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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注意!土地确权时若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将领取不到房产证!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逐步加快,不少农村房屋也领取到了房产证。有了这个房产证,未来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农房流转等就会变得轻松合法,但若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将领取不到房产证!一、新建房,老宅基地没有退还给村集体不能发房产证,因为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二、首次申领房产证需要有村集体身份的证明,户口已经迁出的不能申请房产证!三、违章建房不能申请房产证,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建设没经过批准的,不能申请。另外很多人注意到,房产证上的登记面积少于实际面积。如何顺利申请农村房产证呢?1、向村委会提交审批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向当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等待审批;7、通过审批后,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产证。另外,这三类非本村集体成员可获得宅基地确权证一、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因为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分割,这种情况,是可以按规定发证的。但要在《土地登记卡》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上备注上”权利人为本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二、非农户口的居民或者华侨,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原住宅(产权无异议),经住宅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确权颁证。三、在坚持“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和在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农户到本镇(街道)范围内其他村调剂、购置旧房取得的宅基地,可予以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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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03 10:50
  • 农村户口的居民把土地和宅基地交给集体有补贴吗?
    随着几十年的进城积累,许多农民虽然户口在农村,但是早已不靠务农来维持生计,那么这一部分的人群把土地和宅基地交给集体有补贴吗?这个要看你所说的“交”具体是个什么意思。1.把承包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主动退出来,交给村集体这种情况就属于目前我国正在各个农村改革试点地区逐渐试点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承包地有偿退出。这种退出政策现在还是很谨慎的,当前只针对已在城镇安家并且有稳定工作收入的自愿退出的农民开放,因为万一退出的农民“进城失败”,没有了农村这条后路,该怎么生存?国家也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的。前面讲了,这一政策还在试点,且试点的地区截止到目前为止并不是很多,就“有偿”这一块,各试点地区的补偿标准和形式有所差异。举个例子,宅基地有偿退出这一块,有的地区是以房换房,即你退出了宅基地,给你在城镇一套相应的房子,并给予宅基地上的房屋估价然后作出货币补偿。而有的地区更简单些,直接给予货币补偿,目前平均在10万-15万元/亩的补偿价位之间。而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的地区更加少了,今年比较引人注目的应该属于“贵州湄潭县兴隆镇红坪村村民退出10.2亩土地获32.426万元补偿”的新闻了。但是由于试点地少,成功案例少,因此参考性也不大。2.把土地和宅基地出租或入股给集体统一做项目开发也有的地方由于社会资本的介入,在和村集体负责人取得联系,然后和村集体成员商议后,会把部分承包地和宅基地统一以出租或者入股的形式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然后按照各户交出的土地比例进行项目收益分红等。这期间,通常会提前预支参与村民一部分或者全部租金已让农户维持生计。总之不管是哪种形式的“上交”给村集体,都必须是以村民自愿为原则的基础上的,而且需给予农民必要而合理的补偿。>>推荐阅读:居民户口怎么买农村集体土地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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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03 10:21
  • 城里1套房和乡下10亩地,选哪个划算?
    城市里的房价越来越高,农村里的土地也越来越值钱,不少人就在想,如果现在有城里1套房和乡下10亩地给你选,你会选哪个?选哪个划算?其实这个得看个人的需求以及房子和土地的地理位置了。毕竟不同的人由于自身需求不一样,所追求的东西也就有所差异。具体来看:1.个人目前已经用那个有哪些资产,以及打算在哪里发展?如果你目前是在城里发展,且该城市还是属于比较具有发展潜力的城市,以后也打算在城里安家,那么选择城里的那套房子肯定是划得来得多,因为现在哪怕是三线城市,一套房子也得几十上百万,这个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笔相当大的开销,动辄就得花上大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积蓄才能够买得起。但如果你并不打算在城里发展,且自己对于农村土地经营很有自己的方法,在目前农村土地政策下,选择10亩地也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一方面,你可以自己种地,另一方面,如果你想外出务工,把这10亩地租出去,其租金也比较可观。当然,如果你本身在城里就已经安家,并不为房子的事情发愁,选择10亩地就会更加明智,要知道现在的趋势是农村土地在升值,而城里的房子却在逐渐走下滑路线,在房子非刚需的情况下,选择农村里的10亩地,面对的机遇将更多,土地入股搞项目,土地流转收租金,或者在急需用钱的时候用土地进行抵押等,都是可选之路。2.土地和房子的地理位置怎么样?除了个人意愿外,综合考虑下土地和房子的地理位置以及区位因素是很有必要的。(1)城郊农村10亩地,普通城市1套房这种情况,相信很容易做出选择,显然选择城郊的10亩地更加划算,这种地方是近年开发的必选之地,10亩地要是征用得补偿多少?或者如果开发商投资,土地的年租金必然不会低。(2)城郊10亩地,一线城市一套房两种选择都不错,其增值空间都比较大,就看个人当下更需要什么了。(3)一般甚至偏远的农村10亩地,普通城市的一套房看你在城市里能否找到安身立命的工作来维持开支,看你是否有一颗农村创业的心,总之是因人而异。(4)一般甚至偏远农村10亩地,一线城市一套房这个选择一线城市的一套房会更容易变现,哪怕自己不居住,就拿房子出租,一年的收入也是比较稳定而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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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03 10:13
  • 我国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我国将探索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建立林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相关制度。记者日前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这项工作将在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开展,除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外,重点还将在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完善集体林权保护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集体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探索试验和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权分置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主要目的是活用农村宅基地,让农民能够将闲置的宅基地变成可以直观感受到的财产性收入!为什么农村宅基地要实行“三权分置”?农村土地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针对耕地,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概念,将对农村土地实行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置”,改为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为的就是能够在不损失农民土地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发展现代农业;而此次,国家最新提出,针对农村宅基地也将实行“三权分置”,但和耕地“三权分置”不同,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主要目的是活用农村宅基地,让农民能够将闲置的宅基地变成可以直观感受到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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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02 09:00
  • 无证土地买卖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土地证是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无证土地买卖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无证土地买卖涉嫌非法转让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土地转让协议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使用权无证买卖应如何处理?问:A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商业用地使用权,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建设项目刚刚完成一小部分时,便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项目转让给B公司。B公司接手后未进行实际开发,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又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建设项目转让给C公司。现A、B两公司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也不知去向,C公司沿用A公司的有关建设手续已将该项目基本建成,在申请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时遭到登记主管部门拒绝,理由是B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B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请问,登记主管机关拒绝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的理由成立吗?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答: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就转让土地或房产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且常常会形成多次的连环转让。除了首次转让时转让方有可能已经取得权属证书外,其余各次转让,转让方可能并无权属证书,而只是将与前手的转让合同作为转让依据,到最后一个受让方要求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时,登记主管部门便往往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为依据,认定转让行为违法,并拒绝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然而这种处理方法过于简单,会造成很多后遗症。这些年,城市中的许多建设工程形成烂尾,并多年得不到解决,与这种简单僵化的处理方法不无关系,而且拒绝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真正惩罚的是实际投资建设者和最终购买物业的人,这种惩罚并不公平。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已经实行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相区分的原则,未办理权属登记虽然不能取得物权效力,但并不影响设立物权的原因——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并不认为凡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均属无效,而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行为才可认为无效,而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并未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视为“效力性强制规范”。转让方虽未取得权属证书,但只要能够证明其对房地产有处分权,并且具备办证条件的,仍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了“合同效力补正”原则,即使因某种审批程序方面的缺陷(比如未办理权属证书)可能使合同无效的,只要在起诉前补办了权属证明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其合同效力即可补正。不过,有的登记主管机关并不直接拒绝办理权属过户登记,而是要求必须由转让方到场并出具相关证明,甚至要求每一次转让都必须纳税。如果发生在前的交易环节,纳税主体不能交税,则由最后申请办理权属登记的受让方一并补交,否则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现在很多城市一些房屋已实际入住使用多年,但却迟迟不能办理权属登记,无法取得产权证书,与登记机关对待连环交易的这种强制性要求不无关系。因为在我国,房地产开发的早期,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是炒合同、炒批文的项目公司,自己往往并不实际开发,而是通过空手转让获利,没有了可转让的项目,一些公司也就自生自灭了。在土地出让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之后,一大批竞争实力不强,拿不到土地的房地产公司便被自然淘汰,这样的公司,你不仅找不到负责人,即使找到,让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补交税款难度也很大。而让最后实际开发或者最终买受人补交历次交易过程中的全部税费,不仅税费负担太重,而且也有失公平。这样,连环的不动产交易到了最后一环就形成一个死结,解不开这个结,不仅实际投资人和物业买受人是受害者,而且国家也受损失——由于不能补办相关手续,常常造成土地的闲置和工程的烂尾,即使已经投入使用的物业,一些本可收取的税费(比如房产税)等也难以收取。如何解决土地等不动产连环交易的权属过户登记问题,单纯的“堵”和消极不作为既不能解决老问题,新的连环无证交易还会不断产生。之所以许多当事人不愿意办理转让的权属登记手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过于严苛,比如25%开发量的规定,就阻碍了交易自由,现在看来这一规定已实无必要,应当及时取消。我们的法律特别强调政府“管”的职能,而少有服务的意识。将不动产登记和征税两种行政权力捆绑在一起,将登记作为征税的手段,就凸显了行政权力的强势。此种做法看似对强化征税权力有效,但实际上却限制和减少了交易,从绝对量上其实是减少了税收。因此,为避免继续产生新的连环无证交易,首先应当减少限制,放宽条件,简化手续,并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费,从而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又使当事人能够自愿办理权属登记。对于已经形成的无证连环交易,不应轻易否认中间转让环节转让合同的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也是转让合同效力补正的依据之一,即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只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也可认定为有效。因此,只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的对价没有拖欠,或者实际投资人自愿补交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关交易和投资证明,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同意转让,并为实际投资人或者物业持有人办理权属过户手续。至于中间交易环节,登记主管部门完全可以不必过问。如果中间交易存在瑕疵或者争议,即便已经完成了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权利人也完全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救济。而交易环节的税收,我国法律对于如何征收,如何对偷逃税行为进行惩罚,早有明确规定,不能将该税收负担转嫁给实际投资人或最终物业买受人,更无须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借助登记权力代行税收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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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17:47
  • 2018年六安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计划改造14个
    2018年六安市对14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改造面积70.55万平方米,惠及6348户居民,计划投资7934万元。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早谋划早安排,抓细抓实工作推进,目前六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10个,完成投资3602.2万,投资完成率45.4%。民意为本,项目决策听民声。六安市以补短板、强功能、优环境为重点,确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别是在改造内容方面,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累计发放项目改造征求意见表5000余份,明确“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同时,针对适老化改造项目中是否加装电梯,开展了专项摸排调查,充分了解居民意愿。效率为先,项目实施早启动。立足一个“早”字,六安市于2017年9月开始部署2018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随即启动了数据摸排、项目评估、规划设计、方案审定等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压实责任,为大部分项目在3月底进场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从严监管,序时工作干得实。制定了《六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实施内容、资金安排、建设标准、项目实施、建后管养、政策宣传、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及时限做了具体要求。市老旧办坚持旬调度、月通报,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并针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召开协调会、座谈会,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软硬齐抓,整治效果看得见。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六安市在抓好施工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工作记录,留下工作痕迹,突出改造前中后照片对比。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系统建设,全市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于1月份全部录入基础数据库,并将根据工程进度同步更新,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效果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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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16:38
  •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土地的承包权吗?
    土地确权工作中,出嫁女属于个特殊情况,虽然出嫁了,且有的在婆家不一定有承包地,加上很多女性不懂政策法规,导致最后无法享受土地的权益。那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土地的承包权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我们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定物权,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如果出嫁女的户口并未迁出,那么其与父母所在同一户口,在父母去世之后,其能够继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权益,继续对原有家庭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如果出嫁女的户口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能拥有土地承包权益,比如嫁入城市户口等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依然能够继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权益;如果在出嫁之后,且在新居住地拥有了土地承包权益,在父母去世之后,则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益,父母的承包地如果没有其他子女继承,则土地会被收回!简单来说,就是户口没有迁出娘家的出嫁女,作为农户家庭成员,在其他家庭成员一人或几人死亡,出嫁女是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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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16:13
  • 2018年农村这4种危房最高可领4万补助,快看看你能领取多少?(附各地补助标准)
    为早点让危房农民住上安全房,我国在2018年投入近180亿元,计划从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用四年的时间完成农村土培房、危房重建问题。而在2018年农村这4种危房最高可领4万补助,那危房是怎么鉴定的?哪些人可以申请?能补助多少钱?一、危房划分等级(大家可以对照一下,具体还是要看专业机构评鉴)A级:房子的主体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但是房屋建造时间久,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居住条件。B级:有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如厨房漏水、墙壁有细小裂缝,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如:房屋遭受过滑坡、地陷、泥石流、山洪的那些房子),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以及范围(以四川为例,但全国各地均大同小异)1、补贴对象①、低保户②、五保户③、贫困残疾人士④、贫困户,收入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农户⑤、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三、补贴有多少(具体每个地方都会有差异)按照实际情况分为3000-20000元等12个层级,针对家庭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补贴,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帮助困难住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也就是说当地会根据重建的房子的大小还有每户的人口,经济上的多少来具体制定补贴。举例来说1、海南省按照危房等级D级危房改造补助不低于3.5万元,C级危房修缮加固改造不低于0.8万元。2、陕西绥德县按照户口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每户不超15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中、省、市、县四级补助之和。3、广西按照对象进行补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2.4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对象: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4、宁夏回族自治区极度贫困户每户补助3.9万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各市、县(区)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0.3万元;其他几类重点对象(五保户、低保户等):每户补助3万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各市、县(区)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1.2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由中央和自治区全额补助5、吉林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6、河南南阳C级危房维修1万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万元至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万元至4万元,危房补助申请方式: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贫困户需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还需提供整栋房屋照片和房屋危险局部照片材料。村级评议:村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上报镇政府。镇级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级备案: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组织实施: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补助方式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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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10:12
  • 2018年嘉峪关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计划:计划改造17个项目
    4月18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18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2018年嘉峪关市共实施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17个,11981套,总建筑面积93.15万平方米。17个项目主要为:建设街区,改造731套;惠民街区,改造491套;爱民小区,改造127套;长城小区,改造1007套;玉泉街区,改造366套;五一街区,改造1246套;利民小区,改造1799套;永新小区,改造335套;雍和街区,改造1142套;雍平街区,改造71套;友谊街区,改造1660套;政和街区,改造217套;祁连街区,改造486套;建安街区,改造370套;永乐小区,改造1698套;四化铁路小区,改造144套;绿化街区,改造91套。附政策原文内容:嘉峪关市2018年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3月30日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7号)、《嘉峪关市2018年棚改计划》(嘉政函〔2017〕219号)的要求及规定,为逐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推进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全面启动2018年棚户区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为推进任务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照建筑节能、环境美化、提高居民居住条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方针,本着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着力解决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二、实施范围我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建成于2000年12月31日前,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失修失养,配套基础设施老化、落后、功能不全,公共环境差,需进行房屋主体、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环境综合整治的房屋。2018年共实施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17个,11981套,总建筑面积93.15万平方米。主要为:建设街区,改造731套;惠民街区,改造491套;爱民小区,改造127套;长城小区,改造1007套;玉泉街区,改造366套;五一街区,改造1246套;利民小区,改造1799套;永新小区,改造335套;雍和街区,改造1142套;雍平街区,改造71套;友谊街区,改造1660套;政和街区,改造217套;祁连街区,改造486套;建安街区,改造370套;永乐小区,改造1698套;四化铁路小区,改造144套;绿化街区,改造91套。三、实施单位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为2018年棚户区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的总体协调机构,市房管局、市建设局为改造项目的责任单位,其中市房管局负责改造区域房屋及地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市建设局负责改造区域红线内及红线外地下基础设施改造。四、改造内容2018年棚户区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的改造范围主要依据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及鉴定结果,住宅楼的砌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满足安全性、适用性要求,但不满足耐久性要求,确定改造范围是对房屋破损部分进行的耐久性及维护性加固,以使房屋满足耐久性要求及功能的完善及更新。不同小区改造具体内容最终以老旧住宅小区调查摸底结果为依据,通过建成年代不同、住宅破损程度不同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针对楼本体耐久性、舒适性等方面进行改造并完善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五、实施原则本着减少住户外迁安置费用,节约建设成本原则,采用住户不外迁出门的施工方式,予以实施。六、实施步骤(一)摸底调查阶段(2018年5月10前完成)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对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过程中涉及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要详细、真实、严谨,为制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二)改造项目施工前期工作(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1.全过程造价招标阶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市审计局入围的第三方甲级造价咨询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2.施工方案设计招标阶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综合性设计院实施,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发改委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进而完成施工图。3.施工、监理招标阶段。根据改造项目类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城市危房(含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三)协议签订阶段(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实施单位要以栋为单位,与居民签订城市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改造内容、工程工期、实施单位责任及居民义务等相关内容。整栋居民签订协议后,实施改造。(四)项目施工阶段(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五)项目验收阶段(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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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10:00
  • 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
    为加强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7号)。其中“零星地块”协议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超出以上规模的,经规划部门研究后提交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29日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规范我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地块是指已出让且面积较大的地块。小地块是指与大地块相邻的,因地块面积较小或形状不规则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单独规划建设的零星地块。“零星地块”协议出让,是指小地块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完成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大带小的方式按程序申请小地块协议出让手续。“零星地块”协议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超出以上规模的,经规划部门研究后提交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第三条大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认为符合前款规定属于“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类型的,可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规划部门经认定符合的,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给予大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出具大、小地块合宗后的规划蓝线及规划条件。小地块的规划容积率不得高于大地块。大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据此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相关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参照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的方式给予办理合宗后的相关手续,合宗后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起算时间原则上与大地块一致。需补交地价款等于小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乘以土地单价。土地单价应评估测算以下内容后择高确定:合宗后土地在新规划条件新评估期日时的土地单价,大地块在原条件下出让时土地单价进行期日修正后在评估期日的土地单价。第四条“零星地块”协议出让供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大地块土地使用权人须在政府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及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及时缴款的,协议出让相关审批手续失效。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重新启动协议出让程序的,重新评估需缴纳的评估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第五条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推荐阅读:2021-2022缙云县国有土地上零星工业厂房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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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8 08:51
  • 2018年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标准:人均30平米,你怎么看?
    这几年大家都可以感受到,各地对于宅基地审批、建房审批都比以往更加严格了。放在几十年前,有些地方可能还会对城里人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睁只眼闭只眼,现在就难多了。2018年是国家计划当中,完成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土地确权完成后,就意味着各地的土地都权属清晰,利于规范化管理。因此,今年各地对于宅基地建房审批的严格程度,也将更上一个台阶。全面落实“一户一宅”,人均20-30平米《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两份文件都重点强调了要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标准”,确保各地落实“一户一宅”。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面积会根据家庭人口数量而定,一般3人及3人以下家庭可获得75平米左右的宅基地;4人可获得100平米左右的宅基地;5人可获110平米左右;6人及6人以上则为125平米左右。平均下来,人均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大概就是20到30平米之间。当然,这只是原则上的总体要求,由于我国南北差异较大,宅基地面积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因此不同省份在大体原则之下,也制定了各自的面积标准。不同省份宅基地面积标准差异较大举几个例子:北京:近郊区宅基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天津: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农村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67平米;人均耕地超过1亩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00平米。山西:平原人均耕地较少的地区,每户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133平米;平川地上建房,人均耕地较多的地区,每户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200平米;山区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266平米。湖南:城市和县城近郊,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60平米;湖区、平原,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米;山地、丘陵,宅基地不超过230平米。湖北:大中城市范围内,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其他城镇不得超过100平米。综上来看,南北差异加上开发程度的不同,人均土地资源情况的不同,各地可批下来的宅基地面积有一定差别。对于农民朋友来说,特别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抱侥幸心理多占土地,今后会查得越来越严,即便不一定会将多占的部分拆除,但又可能采取付费使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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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7 11:55
  • 2018年土地确权结束后,农村土地和房屋能用来抵押贷款吗?
    2018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确权之后,农村土地的一些其他潜在福利也将随之而来,那么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和房屋真的能用来抵押贷款吗?从大的政策环境下来讲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任何一项政策,不可能国家一说“可以”,各个地方就能够马上实施起来了,毕竟各地实际情况不一,加上抵押贷款问题也比较复杂,不仅是政府一方面在掌控,还需要社会资本的介入等,在落实的问题上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6年的时候,《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就已经下发,确定了各省市试点区域,在这些试点地区已经陆续进行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业务,比如江西省吉安县在今年8月已经发放了360笔贷款,累计金额达17501万元。当然这和土地确权是息息相关的,在吉安县采取的是有贷款需求和土地流转需求的农户优先确权的方式,因此各试点地区的进度和模式是不固定的,要具体去当地农业局了解才行。而且还有一个好消息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草案中有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担保工作纳入法案,也就是说在新的土地承包法出台之后,抵押贷款就能正式受法律保护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一样,宅基地及房屋贷款也还在试点,像近日浙江省嘉善县就在农商行的牵头下正式放开了农民宅基地抵押贷款,据了解,嘉善县的抵押贷款期限是不超过3年,金额则不能超过10万元/户。另外,从了解到的最新政策显示,这两项改革的试点期限还将延长1年,本来是2017年年底就要结束的,但是为了求稳,决定延长至2018年12月31,因此对于想要贷款的农户来说可以去当地农业部门具体了解下试点工作展开的进度。农民2020年需要贷款有福利了!土流网联合支付宝开发了全新的针对农民的金融产品——土流普惠(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s://m.tuliu.com/finance/zt?channel=000023)。正规平台保障,最高100万额度解决农业生产缺钱难题。手机操作,流程简便,最快三分钟到账,便捷安全,农民朋友都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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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6 17:00
  • 流转土地搞休闲农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休闲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是给予了很多的支持的,比如在用地上,就放宽了许多限制。以前搞休闲农业只能申请审批建设用地,但是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每年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所以对于想搞休闲农业的人来说,怎么才能拿到地就成为了关键性的问题。那么流转土地搞休闲农业应注意哪些问题?有哪些优惠政策?休闲农业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而综合“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等国家下发的文件内容来看,目前我国休闲农业有以下土地优惠政策:1.四荒地可以用来搞休闲农业;2.优先给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3.闲置宅基地可以用于休闲农业创业;4.可流转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发展休闲农业,但需获得审批;且涉及到耕地的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另外,各个地方还有自己的一些额外优惠政策,具体可到当地国土资源部进行详细咨询。土地流转搞休闲农业要注意什么?搞休闲农业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流转,一般按照正规的流转程序来即可(你要清楚土地流转的流程及合同规范),除此之外,有的地方也一定要注意,比如:1.要弄清楚流转的土地的性质,属于基本农田的绝对不流转,以免在你投入建设之后被强制停工带来经济损失;2.如果是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拿到的土地发展休闲农业,要在入股合同中明确清楚入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股份分配时间、方式和数量,要形成制度式而非人情式管理,毕竟因为管理不当难以维持运营的休闲农业主体也不在少数;3.土地流转后,你的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和环保要求,这些要事先了解清楚,不要等到违规之后再处理,一方面会加大成本,另一方面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很多不确定性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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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6 15:46
  • 2018年安徽巢湖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计划改造513户
    2018年,安徽巢湖市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13户。截止4月20日,已改造农村危房208户,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40.55%。工作布置实。按照早谋划、早开工、早受益的工作要求,巢湖市住建局于2018年2月初组织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专题布置会,部署安排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作,要求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人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责任链条。同时,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动员会、悬挂横幅、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政策具体内涵,方便群众进行监督。调查摸底实。根据巢湖市扶贫办统一部署,巢湖市组成4个调查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重点对今年脱贫的529户农户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同时,认真对照房屋危险等级,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报尽报,应改尽改,确保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全面覆盖。审核把关实。对摸底上报的改造对象,各乡镇成立了由纪委、建设、财政、扶贫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对拟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户信息和房屋情况逐一上门进行审核,严格对照程序、标准和要求,从严把关,精准认定。检查指导实。自3月20日开始,巢湖市住建局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和作风不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组织专人分乡镇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宣传是否到位、申报对象资格是否符合条件、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房屋等级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违规申报等情况,确保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推进不走形、不变样,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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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6 11:59
  • 淮南市关于做好工业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工业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82号)精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制造强市建设,做好工业用地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确定我市市辖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分为两个等别,分别为:七等地(大通区、田家庵区):19.2万元/亩(288元/m2);十二等地(八公山区、潘集区、谢家集区):8万元/亩(120元/m2)。我市市本级工业用地出让原则上不低于其土地等别对应的最低价标准。(二)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工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二、实行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一)供应工业用地,可采取出让方式供地,可租赁,也可先租赁后出让。(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允许分期付款,首期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三)以租赁方式供地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合同约定,但长期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分期支付租金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剩余租金利息。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可申请续期,也可转为出让土地。三、寿县、凤台县和毛集实验区按照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要求,自行制订有关政策。2018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如有淮南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淮南市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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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6 09:25
  • 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湖政办发〔2018〕21号)
    近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湖政办发〔2018〕21号),货币资金不低于征收补偿金额预算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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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5 17:37
  • 农村结婚迁移户口后,娘家的土地要收回?
    农村的耕地、山地、林地等等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一点在《土地管理法》中已经做出了规定,而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仅限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承包经营,所以农民朋友在迁出户口之后,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目前农村居民户口迁移主要有两大原因,一类是:进城落户迁移户口;另一类是:结婚迁移户口!对于进城落户导致户口迁移的农民来说,目前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保障其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农民进城之后,要积极引导农民朋友有偿退出或者转让土地,因为进城落户之后,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承包期限内的土地经营权,在承包到期之后,土地将会重新分配,这样一类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将会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结婚迁移户口的农民朋友来说,土地成为其更加关注的问题,因为我国历史传统等问题,导致许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甚至部分农村妇女都没有享受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随着《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才让部分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不过由于结婚之后户口迁移等问题,部分许多也在担心,户口迁移自己是否会丧失土地权益,娘家的土地将如何处理呢?会被收回吗?其实目前农村结婚迁户主要有两个方面:1、将户口迁入到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此类主要是指嫁入到其他农村集体组织的农村妇女,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由于户口已经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组织,而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并且在迁入地已经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其在娘家将会丧失土地承包经验权益,如果娘家有其他成员则土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验,如果已经没有其他成员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将户口迁入到城市:此类主要是指嫁入到城市的农村居民,由于起户口已经迁入到了城市落户,其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也不能够享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这部分人将会丧失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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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5 17:07
  •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双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动员会和市“44”现代产业发展动员会安排部署,以实现违法建设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双违”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更大贡献。二、工作目标深入摸排“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按照应拆尽拆的要求到2018年底实现存量违法建设“清零”;继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北京督察局和省政府要求的整改目标整改到位。严控新增“双违”,实行“零容忍”,建立起一系列防控长效机制。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双违”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三、工作任务(一)清理存量“双违”。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避难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城市河道沿线、住宅小区内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库存”;对拆除难度较大、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进行重点突破。同时,要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作为重点,加大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对接力度,认真核查,划分责任,建立台账,做到应拆尽拆,促进“三边”环境面貌有大的提升。各县(市、区)要对上述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深入摸底排查,完善违法建设台账“一张图”和“一张表”,确保完成存量违法建设的“清零”。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对下发的违法用地整治任务进行整改。(二)坚决遏制新增“双违”。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双违”行为发现和报告责任制,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建立“双违”信息管理平台,共享发现和查处信息,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双违”行为。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手机APP、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双违”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现的新增“双违”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三)加强拆改结合工作。对拆违现场建筑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完成场地平整和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城市双修”配套建设绿地公园、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四)建立健全惩防“双违”长效机制。加强违法建设动态监测,推进市、县卫星遥感技术动态监测全覆盖,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推进市对县(市、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全覆盖。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下移执法重心,充实执法力量,推行综合执法,增强保障能力。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双违”惩防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双违”治理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双违”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倒逼形成不敢违、不愿违的格局,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四、实施步骤2018年集中整治“双违”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违法建设深入摸排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避难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内、城市河道、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以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的摸底排查,建立违法建设台账。第二阶段:集中攻坚“双违”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6月底。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加大攻坚力度,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持续发力,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拆除。特别是按照上级要求,5月15日前,要将2017年度卫片整改成果上报省国土厅;5月30日前,要将2016年以前例行督察所列限期整改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例行督察违法占地限期类整改到位率不低于80%(其中藁城区2016-2017年例行督察限期类于5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底。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整改扫尾工作,实现“清零”;对2017年清理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剩余未整改到位任务紧盯不放,实行挂账整改。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和防控“双违”的长效机制,对“双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容忍”常态化。五、保障措施(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将“双违”整治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敢于啃“硬骨头”,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对国土部门移交移送的违法案件,要协调好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依法受理、严格执行到位。(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市规划、国土、住建、综合执法、交通、水务、林业、公安以及其他违法建设整治相关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门分工,进一步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大相互联系沟通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各县(市、区)也要落实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攻坚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势如破竹的拆违氛围。(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完善“日报告、周调度、月评比”制度,各县(市、区)每日按时报送拆违进展情况。强化对各县(市、区)督导,采取交叉检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特别要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不力、违法占地面积大、比例高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跟踪问效。(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培树拆违先进典型,梳理总结先进各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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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5 16:42
  • 《焦作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日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焦作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指出,要以土地利用综合改革为契机,以焦作市政府“三地一山改革”为平台,坚持以用为先、批管结合、批管并重,有序推进全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方案》要求,专项行动以推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和供后闲置土地处置为重点。总体目标是在12月31日前,全市2007-2012年已批国有建设用地全部完成供应或消化,2013-2017年已批国有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闲置土地总面积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焦作是中国太极拳发源地。拥有云台山、神农山、青天河等3个5A级景区,CCTV焦作影视城、圆融无碍禅寺等3个4A景区,韩愈陵园、群英湖、穆家寨生态农业观光园、蒙牛乳业工业旅游区4个3A景区,朱载堉纪念馆1个2A景区。>>如有焦作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关注焦作市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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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5 09:00
  • 2018年平凉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公布,涉及61个小区221栋楼,快看看有你家吗?
    2018年4月19日,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市本级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告,表示2018年市本级共改造61个小区221栋楼,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关于实施2018年市本级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告为了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给排水管道老化、屋面渗水、供热不达标、无安防设施、环境脏乱差、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市政府决定实施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平凉市本级2018年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改造范围按照“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整体改造、综合整治”的原则,2018年市本级共改造61个小区221栋楼。具体涉及小区:亨达公司家属院、红峰厂家属院煤田地质146队家属院、丰收厂家属院恒联公司家属院、水利水电工程局家属院建行西区家属院、西新苑小区、新西苑小区公路段果园路家属院、市农牧局2号楼家属院农机公司1号楼家属院、农机公司兴农苑植保站家属院、农机推广站家属院农牧局1号楼家属院、市水务局家属院市科协住宅楼、市科技局家属院市质监局家属院、军粮公寓市交通局家属院、公路工程建设局家属院配件公司家属院、平凉宾馆1#住宅楼市直21#住宅楼、印刷厂家属院市供销社家属院、承包公司家属楼建行东区家属院、公路段文化街家属院广电家属院、关山广播台住宅楼西郊广播台家属院、市教育局家属院市公用局住宅楼、市地税局住宅楼市国土局住宅楼、平凉监狱西区家属院平凉一中家属院、平凉报社住宅楼市粮食局家属院、市公安局家属院工行家属院、市检察院家属院市卫生局家属院、军干所家属院老计划处、城建、司法局住宅楼市直60#院、市直三里塬小区市林业局家属院、市社保局南环路住宅楼省建八公司家属院、市农行家属院农科院家属院、市社保局崆峒东路住宅楼虹光厂家属院、市人民医院家属院甘肃医学院家属院、平凉土特产公司家属院电机厂家属院三、实施主体项目法人为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平凉市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四、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住宅楼主体改造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其中:住宅楼主体改造主要包括:主体及阴阳台维修加固、厨卫间上下水改造、屋面防水、外墙面改造、外窗改造(住户自行承担费用)、采暖分户改造、楼梯间改造、楼梯间弱电管网改造、沿街风貌整治9个方面的内容。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地下管网改造、小区道路改造、绿化亮化提升、完善配套设施、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强弱电线路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安防系统改造8个方面的内容。对原有智能电表、IC卡水表、单元防盗门等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够继续使用的,不再重复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以施工图为准。五、实施时间2018年5月中旬—2018年10月底六、相关要求1.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区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平各有关单位,供电、通信、广电、燃气、热力企业,改造小区的广大业主要从发展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配合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工程实施,对在项目建设中无理阻挠工程施工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2.改造小区业主要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并就改造内容、工期质量要求等相关事宜与项目实施单位和物管单位签订《市本级2018年度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协议》,改造协议必须一户一签,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90%的小区或楼栋,暂缓实施改造。3.改造小区业主室内外装饰装修有碍供热分户改造和厨卫间上下水改造等工程施工的,由业主自行拆除、自行恢复。改造期间,业主要自已挪移、保护影响施工的家具及物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拒不配合供热分户改造的用热户,视为自动解除供热合同,其室内给排水等设施应自行做好防寒保温措施,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负责。4.老旧小区内占用公共空间的废旧煤炭房、储物间及其它破旧失修、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物管单位或产权单位予以无偿拆除;老旧小区临街商户沿街占道经营搭设的敞篷、铁皮房等违章建筑,由临街商户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5.厨卫间上下水改造短期内将给业主生活造成不便,敬请相关业主谅解。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缩短工期,分单元公示改造和停水时间,物管单位或产权单位要向业主提供生活用水水源,生活污水排放和入厕困难由业主自行解决。6.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管单位和产权单位要全面参与、配合项目实施,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动员住户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拆除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7.施工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扰民,要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小区行人和车辆安全。8.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效力至本工程结束。本公告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推荐阅读:2021年蔚县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公布!附张家口老旧小区改造名单2022年宣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公布!包含109个小区!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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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4-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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