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土地资讯 乡村振兴
    建房资讯 农交资讯
  • 政策
    土地政策
    建房政策
  • 服务
    土地交易 农村信息化
    农村建房 农业展会
  • 互动
    土地问答 土地百科
    媒体报道 流转案例
  • 数据
    土地流转
    地价趋势
新闻
土地资讯
  • 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类型?是定限物权吗?
    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它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产生的,权利人基于与所有权人的合意或者法律规定而取得了对物进行直接控制的某些权能。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吗?一、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主要分为两大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可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除了划拨用地以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比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1)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2)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3)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二、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吗?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它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和特定的期限内行使。其权利行使的范围一般只及于土地的表面,矿物和地下埋藏物仍为国家所有,行使土地使用权的地下的深度以施工和有利害关系为限;对于土地上方的空间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涉及,实践中,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利用土地上方的空间。开发房地产的,楼层的高度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和设计要点为准,由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与建筑面积有关,建筑面积与建筑物的高度有关,因而出让金的收取应视为包含了利用土地上方空间的费用,故土地上方的空间,在与土地使用者有利害关系的范围内,应视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取得土地使用权,应视为同时取得其上方合理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则由出让合同按土地用途依法确定。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5 22:19
  • 非农业建设用地指什么?可直接买卖吗?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有了新说法!
    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验三个方面提请修改。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使用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方式的规定——必须为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草案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预留空间。一、非农业建设用地指什么?非农业建设用地指的是农业耕地以外的工程建设土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前两者不属于经营性建设土地,不属于此次草案修改范围。二、非农业建设用地可直接买卖吗?此前规定,集体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先由地方政府征收,将该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入市场。和城市土地不同——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后,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买卖和租赁(现在商品房买卖的70年产权),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自主地流转,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在其中征收、变更土地性质的角色。这个过程中,征收土地的补偿由政府定价,通常都以低价补偿。《财新》发布的社论称,通过低价补偿,地方政府也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一直以来,对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争议激烈。草案修改的则是集体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前,土地性质变更唯一方式——不再只通过地方征地转为国有土地。根据草案,非农业建设用地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允许土地所有权人出让、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同时,草案明确该类土地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但不包括住宅类经营用地。出让后,土地的期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方式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也即是,草案通过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和国有土地一样,可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至于转变为住宅用地的可能性,则并未提及。对于集体土地不再必须国有,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修改减少征地的成本和环节,有助于土地市场的交易活跃。农民住房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而是作为专门的住房财产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此次土地修改对一二线城市影响较大,尤其是集体土地不再必须国有,将极大增加租赁市场的租赁用地供应。此前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主要城市,已经在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今年11月深圳允许开发商变更在2015年10月9日前拍得、但未开工商品房用地的用途,但需要按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其中变更为建设人才住房之用,补缴地价暂按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价格的30%确定。同时,草案在土地增值收益、定价上也做了修改。它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将可征收集体土地限定在具体的6种情形中,同时规范土地征收程序——补充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先签协议再上报征地审批等程序。在征收土地定价上,草案要求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确定,同时要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产值、安置人口、供求关系等因素。此外,草案还进一步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原则上规定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2015年北京大兴等33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地区,其中宅基地退出实行了自愿有偿规定。>>推荐阅读:自然资源部:严禁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5 16:17
  • 2019年农村土地有偿退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拿补贴?
    那么这个自愿退出土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呢?关于2019年农村土地有偿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拿补贴呢?一、农村为什么要实行土地有偿退出这是国家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也是为了让农民能够通过土地获得更多的经济推出的一项政策。这种政策当然是为了扶持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帮助农民更好的生活。毕竟现在有很多农民有了非常稳定的其他经济收入,不再需要靠种地就可以满足一家人的生活。那还有一种情况呢,就是家庭非常的贫困,经济紧缺又找不到好的致富道路,所以只能退出土地来换取国家的补贴,当然这种补贴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二、2019年农村土地有偿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拿补贴?1.根据了解,在一些试点地区,农民只要选择一次性退出就可以获得每年一亩地1000元的补助,而这种补助年限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手里有一亩地就可以一次性得到4万元的补偿。那如果我们手里有八亩十亩就可以得到三四十万的补偿,我们可以用这三四十万进行其他的致富项目。而且根据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想必一些富有的城市补贴标准还会更高。2.而满足的条件对于农民来说也是相对比较简单,那就是农民自愿提出,如果不自愿,任何人不得进行强迫。这一点是在相关文件当中明确指出的。还有一种条件,就是能够证明承包的土地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承包合同或者承包确权书就不能得到补偿。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国家进行了双重的考虑,考虑到农民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居住场所。有一些农民只看到了眼前的高额补助,却没有想如果退出土地没有经济来源那靠什么生活?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的话是不允许农民推出土地的。总结:以上就是有关2019年农村土地有偿退出补贴条件,如果你手里有土地你会选择自愿的退出土地吗?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5 14:39
  • 非农用地不再“必须国有”!那小产权房能转正吗?看专家怎么说!
    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出现重大变化,里面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那非农用地不再“必须国有”!那小产权房能转正吗?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分析人士指出,本次政策将主要影响一二线尤其是深圳的商业用地供应,暂时不会影响到住宅市场。此外,此次政策和小产权房关系不大,小产权房不能转正。热点问题1、对小产权房会有影响吗?小产权房会转正吗?专家:小产权房不能转正。此次政策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明确提到了两点:第一,主要是工业用途和商业用途,这可以扩展为共有用途、狭义上的商业用途、办公用途等,而居住用途没有提,所以该政策和小产权房关系不大。小产权房的政策依然是严厉的。第二,此类用地强调了经营性用途,所以小产权房也没有机会转正。具体城市的调整和当地小产权的政策有关,和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没有关系。2、是否可以下乡购买宅基地?专家:农村宅基地不允许随便交易。虽然目前政策上提三权分立的概念,但这个概念其实是说此类土地可以流转而不是转让,此类交易是限定在农村土地市场。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衔接土地管理法修改,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征地等方式,即进行土地“国有化”操作才可以进行出让。本次修正案草案直接释放了巨大空间。张大伟:暂时不会影响住宅市场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强调,由于本次修正案草案调整的部分仅涉及为工商业经营性用途土地,因此暂时不会影响到住宅市场。本次政策将主要影响一二线尤其是深圳的商业用地供应。深圳存在大量的城中村,不少是工商业集体建设用地,在深圳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下,大量工商业集体建设用地产权转移程序简化,有望释放大量相关土地供应。张大伟指出,非农建设用地,也就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农村改革的一大步,赋予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的更多权益和收益。本次草案修正案体现的思路也是一脉相承。他说,过去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国有化,也就是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收储后,按照用途招拍挂使用。这可以说是过去几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土地财政的基础。地方政府占有了过多的土地收益,而农民与农村集体的土地收益较低。整体看,这个政策的全面落地是集体土地利用探索的一大步,对全国土地制度的未来加速改革也有巨大意义。这项改革将给广大农村以及城乡接合部地区带来很大影响。张大伟建议,农村尤其是靠近城市区域宅基地的价值肯定越来越高,“现在家里有农村户口的,尽量别全部转城市户口。”严跃进:对城中村和城边村的影响最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类似政策对于一些城中村和城边村的影响是最大的,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和部分三四线城市。类似城市供地市场将快速打开,在增加供地规模的同时,也有助于推进住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针对当前政策调整,相关开发商需要积极筹划策略,尤其是研究省会城市的用地政策新动向。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4 09:36
  • 农村低保户使用耕地要缴纳占用税吗?看耕地占用税法草案怎么说!
    12月23日至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草案规定免征农村低保居民耕地占用税。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草案的一些表述,如“占用耕地建房”“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等,具体含义、标准、范围不够清楚,可操作性不强,影响税法的权威性,建议完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相关规定作如下修改:一是将草案第二条中的“占用耕地建房”,修改为“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并对草案第十二条中的占用其他农用地建房也作相应修改;二是将草案第五条“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额的规定,修改为“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适用税额;三是将草案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免税的规定,修改为“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免征耕地占用税。>>推荐阅读:土地转让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土地转让怎么才能合法?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4 09:00
  • 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再次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做好试点工作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说明时介绍,4年来,各试点地区在坚持“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截至目前,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但陆昊同时表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在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试点解决的问题,如试点推进不够平衡,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收益的有效办法还不够多等。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布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试点政策还要与法律修改稳妥衔接,有必要延长法律调整实施期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月27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4 08:55
  • 2019年土地政策将如何变化?土地污染治理将成重点!
    即将迎来新的一年,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当然是土地了。我们一辈子都离不开土地,土地解决了温饱问题,解决了住房问题,这几年的土地政策也在不停的调整,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利益,让土地规范化,整合土地资源。那下面就带大家来看看在2019年,土地政策可能会做出哪些变化?一、土地污染从明年开始土地污染将会一个重点,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土壤污染防治法就要开始实施了,或将对被污染土地的负责人进行罚款。以后土地污染将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样才能有效的去保护我们的土地,避免污染。所以大家一定要开始重视土地的污染问题!二、农村户口将和土地相互捆绑明年土地政策或将开启新一轮的工作,为了确保这些福利只让农村朋友们享受到。比如说:土地入市、土地的分红、土地入股等等。要确保的该村集体下的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土地确权的工作完成之后,所有的信息也都会录入到系统,这样就能确保大家的权益不受到侵害。有法律可以保护大家的合法土地。这样的做法,在某种的程度上也会帮助提升土地的价值。总结:这里还是要说明一下部分政策可能不准确,要以明年的实际情况为主,这里的内容只能作为参考!>>推荐阅读:农村老家里的农田被污染了怎么办?如何治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1 08:51
  • 深圳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同地区税率有所差别,那深圳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一、深圳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1、要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的有关问题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9号)第十三款之规定: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定征收率的问题:(一)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为6%;(二)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核定征收率为8%;(三)无法准确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核定征收率为8%。2、要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十一款之规定:纳税人在存量房转让环节,无法按照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九条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8%的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并出具《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二、深圳市土地增值税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的?1、政策依据根据《关于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的通告》(深地税告[2005]6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府办函[2005]93号)的要求,我市从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2、释义2005年11月1日之前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仅有2005年11月11日当日及之后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缴纳土地增值税。近年来,新房及存量房实行房地产销售合同备案制度,在实行备案之前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不需要备案,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认定?一般认为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还不能明确,但是有司法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能明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法律文书明确的时间为准。三、深圳土地增值税如何预征?1、对于专门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因其开发周期长,预售的产品多,一般对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采取平时预征、竣工结算后汇算清缴的方法。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2、预征率由西安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假定A房产开发企业计划开发住宅楼5栋,2015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收入总额50000万元,2014年一季度取得预售收入10000万元,当地核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则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为10000×2%=200万元。3、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深圳购房者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0 22:05
  • 现在在农村包地一亩国家补助多少钱?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流转就是把农村闲置、荒废土地承包给种植大户,一般发包方是土地使用者也就是农户朋友,承包方可以是本村的人也可以是来本村搞发展的人,双方之间签订好合同之后,承包方就成功包得土地了,这时候承包方会利用包来的地搞农业发展,这时候他们会想现在在农村包地一亩国家会补助多少钱呢?一、农村包地是什么意思?农村包地指的是到农村进行土地承包,通常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可以承包的土地类型有荒山、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但是如果你想承包以上几种土地可以通过公开协商、招标、拍卖等方式来进行承包。在承包期间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就是说不能把耕地用来堆积其它物质,只能用来耕种农作物。而且承包的土地不可以买卖,如果你不想承包了,必须和发包方协商才行。二、现在在农村包地一亩国家补助多少钱?现在在农村包地国家是没有补助的,如果你听说有补助的话应该是当地政府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吧,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包地一亩的话补助可能在500左右,如果不是经济发达地区补助可能就只有50-200左右一亩。如果你所在地区包地没有补助的话,搞种植业国家也是有补助的,而且2018年开始国家就已经实行谁种地补助就发给谁,比如你包来地种植水稻的话,据相关人士表示:2018年水稻补贴已经上涨,每亩补贴从原来的150元调整为250元,如果你包地50亩来种植水稻的话就可以领取12500元的补助,那么除了保底种植水稻有补贴以外种植什么还有补助呢?分析如下:1.玉米补贴玉米补贴一直都有,而且东北地区省份也有发布相关政策,在网上可以查找到。据了解以前种植玉米补贴是100元一亩,如果你包地20亩来种植玉米的话就可以领取最低2000元的补助。2.大豆补贴据了解,2018年国家下发的大豆补贴是150元一亩,如果你包地20亩来种植大豆的话就可领取3000元的补助,不过有的地区补贴每这么高,像小编的老家,大豆补贴只有几十元一亩,地区不同补贴标准会有所差异,所以最好是咨询当地政府。其中部分地区种植油菜和棉花也是有补贴拿的,像新疆地区种植棉花是有补贴拿的,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发布的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明确表示继续在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三年一定,2017-2019年为每吨18600元,所以说2019年在新疆地区种植棉花还是有补贴拿的。油菜补贴在小编的老家就有,奶奶喜欢种植油菜花,每年还能拿一些补贴。由于地区不同,补贴标准会有所差异。总结:以上就是有关农村包地补助的效果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综合于网络。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0 17:14
  • 世界地球日是几月几日?2019年地球日的主题是什么?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一颗蔚蓝色的美丽的星球,孕育出多姿多彩的生命,每年的世界地球日都备受关注,是一个专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那世界地球日是几月几日?2019年世界地球日主题是什么?一、世界地球日是几月几日?1、世界地球日(EarthDay)在每年的4月22日,现今地球日的庆祝活动已发展至全球192个国家,每年有超过10亿人参与其中,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间环保节日。2、世界地球日是一项世界性的环境保护活动,最早的地球日活动是1970年代于美国校园兴起的环保运动,1990年代这项活动从美国走向世界,成为全世界环保主义者的节日和环境保护宣传日,在这天不同国籍的人们以不同的方式宣传和实践环境保护的观念。3、2019年世界地球日: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每年都会在4月22日举办世界地球日活动,并设立了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因此2019年世界地球日是在2019年04月22日,星期一(己亥年(猪年)三月十八),是第50届世界地球日。二、世界地球日的由来简介1、世界地球日由美国民主党参议员盖洛德·尼尔森和丹尼斯·海斯于1970年发起。1969年盖洛·尼尔森提议在次年的4月22日组织以反对越战为主题的校园运动,但是丹尼斯·海斯提出将运动定位在于全美国的、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草根运动。2、1970年4月22日的“地球日”活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规模宏大的群众地球日网络性环境保护运动,作为人类现代环保运动的开端,它催化了人类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促进了已开发国家环境保护立法的进程,并且直接催生了1972年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3、1970年活动的组织者丹尼斯·海斯也被人们称为地球日之父;4、世界地球日的活动的意义在于希望能提高民众对于现有环境问题的意识,并动员民众参与到环保运动中,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三、2019年中国世界地球日主题是什么?每年国土资源部会在3月初公布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目前由于还未到时间,暂时不能得知2019年的具体主题是什么,大家不妨时时关注土流网的最新消息,另外2018年公布的主题是“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最新消息:2019年3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50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4月22日是第50个世界地球日,将以“珍爱美丽地球守护自然资源”为主题,于4月22日~4月28日开展第50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历年主题回顾2018年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2017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2016年节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2015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2014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2013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2012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2011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2010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2009年绿色世纪GreenGeneration2008年善待地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2007年善待地球——从节约资源做起2006年善待地球——珍惜资源,持续发展2005年善待地球——科学发展,构建和谐2004年善待地球,科学发展2003年善待地球,保护环境2002年让地球充满生机2001年世间万物,生命之网2000年2000环境千年——行动起来吧!以上就是关于世界地球日的相关介绍了,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学会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0 13:54
  • 2019年土地流转趋势,这3类农民是最大受益者!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好了,主要现在的农二代基本都是外面进行工作的,再也不像父母在家里务农了,虽然在外面工作时没有都是自由可言,但是对比在家里务农的收入来说,农二代更愿意蜗居在大城市里,不断是从教育还是医疗、视野来说,大城市比农村强太多了,除了不少的农二代在大城市打拼外,还有很多农民背井离乡在外面打工,这样一来造成了农村大面积的土地无人耕种了,虽然现在农村还是存在一部分人种植农田或土地的,基本都是一群老幼妇孺了,他们的劳动力肯定比不上那些年轻力壮的。外加这几年粮食并不景气,多少有些打击农民的积极性,这样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土地荒废的情况。而在等到今年土地确权后,大面积的土地将何去何从了,不过未来土地将会流向几类人手中,看看有没有你呢!1、土地流转中间人这个模式类似房产中介人了,毕竟土地大面积荒废的话,农民又不知道怎么处理,于是成立一个这样的土地流转的公司,农民只要将不要土地挂在上面,这样一来需要靠土地的农民就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就看找到心仪的土地,而中间人就赚取中间费,以及手续费等,比起农村种地,这个模式还是蛮有发展前景的。2、规模化的种粮大户虽然这几年种粮不赚钱,但是种粮大户还是赚的,但是个体散户的话,可能有些丧失信心了,但是种粮大户规模化,批量去种粮做的话,发展前景很大的,对规模和启动资金都要求的,再说国家现在重点扶持这块了,相信种粮大户会越来越强的。3、农二代回农村创业现在很多互联网大佬都开始攻向农村了,毕竟农村很多的盈利的东西还没有被发掘的,未来大部分的土地可能就被农二代返乡创业用了,不过这个对知识还是有一定要求的,毕竟不是靠着劳动力就行了,所以农村是个好地方,毕竟城市里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农村是一个潜在的好时机了。总结:以上三类农民有你吗?现在农村福利政策越来越好了,有想法的可以利用土地来创业哦!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0 09:07
  • 2019年深圳地价新规: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临近2019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中新增了“地下轨道、地下市政场站、综合管廊和连接两宗地块的对外开放的公众地下通道”这一特殊类型的地价空间利用调节修正系数0.1;同时针对一般性的地下空间也将调节系数从0.5降低到0.3,加大对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鼓励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此次《规则》修订中,新增了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在地价管理层面,支持多渠道供应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政策要求。据悉,本次《规则》的修订将就落实产业用地类别化供应,深化土地有偿使用方面,从地价政策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衔接,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地价政策调节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实现土地资源,特别是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有效配置。《规则》(修订稿)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则,主要是针对地价测算和缴纳的基础性事项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第二部分是变更与补缴,主要归并不同供应方式,不同用途土地的规划建筑指标调整,竣工超面积的地价测算方式;第三部分是特殊情形,涵盖了各类特殊类型及历史遗留用地地价的测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表示,《规则》(修订稿)将土地出让、棚改项目、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各类地价的管理及测算规则统一整合到土地市场价格这一共同的基础,体现了地价政策对存量土地利用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保证地价水平的基本平稳,实现新旧政策的顺畅过渡和有机衔接。针对不同产权限制的用地,《规则》(修订稿)提出设置产权政策调节系数,能够大幅降低不得转让性质产业用地地价水平,充分体现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附政策原文内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我市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同时,为了统一我市地价管理体系,简化地价管理和测算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6室(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tdlyc@szpl.gov.cn。附件:1.《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2.关于《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8年12月17日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20 09:0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哪些人需要缴纳?
    但凡在城镇买过房子的人想必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都不会陌生,那么你知道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吗?具体来看哪些人需要缴纳呢?一、哪些人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来看,纳税义务人指的是: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而征税的范围则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暂行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5、建筑面积÷容积率。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缴纳期限1、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上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9 23:39
  • 东师土地使用权确认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有网友提问:“东师土地使用权确认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这里的东师指的是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东师”),这个问题涉及到学校土地的性质,下面我们就来对此做个解答。一、东师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学校建设用地一般都属于国有或者集体用地,学校倒闭后一般都收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而华东师范大学的土地性质应该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划拨的公共事业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也表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二、东师土地使用权如何确认?东师土地隶属于划拨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确认通常涉及到转让。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的来讲,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能直接转让的,只有在依照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从而使原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才允许其转让。另外,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9 23:34
  • 单位或者企业租赁个人的房产需要缴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我国土地法规政策,对于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来讲,是需要按照当地政策依法缴纳一定数额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单位或者企业租赁个人的房产需要缴土地使用税吗?一、单位租个人的房产缴土地使用税吗?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税款,不做税务处理。房屋出租,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需按租金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关房产税、营业税由租金收取方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对于承租单位来说,其只是一项正常的合理费用开支。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入账需要取得合法的凭据---发票,否则不能做为合理正常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单位租个人房屋发票,应由出租方到税局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由税局向出租方计算征收相关房产税和营业税。日常工作中,经常有承租方代出租方支付相关税款或由承租方承担,代缴或单位承担的房租税款不是单位正常合理费用,不能所得税前列支。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文件规定:“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3、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4、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1)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2)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9 23:21
  • 2019年土地有哪些重大调整?
    土地一直以来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有的老一辈的一辈子都是和土地相依为命,但是近几年,国家也一直在土地做出适当的调整,那么2019年土地有哪些重大调整?一起来看看吧!一、农村土地征收调整完善土地征收的制度情况,土地征收是属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征收,对于确认征收的土地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标准,做到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但是现实中的情况是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是为了发展房地产项目,对于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加起来不会超过土地前三年的30倍。比如按照农民种粮食一亩1000元的标准来计算,每亩30倍才3万元。但是土地被国家征收之后用于房地产项目,房子的单价每平至少是5000元。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三、土地承包期调整农村土地土地承包期再延30年细则出台有利于维护承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2027年年底到期)再延长30年(2028年-2057年),那农村的新增人口获得土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新增人口也是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对于户口已迁出农村(出嫁或者定居城市)或者已经过世的人是没有土地的。四、土地流转方面调整随着土地确权登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又开始紧锣密鼓的开展土地“三权分置”工作,通过土地的三权分置可以有效带动土地转让、出让、流转等等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推动农村农业实现现代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随着这项工作的开展,也让农民朋友能够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依靠土地流转、出让,农民朋友可以相应的土地流转费用,而土地的受让人也能够获得国家的土地流转补贴,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五、土地有偿退出调整在2018年,国家就在逐步开始试点土地有偿退出政策,而进入到2019年之后,此项政策必然会再度升级,尤其是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正在不断提高,而农民朋友通过有偿退出土地也将能够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目前通过土地有偿退出,农民朋友能够获得最高每亩10万元的补偿!总结:以上就是有可能在2019国家将对土地进行的相关调整,相关详情一起来期待一下政府发布的具体实施政策吧!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8 17:27
  •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一般是坚持农地农用,但是有不少经营者将它的土地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这是属于违法建设用地。那么,设施农用地属于啥地类?包括哪些用地?备案怎么办理?一、设施农用地属于啥地类?1、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准中属于一级地类“其他土地”之下,地类编码为1202。2、设施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二、设施农用地包括哪些用地?1、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可知,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2、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3、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4、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三、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1、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设施农用地的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经营者要和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如果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分别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四、设施农用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所需材料: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营者利用设施农用地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依法签订用地协议并备案;生产结束后,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从事非农业建设,不然属于违法建设用地。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4 16:49
  •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哪些免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这个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那么,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哪些免税?一、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3、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二、土地使用税哪些免税?1、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另外,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2、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三、土地使用税怎么交?1、哪些人需要交: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税。缴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缴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2、什么时候交: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第九条规定: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3、怎么交: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是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缴税的时候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城市级别不同,应纳税额也不同;并且,这个税是每年都要交的,一般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3 17: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起实施,哪些行为会被罚款?
    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立法耗时十二年、可谓十年磨一剑,这部“最强”土壤保护法的出台,不仅是为了保护好土地,更是可持续发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一环。那么哪些农业行为会被罚款呢?1.第一是不规范处理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近年来不少地区都在加强“规范农业投入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比如浙江省湖州市构建了回收归集处置运行体系、回收归集责任体系和回收考评体系,有效保障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的农药和化肥会导致土壤病害频发,特别是农药和化肥的包装废弃物更难以被土壤降解,从而形成土壤污染。所以,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对于使用后的肥料等包装废弃物以及农用薄膜等,一定要及时交给专门机构进行无公害处理。如果农户个人违规,将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违规者为经营主体,将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第二是向农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矿渣等。种过地的朋友都知道,农用地一旦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不仅不能再种地,受污染的土地上已经生长的作物也将面临死亡。所以这种危害土壤的行为一定要重罚,轻者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将面临拘留。湖南日前印发新版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其中有向农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等行为,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将面临200万元以下罚款。3.第三是污染土壤用于复垦。土地复垦是对农业生产的持续性有帮助的好事情,被重金属、禁用农药、生活垃圾等污染的土壤用于复垦的行为将被严厉禁止,一旦发现,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土壤污染防治关系到食品安全,也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涉及所有人以及后世子孙的利益,希望每一位农业从业者都能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并高度重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不仅土地会被收回,还将面临巨额罚款。总结:对土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最大亮点之一。从严立法也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策;此外,这也是和已有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相衔接、相协调。既然被称为“最强”土壤保护法,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土壤污染问题,一定要格外重视。>>推荐阅读:土壤污染有哪些?土地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3 16:35
  • 2019年土地补贴政策:两类可获得补贴!一类将处罚!
    2018年我国主要实行土地确权,而确权后,国家将重点修复土地资源,这样一来,污染土地的人也就要受到惩罚,不过有罚就会有奖,所以2019年,以下两种情况的土地将会获得补贴,具体是哪类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哪些土地可获得补贴?1、土地休耕补贴为了鼓励农民朋友在土地种植过程中,对农村耕地地力加以保护,国家在2016年就出台轮作休耕政策,并在2018年扩大试点范围,在2018年国家总共提供50.9亿资金,用于土地轮作休耕工作的开展,农民朋友在土地种植过程中,开展土地轮作休耕,将能获得每亩最高1300元/亩的补贴!土地轮作休耕可以有效提高农村耕地地力,在保障农民朋友收入的同时,对农村耕地资源加以保护,让土地也能够进行“休养生息”,实现“藏粮于地”!2、土地修复补贴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就提出要开展土地修复制度,而土地修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被污染、破坏的土地进行修复,此类修复原则是“谁污染、谁破坏、谁负责”,所以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如果谁污染了土地、破坏了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其将会负责对该土地进行修复;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是针对农业种植大户、家庭农村、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种植群体。这一类群体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将能够获得最高1500元/亩的补贴!二、哪些土地将接受处罚?随着国家大力度的土地保护政策开展,在2019年国家将会执行最严的土壤保护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此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杜绝在农业生产种植过程导致土地污染等行为,同时对于在农用土地上投房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农用地资源遭到污染、破坏等行为,国家将会予以最为严厉的处罚,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2万元~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员处5千~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情况移送公安部门处理:1、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2、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3、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4、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5、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的。虽说土地污染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如果不注意的话,会严重破坏种植能力,所以最好是少丢弃废弃物或有害物质,以免导致罚款了都不知道。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18-12-13 12:02
上一页1...5354555657...207下一页
您即将在2秒后跳转到土流网
相关链接:
  • 住建部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湖南农业农村厅
  • 土流网
  • 农交网
  • 住宅在线
  • 燕子到家
  • 乡村动力
  • 招拍挂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