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土地资讯 乡村振兴
    建房资讯 农交资讯
  • 政策
    土地政策
    建房政策
  • 服务
    土地交易 农村信息化
    农村建房 农业展会
  • 互动
    土地问答 土地百科
    媒体报道 流转案例
  • 数据
    土地流转
    地价趋势
新闻
土地资讯
  • 廊坊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想要获得某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买房子也是如此,那么廊坊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廊坊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申办程序:收件-受理-审查-决定申请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2、地籍调查成果(原件):(1)地籍调查表(2)宗地界址点成果表;(3)宗地图。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复印件)和地价款缴纳凭证(原件);4、核发过土地权利证书的提交原土地权利证书(原件);5、地上有建筑物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地上物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6、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5)委托办理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的,委托书应经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原件)。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办理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并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7、契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减免税凭证(原件)。备注:1、本事项申请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以供核对;2、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廊坊住房在哪里办理土地证?1、办理廊坊自住商品房土地证的时候,市民需要持产权证、身份证前往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即可。2、可以根据国土证(总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自住商品房的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3、拿上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去当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个人商品房土地证,土地部门会予以办理的。>>如有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41
  • 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个大税种,但很多人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不是特别清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到底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行为税还是财产税,一种观点是属于行为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针对土地使用这个行为征税,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属财产税,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另外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中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纳税人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纳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按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设区的市、县(市)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土地面积纳税。不管你是否使用土地,只要你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实际占有就有纳税义务。由于土地归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只有占有权或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国家既可以凭借财产权利对土地使用人获取的收益进行分配,又可以凭借政治权力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征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质上是运用国家政治权力,将纳税人获取的本应属于国家的土地收益集中到国家手中。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单位和个人对占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是对占用土地资源或行为的课税,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35
  •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有何区别?
    在这个需要各种证明的社会里,国有土地使用证显得相当重要,而随着旧城改造的推进,“城改证”也相继推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有何区别?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二、城改证是什么?城改证是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证明,是由国家机关颁发给特定机构,赋予资格允许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资格证明。补充一下城改房土地证的问题,城改房是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材料,《城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地籍调查委托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受理点领取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2、申请人资格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属于房产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权属来源材料,《房屋权证》及房屋分户平面图,《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房改房所在楼栋进行房改前的楼栋《房屋权证》和楼栋平面图,此项材料均为复印件。4、如果涉及离婚析产和继承的,还须提供《析产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抵押情况的,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书面证明;无抵押、无查封情况的,则须提供《土地登记查询情况表》等。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的区别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都是一种资格证明,前者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资格的证明,后者是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资格证明。然而有无这种资格证明的差别是明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提高房产价值,城改证是进行城改的必要文件。任何一种证明都代表了一种资质。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31
  • 我国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划分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和旧机动车评估等6种专业类别,那么我国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一、市场法(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二)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二、收益法(一)收益法的应用形式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二)土地收益额及其估算实际收益是指在现状下实际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一般来说不能用于评估,因为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对实际收益的影响较大。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得到的一般正常收益,客观收益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土地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计算收益时不仅要包括有形收益,还要包括无形收益。土地收益通常是通过土地的具体使用,以房地合一的形式获得的。以房地产出租为例,求取土地纯收益时,通常按下列步骤进行:1、计算总收入。2、求取总费用。(此处不包括利息)3、求取总收益。4、确定房屋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重置全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数5、求取土地纯收益。(三)土地还原利率及其估算土地还原利率实际上是土地投资报酬率。1、利用收益还原法公式,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土地纯收益、价格等资料,反推算出还原利率2、通过完全利率(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险调整值(风险收益率)的方法求取还原利率。还原利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3、各种投资及其风险、收益率排序插入法。(四)土地收益年限及其测算土地收益年限是指待估土地从评估时点开始,其收益能力延续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年为单位。土地的收益年限一般是以其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获取。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推荐阅读:水域使用权评估方法是什么?水域价格评估步骤有哪些?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28
  • 房产证已经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没改怎么办?
    有网友咨询:“自己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没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来做一个详细的分析。一、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1、所需申报的材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③图件(征用土地图件,有关地籍证明);④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⑥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2、土地登记发证的办理期限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二、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二手房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小区网论坛)、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交易方式、权利保证、房屋价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24
  •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哪些?程序是什么?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权注销,也是需要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的(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那么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哪些?程序是什么?一、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5、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6、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如果不按照要求注销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土地登记注销后,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并经公告后废止。二、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撤销土地使用证具体步骤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4、持证明或者说明材料、身份证和申请书到国土资源局申请,经国土资源局派员现场勘测、调查核实后注销。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20
  •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是一种行政行为。那么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二、“安置房”与“商品房”有啥不同?1、产权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介绍了,购买房屋的时候建议大家还是不要购买安置房这种类型的房屋,不仅仅是安置房,在遇到一些自己不了解的房产类型的时候,自己也应该先多去了解一下该房屋是否存在一些交易的限制问题,这样才能避免购买房屋造成的损失。2、时间交易限制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3、交易风险由于安置房存在的诸多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4、质量区别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被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此来增加利润。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20:18
  • 在农村承包的荒山荒地可以建设开发搞创业项目吗?
    荒山、荒地属于农村“四荒地”范畴,目前是支持个人以除家庭承包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进行承包,那么根据当前四荒地政策,如何承包农村“四荒地”?在农村承包的荒山荒地,可以建设开发搞创业项目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做个详细的了解,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个参考。一、如何承包农村“四荒地”?农村的“四荒地”所有权归属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承包方式通常类似国有土地的出让,即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的方式获得承包权。具体流程如下:1、找到看重地块的发包方协商承包事宜协商内容主要包括:(1)所要承包的四荒地的面积及四至(东西南北边界);(2)承包费用是每年每亩多少钱,以及支付方式(按年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或者其他);(2)承包年限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3)承包方式是招标、拍卖还是公开协商;(4)承包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承包人对于土地用途的使用,发包人应协调好土地之间的关系以及不能擅自收回等;2、签订四荒地承包合同在上述几大要点都协商清楚之后,就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了。二、“四荒地”可以建设开发搞创业项目吗?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四荒地的开发利用政策有突破性地放开,不再像之前一样严格规定必须用于农业用途。1、用四荒地可以开发休闲农业项目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就有提到,各地方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四荒地承包人员利用四荒地来开发休闲农业项目,比如农家乐、休闲养老、民宿、特色农庄等。2、利用四荒地开发旅游类型的种养殖业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中,表示不管是四荒地承包个人还是村集体都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四荒地进行旅游产业的开发,重点集中在旅游型种植、养殖业,比如采摘园、捕捞园等。综上所述,对于现在想要去农村创业的人群来说,在土地这一块又有了更多的选择,毕竟流转承包地有政策要求只能农地农用,而四荒地则可以用地建设用地,省去了不少繁琐审批程序。>>推荐阅读:承包荒山可以搞养殖吗?可以建养殖场吗?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9:29
  • 在农村的耕地、水田上建房子违法吗?怎么投诉?
    有网友反馈:“现在家乡有很多占用耕地、水田来起房子的现象,想知道在农村的耕地、水田上建房子违法吗?如果不合法发现了该怎么投诉?”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很具有代表性,下面我们就该问题做出详细讨论。一、在农村的耕地、水田上建房子违法吗?在农村的耕地、水田上建房子是否违法的判定,最关键的是要看有没有获得建房审批,以及是否按照审批要求修建的房屋。1、需经过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和水田的土地用途是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相关的活动,主要是种植农作物,而农村建房的土地必须是建设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宅基地,因此,要想在农村的耕地和水田上建房子,必须申请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同意后才能开工修建房屋。此外,也有部分人在成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之后,并未按照审批下来的建房要求建房,这种情况下,虽然各类证件齐全,但是仍然属于“违规建筑”,涉及违法。2、建房的土地不能是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还有很重要但是却很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是,我国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上是不能修建房屋的。你可以说难道不可以也办理一个用地审批手续就行了?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哪怕是普通的耕地和水田要转为宅基地建房都是很难审批下来的,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更是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现在国家项目征地基本上都不会动用基本农田,所以基本无望。二、发现占用耕地和水田建房改怎么投诉?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耕地和水田上私自建房子是涉及违法的,发现者可以这样投诉:1、如实跟村委会投诉,一般接到村民投诉后,村委会需要去跟违建村民沟通拆除事宜。2、在村委会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镇级人民政府投诉,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下发停工通知书。如果是对方仍然不为所动,则镇级政府可以联合当地的消防大队、公安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综上所述,现在我国对于农村耕地的保护力度是很强的,这几年对于农村违建建筑的处置更是雷厉风行。大家想要在耕地和农田上修建自建房还是在获得审批之后动工,以免白白花了钱但是却面临强拆和罚款的后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9:1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具体分哪些情况?
    有人说农村土地是集体的,不是农户个人的,因此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真的是这样吗?究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具体分哪些情况?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从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有许多不同种类的,这和土地的用途性质以及承包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这一问题是不能武断地说“能”与“不能”的,这都太过于片面,还是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具体分哪些情况?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情况(1)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在《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表示,对于农村的承包林地,在原承包人去世之后,相关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且这个继承人是不硬性规定得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里牵涉到的原因在于林地的承包期较长,有70年之久,且林地收益期间较长,因此在原承包合同期限内,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并办理过户手续。(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这里包括四荒地、林地、耕地、草地等,因为这是属于个人承包,在继承处理上,和林地类似,承包期内,法定继承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承包期满。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的情况农村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要户不消亡,户上的任何人都可以继续享有该承包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上没人消亡了,根据相关法律会由发包方将土地收回。另外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在耕地和草地资源有限的农村,如果承包地可以继承,那么必然会产生一个人拥有多份土地的情况,而要知道自从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新增加的人口中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分到土地的,这非常不利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不过这些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中,土地上的收益是可以作为私人财产发生继承关系的。>>推荐阅读: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农村父母的耕地可以继承吗?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9:03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跟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分很简单,要使用国有土地就得先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作为另一大土地类型——农村集体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就要复杂一些,比如在承包地这一块,很多人都弄不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跟土地使用权到底有什么区别?一、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从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这一大的范围来讲,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使用权的主体则是个人和单位组织,比如农民、村小组等。在我国农村承包地没有施行“三权分置”政策以前,是直接以“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来定义的,但在“三权分置”下,将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一分为二,划分成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政策下,后者可以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包含关系。二、农村土地承包权跟土地使用权的区别除了上述囊括范畴不一样之外,农村土地承包权跟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主要集中土地纠纷的处理方式差异上。1、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更具有行政性质,是直接由人民政府出面进行处理。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纠纷。2、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而土地承包权纠纷的处理则没有这么直接,要经历的程序多一些,最开始是村里面的发包方出面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就由当地的土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纠纷人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就要走司法程序,上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可知,在农村集体土地中,承包权是承包地特有的一种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则还包括农村的其他集体土地。今年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农民的土地将进一步增值,并且其土地权益也将获得更大的法律保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8:52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多久?期满后该怎么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常见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形式,比如我们日常居住的商品房对应的就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多久?期满后该怎么办?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多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使用年限要求和城镇土地的类型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1、城镇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诸如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过有的地方也在土地改制的过程中施行“土地使用权分档管理”,即按照实际需求,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分为20年、30年、40年、50年、60年、70年登几个档位,由住宅用地使用人自己决定选择哪个年限档位,并按照相关政策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2、城镇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城镇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3、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4、城镇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同理,根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5、城镇仓储及综合、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这些用地的年限都是50年。不过有的地方会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对这些用地的使用权年限进行调整。6、城镇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采取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城镇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只是在政府因为城市发展或者公益项目需要收回该地的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依法上交。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该怎么办?那么上述这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该怎么处理呢?综合各地区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主要有2种处理方式:1、办理续期大部分地区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是自动续期,在缴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依法收回也有一些地方由于地区发展需要,是直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和安置补偿。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8:42
  • 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在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时,是必然会颁发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也会出现没有土地证的情况,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1、没有土地证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如果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属发生变更,那么在变更登记时,必须持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2、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土地使用证?(1)原来的土地使用证丢失如果是由于土地使用证丢失了,那么只需先不办土地使用证,再办理过户手续即可。你需要先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出补办申请,然后登报土地证遗声明,没有异议就会给你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整个过程大概要持续1个半月左右。(2)本身属于违规拿地如果本身在当初获得这块土地就没有经过正规而合法的审批程序,那么就属于违规拿地,这种情况不仅不能过户,一经发现还会面临被收回的风险。二、土地使用证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1、土地使用证过户是要钱的土地使用证过户不仅涉及到测量费、地籍调查费、证本费,还关系到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相关税收的缴纳,具体要肌肤当地政策来缴纳。2、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转让合同这一点非常重要,与土地使用证联系起来的话,就是一定要在对方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再签订合同。从以往的类似转让纠纷处理情况来看,通常会把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这样一来,不仅耽误了时间,还产生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综上所述,没有土地证一般不能过户,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也最好不要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法设法去办理过户。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18:36
  • 北京9个住宅项目获批预售,可满足不同家庭居住需求!
    临近年底,本市新房市场供应量不断加快。市住建委官网公示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显示,本市近日又批准9个住宅项目的预售证。记者梳理发现,这9个项目分布在朝阳、丰台、大兴、密云、房山、昌平。项目主要为限竞房,每平方米的拟售价格也在2万多元到8万多元之间,可满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9个项目中,位置相对较好的是佑安家园项目,价格也较贵。该项目位于丰台区西铁营村0501-634地块,准许销售面积12万平方米左右,包括7栋住宅楼,共有180套住宅,拟售价格在7.5万元/平方米到8.3万元/平方米之间。丰台区的另外一个项目是侨禧名苑,价格区间相似。项目的具体位置在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和新宫村1404-669地块,准许销售面积5.18万平方米,包括4栋住宅楼,共有275套住宅,拟售价格在7.8万元/平方米到8.4万元/平方米之间。价格在2万多元的项目有3个。其中,城志畅悦园是共有产权房,位于朝阳区管庄乡塔营村,准许销售面积5.75万平方米,包括4栋住宅楼,共有656套,拟售价格在2.9万元/平方米左右;悦欣嘉园位于密云区檀营乡,准许销售面积6.28万平方米,包括两栋住宅楼,共有352套住宅,拟售价格为2.1万元/平方米;琅辉小区位于密云区新城0102街区,准许销售面积1402.65平方米,仅一栋住宅楼、20套,拟售价格在2.2万元/平方米左右。此外,洳景家园位于平谷区王辛庄镇,主要有7栋住宅楼,有住宅484套,拟售价格在3.2万元/平方米到3.3万元/平方米之间;承文家园位于昌平区南邵镇(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二期),包括4栋住宅楼,有住宅96套,拟售价格在5.1万元/平方米到5.4万元/平方米之间;云锦佳园位于大兴区庞各庄镇,包括8栋住宅楼,共有302套住宅,拟售价格在4.1万元/平方米到4.3万元/平方米;优活嘉园位于房山区阎村镇,主要包括8栋楼,共有411套住宅,拟售价格在4.4万元/平方米到5.12万元/平方米。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30 09:29
  • 2019年起农村全面停止建房?这些政策你要知道!
    在以往,农村建房不管建在哪里,建几层都没人管,导致农村各种乱象出现,为此国家出台政策,表示从2019年起,农村将全面停止建房?也不允许翻修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1、了解当地政策,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是否让新建房或者翻修拥有旧房所在地的农村户口,拆旧房翻新的首要条件是农村户口,目前许多农民朋友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虽然依然享有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但是却丧失掉了建房的权益!要是当地农民朋友有了建房的打算,先到当地主管部门了解一下政策,在建房比较好。2、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修建无论是新建还是翻修,农民都要向当地部门提出申请,带审核通过后再动工建设,未经审批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现阶段国家正在加大耕地的保护措施,如果农民朋友未经审批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导致耕地破坏,不仅会予以处罚,其修建的房屋还将会被拆除。基本农田上修建的房屋,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如果农民违规建房,其修建的房屋将会被拆除。3、不要超出宅基地的标准使用面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政府对宅基地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果农民新建或者翻建的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面积超出了当地的标准使用面积,那么就需要缴纳一部分的“超占费用”。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当然,想盖房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有当地户口想要在村子里建房,户口一定要在村子里,才能有村子里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户口迁出,则无权在村内建房。2、家庭子女多农村都是一户一宅,所以当家里孩子成年结婚后,算是一户,可以申请建房。多数年轻人结婚后都会选择与父母分开住,可以多建一座房子。3、住房面积过小国家规定了人均居住面积,若家里人数过多,宅基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9 17:30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怎么算?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怎么算?一、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主要分为两大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可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除了划拨用地以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比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1)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2)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3)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1)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1)农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无期限,可以给自己的孩子继承。(3)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算?1、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如果经过二次转让,其使用年限为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这个剩余年限就是转让之后的使用年限。2、有时候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现象,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不要买土地使用年限快要到期的房子。3、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可以续期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以上是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方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9 17:20
  • 2019年土地新政策将怎样变动?将有哪些新调整?
    土地一直以来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有的老一辈的一辈子都是和土地相依为命,但是近几年,国家也一直在土地做出适当的调整,那么2019年土地新政策将怎样变动?将有哪些新调整呢?主要有以下几点。1.农村土地征收完善土地征收的制度情况,土地征收是属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征收,对于确认征收的土地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标准,做到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但是现实中的情况是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是为了发展房地产项目,对于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加起来不会超过土地前三年的30倍。比如按照农民种粮食一亩1000元的标准来计算,每亩30倍才3万元。但是土地被国家征收之后用于房地产项目,房子的单价每平至少是5000元。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3.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四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目标是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4.土地管理法修改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被认为具有标志性意义。2017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在收到社会各界累计840条修改意见,并对修正案草案作出18处修改后,在2017年7月末,原国土资源部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送审稿正式上报国务院审议。据了解,修正案草案主要针对当前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用益物权尚未得到完整的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土地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仍然较为低下等实际问题,对现行法进行修改。5.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红利将加快释放。6.土地承包期再延30年细则出台农村土地土地承包期再延30年细则出台有利于维护承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2027年年底到期)再延长30年(2028年-2057年),那农村的新增人口获得土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新增人口也是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对于户口已迁出农村(出嫁或者定居城市)或者已经过世的人是没有土地的。7.新一轮农地改革政策2018年11月29日,《经济参考报》从有关部委及权威人士处获悉,新一轮农地改革政策正在加紧制定。在2019年我们一起来期待效果政策的发布吧!总结:以上就是有关2019年土地新政策以及新调整,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详细土地新政策请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基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9 15:37
  • 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划拨土地是国有土地中的一种土地类型,其特殊性在于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且其取得及交易都需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行,主要存在于交通、能源、政府用地、军事用地中。那么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受划拨土地的类型影响。划拨土地还有不同种类?答案是肯定的。从我国目前划拨土地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划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国家重点扶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2、军事用地;3、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注意,并不是说上述用地一定是划拨用地,而是上述用地可以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获得批准之后才是划拨土地。而且不同种类的划拨用地在建设规划上是有出入的,这也就使得其使用年限有差异。很多人说划拨土地是没有使用权年限限制的,其实这种说法还是具有片面性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于土地本身没有自行处理权,具体年限是多有是由政府说了算的,如果由于城市规划要收回这块土地,那么作为该土地的使用权人则需无条件执行。二、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买吗?划拨土地上的房子种类一般有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拆迁安置房、个别商业楼、工业厂等,在“房地一体”或“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中,它们都属于划拨土地上的附属物,如果要进行转让(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第45条规定,是必须要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如果私自买卖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会怎么样?由于私自买卖和转让划拨土地上的房子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无法保障自身的房地产权益,尤其是在该房屋遇到征收时,纠纷自然会随之而来。即使买房者想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保障权益,也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因此,不论从法律上还是自身利益上来讲,都不建议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而且对于该房子的原房屋所有权人来讲,如果情节恶劣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8 21:06
  • 土地使用证种类有哪些?一旦丢失到哪里去补办?
    虽然土地使用证平时用到的情况不多,但是一旦遇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情况,应该马上进行报失并办理补办手续,那么土地使用证丢失该到哪里去补办?一、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很多,而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证在补办上是有差异的,因此我们先来了解下我国土地使用证具体有哪些?1、国有土地使用证城镇里面的商品房、经适房、写字楼、国有农场等凡是需要用到国有土地的都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行。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所有制下,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对的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拥有该证则意味着该地块为集体所有,该证一般不直接下发给农户,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村委会代为保管。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一大范围下,又有一些使用证分支,主要包括:(1)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宅基地证,目前只要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即可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来修建农房。(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只要是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土地,都需要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之后才能动工修建,包括宅基地建房、村里建厂、建学校、建服务站等。(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承包地这一块,土地确权之后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代表了对该块承包地享有使用权。二、土地使用证丢失该去哪里补办?那么如果上述证件丢失该到哪里补办呢?由于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上述土地都属于不动产范畴,因此“去哪里办理补办手续”要分情况来看。1、已经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即可,不过一般会先对外刊登遗失启事声明15日,没有异议的直接补发。2、暂未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对于还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则按照原来的补办程序即可。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通常需要先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核对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刊报一份遗失声明,然后带上相关资料去市、县国土部门补办即可。注意,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将材料上交到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本人携带地方要求的资料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8 17:47
  • 居民的自住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想必大家对于“土地使用税”并不会感到陌生,但是即使对于买过房子的人来讲,由于很多流程都由房产中介机构代劳,对于土地税具体缴纳情况也是不太清楚的,那么居民的自住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通常指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的,因此征税对象的范围也比较广,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组织、个人、个体工商户等,只要是使用了国有土地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都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法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都是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市区县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的。也就是说每个省,甚至是同省内的各市县在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上都是有差异的。举个例子,今年陕西省西安市的土地使用权缴纳税额是每平方米1.5-27元,而汉中市则只需每平方米1.2-15元,小县城则更低一些,只要每平方米0.6-7元。3、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费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的,在缴纳上一般是按季度进行征收,大部分地区是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既可以去税收主管部门现场申报缴纳,也可以网上申报缴纳。二、老百姓的自住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因此,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是使用的国有土地,在征税对象范围内,老百姓的自住住房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有人可能会问了,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一点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中有详细讲明。不过你的住房在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上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规定的其他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则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农村的宅基地住房也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1-28 17:37
上一页1...5657585960...207下一页
您即将在2秒后跳转到土流网
相关链接:
  • 住建部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湖南农业农村厅
  • 土流网
  • 农交网
  • 住宅在线
  • 燕子到家
  • 乡村动力
  • 招拍挂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