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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中国民宿产业宁波博览会将于11月20盛大气启幕!
    2020中国民宿产业宁波博览会将于11月20-22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专业性民宿综合博览会,宁波民宿展一直致力于搭建以民宿产业为核心的政企对接、产业规划等多方投资,以及创新聚合服务平台。招展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展位基本售罄本届展会共设置了两个展馆,总展会面积近25000平方米,展位数量近800个,展位数量和展会面积均创下了历史新高。目前,展会的所有展位已基本售罄,仅有少量展位在售,请欲购者从速。超200家参展商,亮点企业荟萃截止目前阶段,展会已吸引超过200家民宿相关企业参展,其中不乏行业内的知名或者具有行业特色的大型企业,如:丽水山居、高远文旅、舒达家居、睡美、江苏康乃馨、上海红玺、国林木业、归梵、沙特斯等。此外还有浙江省,福建省等多个省市的协会企业参加。专业买家邀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在招展工作进入最后收尾阶段的时候,展会观众以及专业买家邀请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截止目前,线上观众已完成预登记近万人;近300家行业相关媒体以及网站等对展会进行覆盖式的宣传。线下活动同步进行,深入全国各地同类展会、市场、民宿集群等宣传推广。同时,积极与各地民宿协会、行业大咖、旅游公司、政府部门协商合作,扩大展会宣传力度和覆盖范围,深度挖掘潜在资源,确保展览会达到最佳效果。展会专业观众注册民宿展专业观众可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nbmsz888)免费注册,优享专业观众快速通道。展会亮点1、全国民宿品牌大会展会同期举办全国民宿品牌大会,邀请民宿行业大咖参与论道,分享实战经验。2、展会系列特色大赛活动展会将推出由大会组委会联合各单位组织的系列特色大赛活动。①2020全国民宿管家(店长)技能大赛②2020全国民宿伴手礼大赛③2020全国民宿美食大赛④2020全国民宿最佳设计大赛3、民宿集市为民宿搭建一个房券现场销售集市,让参展民宿增进与观众的交流互动。4、商贸配对为供应商与买家提供一对一的洽谈空间(参展商免费参加)宁波民宿展览大会组委会联系方式展位预定:021-62963333商务合作:18202135576宁波民宿展览会官网:www.gaoshengguoji.com(展会宣传、参展推荐、产品推广,加微信:29034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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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02 16:48
  • 习近平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习近平指出,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并用好确权成果,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切实维护好亿万农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2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要切实巩固拓展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断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要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要加强承包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业用途,有效遏制粮田非粮化,严禁农地非农化。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增强管理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等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有关单位、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县负责同志,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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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02 15:11
  • 2020统一发宅基证时间?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我们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那么,你知道2020统一发宅基证时间?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2020统一发宅基证时间?由于现在全国各地宅基地确权的进度不相一致,所以,宅基地确权证的发放时间也是不同的,发放时间不具统一性。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是乡(包括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等。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他项权利的确认和确定,简称确权。也是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来确定某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与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必须要经过好几项程序:土地登记申请、地籍的调查、权属审查核实、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相关土地登记程序。要在全部完成之后才可以得到最后的确定与确认。宅基地使用权要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定面积标准,依法确认再给本农村集体成员。符合条件的,就会给予其登记发证。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在农村土地的确权证上面是能够写共有人的。要知道的是,我们是可以在一张宅基地证书上写有好几个人的名字的,这些被写上的名字本人是同时分享分配与分享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农民的朋友必须要记住的是,一旦名字出现在宅基地证书上面,村里任何对宅基地有任何权利与利益的人都会得到一份。2、检查宅基地上面的面积写的是否正确。不能忘记的是,当时你家里测量出的宅基地或你上报的宅基地,不一定和你的宅基地证书上记载的数量是一样的。因为农村是有一个标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定,一般来说,一个人30至40㎡,整个家庭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220㎡,如果超过220㎡的就要交罚款。三、2020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宅基地确权什么时间可以完成,自家的房屋与宅基地什么时间可以确权颁证,很多农民朋友都十分关心。今年,这个问题就有了明确的答案。其实在2019年的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就可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了。在该文件第五条第二段内容中明确提出“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这项确权工作”。所以最久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农民的房屋与宅基地都可以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了。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宅基地的部分消息。对于宅基地确权问题还有不明确的,可以咨询当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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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02 14:54
  • 宅基地可以购买吗?怎样合法买一块宅基地?宅基地私下进行转让有效吗?
    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很多人对宅基地的需求增加,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块宅基地。那你知道,宅基地可以购买吗?怎样合法买一块宅基地?宅基地私下进行转让有效吗?一、宅基地可以购买吗?个人是不可以购买宅基地的。个人可以向上级申请宅基地,但是个人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经过地方的行政审批。二、怎样合法买一块宅基地?《宪法》第十条与《土地管理法》第二条都有规定,任何的组织与个人不能侵占、买卖或以其他的方式非法对土地进行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合法进行转让。由此可知,在我国,是严禁宅基地买卖的。还要注意的是,村民也不允许拿宅基地进行出卖而获取利益。或许有部分人认为自己申请被同意批准的宅基地或者在此宅基地上盖起的房屋理所当然的应为自己所有,是可以任意处分的。但是,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分配给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村民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同时是不允许买卖与擅自转让的。根据法律第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因为继承等其他原因形成一户但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要进行转让,受让住宅的农村村民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相关条件,并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宅基地的审批手续。三、宅基地私下进行转让有效吗?是无效的。宅基地没有经过变更登记而进行自行转让是无效的。所以,宅基地私下进行转让是无效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法律条约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与转让,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法律条约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法律条约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由于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移的,必须要向该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的申请,再由原来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法有序进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农村村民在转让宅基地时要符合法律对其转让期间的严格限制条件,必须要依法到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宅基地转让是无效。总而言之,个人是不可以买宅基地的,只有在上级的批准后通过转让的方式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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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02 13:47
  • 农地转建设用地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经营者不想将农地只用于农作,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想把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来进行施使用。那么,农地转建设用地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农地和建设用地分别是什么意思?农地指的是用于农业生产中的土地。农地主要包括农村的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其他的农用地等等。建设用地指的是用于建造建筑物的土地。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其他基础设施用地等,是必须要支付土地开发建设费用的。二、农地转建设用地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选择符合规划的农地农地转用为建设用地,必须得符合当地政府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要把农地转用的用地单位,首先得向当地的国土资源询问你需要咨询的那块地是不是符合农地转用的各项规划。2.提出农地的预审申请用地人要把已经选择好的农用地写出《选址意见书》并且向同级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的申请,该国土资源局在核对查实后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用地单位在申请预审时,要提交以下几项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表。(该申请表是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的)填写预审申请报告的内容有: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与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的初步方案。由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与项目可行性的研究报告。国土资源局于自受理预审申请或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并且出具预审意见。3.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完成以上预审后再持审批文件,向原先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4.办理征地的手续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来负责对该农地的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进行征用,按照规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照相关征地程序办理征地的手续。5.领取用地的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依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之后,再向用地单位发出同意批准用地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6.缴纳相应出让费土地在征用之后,该农地就成为国有土地。国土资源局和土地使用者依照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要按照约定来缴纳出让费用。7.获得土地的适用权在缴纳出让费后,用地单位就能够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就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会跟你签订效果合同。8.开始建设和使用土地在签订合同之后,用地单位便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来予以施工建设。以上就是农地转建设用地程序具体流程,希望上述内容对有需要的朋友有帮助。>>推荐阅读:德清县设施农用地使用程序是怎样的?申请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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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30 11:22
  • 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园地、耕地、林地三者的区分?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分类和用途用很多种。但是如果说具体的对土地进行分类和区分,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了。那么,你知道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园地、耕地、林地三者的区分?一、园地、耕地、林地分别是什么?园地指的是种植一般以采集果、叶为主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与草本植物。覆盖度是在0.5之上的或者每亩的株数是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这里的土地包括用来育苗的土地。耕地指的是种植用于农作物的土地。其中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含有轮作地、轮歇地)。是以种植农作物(包含蔬菜)为主,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者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一年都能够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与海涂。林地指的是以生长乔木、灌木、竹类、沿海红树林为主的土地。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森林的物质生产与生态服务的源泉,同时还是森林资源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园地不属于耕地与林地,属于农用地。在土地规划的分类中,园地是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土地。在规划的分类中,园地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与园地同级别的农用地还有耕地、林地等。因此严格来说,园地不是耕地也不是林地,属于农用地。三、园地、耕地、林地三者的区分?1、因为占用耕地做别的用途的必须要向当地政府缴纳耕地的开垦费。根据国土部耕地保护司上的资料显示,经过土地变更调查认定后确为占用林地与园地的,是不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用的。2、从作物类别上来划分,园地指的是种植一般以采集果、叶为主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与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林地指的是以生长乔木、灌木、竹类、沿海红树林为主的土地。耕地指的是以种植农作物(包含蔬菜)为主,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者其他树木的土地。3、从土地利用类型上来划分,园地覆盖度是在0.5之上的或者每亩的株数是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这里的土地包括用来育苗的土地。要注意的是,苗圃是固定的林木育苗地,是属于林地而不是园地。林地是郁闭度0.2之上的乔木林地及疏林地、竹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灌木林地、火烧迹地、苗圃地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耕地就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指的是种植用于农作物的土地。其中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含有轮作地、轮歇地),耕地包括南方的宽度小于1米,北方大的宽度小于2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含埂)。看完上述的内容,相信你对园地、耕地、林地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推荐阅读:园地是什么土地类型?土地类型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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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9 15:15
  • 什么是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常常说,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水资源。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包括哪些内容?一、什么是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指的是目前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将来可供于农、林、牧业或者其它各业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与劳动对象,它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土地资源的利用过程中,有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程度与不同类别的改造措施。土地资源还具有一定的时空性,在不同地区与不同历史时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之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是不大一致的。例如,大面积的沼泽因为渍水而难以治理,在小农经济那时的历史时期,不适宜被农业利用,不能够将其视为农业土地资源。但是在已经具备治理与开发技术条件的今天,就称之为农业土地资源。由此,有学者认为土地资源是包括土地的自然属性与经济属性两个方面。二、土地资源包括哪些内容?土地资源是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被人类利用的土地,是一个由地形、气候、植被、土壤、岩石和水文等其他因素组合而成的自然综合体,也是一个人类过去和现在生产劳动的产物。因此,土地资源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是名副其实的“财富之母”。土地资源的分类有很多种方法,在我国比较普遍的是采用地形分类与土地利用类型分类两种。按照地形分类,土地资源可以分为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和平原,这种分类展示了土地利用的自然基础。一般来说,因地制宜。山地比较宜发展林牧业,而平原、盆地宜发展耕作业。按照土地利用类型分类,土地资源可以分为已经利用土地枣耕地、草地、林地、工矿交通居民点用地等;比较宜开发利用土地枣宜垦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泽滩涂水域等;暂时难利用土地枣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这种的分类是着眼于土地的开发与利用,着重研究土地利用而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评价已经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生产潜力,调查分析宜利用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分布及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方向途径,查明目前暂时不能够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和分布,探讨今后改造利用的最大可能性,对于深入挖掘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合理的安排生产布局,提供最基本的科学依据。它有以下几个特点:1、土地资源是大自然的产物。2、土地资源的位置都是固定的,不能够移动的。3、土地资源的区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4、土地资源的总量不是无限而是有限的。5、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具有可持续性。6、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是具有稀缺性。7、土地利用方向的变更具有很大的困难性。8、树的数量明显在减少。土地资源弥足珍贵,我们要合理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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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9 13:58
  • 2020年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我们国家,拥有土地使用证就说明我们对此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其他相关的附有权益。那么,在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你知道2020年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一、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可以,但是只能够转让给集体成员,并且转让后的集体成员需要将土地用于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里的全民所有,指的是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来行使,任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来转让土地。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相应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此之外。第六十三条条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之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并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将除此之外。二、2020年集体土地如何转让?1、要向村委会提出相应的转让申请,并且填写相关的书面资料。2、村委会要对转让的土地和转让的对象进行核实审查。3、转让的双方要签订转让合同。4、转让人要携带转让合同、身份证明和村委会同意转让的证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完手续即可。三、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1、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转让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够在本村的内部进行,除非当地有了明确的政策规定说可以将住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与城镇人口。2、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涉及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转让的,必须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得成员同意才行。3、关于农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证的转让由于农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证的转让对于对象身份没有限定,因此必须要经过发包方与村集体成员的同意才行。以上就是2020年集体土地转让有关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去转让集体土地,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推荐阅读: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亩地是补偿多少钱?军用土地可以转让吗?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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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9 10:55
  • 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非本村人吗?宅基地是否只能确权给本村人?
    任何土地的转让都需要在相关法律下实行,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转让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知道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非本村人吗?宅基地是否只能确权给本村人?一、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给非本村人吗?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也仅仅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的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中。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转让、出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局并且依法而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而发生转移的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是全民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表示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行使。任何单位与个人不能侵占、买卖或以其他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一定需要,是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此之外。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出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局并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此之外。二、宅基地是否只能确权给本村人?不是,除了本村人之外,还有三种成员可以被确权。1、不是本村的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由于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够分割,在这种情况在是可以按照规定发证的。但是一定要在《土地登记卡》与《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上备注“权利人为本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2、因为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国家扶贫等原因而集体搬迁的,在符合当地规划的条件下,经过国家权利机关同意批准可以异地建房的,按照规定确权登记发证。3、符合当地的面积标准和“一户一宅”前提下,经过接收村集体或者村委会同意的,农民可以在本外镇(包括街道)范围之内的其他村进行调剂,购置旧房而取得的宅基地,才可以确权发证。如果有正想转让集体土地的,一定要仔细阅读上述内容,以免触犯法律造成不良的后果。>>推荐阅读:农村闲置地可以转让给本村村民吗?农村闲置地可以建厂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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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27
  • 集体土地怎么样才能变成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
    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所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那么,集体土地怎么样才能变成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一、集体土地怎么样才能变成国有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与村民建设住宅经过依法同意批准使用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包括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经过依法同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此之外。前款法律所称的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是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与国家征收的原先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第四十四条法律条例规定:建设占用了土地,并且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同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确定的城市与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范围之内,因为实施该规划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先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批准。已经同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之内,具体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由各市、各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在本条条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第四十五条法律条例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将经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的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条例规定之外的土地的,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并向国务院上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要依照本款法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其中,经过国务院同意批准农用地可以转用的,同时要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不用再另行的办理征地审批。经过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进行同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也要同时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并不用再另行的办理征地审批。如果是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就要按照本条法律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另行的办理征地审批。根据第四十七条法律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相关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是包括4个费用。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照所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之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个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用标准,都为该耕地被征收之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高不能超过被征收之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要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本条条例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如果不能够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继续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过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可以相应的增加安置补助费用。但是,要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加起来的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之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要根据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相应的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补偿标准。二、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1、征地告知2、征地进行调查确认3、组织统一征地听证4、组织报批材料5、报批审查6、缴纳有关的税费7、两公告一登记8、补偿安置听证9、补偿安置费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一定必不可少以上几个步骤,否则,集体土地就不能转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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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7 14:38
  • 有林权证了就是合法的吗?林地的所有权可以永久性拥有吗?
    林权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的部门,对个人所有的林木与个人使用的林地,依法确认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且登记造册而发放的证书。那么,有林权证了就是合法的吗?林地的所有权可以永久性拥有吗?一、有林权证了就是合法的吗?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和你对林地的承包期限是挂钩的。也就是说你承包林地多久,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就是多久。一般的林地承包期为30到70年,那么,你的林权证的有效期就是为30到70年。如果林地是他人转包给你的,你不是第一承包人,那么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就要扣除已经承包的期限。这里注意的是,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是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是30年至70年;而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二、林地的所有权可以永久性拥有吗?在中国,任何人都是没有土地(包括林地)的所有权的。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这两个主体是国家和集体。1、林地所有权指的是所有者对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能。林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和集体。2、林木所有权指的是所有者对林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林木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与个人。3、林地使用权指的是所有人根据林地的特征来进行利用的权利。林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与个人。4、林木使用权指的是所有人根据林木的特征来进行利用的权利。林木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与个人。三、林权证山林补贴政策这个补贴政策首先要看林权证的山林是属于哪种性质的山林。山林有以下三种情况:1、是经济林的话,国家和地方均不给予补贴,收入来源是经济林的产出。2、是薪材林的话,没有补贴。3、是荒山植树造林的话,国家补贴100元/亩,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补贴。因为是各个地方规定,所以各地的补贴有所不同。例如,安徽省是政府再补贴50元/亩。林权证对于承包林地的经营户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权证,有林权证的户主记得要一定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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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7 11:27
  • 土地权籍调查是指的什么?不动产权籍调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
    说到权籍调查,大家肯定比较陌生。权籍调查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新词汇。那么,土地权籍调查是指的什么?不动产权籍调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一、土地权籍调查是指的什么?土地权籍调查指的是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来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树木等定着物组构成的不动产单元的状况。这里是包括宗地的信息、宗海的信息、房屋(含建、构筑物)的信息、森林和林树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是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与不动产测量两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有条例明确规定了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查验包括:“不动产的界址、空间的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是完备的,权属是否是清楚的、界址是否是清晰的、面积是否是准确的”,并且在相关登记类型中将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的调查成果作为申请登记时的必要材料。二、不动产权籍调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1、不动产产权第一次登记的。2、不动产界址和空间位置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转移、变更等登记的。3、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经分别办理了土地、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登记的。4、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经分别办理了土地、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权籍的调查,但是不动产界址和空间位置发生变化的。三、一般的权籍调查时间是多长?1、在权籍调查中,单纯的土地类、房屋落宗、连房带地的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天数,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3个工作天数。2、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的界址没有发生变化的,可以用原先不动产权籍的调查成果。3、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者界址没有变化但是没有进行过权籍调查或者不能够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要补充或者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的调查活动。土地权籍调查是在法律规定条例的条件下进行的,这有效规范和管理了产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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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6 14:30
  • 土地权属证明应该怎么写呢?办理程序有哪些?
    现在很多老一辈的房子处于一种空闲的状态,主要是因为人走了,房还在。作为老人的儿女,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那么,过户房屋要写土地权属证明的。那么土地权属证明应该怎么写呢?办理程序有哪些?一、土地权属证明应该怎么写?土地权属证明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土地权属证明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自己写的证明是没有效的。如果是单位的话,具体请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可以了。还有就是要把使用权人、土地的位置、土地的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与使用期限写清楚,最后盖上土地局的章就可以了。二、办理程序有哪些?6个步骤。按顺序来是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或变更)土地证书。1、关于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要持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如果是委托代理申请的,必须持有代理授权书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权属来源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同意批准下发的用地文件、图片文件和其他的资料;法院的判决书、房产的赠与、继承和分割等有效证明材料。土地的登记人员在收取上述材料之后,开具《土地登记收件单》。2、关于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个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验查实土地权属的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的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认定权属界线时,被调查宗地权利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相邻宗地权属人的法定代表必须共同到现场指界,同时要在调查表上签字与盖章。而地籍测量应分两步完成。第一步是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是地籍勘丈。3、关于注册登记。公告期满后,如果对土地登记审核的结果没有指出异议,由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对同意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或者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和缮证。4、关于颁发土地证书。权利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相应土地证书。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初始与变更登记个30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的,不包含公告时间。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有哪些?1、各个时期的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同意批准文件。例如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2、土地证书。3、因为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的,除了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原始取得的证明。4、没有任何手续并且还擅自占用土地的,要提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5、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仔细阅读上述的内容,对怎么书写土地权属证明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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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6 09:43
  • 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摊销与不摊销有什么影响?摊销的年限是多少?
    一般来说,土地的使用方向不一样,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费用也会不同。那你知道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摊销与不摊销有什么影响?摊销的年限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十一条条例规定:企业至少应该于每年年度终了,要对使用寿命有期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再次审查核对。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相对比以前有所不同的,应该改变摊销的期限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条例规定: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该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来摊销费用,并准许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条例所称的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相关劳务、向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没有一定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这种资产包括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法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依照直线法计算得的摊销费用,准许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能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期限的,就可以依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期限来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费用,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费用清算时,准许扣除。根据上述的规定,税法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应当要按照不低于10年的年限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旦经过确定,就不可以随意变化、更改。由于客观经济环境发生的改变,确实需要变更摊销期限的,应当将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二、摊销与不摊销有什么影响?1、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建造商品楼房,因为商品房是属于存货,所以土地使用权也将会计入存货。还有就是说将来卖房的时候,一定是地随房走,从没有听说过谁买房土地使用权还没得到的。2、如果是一般的企业,它们的土地使用权要看刚开始取得时的用途。要是为了建造厂房、办公室和办公楼,就要被计入无形资产。同时,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包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中,最终是结转为固定资产。在结转后,无形资产的摊销还是要分用途的。比如说是用于车间用还是用于管理用,得分别计入制造费用或者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3、如果厂房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根据地随房走的这个原则,你把房租给别人,那不可能不让人家使用这块土地的。这时,就要看投资性记地产后续计量的方法。按模式来看,如果是成本模式,原来的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等额结转、原来的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等额结转。那如果是公允模式,原来非投资性房地产的科目与投资性房地产的科目之间存在的差额,又分为借方和贷方两方差异。若是在贷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若是在借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同时,土地使用权在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后,其摊销计入的科目为其他业务成本,这是为了和租金的收入配比。三、摊销的年限是多少?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条例规定:企业筹办费用应当从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进行分期摊销,这个摊销期不得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来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只要合同有相关年限规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限进行摊销,没有合同规定的,则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根据上述的内容,相信大家大概对土地使用权摊销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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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3 11:31
  •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使用权续费标准及到期后续费为多少?
    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前都会有一个土地使用权的限期规定。这个限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那你知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使用权续费标准及到期后续费为多少?一、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要在届满前一年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届满,土地使用者还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必须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了根据社会的公共利益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其他都应当予以同意批准。二、符合哪几项规定土地使用权要被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上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则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因为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进行旧城区改建、改造,则需要调整和使用土地的。3、因为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没有获得同意批准的。4、因为单位撤销、迁移等其他原因,得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因为铁路、公路、机场、煤场、矿场等经过核准要报废的。三、土地使用权续费标准及到期后续费为多少?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农民集体与公民个人,还包括三资企业的,凡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者,按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关于利用、占有、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要注意的是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按照这几类确定的,包括:土地等级、土地的用途、建筑容积率。具体的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乘以5年土地使用费乘以容积率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条例规定:若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是可以申请续期的。想要续期的,必须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在此根据相关规定要支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不是说到规定的期限就不允许续期了,只要办理好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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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2 15:22
  •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当前社会的利用率是越来越高。最为常见的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拥有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农民集体与公民个人、还包括三资企业,只要具备法定的条件者,按照法定的程序或依照相关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利用、占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处罚的权利。二、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资产?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被计入无形资产的,例如建造自用的办公室、办公楼,就会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会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后就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我国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定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的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指的是商誉。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很显然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中的。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都有哪些?1、招标出让方式。指的是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书面投标的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权。招标人要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来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之中方式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者对技术有高要求的建设用地。2、拍卖出让方式。这种方式又称“竞投”,指的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内,组织符合相应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对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同时会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3、挂牌出让方式。指的是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照公告的规定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还要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重新更新挂牌的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最终结果来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4、协议出让方式。指的是土地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协商方式有偿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会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因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中。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上述此类文章,对今后想要通过相关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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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2 13:44
  •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费用是多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许多经营者都想把农村土地利用为建设用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要转为建设用地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办理相关的转用地手续。那么,你知道农村地转建设用地费用是多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一、什么是农用地?什么是建设用地?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地主要包括:农村的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的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等。建设用地是指用来建造建筑物的土地。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矿产、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用地等,都是需要支付土地开发建设的费用。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费用是多少?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条例规定,经过同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缴纳费用。经过同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之外耕地的,要按照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费用。另外,变更权属地籍调查的测绘费:依据《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例规定,企业土地的使用面积在1000㎡(包括1000㎡)以下的,征收100元/每宗地,每超过500㎡以内加收40元,最高则不超过4万元。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1、农用地的转用和征收,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局、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开始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之后,应向国土资源局、国土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在确认了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后,再根据建设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建设用地的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通过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必须按照相应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用。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过依法同意批准后,各市、县2年内没有用地或没有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一级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的申请,最终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实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如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事例是越来越常见。只要办理好相关手续,按照相应的规定要求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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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2 10:42
  • 农用地建房没有手续必须强拆吗?有哪几种违建可不拆?
    随着土地的利用率越来越高,许多住在农村的农民纷纷在农用地上建起了房子。在农用地上建起了房子却没有办理相关的建房手续,那么在农用地建房没有手续必须强拆吗?有哪几种违建可不拆?一、农用地建房没有手续必须强拆吗?一般会规定期限要求拆除房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条例规定:农村的村民在没有经过同意批准,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批准、并非法自行占用农村土地进行建造住宅的,由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该农民必须退还非法占用的那块土地,规定农民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建筑。二、有哪几种违建可不拆?有三种。1、一部分违建拆除会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会影响到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2、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不成熟、因为地理环境的问题而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3、拆除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的危害、巨大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违建。三、怎么界定违章的建筑?1、法律依据最为关键。界定一栋房子是否是违章建筑,必须是要找到确凿的证据才可以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找到可以证明这栋房子是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前,就不得把它鉴定为一栋违章建筑。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是根据建造时期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不是现有的法律规定。举个例子,北京天安门但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房产登记证,我们也不能说它是违规建筑。2、是否是违章建筑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才可界定。有一种情况是有某些地方在拆迁公司向上级申请裁决的时候,法院就直接判定拆除该建筑并不给予相关赔偿,那肯定是不行的。要知道,界定一栋建筑是否是违章建筑,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来决定。例如,规划机关是1974年成立的,在规划机关成立前的建筑是没有相应的规划许可证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楚这一条规定,必须要经由有授权的合法机关找到相关证据才可行。3、对于违章的建筑一定要依法严格处理。如果只界定一栋房子是否是违建建筑还是远远不够的,除了界定外应该还要依法严格处理才行。比如,白云机场从市区迁移到花都,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禁空没有控制的好。在周围有很多之前依法建的高楼,这对于飞机下降的时候来说是极其危险的。根据民用航空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场周围建造的所有超高建筑都算是违法违章的建筑,要对此给予严格的处理,才可以将物的利用更大化。所以,一定不要在法律条例的规定外建房,否则面临的各种后果都是需要自己去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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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1 10:37
  • 农用地包括哪些地类?农用地怎么转化为建设用地?
    土地是由五种类型组成的,农用地就是其中的一种。在农村,很多土地都拿来农用耕作。农户们为增产粮食,每天都辛勤劳作着。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现在很多农用地被用来作建设用地了。你知道农用地包括哪些地类吗?农用地怎么转化为建设用地?一、什么是农用地?农用地指的是直接或者间接为农业生产而利用的土地。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农田间道路与其他相关的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二、农用地包括哪些地类?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相关规定:耕地指的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是包括熟用地、新开发整理的复垦用地、轮歇用地、休闲用地、草田轮作用地,这类地以农作物种植为主,同时伴有零星的桑树、果树或其他林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都可以保证收获一季(3个月)左右的已垦滩地与海涂。除此之外,耕地中还包括在南方宽度小于1米,北方宽度小于2米的沟、渠、路和田埂。三、农用地怎么转化为建设用地?用地在转化为建设用地时都应办理相应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的是农用地依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1、首先,农用地转用就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定计划和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中。然后要向国土资源局、国土建设部门、国土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几项规定计划。2、得到确认该农用地能够用于建设后,再根据国土建设部门的要求,推进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并向国土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的申请。通过国土建设部门审查的,会相应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来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的国土资源局申请提出用地预审,由同级的国土资源局查验核实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国土建设部门、国土环保局等按部就班的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相关手续,同时缴纳各项审批的费用。5、得到审批后,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的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正式申请。6、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定计划和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的转用方案、补充相应耕地方案、征地和供地方案。对此还要分不同的类型,而后经过各级人民政府的审批。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来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一系列补偿安置的协议,依照征地的正常流程办理征地手续。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相应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之后,向用地的单位发出同意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的单位则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把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一定要根据土地政策上的详细规定来,切记不可自主随意在农用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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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20 15:33
  • 集体和国有土地谁值钱?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哪些区别?
    在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都是公有土地。因为这两者的用地不同,国家对此管制也有区别。那你知道集体和国有土地谁值钱?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哪些区别吗?一、集体和国有土地谁值钱?首先,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者在价格上是有区别的,这两者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的。而且大家要知道的是,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这两类都属于我们国家的土地而不是属于私人的,所以这两类土地都是不能够进行私人买卖交易的。但是一般来说,国有土地是比集体土地要值钱的。因为,购买国有土地可以在购买的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房产证手续。房产证是起到一个保障作用,后期如果出现了产权纠纷,那么直接出示房产证就可以解决了。大部分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子都是由事业单位分配的。但是事业单位在分配房子的时候,是不会帮忙办理相关的房产证的,并且用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私自出售、实行买卖交易的。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哪些区别?1、所有权人的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是属于“大众”所有,以中国人民政府为代表全体中国公民在国有土地上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指的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都不得享有所有权。一方面来说,集体土地就是属于“小众”的所有权,一般都是由集体组织代表其组内成员行使所有权。2、用途上不同。根据现行的法律条例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他用,这里的他用指的是通过对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来用于经济或者社会的发展。另一种是生产工作的自用,用于建造一些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得用于在生活、经营用途上,例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分为两种,包括他用与自用。集体土地的他用与国有土地他用相似,即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和出租,从而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有不同处,除了可以生产工作的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的自用。如作为宅基地能够分配给集体组织的成员、建设集体的住宅、娱乐基础设施、经营的设施等。3、收益渠道上的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够用于经营上,所以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因出让使用权从而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的渠道则更加宽广了,不仅有土地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获得的收益,还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的收益。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为公有土地,但是使用权和可转移方面却有很大的差别,如果遇到房屋征收的问题,一定要明确土地性质,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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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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