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土地资讯 乡村振兴
    建房资讯 农交资讯
  • 政策
    土地政策
    建房政策
  • 服务
    土地交易 农村信息化
    农村建房 农业展会
  • 互动
    土地问答 土地百科
    媒体报道 流转案例
  • 数据
    土地流转
    地价趋势
新闻
土地资讯
  • “荒地”如何变“宝地”?
    宅基地不仅承载着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也承载着提升财产性收入的冀望。而绍兴宅基地改革,正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富裕的催化剂。那“荒地”如何变“宝地”?深入王化村长塘头自然村,一片欣欣向荣:村里老人多,除了本村的,更有来自上海、广东、杭州来避暑的;老房子修葺一新,猪圈改咖啡馆,破屋改食堂,老房成了抢手的民宿。长塘头曾是有名的“老龄村”“空心村”。改变源自柯桥几年前开始的“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当地将闲置农房流转租赁交易等纳入农村产权交易范围,设立在线推介平台,以数字化手段,将闲置农房从信息采集到交易等全流程“一网打尽”。长塘头由此被乡贤宋如华看中,投资2000万元,流转闲置农房320间,租用闲置土地243亩,招聘赋闲老人50余名,建设农旅养老养生综合体。村民宋兴涛算了一笔“增收账”:10间房子出租,每间每年房租500元;1.65亩田,每年每亩租金600元;应聘上水塘看管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每年收入也不少。改革,让村集体和村民以“宅”创富。近年来,绍兴迭代深化“闲置农房激活”改革,积极探索村集体、农户、承租方三者利益接联机制,鼓励农户以自营、入股、合作等方式,支持农户通过就业、劳务、订单等多种方式共享激活收益。目前,累计通过“闲置农房激活”项目引入社会资本119.72亿元,每年分别为村集体、农户增收4.01亿元、7.72亿元。随着“闲置农房激活”的深入推进,绍兴各地立足资源禀赋,纷纷发展多种业态。在上虞区丰惠镇渔门村和崧厦镇雀嘴村、诸暨市马剑镇相公殿村、嵊州崇仁镇范村和黄泽镇恒路村等,在家老人、妇女利用自家闲置农房,分别从事灯珠、雨伞、袜子、领带等来料加工业,每户每年仅这一项就可获得2万—3万元的收入;上虞区岭南乡东澄村、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村、嵊州市通源乡白雁坑村、新昌县东茗乡下岩贝村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先后被评为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像这样的创新,在绍兴已“一发而不可收”。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5-12 09:23
  • 2023年山东商河县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发布!每亩多少钱?
    近日,商河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发布通知,通过调研各镇街现行土地流转价格,综合考虑农作物生产常年农产品产量、农产品价格、生产成本及地类特点、基础设施配套、区位优势等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那么,2023年商河县土地流转指导价格每亩多少钱?一、2023年山东商河县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发布2023年5月4日《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发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如下:一类:城镇周边、国省县道边一等地(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1000-1200元/亩,二等地(土质较好,生产设施完善)900-1000元/亩,三等地(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700-900元/亩。二类:相对偏远一等地(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1000-1100元/亩,二等地(土质较好,生产设施完善)800-1000元/亩,三等地(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600-800元/亩。二、2023年商河县各街镇土地流转指导价格1、许商街道:一等地(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1000-1200元/亩,二等地(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800-1000元/亩,三等地(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600-800元/亩。2、玉皇庙镇:一类地1200元、二类地1100元、三类地1000元。3、龙桑寺镇:一级地(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800-1200元/亩,二级地(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600-800元/亩,三级地、四级地(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400-600元/亩。4、殷巷镇:一级地1000-1200元/亩,其他600-1000元/亩。5、怀仁镇:土地流转用途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为主,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不低于1200元。6、贾庄镇:一级地土质优良,水浇条件便利1000-1200元/亩、二级地土质较好,水浇条件较为便利800-1000元/亩、三级地土质一般,水浇条件一般600-800元/亩。7、郑路镇:一级地(土质优良,水浇条件便利)1000-1200元/亩,二级地(土质较好,水浇条件较为便利)800-1000元/亩,三级地(土质一般,水浇条件一般)700-800元/亩。8、韩庙镇:一等地900元/亩/年,二等地850元/亩/年。9、沙河镇:一级地(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700-1000元/亩,二级地(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500-700元/亩,三级地(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300-500元/亩。土地流转价格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受让方的经济利益,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由承包农户和受让方自主确定。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5-05 16:47
  • 2023违法用地处罚标准最新:哪些违法用地行为要罚?怎么罚?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幅提高违法用地的罚款额度,进一步强化了违法用地的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震慑违法行为。下面带来2023违法用地处罚标准最新,哪些违法用地行为要罚?怎么罚?一、2023违法用地处罚标准最新1、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罚款标准,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2、设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是违法所得的10%以上50%以下。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罚款额度,罚款标准是违法所得的10%以上30%以下。4、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额度,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同时明确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要从重处罚。5、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罚款额度,罚款标准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同时,对临时用地不履行复垦义务的做了特殊规定。6、提高违法用地的罚款额度,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同时,还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按照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罚。7、拒不交还土地的罚款额度,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二、哪些违法用地行为要罚?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以及非法占用土地的,在处罚方面区分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规划的,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符合规划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在责令限期拆除方面,《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自行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又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的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在没收方面,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后如何处置的问题,基层反映比较强烈。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权,没收后无法对建筑物内人员和物品进行清退;另一方面,没收后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如何进行移交,移交到哪个部门,也没有明确规定,基层实践也各不相同。为了有效解决违法建筑的没收问题,《条例》专门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于九十日内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总得来说,违法用地处罚最新标准,提高了罚款金额,目的是让大家不要再违法使用用地。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5-04 16:47
  • 2023年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每亩收费多少?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需要缴纳土地复垦费。那么,2023年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1、青海省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我省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95号):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一类地区13400元/亩,二类地区11300元/亩,三类地区9000元/亩。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一类地区10700元/亩,二类地区9160元/亩,三类地区8300元/亩。一类地区:西宁市、海东市。二类地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都兰县、大柴旦行委)、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三类地区:玉树州(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黄南州(泽库县)。2、张家口市崇礼区根据《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3)》: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每平方米10元至15元的标准,向县(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的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3、赤城县根据《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收费公示》: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4、湖南省参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根据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质量等别,将全省划分为4个征收耕地开垦费区域等级。其中优等地为国家确认的耕地质量等别的1至4等地;高等地为国家确认的耕地质量等别的5至8等地;中等地为国家确认的耕地质量等别的9至12等地;低等地为国家确认的耕地质量等别的13至15等地。每个区域等级中,将按耕地分为水田和旱地不同计征,将水浇地归入旱地;占用专业菜地的,按邻近水田的征收标准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对应耕地类别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2倍征收。优等地:水田每亩78000元,旱地每亩52000元。高等地:水田每亩74000元,旱地每亩46000元。中等地:水田每亩66000元,旱地每亩38000元。低等地:水田每亩59000元,旱地每亩37000元。以上是各地2023年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的介绍,地块等级不同、地块类型不同,收费标准就不同,征收主体是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26 17:05
  • 2023年湖南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
    为促进2022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据了解,去年省审计厅围绕耕地保有量指标变化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落实情况,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揭示了部分地区2021年后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和抛荒问题。当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正在全省范围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同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在三湘风纪网通报了7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典型案例。组织部门将整治情况作为市县党政干部综合评价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全面形成审计整改合力。省审计厅介绍,“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已在全省各地区迅速铺开,各地全面查处、整改触碰耕地保护红线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一、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审计专报》反映的9县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全省2021年1月1日后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治。《方案》还就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标准、耕地恢复标准、耕地抛荒专项整治标准进行了规定。《方案》要求按照“下发问题清单、逐项核查核实、开展重点督导、分类整改处置”工作步骤,稳妥推进全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方案》强调强化组织实施。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建由两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负责人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县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责问责。构建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全省“51”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编制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统筹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关系,合理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和其他主要农产品所需的生产空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正负面清单。明确恢复耕地优先空间,科学谋划耕地恢复工作。运用“天空地网”加强耕地变化情况监测,实行月清“三地两矿”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19 09:05
  • 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是多少?官方公布最新数据!
    河北是农业大省,粮食和菜肉蛋奶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但还不是农业强省,主要体现在农业质量效益不够高。日前,河北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在衡水市故城县召开,介绍了土地流转情况。那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是多少?官方公布最新数据!一、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是多少?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349.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1.5%。以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6.8万家,比上年增加0.7万家,服务面积2.26亿亩次。近年来,河北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带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政策扶持,走出了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适度规模经营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二、河北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有哪些?1、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其土地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按每亩100元的标准补贴。2、流转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按每亩150元标准补偿。3、流转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标准给于一次性奖励。4、乡镇所辖区域当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其中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对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奖励5000元;鼓励村级组织发展规模经营。凡在一个行政村内、业主集中成片经营土地面积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村5000元;达到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村1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总得来说,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是3349.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1.5%。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18 17:06
  • 2023全国耕地面积是多少亩?我国现有耕地几亿亩?
    耕地面积的大小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程度。那2023全国耕地面积是多少亩?我国现有耕地几亿亩?一、2023全国耕地面积是多少亩?2023全国耕地面积是19.14亿亩(12760.1万公顷),较2021年底净增加约130万亩。该数据是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的《2022年中国自然资源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耕地面积19.14亿亩(12760.1万公顷),较2021年底净增加约130万亩。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相关部门从严管控耕地,特别是严控永久基本农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情况,确保农田就是农田。采取特殊举措保护好优质耕地。2022年,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4省区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黑土耕地,从严约束城乡建设无序蔓延对黑土耕地的侵蚀。截至目前,东北典型黑土区地表基质调查已累计完成46个县(市、区、旗)23.7万平方千米调查任务。“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地见效。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聚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二、我国现有耕地几亿亩?我国现有耕地19.14亿亩。18亿亩耕地各省指标如下:1、黑龙江2.08亿亩2、河南1.2亿亩3、山东1.12亿亩4、内蒙1.15亿亩5、四川0.94亿亩6、吉林0.91亿亩7、河北0.90亿亩8、云南0.87亿亩9、安徽0.87亿亩10、甘肃0.74亿亩。前十名总计面积10.87亿亩,占比近60%。根据有关部门的公开数据,我国大陆各省耕地面积前十名。三、耕地包括哪些?耕地是指适宜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其中包括能够用于耕种、种植、养殖和农业生产的土地。耕地的类型和范围取决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地利用方式,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农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和养殖畜禽。2、果园:主要用于种植果树、葡萄等果类作物。3、蔬菜地: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水果、草药等绿色食品。4、草原:主要用于放牧和饲养牲畜。5、森林和林地:主要用于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的生产。总之,耕地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地,这些土地可以用于各种农业和养殖活动。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18 13:36
  • 河北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吗?
    4月13日,河北省首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涿州市颁发,标志着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分散登记进入统一登记。那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吗?一、河北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在以往分散登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各种遗留问题,既不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又不利于维护百姓合法权益。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两个部门还加强业务指导,在全省选取重点地区积极探索登记路径,通过试点先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助力涿州市发出全省首批证书。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吗?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产动产,而是属于用益物权,承包人享有对土地依法经营的权利。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以上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证的相关内内容介绍。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14 13:53
  • 自然资源部: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
    4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行为。自然资源部表示,此次聚焦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管理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遥感、测绘、地质调查等技术手段,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效果等进行监督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此外,自然资源部还明确,对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虚假修复等行为,要及时通报和曝光;对造成严重损失、出现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违规销售采出矿产资源或者超出批准的项目范围采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要移交执法机构调查处理。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4-07 09:06
  • 退林还耕2023新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早些年很多地方都在相应“退耕还林”政策,因为当时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而对各地的生态环境也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近几年各地开始尝试退林还耕,那退林还耕2023新政策是怎样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退林还耕2023新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加大对耕地可持续利用的投入,改善耕地质量,建立耕地可持续利用保护机制;(2)鼓励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林业发展,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制度;(3)加强耕地保护,完善耕地流转制度,推进小型农业发展;(4)完善耕地利用管理和规划,推动现代农业发展;(5)加强森林保护,完善林业综合利用管理;(6)加强耕地占用管理,推进耕地改革;(7)加强林业经济发展研究,推进林业经济结构优化;(8)加强耕地科学管理,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9)推动林业信息化发展,建立林业信息化监管体系;(10)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完善农业综合可持续发展机制。二、为什么要进行退林还耕?其实这个退林还耕也是提了好几年了,而且在今年还把它写入到了中央一号文件中,其中就明确规定了要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也是为了响应政策,现在河南开封、山东济宁、内蒙古等地都已经开始整治耕地种树的现象,有些地方还出现大片的树木被砍伐的情况。其实这个政策是没有错的,怕的就是到了基层以后就变味了。因为有些人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是曲解政策了又采用粗暴的“一刀切”,这样不仅导致农民不支持,甚至还是怨声载道。总得来说,退林还耕2023新政策只是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的原因是整治耕地种树的现象,但怕的就是曲解政策了又采用粗暴的“一刀切”。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28 14:20
  • 2023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最新:怎么推进?
    3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那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怎么推进?一、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并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1、1要求积极发挥详细规划法定作用,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强化技术支撑和组织实施,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要推动向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增量空间要强化单元统筹,防止粗放扩张。2、3明确明确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并结合实际依法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明确详细规划要以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法定数据为基础,加强人口、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生态、景观资源等方面调查,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深化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的体检评估。通过综合分析资源资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关系,准确把握地区优势特点,找准空间治理问题短板,明确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的方向,切实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明确对于重点地区编制详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方案经比选后,按法定程序将有关建议统筹纳入详细规划管控引导要求。鼓励地方按照“多规合一”、节约集约和安全韧性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新城建设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日照、间距等地方性规划标准,体现地域文化、地方特点和优势。同时,要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有序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程在线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据悉,《通知》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如何编制问题进行部署,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将另行发文部署,并逐步健全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对全域、全类型、全要素、全过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全面支撑。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27 14:55
  • 自然资源部发布17项行业标准,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实景三维数据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等17项行业标准,将从6月1日起实施。这些标准面向自然资源管理应用需求,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对促进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建设、保障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提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倾斜数字摄影测量技术规程》和《实景三维数据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两项标准围绕倾斜摄影测量相关产品生产,分别规定了倾斜数字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技术指标、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生产、实景三维模型生产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填补了国内空白,将有力助推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和新型基础测绘项目的开展。《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产品》《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方法》《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处理技术规范》《对地观测卫星激光几何检校技术规范》等四项标准作为一套完整解决方案,系统性解决了激光测高在测绘领域生产应用无标准可依的局面,对推动国产卫星应用和相关激光测高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北斗导航基础数据中心维护与管理规范》可实现数据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北斗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高精度导航型天线通用规范》统一规范了高精度导航型天线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等。《分米级实时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建设服务规范》规定了分米级实时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的总体要求、通信网络、基准站分布要求等技术环节。这三项标准从不同角度弥补了国家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列标准体系框架的不足,对推动国产北斗卫星应用具有重要作用。《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技术规范》构建了全国统一的高分辨率、高精度的陆海垂直基准转换模型,对推动陆海基准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海岛(礁)IMU/GNSS辅助数字航空摄影规范》《海岛(礁)稀少(无)控制航空摄影空中三角测量规范》《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卫星遥感影像区域网平差生产技术规范》《1∶250001∶50000光学卫星传感器校正产品质量检验技术规程》《1∶250001∶50000影像控制点数据库建设规程》《海洋内波遥感调查技术规范》《水下地形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等七项标准,均面向管理应用需求,以标准供给助推行业应用与技术发展。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21 13:29
  •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哪些新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细化承包方案的制定程序,明确承包方案应当符合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承包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和程序。四是明确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五是明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情形、内容和组织实施主体。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创新点一是增加了依法变更或终止承包合同的要求,对于承包方分立、合并和消亡或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规定需要依法变更或终止承包合同,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二是增加了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指导地方提升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水平,对强化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承包合同网签、完善承包合同日常管理等作出规定。三是增加了承包经营权调查的要求,明确承包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并对调查内容、实施、成果和组织实施主体作出具体规定。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新规定《办法》从多方面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和实现。一是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承包方可以自己经营承包土地,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二是强调在承包方案制定中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如规定承包工作小组应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方案应公示不少于十五日,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三是强调承包合同订立、变更等情形时,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以确保承包方信息和承包地块信息准确无误,更好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权益。四是强调在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中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并及时变更承包合同,以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民承包权益。总得来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新规定明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细化承包方案的制定程序等。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19
  • 自然资源部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今年土地方面有哪些帮扶政策?
    日前,自然资源部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公布,将完善自然资源帮扶政策,督促定点帮扶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那今年土地方面有哪些帮扶政策?一、今年土地方面有哪些帮扶政策?一是督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二是指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定点帮扶县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三是落实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继续安排定点帮扶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四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审批效率。五是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指导定点帮扶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支持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六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在定点帮扶县重点地区开展矿产、富硒土地、地质遗迹、地热等资源调查,在矿业权设立、资源开发、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地质文化村建设、黑土地保护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所在省份相关部门将定点帮扶县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范围;支持定点帮扶县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指导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七是维护群众资源资产权益,指导定点帮扶县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巩固扶贫找水成果,助力解决饮水用水难题;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技术指导,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此外,还将围绕聚焦重点任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提出,一是立足“土特产”;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助力人才振兴;三是用好乡土资源,助力文化振兴;四是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振兴;五是抓党建促共建,助力组织振兴;六是拓宽帮扶渠道,深化消费帮扶;七是及时总结宣传,加强典型示范,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16 14:38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有哪些?33个试点地区名单!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土地流转和利用的需求越来越大,传统的土地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开始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有哪些?33个试点地区名单!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有哪些?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国土资源部决定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由原有15个县(市、区)扩大为33个县(市、区)。同时,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至33个试点县(市、区)。通知要求,试点扩大后,各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仍要按照此前相关要求开展贷款业务。1、北京市大兴区2、天津市蓟县3、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4、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6、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7、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8、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9、上海市松江区10、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11、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湖州市德清县12、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13、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14、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15、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16、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17、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18、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19、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21、海南省文昌市22、重庆市大足区23、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泸州市泸县24、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5、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2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27、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28、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29、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30、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为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2023年2月9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文一行,赴浏阳市调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情况。调研组首先来到2023年省重点项目、浏阳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项目——永安镇星辰·尚东新材料制造产业园现场,详细询问了产业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布局、产业发展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成、农民利益保障、园区配套设施等情况。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与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并称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改革试点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益、积累制度改革经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14 14:59
  • 2023年如何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产生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国务院组成人员,第三场“部长通道”开启,新一届政府的三位部长亮相通道。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表示,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自然资源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那2023年如何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要把握好三个环节!1、严控增量。不论是建设占用耕地还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都必须严格管控。2、盘活存量。要从源头上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唯一出路就是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采取措施促进增存挂钩,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单位面积的投入产出水平。3、严格执法。要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我们还将冻结违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让违法占用的耕地也能够得到补充。同时,我们还将积极配合推动耕地保护的立法。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耕地总量持续减少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净增加。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18亿亩耕地红线一定能够守住,中国人的饭碗也一定能够牢牢地端在自己的手上。以上就是2023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三个环节,包括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执法三点。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13 13:08
  • 创新:衡阳推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机制!耕地进出平衡机制是什么?
    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衡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措施工作方案》,首开先河、创新推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机制。那耕地进出平衡机制是什么意思?一、耕地进出平衡机制是什么?耕地进出平衡机制是指一种由政府实行的土地管理政策,旨在维护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耕地进出平衡机制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保护、科学利用、合理开发、动态平衡”,即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的耕地利用和开发,实现耕地资源的进出平衡。具体来说,耕地进出平衡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耕地保护。政府对耕地进行划定和保护,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通过农地转用审批制度、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等措施,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2、合理利用耕地。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科学的耕地利用规划和方案,促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3、动态平衡。政府通过定期的耕地调查、监测和评估,了解当地耕地资源的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耕地保护和利用政策,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机制的实行有助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在具体实践中,政府需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管,防止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科学耕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只有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耕地资源的进出平衡,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二、衡阳推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机制方案衡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措施工作方案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与恢复耕地、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统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在本项目范围内同时通过恢复耕地、补充耕地等措施在项目区内补足同等数量的长期稳定耕地,并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耕地、补充耕地建设方案由农业农村部门同步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和预算,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指导工作。恢复耕地面积用于项目区耕地总量平衡有节余后,可计入县级年度恢复耕地任务,补充耕地在满足项目区耕地总量平衡有节余后,可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确认为新增耕地指标。以上就是衡阳推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机制的相关内容介绍。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10 16:09
  • 住建部辟谣公摊面积增加!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取消公摊面积?
    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通常会把公摊面积均摊到每个房间上,作为房间面积的一部分计算,但实际房屋面积没多少,为此取消公摊面积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就在近日,住建部辟谣公摊面积增加!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取消公摊面积?一、住建部辟谣公摊面积增加!具体是怎么回事?2023年3月1日,住建部发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文件对基本规定、建筑面积与高度、建筑室外场地、建筑通用空间、建筑部件与构造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建筑面积与高度中的第3.1.1条: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引发网友热议,人们解读为后期不仅是外围建筑墙体列入公摊面积,就算是外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也列入公摊面积,这样算下来,以后买房就要多付钱了,后经住建部辟谣,表示这种说法是误读,因为这个标准是建筑规范,而不是所谓的测绘规范,因此后期的公摊面积还是跟原来一样,没有增加,也希望大家不要被带偏。二、为什么不取消公摊面积?1、取消公摊面积会增加各业主的花费因为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洁、安保等费用需要由所有业主来共同承担,如果取消公摊面积,这些费用就会转嫁到各业主个人身上,这无疑会增加各业主的负担。2、取消公摊面积会导致公共区域的管理混乱如果没有公共区域,各业主就需要自行维护和清洁这些区域,这不仅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可能导致管理混乱,增加管理难度。3、取消公摊面积会影响整个社区的安全公共区域是社区居民共同使用的场所,如果没有公共区域,那么居民就很难在这些区域中进行日常活动,比如锻炼、娱乐等。这样一来,整个社区的安全就会受到影响。4、取消公摊面积也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公摊面积的存在是一种常见的规定,取消这种规定将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购房者的购买决策。总结:住建部辟谣公摊面积增加,表示《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建筑面积是建筑规范,而不是测绘规范,因此大家理性看待这件事情,而不取消公摊面积是因为取消了会增加业主的花费、公共区域的管理混乱、影响整个社区的安全等。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30
  • 2023全国两会:确保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扎实到位,措施有哪些?
    为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近日,在举行的2023全国两会上,提出确保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扎实到位,措施有哪些?一、确保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扎实到位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务必通过细致工作扎实到位。3月1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要推进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到97.5%。183个县(市、区)的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已完成汇交。目前,全省家庭承包农户1779万户,签订承包合同1745万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9094.51万亩。二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要求,四川组织开展了两批二轮延包试点,探索延包的具体办法和路径,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三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指导市县制定完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四是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指导各地在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丰富土地流转模式,探索总结出崇州市“农业共营制”、眉山市“委托流转”等模式。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和服务型规模经营。全省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29%。五是不断完善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全省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调处机制。联合综治部门对各地仲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措施有哪些?一是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展期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将我们党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贯彻到法律中。二是以立法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实现土地价值。三是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法律权能,强化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属性,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以上就是确保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扎实到位有关措施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07 09:12
  •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3年: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为了避免抛荒,我国鼓励农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土地流转。农民不仅可以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还能够拿到一些流转费用,成为农民朋友们增收的渠道之一。那2023年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是怎样的?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3年(一)土地流转的补偿范围土地流转补偿范围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原土地使用权人和流转接受方之间进行的费用、资金和物质等的交换。根据相关法规,土地流转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土地转让费用。即原土地使用权人和流转接受方之间的土地转让价格,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土地流转市场行情,以公正合理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补偿费用。补偿费用包括拆迁补偿、搬迁补偿、劳动力补偿、失地农民社保、教育补偿、就业补偿、安置补偿等。这些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保障流转方的合法权益。3.生产设备和房屋的补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原土地使用权人所持有的生产设备和房屋等资产也需要得到补偿。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资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以保障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二)土地流转补偿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土地流转补偿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土地流转补偿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出现恶意压价和一方占便宜的情况。2.市场化原则。土地流转补偿应当根据市场价格和土地流转市场行情进行确定,避免因政策原因造成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3.综合补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应当从多个方面考虑,包括土地转让费用、补偿费用和生产设备和房屋的补偿,以综合保障流转方和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4.政策衔接原则。土地流转补偿应当与其他相关政策衔接,例如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产权保护等,以确保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5.法制化原则。土地流转补偿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流转方的合法权益。(三)土地流转补偿的具体政策2023年,土地流转补偿政策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具体政策如下:1.土地转让费用。土地转让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土地流转市场行情,以公正合理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确定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类型、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等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价格。2.补偿费用。补偿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保障流转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拆迁补偿。对于因土地流转而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应当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2)搬迁补偿。对于因土地流转而需要搬迁的居民,应当给予合理的搬迁补偿。(3)劳动力补偿。对于因土地流转而失去工作的劳动力,应当给予合理的劳动力补偿。(4)失地农民社保。对于因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给予合理的社保保障。3.生产设备和房屋的补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原土地使用权人所持有的生产设备和房屋等资产也需要得到补偿。4.政府补贴。为了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政府可以对流转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补贴方式可以是直接补贴或者税收减免等方式,以减轻流转方的财务负担。二、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1、厦门①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含5年),不满10年的,合同有效剩余期内给予经营主体每年100元/亩的补助,而承包农户每年享有200元/亩补助。②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流转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合同有效剩余期内给予经营主体每年100元/亩的补助,给予流出经营权的承包农户每年300元/亩的补助。③对新投、增投建设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的种植业项目,且符合前款补助条件的,合同有效剩余期内给予经营主体每年200元/亩的补助。2、天津对补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流转,每年补偿500元/亩。3、云南玉溪市杞麓湖当地规定,农户在12月31日前签订流转合同,获得补偿款后一个月内交付土地的,每亩再给予2000元的奖励。4、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240亩水浇地转让30年,流转费用是168万元;儋州100亩水浇地转包30年,流转费用是550万元。5、山东临沂旱地转包价格为每年200元/亩,土地性质为耕地;威海文登区泽头镇40亩耕地转让30年,流转价格为每年800元/亩。以上就是2023年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 2023-03-02 14:32
上一页1...2425262728...207下一页
您即将在2秒后跳转到土流网
相关链接:
  • 住建部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湖南农业农村厅
  • 土流网
  • 农交网
  • 住宅在线
  • 燕子到家
  • 乡村动力
  • 招拍挂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