他从相关部门的权威人士口中得知的,由于206国道改造要经过这里,大姚路即将扩建为六车道。如此一来,六车道的城市公路将会让这块区域变得十分的“繁忙”,而“合肥最美乡村公路”随之也将不复存在。谢泽认为,这条合肥最美乡村公路已经成为合肥的一张文化名片,此外,由于此地是水源保护区,扩建公路势必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谢泽:三十岗乡本身就是一个4A级景区,政府规划的时候,它是水源保护地,把很多农民的村庄、有污染的企业都全部搬走了,然后你又搞一条206国道,206国道你们都知道,那个是合淮线,拉煤的车特别多,重卡特别多,它的污染是很严重的。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谢泽觉得应该发出来让大家一起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在规划时能够重视这个问题,留住这条道路,“让大马路和工商业在一起,让文艺和自然在一起”。而谢泽的呼吁也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两天来转发量巨大。摄影家陈强就是其中一位。陈强:董铺水库的水大家可能都知道从大别山引过来的,穿过三十岗乡,也就是现在的离大姚路很近的地方。那么毫无疑问会对水源保护地会有伤害,大量的涵养林会破坏,湿地会破坏。在归国艺术家胡海林看来,保护这条道路除了它位于合肥水源保护区,是网友眼中的“合肥最美乡村公路”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条道路还承载着浓浓的乡愁:胡海林:它这个自然的野花、自然野趣的就我们儿时回忆的这种路逐渐逐渐都在消失了,我们就希望保留下来我们童年的回忆。包括我们将来的子孙走这条路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跟他们讲,那时我们以前是什么样的,我们以前的自然风景是什么样的。能不能够保住当地老百姓浓浓的乡愁,相关部门能不能够顺应民意,让这个206国道改道呢?相关部门会怎样回应?刘俊杰:第一个方案就是沿着现有的合淮阜高速公路和它西侧平行,第二个是从滁河干渠引下来,从崔岗村以东区域引到我们001县道。然后沿着001县道大约有3公里左右,然后再回到合淮阜西侧平行。刘俊杰说,目前方案还在商讨阶段,并没有最终确定。刘俊杰:第一我们针对网友留言我们会积极关注,第二块,考虑到现在206国道的现行,市公路局在商讨、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方案还没有确定下来,我们会对道路影响这一块,包括景观这一块,我们会把网友的意见积极带上去,报上去。第三块,我们政府会服务大局,积极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合肥市交通局副局长黄永宏表示,206国道改扩建,最终线路需要综合多方意见,并受多项因素的制约,他们会考虑网友的意见。黄永宏:我们准备结合的这个情况我们看看能否局部调整下,旁边的情况到底允许不允许调,能避让的话我们最好就把它避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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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7 12:02
  • 甘肃:禁止在流转土地上建旅游度假村和别墅
    为防止流转土地用于非农用途,甘肃日前出台文件,要求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别墅、私人会所。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包括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别墅、私人会所;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据了解,近几年甘肃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提高了农业规模经营水平,特别是地广人稀的河西地区流转规模较大,如敦煌市土地流转总面积7.77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2%。此外,意见还在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大力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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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6 17:15
  • 安徽加快土地出让收支和耕保审计整改
    4月27日,安徽省通报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全省发现的3674个问题中,已有1316个整改到位,占比为35.82%;已制定整改措施2101个,占未整改到位问题的89.1%。为严格落实审计署2014年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任务,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向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整改令,并召开全省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正视土地审计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方向,扎实做好整改。省国土资源厅于4月2日召开各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和旬报、通报制度,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安徽省要求,省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督促被抽查审计的市、县政府,加大整改力度,准确把握整改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紧盯问题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推荐阅读】农村土地确权换来“农事”新气象长沙14处“围而未建”地块启动整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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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6 10:09
  • 国土部: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不得重复收费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区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平稳过渡,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序运行。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通知》旨在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并不意味着开展一次全国性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8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一并下发。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通知》强调,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当前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工作。《通知》要求,要统一基础,做好调查工作的有效衔接。坚持地(海)籍调查作为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避免因调查基础不一而可能导致的权利交叉、重叠、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已有地(海)籍调查成果作为调查衔接的主要依据,与已有的地籍图、宗地图等地(海)籍成果进行有效对接,核实权籍调查结果,适时更新地(海)籍图,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如宗地界址等未发生变化的,原有调查结果继续有效。《通知》强调,要多规程并行,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稳定。继续沿用现行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有序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协调一致避免现行调查标准间的技术差异,现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在数学基础、精度要求等方面不一致的,原则上以《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为准。对于同一不动产权籍要素,调查精度要求不一致的,原则上以精度要求高的规定为准。《通知》要求,要规范调查,坚持调查工作便民利民。对不动产各项权籍实施一体化调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在地(海)籍调查基础上,一并开展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不动产权利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以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单元为对象,遵循“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的原则,根据申请调查或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类型,合理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在全面查清不动产单元权属状况基础上,开展不动产测量等相关调查工作。此外,《通知》还对规范调查成果、强化组织管理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实施作了部署。《通知》要求,为满足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登记成果的管理,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调查机构应提交规范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保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唯一与完整;要认真审核确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共享和成果应用。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应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本地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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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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