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土地资讯 乡村振兴
    建房资讯 农交资讯
  • 政策
    土地政策
    建房政策
  • 服务
    土地交易 农村信息化
    农村建房 农业展会
  • 互动
    土地问答 土地百科
    媒体报道 流转案例
  • 数据
    土地流转
    地价趋势
新闻
土地资讯
  • 采矿用地复垦如何完善?
    近年来,很多矿山企业非常重视土地复垦,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创造出了非常好的矿业用地复垦案例和经验。但矿业用地的土地复垦还有很大的潜力。采矿用地复垦如何完善?一是应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的编报。采矿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作为用地申请申报材料之一。二是应明确土地复垦实施主体。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采矿企业是土地复垦的义务主体,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土地复垦技术和土地复垦验收标准实施土地复垦。三是严格执行复垦验收标准。土地复垦完成后,企业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土地复垦验收标准进行严格验收。四是建立以土地复垦为主要内容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土地复垦保证金是采矿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能够按照标准及时复垦土地的重要保障,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中已经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再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属于重复收费。建议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明确土地复垦内容即可。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5 13:49
  • 采矿用地性质有哪些?与一般建设用地的的区别在哪?
    按照现行的土地分类标准,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但由于矿产资源赋存条件不同、开采方式不同,这就决定了采矿用地的使用方式、用地类型、使用期限及可复垦程度不同。这使得采矿用地与一般的建设用地相比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1.采矿用地利用方式不同对土地的影响不同根据矿产资源的赋存条件,尤其是不同矿种的特性,矿产资源的开采主要包括露天开采、地下开采两种方式。不同的开采方式决定了其对土地的利用方式可分为两种。露天开采主要是对地表及浅层的土地进行利用。其对土地的影响表现为占地面积大、分布广,采矿时间短、用地周期相对较短,采矿后土地可以及时复耕,土地用途一般不变。而地下开采则是对地表及其地下的土地进行利用。其对土地的影响表现为一般单宗面积小、总体布局分散,对地表的利用位置由地下资源矿藏条件决定,具有惟一性,对土地利用期限长。2.采矿用地类型多、情况复杂根据矿产资源开发的作业程序要求,采矿用地可以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露天开采的采矿用地可包括采矿区用地和尾矿库用地;地下开采的采矿用地可包括钻井生产用地、井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管道用地及一些场站配套设施用地。这些不同类型的用地范围、利用方式、利用强度及对原土地权利人的权利限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3.采矿用地位置具有不可替代性无论是实践中还是法律规定上,采矿用地的取得是以采矿权的取得为前提的。因此,采矿用地的位置是由地下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直接决定的。而且受开发成本、开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采矿用地的位置几乎是惟一且不可替代的。4.采矿用地的使用期限由矿产资源开采周期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由国家明确规定。采矿用地属工业仓储用地,在土地分类上属于工业用地,其出让的最高期限是50年。但根据前面的分析,采矿用地的利用方式和使用期限是由矿产资源自身的特点决定的。适合露天开采的矿产资源,其采矿用地的使用周期可能仅有4年至6年,有的甚至更短;而需要进行地下开采的采矿用地,由于地下矿产资源的分布条件,使用期限可能远远超过50年。5.采矿用地一般地处偏远地区,土地市场价值不高根据已勘查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我国的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和北部。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地域特点,西部、北部地区蕴藏有矿产资源的土地一般都在城市以外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因此,在矿产资源开采时,需占用的土地主要是荒地、未利用地等,土地的利用价值小、经济效益差,一般只能用于矿产资源开发或作为农业用地。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5 12:03
  • 土地确权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什么好处?(案例)
    记得去年寒冬时节那一幕,在安徽省无为县泉塘镇宏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却是一派繁忙的热闹景象,合作社负责人李昌直正指挥工人将当年收获的晚稻搬上收购车,在国家政策鼓励下,2015年李昌直流转了1070亩土地,并申请了农业合作社经营证,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来年,安徽省无为县不断加快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步伐,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水平。“现在农民土地都确权了,流转土地统一在土地登记中心登记,我们经营起来就有了保障,投入也更放心,很有奔头。”无为县泉塘镇宏运水稻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李昌直高兴地说。2014年以来,无为县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至目前,全县已开展确权的95.6万亩,实测面积135.1万亩,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借助土地确权,无为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实现土地流转72.9万亩,培育家庭农场14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23家,种植大户达6861个,水产养殖大户51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36家,带动了全县57%的农户参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5 10:53
  • 农村“两权”抵押解禁,但风险怎么防范?
    上月末国家放开“两权”,即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始全国规模的试点,对于长期有资金需求但得不到满足的农民们无疑是好事。但不得不重视的是风险防范,对于农民来说,“两权”无疑是最重要的两项财产,做好风险防控,关系到9亿人的福祉。农村土地过去一直受制于物权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抵押贷款,这与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资金相矛盾,“两权”抵押试点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有利于盘活农村资产,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据土流网CEO伍勇预估,农村土地放开金融抵押,将可激活一直以来被潜藏掩埋在农村的多达100万亿的土地价值,这些潜在价值将是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助推力量。但“两权”抵押试点,风险也伴随而来,对于农民而言,会不会因经营不善失去土地而流离失所?对于银行而言,一旦出现违约,土地资产该怎么处置?此前,各地“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标准不一、做法不同,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在部分地区,农民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工商企业后,企业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大片土地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物,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为难,农民合法利益难以保障,也容易影响社会稳定。“两权”问题事关农民的衣食居所,而“两权”贷款是否能形成风险闭关又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在国务院关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文件里,“法律”和“风险”是提及最多的两个词。要防范两权抵押风险,首先从农民角度而言,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必须是农户在知情权和收益权都完整的情况下自愿申请,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既不是全部的农村承包土地、也不是永久的土地收益。此外,农民如果是抵押宅基地,首先要另外有稳定的住所才能进行抵押。而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采取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风险缓释等办法处理潜在风险。但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形成风险闭环。在这方面,土流网探索的模式正有望解决风险闭环的问题,由于土流网有专业的土地估值与变现处置经验,与银行、保险公司展开三方合作后,抗风险能力将大大增加,“两权”抵押将变得更易操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1 15:50
  • 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确定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要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意见》提出了10个领域50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第七条指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等体制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发展,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推进改革。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制定实施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动居住证制度尽快覆盖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使其依法享有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抓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制定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特大镇综合功能设置改革试点,将一些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尽快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进一步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深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城乡和跨区域公共交通衔接机制。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深入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促进工业用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制定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质量保护监测办法。制定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与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扩大到22个省(区、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制定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慎重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制定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方案。落实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完善扶贫机制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指导推动有关省(区、市)研究制定改进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具体办法。强化区域协调发展体制保障抓紧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启动一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示范项目,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和试点示范。落实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规划纲要。把改革开放作为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支持国企国资改革举措在东北地区先行先试,制定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1 12:15
  • 什么是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区别在哪?
    什么是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区别在哪?很多人对于这个概念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仓储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区别在哪?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企业仓储用地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服务业内部的专用仓库。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业、对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由于其储藏的物资种类多,数量大,出人频繁,对城市交通与环境有很大影响,由于它在城市中的布置牵涉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在进行城市用地布局时必须注意。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通过全文现在你对于二者的概念和区别应该有一点的了解了吧!(土流网左左整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4-01 09:37
  • 仓储用地分类
    仓储用地分类怎么分?那么我们先了解仓储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仓储用地分类怎么分?仓储用地分为三类,一种是为工业配套的,依存于工业生产,和工业工地兼容也可以设置于原规划为M的用地内;一种是单独存在的仓储用地,规模较大,比较独立,主要是工业企业或是物流企业的经营的W;另一种为服务业倾向更重的物流企业,用地分类为C21。那么仓储企业和物流企业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一般来说,仓储用于保管而物流则重于配送。通过我们的文章相信你对仓储用地分类已经了解了,更多土地信息【点击咨询】知识普及:仓库的分类仓库的分类有多种方法,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可作如下分类:从城市的卫生安全角度仓库可按储存货物的性质及设备特征分为:一般性综合仓库这类仓库的技术设备比较简一单。储存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比较稳定,互不干扰。如对城市环境没有什么污染的百货、五金、花纱布、医药器材、烟叶、土产等仓库,无危险、污染的化工原料仓库,一般性工业成品仓库及一般性(不需冷藏的)食品仓库等。特种仓库这类仓库对交通、设备、用地有特殊要求,或对城市卫生、安全有一定影响的,如冷藏、活口、蔬菜、粮、油、燃料、建筑材料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工原料等仓库。从城市使用的角度从城市使用的角度,可按仓库的职能分为:储备仓库保管储存国家或地区的储备物资,如粮食、工业品、设备等储备仓库。它们主要不是为本城市服务,物资的流动性不大,但一般规模较大,对外交通要便利。转运仓库专为物资中转的作短期存放的仓库,不需作货物的加工包装,但必须与对外交通设施密切结合,有时也可作为对外交通用地的组成部分。供应仓库主要的储存物资是为供应本市生产、生活服务的生产资料与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品,这类仓库不仅储存物资,有时还作货物的加工包装。收购仓库这类仓库主要是把零碎物资收购暂时储存,再集中批发转运出去,如农副产品等。(土流网左左整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31 16:42
  • 2016安徽省土地政策最新消息
    2016安徽省土地政策最新消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落实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省域―市域―县域全覆盖的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建立全域覆盖、体系完善、部门联动、动态更新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通知》要求,科学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原则上特大城市、大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5,中等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2,小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0。严禁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严禁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严禁超面积规划、超批复建设各类开发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等。同时,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不得规划建设中心村。根据《通知》规定,出让城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商住比例、配建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条件。安徽省建房严控容积率别墅项目未来或减少记者昨日从省国土厅了解到,我省对城乡土地开发使用将严控容积率,规定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即控制独栋、联排、双拼别墅项目的数量。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通知,我省今后城乡规划管理中将落实最严格的土地政策,要求科学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原则上特大城市、大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5,中等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2,小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0。严禁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严禁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严禁超面积规划、超批复建设各类开发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等。同时,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不得规划建设中心村。我省规定,出让城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商住比例、配建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条件。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31 12:17
  • 阿根廷税收政策详情介绍
    ♦税收制度和主要税率税收制度:阿根廷属联邦制国家,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组成。在税收上,阿根廷经济部下设统管国内税收和进口税收的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AFIP),实行联邦税和地方税两套税制,联邦和省各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在省级税收立法不违背联邦税收立法原则的前提下,省级和市级政府均有权依据客观形势的需要制定自己的税收法律。主要税率:阿根廷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70%以上。所得税和财产税仅占税收总收入的20%左右。主要税种有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燃料税、个人财产税、金融交易税、营业税、不动产税、车辆牌照税、印花税及其他服务性质之税种等。其中,所得税、增值税、个人财产税等由联邦与省级政府共享,营业税、不动产税、车辆牌照税等由省级与市级政府共享。阿根廷是个农业大国,实施“农业立国”的政策,其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均涉及农牧业,对农牧业实行了各种优惠措施,这一点在其税制中体现得很明显。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为阿根廷境内的法人,含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税率为30%。对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阿根廷的所得课税。对股息免税,对利息按1%的税率征税。对种植大宗谷物和从事畜牧业的有限股份公司征收法人所得税,税率与其他公司税率相同,为30%。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应税所得主要包括:①雇佣所得。②资本利得。出售股份或证券的收益免征所得税。③其他所得。利息(除在地方银行的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利息外)、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专业和其他收费、养老金、年金及其他所得(除从地方公司取得的股息外)都要交纳所得税。税率为9%~3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规定了详细的扣除项目,一年在阿根廷居住6个月以上的个人每年有4020比索的基本扣除额,配偶有2400比索的扣除,每个孩子和其他受抚养者有1200比索的扣除。雇员的劳动所得有18000比索的扣除,个人还可以扣除社会保障税、人寿保险、私人退休金、捐款、医疗支出等,但各个项目都有一定的数额限制。对农户与其他自然人一样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农产品销售收入扣除生产投资和必要生计费用后的余额,起征点为年收入18000比索。增值税对所有商品和劳务课征,基本税率为21%,出口商品和劳务实行零税率。为支持农业的发展,出口畜牧产品和大宗谷物等实行彻底退税;国内销售牛及牛肉、新鲜水果和蔬菜及相关劳务等减半课征,实行10.5%的低税率;消费品如牛奶、面包和各类药物则免税。印花税每个省都征收本省的印花税,税率一般为1%。联邦政府在首都征税。营业税农、林、牧、渔业税率较低,一般为o.8%~1%。♦关税政策根据阿根廷海关条例规定,大部分货物在缴纳进口关税后便可进入阿根廷。原产于南方共同市场国家(南共市)其他成员(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的货物进口无需缴纳进口关税,但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并经产品原产国主管政府机构认证。阿根廷对所有进口黪品征收o.5%的统计税,从南共市其他成员进口的产品除外。在赣合特定要求的条件下,阿根廷海关允许货物可不支付关税临时进黪叠但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供担保,以确保该货物在临时进口许可后再次出口。自2002年3月,阿根廷政府对所有出口产品征5%~20%的出口税。阿根廷对部分产品进口实行限制;棉籽、作种子用的土豆、鲜鱼、干果、坚果、桶装苹果、活禽、带毛的家禽、蛋、咸F、杀虫剂、畜用品、食品、植物及产品、烟草及糖精等产品在进口前需获得阿根廷相关主管政府部门批准。食品类货物的进需要卫生检疫,如:活畜,植物及产品,粮食、种子、成鱼、鱼干等。♦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外资特别税收政策中国与阿根廷签署了互免国际运输收协议(海运),免除了相关企业的所得税和间接税。特别关税区、火地岛省加工优惠政策在火地岛注册的生产型受减免所有国家级税收,包括以下税种:免缴增值税;减免;减免资本税;免缴进口资本货关税及增值税;免缴进口原;通过海运再出口商品退税。在各项省级赋税中,企业免交印花税,但需交纳毛收入税。同特别关税区,进口商品将获得全部或部分进口关税、前期的用的减免。执行当局负责审核哪些产品及加工流程可以享受特别关税区的优惠措施。保税区在保税区内实施一系列旨在推动贸易和出口加工业的策,旨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扩大投资和促。保税区内的商品、产品及原料的进入及停留免征进出口税海关日常监管管辖。目前,阿根廷共有9个正在运行的保税别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科尔多瓦省、楚布特省、潘帕斯多萨省、米斯奥省、萨尔塔省、圣路易斯省及土库曼省。关税优惠政策对外资投资中小企业,阿根廷政府也予以鼓励。具体包括:出口退税率最高为6%;进口成套设备免征关税;成套设备出口附加退税10%。阿根廷新的立法授权各省(共23个省)都建立保税区,并在全国建立4个适合发展外贸的港口。在上述区域内建立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林业优惠政策《林业投资法》补充和完善了阿根廷政府1992年颁布的“林业种植优惠政策”,规定了从种植到加工及出口各环节在内的优惠措施。该法令的有关内容同矿业投资优惠政策相似,明确了30年不变的财政政策(应各省级当局的申请,阿根廷农牧渔国务秘书处还可将该期限延长50年)、盈利税加速折旧措施、加速消费税退税、对植树造林进行非退税方式的经济扶植及免税优惠等。农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农业的发展,出口畜牧产品和大宗谷物等实行彻底退税;国内销售牛及牛肉、新鲜水果和蔬菜及相关劳务等减半课征,实行10.5%的低税率;消费品如牛奶、面包和各类药物则免税。对种植大宗谷物和从事畜牧业的有限股份公司征收法人所得税,税率与其他公司税率相同,为30%。更多有关阿根廷政策内容,土流小编为您推荐以下文章阅读:阿根廷农业保险和外商农业投资保险及农业生产政策阿根廷劳工政策解读阿根廷投资和融资政策阿根廷土地资源和土地投资政策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30 14:38
  • 阿尔及利亚土地资源概况
    阿尔及利亚是位于非洲北部的总统制共和制国家,国土辽阔,总面积达238万平方公里,是非洲第二大国,世界排名第十。土地性质以沙漠为主,森林和细径针茅植被覆盖面积为700万公顷。耕地面积约800万公顷,水资源紧缺。阿尔及利亚沿海地区属地中海气候;高原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冬冷夏热;撒哈拉地区为热带沙漠气候;漠绿洲、高原和沙漠中的盐湖地带自成小气候。沿海地区年降水量为400-1000毫米。阿尔及利亚的农产品主要为谷物、豆类、蔬菜与水果等,但阿尔及利亚是世界粮食、奶、油、食糖的十大进口国之一,因为阿尔及利亚粮食作物年产量约200万吨,只能满足国内需求的35%,而奶类、奶制品和豆类仅可满足国内需求的42%和30%,所以食糖、咖啡和油等大部分需要进口,不过蔬菜可以满足国内需求。阿尔及利亚农副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国是加拿大和阿根廷,农副产品主要出口目的国是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和利比亚,主要出口农产品为椰枣、果蔬、橄榄油和葡萄酒等。阿尔及利亚森林覆盖率为11%,总面积367万公顷,盛产软木,软木林46万公顷,年产木材20万立方米,软木产量位居世界第三。草场总面积3200万公顷,牛、绵羊、山羊和骆驼是主要养殖畜禽品种。临海的阿尔及利亚渔业发展也较为可观,阿尔及利亚渔业和水产资源部以及国民互助部十分重视渔业经济的发展,鼓励并促进鱼品在百姓食品中所占的比例。1280的海岸线,捕鱼面积达950万公顷,可推广水产养殖的自然水域和人工水域面积约10万公顷,渔业年可捕鱼量50万吨。主要作业区分为三种:沿海捕鱼、近海捕鱼和深海捕鱼,是从与摩洛哥交界的海岸一直延续到突尼斯交界的海岸,以拖网、拉网和小手工三种开发方式进行捕鱼。土地价格:按照阿尔及利亚法律规定,外国人或企业不得购买当地土地。投资项目所需土地可通过租用私人土地(房产)或特许经营国有土地获得,但私人土地较少。阿尔及利亚政府鼓励工业、旅游业、服务业投资用地采用国有土地特许经营方式,特许经营权一般通过拍卖或议标获得,北部大城市主要通过拍卖方式,经营期限可达44~99年不等。房屋租金及价格:阿尔及利亚房屋或厂房的租赁价格总体较高,但因城市和区位而异,差异很大,最高位首都阿尔及尔地区,其次为奥兰等沿海主要城市,租金价格一般须双方协商。2013年首都地区普通地段一套一室一厅或者二室一厅公寓的月租金价格是3万~5万第纳尔,别墅的月租金价格不低于20万第纳尔,但在偏远街区的房屋租金相对更低。(土流网罗怡整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30 12:19
  • 农村土地会越来越值钱吗?
    随着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开始,土地确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国地区大部分都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农村土地会越来越值钱吗?一、农村土地可以自建房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你是没有宅基地的,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城镇户口无法自建房,只能花上千万买别墅了,可是农村人呢?可以自己建啊。二、农村土地可以贷款今年新的政策出来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暂行办法日前出台,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分别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了。三、农村土地可以开发多种功能,炙手可热国家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村土地可以进行农家乐、休闲农场、合作社建设,收入不菲,而成为有钱人争相争抢的对象。承包人只能给农民更多的钱。你也可以在农村创业,近年来农村创业也是热潮,土流网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讯息,可以看一看!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9 17:30
  • 农村土地政策什么时候能不“被贪污”?
    某些地方政府利用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空子,倒卖农村提地给开发商,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早已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这些地方政府毕竟又没有违背政策,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政策不变,就没有禁止的可能。明明是自己的“责任地”,农民自己不能卖,地方政府却可以随便卖,这不仅是剥夺了农民增收的权益,也引起很多系统性的矛盾,再者农民长期被禁锢,长远来说不利于国家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十八大的时候曾经提出过农村土地要与城镇土地“平权”,大致是说要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交给农民,最后使农村土地可以和城镇土地一样平等地进入市场交易,若农民自己有权交易,那么地方政府自然也就没办法打农村土地的主意了。但这个政策最终没有下来,事实上,如果真正实行与城镇土地“平权”的农村土地政策,也会造成很多问题。最现实的一点就是目前房地产低迷的情况下,更不可能让农村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一样平权进入市场。国家政策已经一再显示出依然要刺激楼市,为房地产松绑,比如一再减税、降息,甚至给买房者现金补贴,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土地要与城镇土地“平权”显然不会实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制定“平权”的农村土地政策,才能防止农村土地“被贪污”。最近几年以来,国家政策已经从其他方向再处理这一问题,即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为总体方向,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在三权分离的前提下,所有权和承包权依然不动,但农民可以进行经营权的流转。当然,要让土地流转能够规范有序,首先还要改变我国农村土地过去权属不清晰的状况,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五年内完成全国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将会有越来越明确的依据。另一方面,现在多数通过土地流转后发展的“现代农业”项目还谈不上赚取,但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而在今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发布后,土地流转和土地金融的进一步加速,实质上也让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有越来越宽松的“处置权”。目前,土流网也在积极探索风险更小的土地金融模式,为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土地金融抵押过程中提供更多保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9 16:08
  • 2016年土地政策会有这些变化?
    土地政策在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将重点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经济任务,着力于统筹增量、挖掘存量、优化结构,持续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用途管制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为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从今年开始,将在目前开展的“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研究出台基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国土空间治理和管控政策,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此基础上整合现有空间规划,构建新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不断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将开发强度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县行政区,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土地供应政策将得到进一步调整配合宏观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的要求,未来土地供应的方向为补短板,重点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土地供应的重心将放在调控区域经济平衡、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引导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布局等方面;建设用地的结构优化、闲置用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将成为未来满足发展用地需求的主要途径。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将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今年,将会继续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建设的力度,稳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管控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建设性保护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将更加注重空间均衡、生态效应,探索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责任的多元化实现途径,推进补充耕地的跨区域国家统筹。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土地领域的改革将更加重视多项改革协同推进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探索系统改革的有效机制、模式和经验。今年,在重点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时,将更加重视相关土地制度改革之间的系统性和关联性,与土地相关的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将协同推进。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9 14:30
  • 惠州龙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
    近日,龙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就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及业务开展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根据部署,龙门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推进过程,将着重把握“六个”原则,即要维护好大局稳定,妥善处理各类问题;要保护好农民权益,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土地权益、合法权益;要及时调处纠纷;要强化政策引导;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为农民“确实权、颁铁证”;要加强成果运用。同时,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强化宣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要做好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入户调查,准确测量承包地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强化督办检查,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实效。据了解,龙门县需确权的基本农田耕地面积33.6万亩,涉及农户7.1万户,农业人口22万。当前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中标技术单位已进驻各个乡镇开展工作,县、镇、村三级均已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开展了培训,41%的经济合作社完成了收集资料、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计划,龙门县将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9 11:55
  •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重点坚持什么?
    人民银行日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两个办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试点地区政府要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搭建、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配套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明确借款人要有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获得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此外,两个办法均鼓励地方政府部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方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及缓释机制,保证试点平稳运行。推荐阅读:《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印发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8 17:31
  •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法外“抢跑”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央对此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办法于近日发布,相关消息备受媒体和业界关注,该项改革涉及法律、金融风险,须依法规范推进,不能法外抢跑。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日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下称《两个办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进程,相关文件的表述都相当谨慎,在《指导意见》里说的是“慎重稳妥推进”、到了《两个办法》那成了“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增加了依法一条,因为这一改革试点内容涉及突破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关条款。《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除符合条件的荒地外,农村其他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均不能以抵押的方式进行流转。《指导意见》里提到,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时,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定,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进行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决定。根据授权决定规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第184条、担保法第37条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第184条、担保法第37条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土流网小编注意到,一些地方政府在《指导意见》出来之前就自行开展了试点,这都是属于“法外现象”。试点工作结束后,这291个试点县(市、区)得拿出报告,相关部门依据试点成果来作进一步决定,如果改,全国人大常委将讨论修订改革涉及突破的法律,如果不改,法律照旧。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8 16:15
  • 新规出台后,农村土地贷款还有哪些难点没解决?
    关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新规”在3月24日出台后立即引发了广泛关注,新规明确了“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均可进行抵押贷款,农村土地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得以规范。这次的农村土地贷款新规是由央行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农村土地贷款试点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一直有很大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或是农村小微企业主都需要扩大生产,筹集资金,却苦于过去国家没有放开农村土地抵押,而除了土地之外,也很难有更合适的抵押物。新规的出台既是解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也是将过去一直沉寂的农村资产盘活。不过,大家也注意到,这次的“新规”,并不是全国全面通行,而是“试点”。事实上也就是说明,背后还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需要尝试之后,再发现问题并且慢慢推广开。仔细研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之后其实可以发现,虽然对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条件、规则等都有很详尽的陈述,但还有两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文件里并没有涉及到,却是农村土地贷款绕不开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农村土地类型不一,特点各异,究竟怎么进行标准化的评估?比方说,同样是一亩地,有的是丘陵地带的薄田,有的是肥沃平原的水田,有的崎岖阻塞,有的交通便利;而对于房屋来说,也存在很难对农村的房屋进行精确估价的问题。不过,并不是说农村资产无法估价,只是在我国目前缺乏农村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另一个问题,如果一旦农户贷款之后换不上,银行该怎么办?把土地收拿过来自己种?房子收过来自己住?显然都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对于土地来说,还必须考虑到农时,没有及时耕种的话土地还会大大贬值。所以说不管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要变现的话,最好的方式只能是流转出去,国家这几年大力推行土地流转,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现在就在于要有一个有权威,并且有足够交易量的平台,作为“第三方”,专门做土地处置变现。同样也是在3月份,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土流网”,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互联网模式”发布会中,提出了这样一种合作模式: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出资和担保,由土流网专门做资产评估和变现处置。当然,对于农村土地贷款的探索还将长远进行下去,毕竟整个农村土地金融行业都还处于一个初生阶段,有待在实践中慢慢去完善。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8 15:35
  •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办法来了,但还不是庆祝的时候
    中央银行近日印发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事金融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利好,但‘两权’价值评估体系和资产变现机制缺位,农村金融之路依然漫长”。改革是个连续的过程,一个巴掌拍不响,需要配套措施的创新跟进。3月24日,央行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称《两个办法》),全国各地对金融需求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从中看到了希望,但冷静的金融行业业内人士提醒,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农村“两权抵押”还存在许多困难。《两个办法》提到,“借贷双方可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贷款人自评估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确定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如何合理估值成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拦路虎。尤其是土地,一方面,农业行业非常讲究时效性,时节不同,土地的价值也有调整;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同地上种农作物一同抵押,才能真正体现价值。同样,农户住房财产权必须同宅基地一同抵押,才能真正体现价值。但土地上的种植物价值受自然条件以及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难以准确评估。目前,第三方“两权”价值评估体系处在筹划建设阶段,各地都在因地制宜探索开放适合的评估体系。据媒体报道,农业银行某省农户金融部在区内依据土地承包使用权的租期、粮食的产量等标准来衡量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两权”资产变现难题更让部分金融机构望而却步。《两个办法》提到,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可依法采取贷款重组、按序清偿、协议转让、交易平台挂牌再流转等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抵押物处置收益应由贷款人优先受偿。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农村土地和房屋处置都不容易,如农村土地要考虑时效性,所以能否快速地进行再流转是个很大的难题,农村房屋还面临法律不支持的问题,《物权法》第184条将宅基地使用权明确排除在抵押财产之外。这两个难题,需要政府、保险行业、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破解,如土流网推出的土地金融新模式就是多方联合的尝试。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5 18:17
  •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印发施行
    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日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两个办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试点地区政府要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搭建、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配套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明确借款人要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获得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此外,两个办法均鼓励地方政府部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方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及缓释机制,保证试点平稳运行。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5 11:15
  •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完全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程序是怎么样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二、是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三、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四、是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五、是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3-24 14:57
上一页1...164165166167168...207下一页
您即将在2秒后跳转到土流网
相关链接:
  • 住建部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湖南农业农村厅
  • 土流网
  • 农交网
  • 住宅在线
  • 燕子到家
  • 乡村动力
  • 招拍挂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