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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明年全市农村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今年,漳州市政府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到2017年全市基本完成。根据日前出台的《漳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是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通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今年10月底前,试点乡、村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工作;2015年3月底前,全市其他乡村全面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将清查核实的情况向村民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确权登记;对于有争议的,依法通过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诉讼等途径解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此基础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芗城区农村产权交易、龙文区农村产权交易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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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3 13:52
  • 湖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红网澧县分站10月11日讯(通讯员陈方圆)10月9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澧县召开。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澧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纪录片,常德市副市长朱晓平介绍了常德市农业发展概况,澧县、桃江县、新田县作经验介绍。今年,澧县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推进试点县,为完成该目标,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召开各个层面的宣传发动会议,并选择大堰垱镇进行提前实施,在各村组安排干部进行实地踏勘,聘请专业技术公司进行数据整理,并以此为依据和农民重新签订承包合同,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目前,该镇汉东、澧临、水泗三个村已完成外业调查指界、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摸索总结出了组织推动、政策宣传、矛盾调处、技术规程、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的经验。此外,澧县车溪乡、雷公塔镇、澧南乡、盐井镇等乡镇,总共已完成15万承包农户基本信息摸底。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农业委员会主任刘宗林对各地区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的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思想认识不深、工作进展不平衡、对相关政策研究不透等问题,他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学先进、促进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三个整体推进试点县在试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找出自身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从思想、政策、技术等方面进行贯彻落实,扎实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效开展。10日,与会人员参观了澧县大堰垱镇试点现场、张公庙镇农康现代葡萄产业园以及澧南镇土地流转平台建设现场。当地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省农经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市(州)县委农村工作部、农经局负责人,澧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冯文元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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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3 13:45
  • 巴彦淖尔市新增土地流转13.5万亩
    10月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今年新增土地流转13.5万亩,累计达到267.9万亩。据了解,全市有203.4万亩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占流转面积的75.9%;54.5万亩流转到企业,占流转面积的20.4%;7.3万亩流转到合作社,占流转面积的2.7%;流转到家庭农牧场2.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近年来,我市在坚持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目前,全市组建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618家,合作社成员3.8万人,带动农牧户13万户;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0个、自治区级示范社45个、市级示范社30个。推荐:乌拉特前旗农村产权交易乌拉特中旗农村产权交易乌拉特后旗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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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1 11:51
  • 流转土地120亩创业 返乡青年欲挣60万
    “下月底,我流转的120亩土地就将进行蔬菜栽种,预计最低年收入可达60万元。”10月10日,返乡创业青年袁晓燕,站在南溪区长兴镇红德村正在建设的农田间,向宜宾新闻网记者讲述了她的创业路和未来构想。2014年年初,还在宜宾城区上班的袁晓燕突然对农业产生了兴趣。随即,她在长兴镇流转了12余亩土地,种上了海椒。6月,海椒成熟的时候,她共计销售了近5万元,其中有1万多元的利润。“我一年的工资才两三万,如果多种点蔬菜,肯定要比上班强。”心里有了念想,袁晓燕就准备开始大干一场。然而,就连先前流转的12亩土地想要继续流转都遇到了不少阻力,这让满怀热情的她,开始担忧起来。正在此时,南溪区农业局、长兴镇政府给予她极大的帮助,最终将土地流转项目落在了红德村7、8组身上。“我们用一周的时间,就落实了120亩的土地流转。”红德村村主任董平川说,得知袁晓燕要在他们村发展蔬菜基地时,他们就表示欢迎,并积极出面协调村民。他们给村民算了一笔账,一亩田按亩产900斤稻谷计算,2014年的行情是1.1元/斤,亩产销售990元。减去耕地、插秧、打谷等人工成本约为600多元,再减去投入品的使用,“每年每亩地有收入就不错了。”董平川说,这笔账在村民心里很清楚。然而,袁晓燕流转土地的价格是:以亩产500斤稻谷为基数,每年按照当年稻谷三类标准价格计算,2014年为1.35元/斤,则每亩流转费用为675元。“这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方式,同时也加强了土地的使用率。”董平川说,村上60岁以上的农户将土地流转出来后,就可以颐享天年。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中青年,想出去打工,也能放心出去,不必想到农忙时回来帮忙,或者出资请人。今年60多岁的红德村8组村民董泽安家里有5亩多的土地,孩子们在城里发展的也不错。董泽安老两口由于年岁和身体的因素,并没有将5亩多的土地全部种完,只种了1亩多的粮食,满足基本生活。2014年9月将土地流转以后,董泽安每年不仅有了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还可以安心到城里儿子家定居,一家人团聚。“像董泽安这样的情况,在实现土地流转后,我们村还有一些。”董平川说,以7、8组为例,流转的120亩土地中,涉及100余户村民,每户每年增收400元,也保证了土地的使用。所以,袁晓燕很快就将120余亩土地的流转协议签订了。长兴镇副镇长李万怀说,对于像袁晓燕这种回乡创业,发展农业的实干者,他们是比较支持的。他说,长兴镇在以蔬菜产业为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光观旅游、休闲垂钓三个功能区,最终实现立体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态势。目前,该镇实施农业2000亩,预计2016年将达到1万亩。目前,已经带动3000户农民,实现户均年增收2万元。“我将种植莴笋、菠菜、青菜、萝卜等品种,预计2015年销售额能达60万元。”袁晓燕说,目前已经投入了30多万元,预计整个工程要投入50万元。同时,她也明白农业产业见效慢的特点。她说,只要各级政府一如既往的支持她,她一定能用带动更多的农户致富来回报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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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1 11:50
  • 我县为三家农业龙头企业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今年,我县成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师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流程和抵押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的申请颁发及抵押贷款工作,目前,已完成阳明蔬菜种植合作社和塔旗薏仁、子午君酌三家龙头企业流转土地经营权证的办理。帮助农业企业把土地资源转化为资本,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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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1 11:47
  • 云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厅了解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农业厅根据《关于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9年,农业部在全国8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云南省弥勒市虹溪镇密纳村被列入试点。2012年起,先后在弥勒、勐腊、开远、沾益、剑川、鲁甸6个县市的7个乡镇开展了试点。今年以来,文山、昭通、昆明、德宏等州市也在部分乡镇或村探索开展登记试点工作。截至6月,全省共有29个县80个乡(镇)328个村3677个村小组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今年7月30日,省委下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正式启动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推进19个整县和110个整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意见和方案。目前保山市召开了市级启动会,文山州举办了培训班,红河州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正在制作专题宣传片,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开远市作为全国整县推进试点,正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确权登记,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建立了土地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为确权登记工作的全面推开探索了思路和做法。另据了解,今年以来,云南省主要围绕多个方面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652万亩,比2013年底增加了27万亩,其中出租372万亩,转包146万亩,互换39万亩,转让31万亩,股份合作15万亩,其他形式49万亩。出租和转包分别占云南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7%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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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1 11:47
  • 阿拉善盟对闲置土地处置提出新要求
    一直以来,闲置土地处置是土地利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闲置土地处置不仅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还要结合实际,尊重现实,实行“一宗一策、分类处置”,最终达到盘活利用的目的。为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入闲置土地用地单位,认真调查土地闲置的原因,并就土地闲置的相关情况要求用地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同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开展闲置土地的现场勘测、拍照、摄像等调查取证工作,为客观准确认定闲置土地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认定为闲置土地,应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的,土地闲置费适当从高征收,通过增加用地单位土地闲置的经济成本,倒逼用地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尽快开发利用。三是对因用地单位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已超过两年,应无偿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律要坚决收回,并结合城镇建设和土地供应情况要重新整合、配置,统一规划后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四是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通过延长动工开发时间、调整使用、变更规划条件等,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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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1 11:40
  • 土地市场下行明显 国内大型房企逆市“抄底抢地”
    “十一”黄金周前夕发布的房贷新政并未立竿见影。最新数据显示,黄金周期间,大部分城市楼市成交量尚未回暖。全国主要城市住宅价格在经历8月降幅收窄后,9月再次扩大跌幅,市场下行趋势未改。低迷态势已经从楼市传导到土地市场,9月多个城市土地成交量价双降。《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随着土地市场逐渐形成短期内的价格洼地,北京、广州、南京等城市大型房企开始加大抄底力度,针对一些高性价比地块展开“抢地大战”。低迷土地市场下行明显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日发布9月北上广深等10大城市土地市场成交数据,土地市场延续了8月降温趋势,且降温速度加快。数据显示,9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100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3.2%,同比下降69.3%。5月以来,土地成交建筑面积同比均为负增长。且9月环比、同比跌幅分别较8月大幅增加67.8和41.5个百分点。9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358亿元,环比下降32.7%,同比下降79.4%。当月土地出让金收入环比、同比降幅同样明显增加。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亢亚娟称,商品房市场成交低迷,在土地市场上的体现更加明显,土地成交总量大幅下降,出让金收入自然难有提升。综合来看,2014年1至9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为6149亿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15.4%,较2012年同期增长88.8%。值得注意的是,9月,一线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为36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2%,同比下降64%;成交均价为6381元/平方米,环比上升5.9%,同比下降18.5%。“9月一线城市土地成交面积仍然大大弱于去年同期,成交均价也出现下降。市场持续降温,‘金九’不再。”亢亚娟说。数据显示,9月,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土地成交建筑面积同比增幅分别为-39.2%、-42.9%、-97.9%、-80%。其中广州、深圳降幅较上月明显扩大,北京变化较小,上海降幅有所收窄。与一线城市类似,10大城市中其他6个二线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637.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61.8%,同比下降71.5%;成交均价1976元/平方米,环比上升32.7%,同比下降52.7%。二线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已连续三个月同比下降,且降幅扩大。机会土地市场下行与楼市低迷息息相关。亢亚娟说:“总体来看,9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交易量和出让金收入降幅均明显扩大,主要是因为今年9月商品房市场并无太大起色,所以土地市场继续降温。”中国指数研究院1日发布的《2014年9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显示,9月,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均价连续第5个月环比下跌且本月跌幅扩大。整体来看,全国主要城市住宅价格在经历8月降幅收窄后再次扩大跌幅,市场下行趋势明显。尽管“十一”黄金周前夕发布的房贷新政引发市场热议,但从最新的黄金周楼市成交数据来看,市场尚未对新政的利好立即作出明显反应。根据中原监测的40个重点城市数据显示,今年“十一”黄金周七天商品住宅成交表现并不理想,处于2010年以来最低位,环比降幅为35%,较发布“限购令”的2011年也下降了4%。且各线城市均降幅明显,一线、二线及三四线城市环比降幅分别为27%、47%、26%。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销售受压,土地市场亦由热转冷。持续接近半年的楼市降温,逐渐传递到了土地市场,土地市场也相应迎来价格洼地。成交价格也显示土地市场正在进入价格洼地。9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成交均价为3575元/平方米,环比增加43.8%。“9月的环比大增与出让地块的起拍价较高有关。不过,成交均价同比下降33%,土地成交均价已连续四个月同比负增长,且降幅有所扩大。”亢亚娟说。张大伟认为:“部分城市的土地价格已经开始出现下调迹象,预计一二线城市的土地价格后续也有望出现调整。”价格洼地逐渐显现抄底房企上演“抢地”大战在张大伟看来,土地市场进入低谷,为房企补充土地储备创造机会。“从目前市场趋势看,土地市场依然将低位运行,但抄底的企业将会增多”。9月28日,北京市曾出让海淀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石景山刘娘府和朝阳孙河乡等三宗经营性土地。其中,海淀和石景山地块分别由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德俊、奥宸联合体竞得,两宗地块合计规划建筑面积为17.4万平方米,成交总价为51.7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当日成交的地块中,石景山刘娘府地块吸引了京投银泰、城建和方兴联合体、世茂、保利和首开、龙湖、融创和绿城联合体、万科和金地以及中水电联合体、远洋和奥宸联合体共8家出价单位前来竞拍,最终远洋和奥宸以49.17亿元的合理价格上限,异地建设1000平方米保障房的代价竞得,溢价率达到49%。9月29日下午,广州集中出让位于荔湾、天河、番禺和花都四区的13宗地,总出让起始价达146.02亿元。其中,广钢新城第二批推出的6宗地块是此次拍地的重头戏。该6宗地块总起拍价为111.21亿元,各宗地块起始楼面地价约14000元/平方米。据悉,当天竞拍环节共吸引了万科、越秀、方兴、深振业、北大资源、保利等21家房企参拍,其中还有个别企业甚至持有两个号码牌。最终,共有10宗土地成功出让,总成交价达155亿元,其中广钢新城6宗地块占了122亿元。另有三宗地块流拍。在广钢新城地块挂牌之初,曾有广州市场人士认为,继花地湾地块、龙溪附近的高尔夫地块之后,该地块将引发房企间的激烈竞争。广州房地产市场研究人士赵卓文认为,广钢新城地块的出让已成为今年下半年广州楼市风向标。数据显示,1至9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3%,广东下降11.3%,广州下降逾30%,土地市场也随之变冷。但赵卓文认为,广州市场在下半年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广钢新城土地出让的结果,可以让业内把握当前市场的温度”。“十一”黄金周前夕,南京土地市场也迎来了今年难得一见的“抢地之战”。9月28日,备受瞩目的南京南站G51地块进入现场竞价环节。最终,万科经过33轮竞拍以总价15亿元拿下,楼面地价高达10273元/平方米。据悉,这是南站板块地价首次突破万元,同时也是万科自2012年首次进入该区域以来的第四次拿地。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疲软,房企销售业绩不佳的大背景下,提高周转率,加快库存消化速度是开发商现阶段主要的战略发展目标。“很多房企在淡市拿地的也主要是针对一些高性价比的地块”。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9月,远洋、万科、万达、龙湖、世贸等20大标杆房企拿地总额173亿元,成为最近半年来单月额度之最。张大伟认为,拿地节奏可以看出企业对未来市场的判断。最近部分城市土地价格的下调,加上各地救市政策的叠加,预计土地市场在降温半年后,部分企业可能会加大抄底拿地力度。他认为,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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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0 16:48
  • 土地入股增加财产性收入
    近年来,我市通过“公司农合”、“合作社基地农合”等模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的现代特色农业项目,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在苍梧县黎埠镇沙地村,村民将土流转给合作社经营,每人可获得土地资源股1200股。沙地村古殿新村建设筹委会骨干黎敏桐表示,通过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盘活了土地,村民成为股东,享受红利,大家参股的积极性都很高。据介绍,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沙地村成立古殿仙迹蔬果专业合作社,村民以土地入股,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现代特色农业,走水果产业带动乡村生态旅游路子。目前,该村集约化流转土地2864亩用于种植水果,其中780多亩通过实施“水果上山”优果工程,发展砂糖橘、春雪桃、大果山楂、火龙果、六堡茶和软枝油茶等,既绿了山坡,美化村子,又增加村民收入。2013年,沙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60元,同比增长36.5%。沙地村是我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缩影。目前,各县(市、区)正积极探索以合作社或企业为载体,通过引导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形成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新格局,让农民成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的现代特色农业项目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市农户承包地流转约20.647万亩,其中50亩至100亩连片流转总面积约2.68万亩,101亩至200亩连片流转总面积约6923亩;通过土地流转经营的合作社321个,土地入股面积344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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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0 16:44
  • 打造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平台 土流网线下服务中心
    东海县驼峰乡采取“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农户当主角”的方式,率先打造了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平台,提升了土地流转工作服务水平。该乡对全乡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宜流转的土地,根据海拔、气候、流转价格、适宜发展的产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登记,将预流转的土地分为多个区域,分区域规划、网络化管理并建档立卡。采用热点地图技术将全乡行政区划图细化为多个土地预流转区域,并按不同颜色,在网络图上将各区域海拔、土地面积、气候、流转面积、流转价格和区域内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图文并茂地加以展示。在平台设计中,本着直观、全面、详实、实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为客户提供诸如乡情、联系电话、产业发展状况、土地流转现状、预流转土地详情等信息。定期对服务平台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发布全乡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让外界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信息,以优质的服务和直观简洁的图文资料吸引能人大户前来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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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0 14:10
  • 云南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农业厅根据《关于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9年,农业部在全国8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云南省弥勒市虹溪镇密纳村被列入试点。2012年起,先后在弥勒、勐腊、开远、沾益、剑川、鲁甸6个县市的7个乡镇开展了试点。今年以来,文山、昭通、昆明、德宏等州市也在部分乡镇或村探索开展登记试点工作。截至6月,全省共有29个县80个乡(镇)328个村3677个村小组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今年7月30日,省委下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正式启动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推进19个整县和110个整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意见和方案。目前保山市召开了市级启动会,文山州举办了培训班,红河州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正在制作专题宣传片,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开远市作为全国整县推进试点,正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确权登记,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建立了土地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为确权登记工作的全面推开探索了思路和做法。另据了解,今年以来,云南省主要围绕多个方面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652万亩,比2013年底增加了27万亩,其中出租372万亩,转包146万亩,互换39万亩,转让31万亩,股份合作15万亩,其他形式49万亩。出租和转包分别占云南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7%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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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10 14:06
  • 土地流转以农为本 维护农业人口权益
    目前,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推开,这其中农村承包地流转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成员,对此提出建议。土地流转有三大好处我国土地流转的现状如何?据介绍,目前大多数农民仍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不愿流转、不敢流转;流转时间短,流转地块碎片化,影响土地流转质量和效益;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导致“要流转的转不出,要租赁的租不到”;合同文本不规范,埋下诸多隐患;农业保险力度不够制约流转规模等。“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实践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成为联结传统农业个体生产者与现代化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间的重要渠道。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资金、信息、管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和比较收益,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使参与主体多方互利共赢。”河南省政协委员张冬平认为。“江西省广昌县白田村过去在旱地种植红薯、大豆等农作物,年亩收入为600元左右,通过土地流转,种植大棚设施蔬菜亩收入超过万元,是过去的10—15倍,直接带动了农民增收。”全国政协常委孙菊生举例说。在孙菊生看来,土地流转有四方面的意义,一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培育特色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基地,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从事农产品(000061,股吧)包装加工、物流配送、农资供应、生活服务等二、三产业,有效地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促进农民增效、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农户可就近务工或外出寻找新的挣钱门路,同时又可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流转不能激进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计保障,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不能让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土地流转受阻。”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在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要遵循保障转移人口权益的原则,谨慎稳妥地推进市民化,不能盲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辜胜阻进一步分析说,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是不稳定的,一夜之间让农民失去土地,整个社会可能发生很大的动荡。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是简单地变更户籍,更不是盲目地让农民放弃土地。如果在户籍改革中盲目推进激进的土地改革,会使大量农民一夜失去土地,成为失地流民。“俗话说得好,"农民的地就是农民的天,农民的幸福在田地间"。”孙菊生表示,要提高农村土地流转活力首先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确权登记是前提,只有坚持这个基本前提,才能真正堵住少数镇、乡、村干部调整、收回、重分土地的各种借口,真正给农户吃上“定心丸”,让他们敢于流转;其次是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此外,加大典型引导力度。县乡镇和涉农部门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或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土地流转效果,从而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土地流转。还要积极探索流转双方共赢的模式。孙菊生表示,当前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主要以固定租金支付,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不断发展而得到相应增长,缺乏增长机制,农民积极性不高,一般流转期限较短,对农业长期发展不利,而入股方式能在双方之间形成共赢局面,适宜推广。张冬平认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应针对不同农户对土地资源功能的偏好采取不同的政策引导。一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的市场竞争能力,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通过合作社的发展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目前,农村保障水平总体上仍然偏低,并且在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产生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总体保障水平较高、社会保障相对健全的农户,土地的保障功能相对弱化,更愿意流转土地。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部分农民成为市民,为了在城镇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这部分拥有城镇户籍的农民,有的可能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他们并不愿放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由此带来的收益。“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同时,要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辜胜阻认为,土地财产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有生存保障和致富资本两种功能。大部分农民工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土地是最后的依靠。辜胜阻强调,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享有土地是否流转的决定权和土地流转形式的选择权,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土地产权设计,要在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抵押权、担保权五个权利分离情况下来保障各个主体之间的权益。土地改革需要稳定所有权、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用好抵押权、担保权。土地确权后,农民应具有“三权三证”,三权: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权。三证: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证。张冬平建议,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在户籍改革的同时,政府还出台相应的政策,重点强化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和财产功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取消依据耕地面积计算的补贴方式,对抛荒撂荒的耕地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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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09 14:13
  • 刘庆斌: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成为社会各方争论的焦点。近年来,与工业化、城镇化特别是与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相适应,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加快。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民承包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达到26%。总体上是平稳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以吸引投资、建设重点工程为名,无视农民意愿与权利,依靠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许多工商企业为获取最大利益,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加剧了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方存在盲目求大、求快倾向,超越了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农民的接受程度,等等。所有这些,显然都有碍于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是农民财产的基础,也是农民最重要的经济权益。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如果土地流转不按章法、无序进行,不仅会妨碍现代农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笔者认为,推动土地流转既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发展,又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权益,着力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土地问题是农民最核心的利益问题。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关系,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关系。土地经营权流转,本质上就是农户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大调整。30多年来我国农村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尊重农民意愿,体现农民的利益诉求。在推进土地流转中,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农民的存在以及他们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土地流转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自愿,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推动流转。凡是出现违背农民意愿的土地流转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二是要保障农民最大利益。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必须通过学习培训、组织演练等方式,增强农民在土地流转谈判中的博弈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平等的参与主体。三是要高度重视农民利益诉求。要注意农村中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比如有些中老年农民,已经习惯了传统的农业工作模式,对他们而言,土地不仅意味着收入来源,还意味着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情感牵挂。对这些群体,不能仅仅从经济角度考虑,必须充分尊重其意愿。四是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土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应由农户根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干预。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流转土地,优先保障农民权益应成为“铁律”。从稳定粮食安全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是个人口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没有粮食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如果我们不能保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就必然受制于人。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更不能“非粮化”。否则就会危及18亿亩的耕地红线,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制止土地流转“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必须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一是要设置土地流转底线。任何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或者租赁耕地,都不能随意改变用途,凡是租赁农地的不能搞“非农化”,凡是租赁耕地的不能搞“非粮化”。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制止一些地方炒作农村土地的现象。二是要建立准入制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土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工商企业禁止租赁和经营农地。三是要建立约束制度。比如:对非农工商企业租赁农地的,要进行审批;对大量承租土地的,可以要求其注册资金至少是所流转土地年租赁费的三倍以上,以防止有些土地经营主体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防止土地质量遭受不可逆转的伤害,防止拖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从促进农业发展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既能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又能带动和优化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既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又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让农民从土地中获得更大利益,是当今农村土地流转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目标。当前“三农”工作应抓三个方面。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和大力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二是土地流转要与当地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手段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程度相适应,与农民管理水平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适应。三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使那些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城农户和耕种有困难的家庭能够及时找到土地流转出路,既可避免耕地撂荒,又能获得更多流转收益。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在当下农村,许多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最头疼的就是土地纠纷,而最难化解的也是因土地引发的各种矛盾。农村土地纠纷往往具有群体性,一旦处理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因为大规模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应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反思。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及村委会的法治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还有一些村委会存在肆意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导致土地纠纷频繁发生,引发干群矛盾,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再是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土地效益的提升,许多弃耕的土地开始有人争相耕种,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选择了“亦工亦农”工作方式,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到城镇打工,对土地的渴求加剧引发各种纠纷。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必须站在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统筹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对大规模土地流转还要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要把握好土地流转的“度”。土地流转必须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民的接受程度相适应,不能片面追求快、求大,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更不能人为垒大户,人为设置进度指标。二是要把土地流转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三是要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推动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各级政府和农经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和监督检查,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不断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及时查处纠正土地流转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那些以“发展规模经营”和“树典型”为名在土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致富之要,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各项改革的关键和核心。而土地流转是一个自然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与农业发展要求、农村环境变化、农民对土地的认识程度密切相关。各级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既要坚定方向、积极推进又要谨慎稳妥、循序渐进,既要搞好引导、政策鼓励又要加强监管、规范运行,既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又要保障粮食安全、农民权益、农村稳定,努力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新机制,使土地流转真正成为激活“三农”工作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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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0-09 14:06
  • 习近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严把改革督察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习近平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习近平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习近平指出,科技计划存在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等问题。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要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据新华社北京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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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30 09:18
  • 国务院会议传递重磅信号 高层力挺土地流转
    周一,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及煤炭行业资源税改革两大市场热点均传出重磅政策利好。分析人士认为,节前市场交投依然活跃,保持了较好的热度,利好政策的出台可能助推相关板块的走强,特别是农村土地价值重估,可能成为贯穿未来一段时间的一条重要投资线索。农地新政或推动A股企业土地价值重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9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张高丽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分析师徐彪认为,农民手中持有的资产最主要的就是宅基地、农地等,这些东西过去并不是很值钱。未来,农民手中的资产面临一个价值重估的机会。农地价值重估靠租金上涨,租金上涨通过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宅基地重估靠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综合而言,落在未来一个季度的投资上,建议投资者加大对宅基地和集体企业土地价值重估的标的的关注力度。国务院会议为企业减负煤炭资源税改革利好煤炭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70%;有70%的煤炭企业减发工资,30%的煤炭企业出现欠发工资现象,20%的煤炭企业工资下降幅度超过10%。分析认为,对于当前苦苦挣扎的煤炭行业而言,煤炭资源税改革已被当成“续命”的强心针。昊华能源(601101,股吧)、露天煤业(002128,股吧)、中国神华、平庄能源(000780,股吧)、中煤能源、盘江股份(600395,股吧)、广汇能源(600256,股吧)、冀中能源(000937,股吧)、潞安环能(601699,股吧)等有望直接受益。除煤炭行业以外,周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会议确定,一是鼓励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金融和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完善科教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二是扩大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三是稳定国内需要的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牛羊肉、水产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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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30 09:08
  • 习近平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强调集体经济成员权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何处去?此前有些专家主张私有化。而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9日会议上的表态,则给改革定了调,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在会议上表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明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三农”问题专家、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个讲话确立了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对农村改革的定调。“在不变更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来推进,表明中国农村改革的主线就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否定了很多专家主张的私有化方向”。“以前也说稳定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使用权,但并不明确。习近平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今后土地流转过程中更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空间。”郭晓鸣表示。“现在各个地方正在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以承包权成为股东,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得到更大的发展;同时也为现在探索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提供政策基础。”郭晓鸣认为,“越来越多的经营权会集中在新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企业里面,他们必然会利用经营权融资来支撑其生产经营活动。”郭晓鸣认为,三权分置既不触动集体所有制的内核,又使土地流转规模、范围、速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不过,习近平也表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他强调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六不一严”的底线。这就是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郭晓鸣表示,土地规模经营要根据各个地方实际情况,不能为规模而规模,在东北可以有几百亩、上千亩的流转,而在四川可能只有几十亩、一百亩的流转,都是合理的,都是与当地资源条件相吻合的。早在2009年,郭晓鸣就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其调研报告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他还认为,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土地经营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这有它的比较优势,资本更大、技术能力更强,比如,在一些资金投入更高的品种方面,农产品(12.15,0.00,0.00%)的物流,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最理想的模式是工商资本和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产大户形成合作,不像现在单纯竞争性的关系。重构集体经济组织上述会议还涉及到另一个课题就是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习近平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郭晓鸣表示,这是在新的经济基础上重构集体经济组织。以前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空壳化,除了土地发包之外,跟农民没有多大关系。现在要让农民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重构来增加收入。其实,现在一些发达地区,以及四川包括成都等地都在进行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改革。郭晓鸣说,习近平讲话透露出,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任由其削弱瓦解下去,而是要重整雄风,重新建立发展基础,通过股权改革增强内部活力。郭晓鸣说,一方面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经营,仍然可以带来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虽然集体经济组织是薄弱的,但是相当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仍然有它的资产,一部分是资源性资产,比如土地、林地、水面等,一部分是经营性资产,比如门面、厂房,都可以产生经营性收入,但不管是哪种,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权是虚置的,跟农民利益关系是很薄弱的,所以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明晰产权。习近平也强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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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30 09:06
  • 龙门颁发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日前,龙门县举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首发仪式,该县龙华镇的12名村民代表高兴地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据悉,龙门县首批共安排了2个乡镇的4个行政村作为试点开展此项工作。目前,该县首批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共有62户。据了解,龙门县于今年4月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轮共安排2个乡镇的4个行政村作为试点展开。截至9月23日,该县全部试点村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预计今年12月底可完成全部试点工作。龙门县农业局局长谢少南表示,确权颁证赋予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农民可以通过市场交易,促进土地产权转化为资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通过确权、登记、颁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的交易流通与抵押融资创造条件。接下来龙门县如何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龙门县政协副主席邓国平表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深入地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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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29 11:15
  • 土地流转中央政策明确 即有序稳妥推进土地流转
    周五下午,土地流转板块相关个股表现出色,截至发稿时,板块平均上涨1.61%。个股方面,敦煌种业涨停,亚盛集团、景兴纸业上涨超6%。消息面上,据大智慧通讯社报道,农业部一位司局级官员表示,关于土地流转中央政策已经明确,即有序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今年计划在四川、安徽、山东三省全省范围试点土地流转,其余省份将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事实上,今年以来,土地流转推进力度较大。2014年1号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4年3月发布《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4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2014年8月11日,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入新阶段,土地流转政策推进进一步扫清障碍。不仅如此,土地流转创新不断,从土地流转抵押贷款政策即将获批,到阿里聚划算平台推出“聚土地”将土地流转与电子商务结合起来;再到中信信托推出土地流转信托将农村土地资源盘活,各类“新模式”出现大大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也赋予土地流转政策的新活力。与此同时,土地流转收益巨大,根据媒体报道可知,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对“聚土地”项目的调查,绩溪一亩地净收入为600元,净收入较期初增幅1倍;参与流转同样被证明可以为农户及农户所在村庄增收。行业数据方面,2013年底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3.4亿亩,流转比例高达26%,过去5年复合增速也高达16%。分析人士认为,土地流转的目标之一在于“消除城乡土地价值巨大差异,缩小城乡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势必使得当前相对廉价的农村土地价值快速提升。对于证券市场中拥有相对较多土地资源的上市公司,其土地资源价值的提升必然推动公司价值的提升,并带来二级市场的投资机会。投资策略方面,银河证券表示,投资建议看好农垦系统改革和土地流转推动的农业经营体制及经营主体的变革。随着土地流转政策预期不断的落实,后市从两条主线挖掘投资机会:首先是种植业类品种,其次是种植服务类品种。重点推荐标的:大禹节水、亚盛集团、*ST大荒、海南橡胶、辉隆股份。华泰证券认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将对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土地改革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于农产品下游产业链来说,将面对更加稳定的市撤境。在证券市场上,可从以下角度挖掘投资机会。1、土地流转顺畅后对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产生正面影响,亚盛集团、*ST大荒、新农开发、新赛股份以及海南橡胶等公司将长期受益。2、养殖企业受益于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居民加速转移,规模效应将有越来越明显,如牧原股份、雏鹰农牧等。3、农业规模化以后对服务于农业的各个产业都将有积极影响,隆平高科、登海种业、天邦股份等龙头公司都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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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28 10:39
  • 民间研究建议以“永佃权”解释土地承包权
    9月24日,天则经济研究所和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其中一项内容,即建议以明清时期盛行的“田底权”和“田面权(永佃权)”,来解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承包权,以此完善权能,深化农地产权改革。永佃制是在中国古代土地市场发育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契约关系,至明清时期逐渐成熟。它将一块土地的产权分为“永佃权”(田面权)和“田底权”。永佃权是“永远耕种”的权利;田底权则是地主保留的土地所有权。永佃权和田底权都可以独立进行产权交易。报告指出,这种交易背后体现了一个基本原则,即自由契约。只要两个产权所有者同意,且没有负外部性,就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契约形式和内容。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现在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实际上已接近于永佃权。”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表示,农村集体作为土地发包人,相当于田底权所有者,而农户作为承包人,则相当于永佃权所有者。不过,目前交易上仍有限制。中国农户可以将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包,过去,有的地方农户承包权经过集体同意,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承包权不可流转。田底权的交易更未开口。报告建议,农地产权制度,可以现状为基础,向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前进。以自由契约为原则,只要交易双方同意,且没有负外部性,就不能加以干预。并且,田底权也可以自由交易,集体本身也可以经集体成员的同意而决定去留。“这需要有法律上的调整。”课题组并建议,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集体组织的单位应以较小为好。在农村,集体的主体应是自然村或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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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26 09:44
  • 来龙新城为农村土地流转“把脉问诊”
    近日,来龙新城左庄村村民张应武将自家5亩土地流转出去后,心理总有些不安,为此,他到该新城司法所寻求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细致向其解释,土地流转流转的是经营权,承包权不变。听到这样的解释,张应武心中的石头才终于落地。目前,来龙新城土地流转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功能进一步增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很多农民在土地流转时犯了愁。“土地流转可靠不?”“流转到期后怎么办?”“承包方违约怎么办?”……正当农民一筹莫展时,该新城及时送法进农户,向农民解释政策,帮农民把关土地流转合同,维护他们的权益。据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时,存在不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现象,极易产生纠纷。针对这一现象,该新城积极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农技等单位,对农民土地流转合同的起草、审查、修订和订立进行全面把关,有效规避不法流转活动和无效合同。截至目前,该新城已帮助农民起草、修改合同2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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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09-2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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