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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统农民断代严重!何种原因造成的?又该如何解决?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在发展过程中,传统农民断代,农村人才不断流失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传统农民断代,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是乡村振兴发展中重要的制约因素。传统农民断代严重,从哪里可以看出?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少农村劳动力开始大量往城镇地区转移,这种情况则会造成一些农业发达地区的人口比例失衡,与农业相关的从业人员是不断减少,青壮年去往大城市打拼生活,老弱人群留守在农村地区,致使农村老龄化也是尤为严重。人口结构老龄化及其传统农民断代这些问题并不是空穴来风,其数据依据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及其2017年国家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下面将对这两份数据进行分析:1、国家统计局,《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①在该报告中可知,2020年中国农民工的总量是在28560万人,其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是在41.4岁左右。4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49.4%;②离家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其平均年龄是在36.6岁左右,40岁的以下的农民工占66.8%,50岁以上的则占14.2%。从该组数据上可知,强壮年农民工现处于外流严重的状态,40岁以下的人选择离家外出务工的比较多,占比较大。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该调查报告的内容可知,截止到2017年留在乡村地区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55岁以上的人人口占比在33.6%,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8.3%。从这一组数据上清晰可知,留在乡村进行生产经营的人其存在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乡村地区的年轻人口多数是会选择去城镇谋求更好的生活。从《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及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这两组数据报告我们不难知道,目前乡村振兴想要实施,人才振兴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各类人才的短缺将会成为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年轻人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在提高,多数农村户籍的年轻人都是会想去往更大的城市进行生活。导致现在农村青中年人口不断下降,农村老龄留守人口逐年增多。传统农民断代的问题日益严重了起来,现在80-90年代的人上过学,看过更好的世界,他们更愿意留在城市奋斗,去改变自己命运,多数人都是不会愿意回乡种田的,更何况是更为年轻的00-10后这一代的年轻人。长此以往将会带来土地荒芜及其空心村的情况。人口变少,缺乏劳动力何谈未来的发展。留守老人变多,年轻人不归家,虽说国家及其相关单位能保障其吃穿问题,但是老无所依,其精神世界将会无比空虚。传统农民断代严重,是何原因造成?造成传统农民断代的原因有很多,下面就几点显著原因进行一番分析:1、农业效益低目前我国人均可分配到的耕地面积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农业现代化程度还未普及,生产效率低下,从而导致农户平均年收入也是很低的,收入低无法满足生活所需,所以农村年壮年就需要外出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2、生产依赖人力目前农业机械化的普及范围是还不够广泛,农业生产还是需要依靠人力。并且农业生产所需的机械多数使用者是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相对少数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普通传统农民是没有足够资金去购买大量机械设备的,农业生产种植主要还是依靠人力,整体的农业劳动强度大。3、农业生产有风险①抗灾能力弱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现实存在的问题。若是在生产过程中逢自然灾害频发那么便会给生产者带来较大损失;②市场风险则是关乎农村生产成果变现的关键,其风险越大则会导致农村增产不增收等问题。③生产者地位决定了生产者数量,纵观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来看,农民地位是相对偏低的,各方面的社会福利也未跟上,工资低福利少自然不会有人愿意来做传统农民这一行当。传统农民断代影响发展,该如何解决?“传统农民断代”这一情况的出现并未一日之寒,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问题。想要解决该问题,可以从以下这几个方面来解决,具体介绍如下:1、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及其大力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也是鼓励并支持青壮年农民工和大学生回乡创业。2、加速土地流转①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模式。在转变过程中是需要他要坚持“三条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建立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机制。②盘活零星、分散、低效的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提升耕地产出效益。③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农户对土地(林地)流转、抵押等行为,让农村产权变成农民的本钱、资源变成农民的资本,加速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3、增加农民可持续性收入提高种地农民的平均年收入,特别是平均年可支配收入。4、发展农村康养产业做大乡村养老产业,吸引部分农村年轻人回乡务工,既解决农村非农就业机会问题,又使得老年人可以在当地农村实现较高物质生活和人工服务水平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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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15 09:10
  • 作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出路何在?一文解析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在农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复合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瓶颈,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那为实现乡村振兴,国家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有哪些利好政策呢?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历史经验中,我国能够学习到哪些职业农民培育的经验呢?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利好政策1、培育计划的提出2017年1月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7年3月8日,习总书记在四川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5月9日,农业部遴选出首批100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而早在2017年以前,四川、贵州、新疆、福建等地就以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方案。据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新型职业农民已经超2000万人。2、最新的利好政策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于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迈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发展新阶段。2021年2月,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主体、流转方式、合同订立等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人才振兴的要求: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2021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坚持多元主体、分工配合。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2021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对职业培训及职业教育,继续大力引导支持。职普融合、职业本科及产教融合等积极鼓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养多类型职业人才。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农村部的统计数据,截止到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超过2000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数量的激增,加上政策的利好,职业农民培育已成为一片新的蓝海。二、其他国家及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职业农民培育主要有三种模式,其中以东亚、北美、西欧为主。东亚地区以日本、韩国还有我国的台湾地区为代表,培育模式是国家来统筹规划农民的教育培训,农业和教育部门分工协作,农协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北美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培育模式是超大型农场主加私营企业为主,靠政府推动赠地、大学来做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西欧以英、法、德为代表,培育模式是政府把农业证书制度与农民考核相结合,农民接受相关农业教育培训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证书,取得从事对应农业生产活动的资格。从上述三个地区对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中,我们可以总结出的经验主要为四方面:第一,重视职业农民培育的立法。明确职业农民的培育机构、实施主体、管理机制、培育经费等的立法,这一点从我国全国人大、地方立法上都有体现。第二,保障职业农民的培训投入。不管是东亚地区超小型的农户加农协的培育模式,还是北美地区的超大型农场主加私营企业为主的农民职业化模式,其共同点就是多年持续性的教育培训投入,才能有完善的农民教育体系。第三,规范农业经营资格的准入。在农业经营上,不论是谁都要持证上岗,只有规范资格准入,才能使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目前我国也在推资格准入,但相对来说还不是那么普遍。第四,重视农业发展的人才供应。只有源源不断的人才供应,从各个渠道挖掘出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保证农业行业的活力。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痛点1、培育措施落实不到位为了提升乡村发展速度,我国各地农村都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以提升农民的职业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但是,在实际培育过程中,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及农民并没有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导致培育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方面,由于村干部及农民认识不足,以致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缺乏具体规划;另一方面,村干部及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或者功利性较高,不能正确认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导致农民参与度不高。2、培育内容落后死板各地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前,需要根据各地要求完善培育内容,以便解决培育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不断提高培育效果,逐步提升当地农民的综合素养遥但是,大部分地区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前,并没有对本地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而是模仿其他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没有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的创新与完善,不利于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尧现代农业技术及管理能力的提升。3、培育人员短缺我国各地农村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过程中,并没有足够的资金聘请专业培育人员,大多都是聘用在职培训讲师开展培育工作。这种培训方式虽然节省了一部分培育开支,但是并不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这些讲师虽拥有足够的理论知识,但不具备充足的实践经验,导致培育方式与农民需求不符,不利于提高农民的培育积极性。4、培育标准不规范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再加上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水平不一,很难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遥同时,在对农民进行知识与能力培育的过程中,培育讲师并不能根据农民的学习情况进行实际考量,导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难以衡量。农业行业领域由于投入周期长、技术门槛高等因素影响,对于职业农民的培育具有较高的要求,知识要求实用性强、专业度高、课程需要接地气且非标属性强。想要完成以上任何一条,都要对农业行业有深刻理解,并且具备专业师资力量,并贴合互联网时代的运营规律,所以真正做好农民职业培训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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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11 16:43
  • 互联网+:运用农业黑科技,彻底解放农民双手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及其农村电商越发的普及到人们的生活中。但其实光普及是远远不够的,在农村生产中,我们要会运用才能合理合法的创收。“互联网”的概念其实提出来有五六年了,但实际运用也才是这两三年的时间。对于“互联网农业”的运用模式的范围,其实是比较广的,如农业生产、管理等领域。对于这些农业“黑科技”的运用及其发展方向,是不少农业创业者所关注的重点。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三大方向。两大类是指的精准农业和智能农业,这两大类其实是需要结合运用,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好的状态。多数人对于精准农业和智能农业的概念和具体运用是不了解的,下面将对其举例:1、精准农业在农业生产中运用上传感器这一设备,传感器在这里的主要作用是不仅可以让生产者对种植地块的地形及其资源地图有所了解,还有能对土壤酸度和温度等变量进行实时监控。2、智能农业智能农业是指的通过一些高科技的手段,对农作物进行观察监控。在实际过程中运用较多的便是通过GIS、农业大数据等技术,用远程查看作物、畜牧的生长状态,并对作物的灌溉、施肥等进行操作。当然智能农业的运用也远远不止这一项,在植保领域,无人机喷洒农业技术已经是比较成熟的了!三大方向是指的农业物联网的发展趋势,对于这三大方向可以总结为农业专家智能系统、农业生产物联控制系统、有机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下面对其将进行具体分析:1、农业专家智能系统该套系统主要是开发利用智能专家系统为先导的,其功能方面也是围绕分析和科学选配种植这些方面。一是对气候、土壤、水质等环境数据进行分析;二是合理选配农作物品种,科学指导生态轮作。其系统的组成是用过在生产区域(如大棚)内布置前端的各类传感器,实时传递温度、湿度、光照及其视频等生产数据,实现风机、遮阳网、水帘等设备的远程控制,最后通过ip网络搭建的客户端,查看数据、接收预警、远程操控。2、农业生产物联控制系统其系统的搭建是通过物联网的技术,通过传感器来实时采集农业生产现场的光照、温度、湿度等参数,及农产品的生长状况等信息,并且可远程监控生产环境。这个系统与“农业专家智能系统”不同的是,农业生产物联控制系统是将采集是数据进行转化后,对其汇总整合。农业生产物联控制系统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农产品生长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定时、定量、定位云计算处理,及时且精确地遥控农业设备的开启或者关闭,实现农业审查智能化、自动化的过程。3、有机农产品的安全溯源系统在生产环节,就给农产品加装电子标签,并且保证在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不断更新信息,从而搭建有机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在购买时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便能查看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等全流程数据,从而实现放心购买,吃的安心。这一项技术在2020年后运用的愈发广泛,因为自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食品检验溯源的管理是愈发的严格起来,而有机农产品的安全溯源系统能很好的追溯来源和销售情况,对于疫情的防范也是起到的较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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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08 10:55
  • 农村养殖未来的四大发展趋势:个体标准化养殖将会成为养殖主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可谓是一天一个样,现在国家也对农村发展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划,用于扶持农村各个行业的发展。众所周知,农村是非常适宜发展养殖业的,对于许多想要在农村创业做养殖的人来说,了解我国未来养殖业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于创业精准定位以及趋避未来可发生的风险具有重大影响。所以,在这里分析未来养殖业会有什么什么变化,然后我们才能知道如何“应变”。一、未来农村养殖发展前景相比于种植业,养殖项目受时间季节限制较小,更适合作为创业致富的优质项目,而且近年来,国家也推出了不少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和养殖优惠政策,因此吸引了不少人观望。在农村养殖养殖项目非常的多,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这3种,经常见到的包括养牛、养猪、养羊、养鸡、养鸭、养兔、养鱼、养虾等,尽管有这么多的养殖项目,却不见得样样都可以赚到钱;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技术是通向成功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果疏漏一个细小环节,就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但尽管如此,农村养殖业仍旧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支柱性产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依然具有相当广阔的发展前景。二、个体标准化养殖为何会成为养殖主力军?第一:现在养殖业主要包括三个主体,分别为散户养殖、一条龙式的养殖集团,以及个体的标准化养殖;在这三个中散户养殖占整个养殖业的比例是非常小的,主要是由于散户养殖成本不断增加,而且市场竞争力弱,导致现在的农村小散户被大量的淘汰,不过中国的养殖业规模是很大的,而且小养殖户也在不断改变,因此这种养殖模式虽然不是主流,但并不会消失。第二:除开散户养殖,那就只剩下了一条龙式的养殖集团和个体的标准化养殖。一条龙式的养殖集团就是我们所说的养殖大集团;那么,为什么养殖大集团不会成为主力军呢?这是因为目前的养殖大集团,主要靠政府的补贴生存,而这些集团内部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国家停止相关补贴,这些大集团的竞争力必然会锐减,这也是为什么养殖大集团无法成为养殖主力军的重要原因。第三:对于个体的标准化养殖很多朋友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这种养殖模式的规模不大,但是标准化和饲养管理水平高,环保和食品安全可控的新型养殖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民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养殖的成本也可以做到更低,这也是目前国家非常倡导的一种家庭农场模式。据专家分析,未来这种个体的标准化养殖,会占到我国养殖业超过50%的市场份额,成为养殖业绝对的主力军。三、农村养殖未来的四大发展趋势详解1、散养户到专业化前面我们有提到了“散养户”这个概念,这种养殖模式适用于市场,相比养殖集团和个体的标准化养殖,显然是不太专业的,这种传统模式不仅竞争力较低,而且成本高,所以被淘汰是必然。虽然很多人说散养户会消失,但其实我们会发现农村里个体的散养户还是存在的,现如今散养户也在不断改变,有人预测散养户会走向规模养殖,对此很多人都表达了不同的意见,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种传统的散养户被淘汰是必然,但专业化的养殖户,规模可能不是很大,但却有很强的竞争力,所未来的变化之一,是从“散养户”非专业到专业化,也就是传统模式的一种转变。2、从数量型到品质型我国是人口众多的一个国家,过去许多人都是吃不饱穿不暖,因此在改革初期养殖盈利主要是依靠“数量”,市场主要是为满足“量”的需求从而获得盈利。但是到了现在,人们的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与日俱增,因此对于消费有了更高的品质需求,对于“品质型”产品人们会更加青睐。尽管现如今仍然有许多养殖者,依然是是以数量和成本为导向,但是现在市场环境已经转变,社会形态决定了消费需求的变化;另一个方面在于行业形态发生了变化,行业形态决定了养殖模式,因此通过以“量”盈利的方式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方式。3、从养殖型到经营型未来养殖从养殖型到经营型也是一个重大的改变,单纯养殖型思维却不懂经营,在思维上面就会受到限制,而经营型思维的转变,会成为决定养殖户是否能通过养殖致富的重要因素。打个比方,现在做养殖如果空有一身养殖技术,却没有一个灵活的思维,同等条件下,那个更具有灵活性思维的人更容易取得成功,如果经营思维,会综合考虑、系统筹划,比如养什么样的品种可以卖出高价?何通过建设品牌来实现品牌溢价等等,而只懂的养殖而不对于经营一窍不通,那么行动上注定是会受到许多限制。4、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合作在农村做养殖,如果有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可以大大加深自己的竞争力,但在过去,中国的养殖户主要是“大群体、小规模”的形式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大部分是单打独斗,如果想做产业链是很不现实的,相比以资本形式进入养殖业的企业,眼界和实力都会有限制,因此未来农村养殖发展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合作转变也是一大趋势,通过合作进行互补,这样更有可能把握未来,占尽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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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03 15:36
  • 乡村振兴:五年将投7万亿!深度探究资金从何而来?
    乡村振兴是我国现下重点发展的工作之一,想要完全实现乡村振兴五年规划这一目标,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及人力成本。到底会要花上多少钱?这项补助资金的来源是怎样的?这些都是广大群众所专注的热点。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也是做出了回应。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表示:经初步测算,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规划目标,至少要投资7万亿。国家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的时间表是怎么安排的呢?一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需将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体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现阶段);三是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目前我国是处于第二阶段,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五年规划中所需花费的7万亿,从何而来?毋容置疑的一点,国家所支出的财政补贴会是第一位。但乡村振兴这一工程并不是只靠政府发钱就可以实现全面完成的,其还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及其农民朋友自身努力这些方面进行结合,进而形成一个系统化的操作。在这次关乎乡村振兴资金来源的问题解答上,农业农村部就还有所提到两大资金来源,一是农村金融,二是社会参与。接下来就将进行具体分析:一、农村金融现如今我国在农村金融板块的体系是比较薄弱的,虽说这几年进行的土地改革,使其农村农民发展都获得了不少的红利,但是若不加快进行农村金融方面的的改革的话,是会使得乡村振兴发展及其落实的“脚步”变得缓慢。所以从这一方面我们也不难看出国家是将会要加大力度进行农村金融方面的改革的。就对于农村金融该如何改革,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其都是有所提及的,就比如“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这方面是指的需要放宽除了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外,一些新型的金融机构或是公司项目。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其实也是在给农村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新的机遇。在农村金融中土地金融无疑不是最多人提及的一点,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这证明着土地金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近几年新版《土地承包法》的出台及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无一不是在盘活这些被遗忘的资产,长此以往的发展,使得土地市场不断成熟,盘活千亿将不在话下!土流集团就意识到土地金融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早在2016年在湖南汉寿启动了“汉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性的推出了“土流集团商业银行国有保险机构”的服务模式,在试点期间就帮助了汉寿400余户农民获得扩大种植经营的流动资金超1亿元,整体实现“0坏账”。除此之外,土流集团目前还与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开展合作,为乡村发展提供高效率、更便捷、低成本的数字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润泽美丽乡村。二、社会参与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来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是目前国家推广,也是最为常见的模式,土流在乡村振兴方面也是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首先土流集团搭建及其提供了土流网这一土地流转平台,通过土地流转引进种粮大户让耕地“转”起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粮化”,实现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其次是通过招商引资的模式,来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其中2022年1月,湖南益阳种粮大户简丽蓉通过土流集团流转了4200亩耕地种植水稻,将分散的土地聚拢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由“散”而“聚”后每亩土地可减少80元成本,增加20%收益,年产值可以增加1000多万元。水稻规模化经营不仅提高了亩产值,还带动了当地村民一起来做事,提高收入的同时增加了种田的积极性。村民谭晓湖是简丽蓉水稻基地的一名田间管理员,每年不仅能拿到4万元的工资和2400元的土地流转租金,年底还有耕地收益50%的分红。实现乡村振兴五年规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有三部分,一是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支持,二是农村金融的介入;三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来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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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03 13:32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具体普查什么?附最新方案全文!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决定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那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具体普查什么?附最新方案全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的意义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二、普查思路与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普查对象与内容(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5.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6.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7.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8.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1.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2.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3.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4.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5.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6.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7.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8.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五、普查主要成果(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六、普查组织实施(一)组织方式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二)进度安排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1.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2.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3.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七、普查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推荐阅读:202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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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28 10:13
  • 仙女小镇首发招商,千亩荷塘等你来承包!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磅发布啦!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聚焦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宣告着2022年乡村振兴、乡村创业这万亿市场即将打开大门!那么,我们该如何抓住这时代机遇,乘上乡村振兴的快车,实现成功创业创收呢?今天,为了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的号召,就给大家带来一个绝佳的乡村创业机会——株洲仙庾岭名声风景区仙庾岭村千亩荷塘首发对外招商啦!关键词:“千亩荷塘”“省级名胜风景区”“国家森林乡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客招募”长株潭绿心极靓的村综合优势突出区位优佳:地处长株潭绿心,三市贯通。距离株洲市荷塘区12公里,距离湘潭市区35公里,距离长沙市区40公里。底子优秀:仙庾岭村依托仙庾风景名胜区的丰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现有“农家乐”近40户,其中7家年收入营业额突破100万元。近年来,景区成功一系列文旅活动,景区更加声名远扬,现已成为长株潭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区,是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农耕体验、参禅礼佛的绝佳胜地。仙庾岭镇仙庾岭村古朴风韵结构精美生态优良:仙庾岭村位于省风景名胜区——仙庾岭景区内,景区古木参天,宁静清幽,景色灵秀,四季宜人,春可赏桃红柳绿百花争艳,夏可品荷塘月色瓜果飘香,秋可览仙湖澄碧万山红遍,冬可登高阁远眺素裹红妆,有“仙庾岭,碧莲天”之说,乃株洲五大省级名胜之一。因万亩荷塘一片争奇斗艳之景,故被人们赞誉为“荷乡”。一方荷塘四处生金吸金能力强一方荷塘四处生金衍生经济多种多样整村运营进村深耕扶持力度大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庾岭村将于2022年正式启动国企、村企、民企联营模式,打造湖南省产业振兴示范村,集休闲农业、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康养度假、养生养老、研学培训等功能为一体长株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荷塘项目作为村内重点项目,区镇级政府及合资公司将从各方面对其给予大力支持长株潭乡村度假目的地休闲农业、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康养度假养生养老、研学培训荷花虾示范基地火热招商ING!创客招募千亩荷塘等你来(1)土地情况(地块区位图)“千亩荷塘”——荷花虾示范基地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仙庾岭风景名胜区核心位置,共占地1000余亩(可分期流转)(2)招商要求1、5年起租,可长期租赁。2、有荷花种植和荷花鱼、荷花虾养殖的经验技术及一定的经济实力。3、荷花种植与荷花虾种、荷花鱼养殖的比例,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兼顾荷花的观赏性。4、在种养殖过程中需要遵守当地政府的管理要求和平台企业的运营管控要求。看到这里,你心动了吗?清澈湖水、千亩荷塘、百万年收正在向你招手!除千亩荷塘之外,仙庾岭整村招商运营项目多个新规划项目正蓄势待发:仙庾岭整村招商运营新规划项目康养院子研学基地亲子农场乡村集市温泉度假酒店野奢度假民宿垂钓基地房车营地四季花海老年社区有兴趣、有想法的话,就赶紧拨打我们的热线400-6779-666咨询报名吧!(注:文中图片版权属于株洲仙庾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报名链接:https://m.zhuzhai.com/yyzt/qz_zzxyl.html?utm=tlw_zx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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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25 16:39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具体什么时候结束?都要查些啥?
    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表示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那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具体什么时候结束?都要查些啥?一、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具体什么时候结束?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时间从2022年开始,具体到2025年结束。其中2022年完成普查技术、规范、物资等准备,开展全国性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并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全面完成普查任务。1.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开始时间:2022年。2.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结束时间:2025年。3.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2022年安排: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普查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完成全国盐碱地普查。4.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2024年安排: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5.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2025年安排: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二、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都要查些啥?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都要查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具体普查对象及普查内容如下:1.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1)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2)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2.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内容: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1)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2)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3)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4)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总结: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时间从2022年开始,具体到2025年结束,具体查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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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7 10:58
  •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般包括哪些内容?承包方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吗?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那么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般包括哪些内容?承包方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般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可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方式等;2、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8、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10、违约责任。流转双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鼓励使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二、承包方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吗?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4、土地流转租金超过约定支付期限;5、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综上所述,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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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0 16:00
  • “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具体包括这八项!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的通知,对于“十三五”黑土地保护工作成效作出说明。那么“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具体包括这八项!一、“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1、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编制《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出台《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成立省市县三级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加强对黑土地保护监督考核,实现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2、黑土地数量保持基本稳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0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全省耕地面积保持在2.39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7亿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68亿亩,超国家下达任务134万亩。完成125个县(市、区)黑土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3、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116.5万亩。加强三江平原14个大中型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面积640万亩。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357万亩。4、黑土地保护模式不断完善大力推进科学轮耕制度,旱田平均每三年深松一次。把秸秆还田作为提升黑土耕地地力的重要措施,旱田以“一翻两免”为重点,根据不同积温条件和土壤类型,因地制宜形成了翻埋、碎混、覆盖等三种秸秆还田方式;水田以“一翻两旋”为重点,形成翻埋、旋耕和原茬搅浆等三种秸秆还田技术。2020年,全省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坚持农机农艺融合,装备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7.7万台,深松整地面积4791万亩。累计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4545.3万亩,有力促进黑土地休养生息。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重大病虫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广现代植保装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截至2020年底,全省测土配方施肥累计推广面积2.16亿亩,覆盖率达到90.4%,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24.2万吨,比2015年减少31.11万吨,减幅12.2%;农药使用量6.07万吨,比2015年减少2.22万吨,减幅26.76%。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加快农牧循环发展,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1%。6、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增强依托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科研、教学、推广、监测体系,为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质量检测、土壤肥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等提供科技支撑。全省设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2.3万个,实现79个县(市、区)、113个农场耕地质量调查全覆盖。7、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和耕地质量下降势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1万平方公里,为“十三五”规划治理面积的131.88%,其中实施4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619.45平方公里、侵蚀沟1388条。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持续推进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建设,加强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全省累计造林589.1万亩、退耕还林0.21万亩、治沙造林53.9195万亩。8、粮食综合产能稳步提高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生产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20多万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3亿亩。202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508.2亿斤,实现十七连丰,连续10年位居全国第一,稳固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外,“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综合措施,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着力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取得较好成效。全省黑土耕地质量等级平均为3.46等,比东北黑土区高0.13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36.2克/千克;秸秆翻埋还田或深松地块耕层厚度达到30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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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11 17:10
  • 湖南拟建国际绿色建造科技博览园,住宅在线参与项目策划!
    近日,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博览园(简称“博览园”)初步策划方案汇报会议在湖南省住建厅召开,厅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唐道明,一级巡视员高东山,厅办公室、建管处、城建处、设计处、科技处主要负责人以及株洲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策划单位——土流集团旗下乡村住宅产业服务平台“住宅在线”做项目汇报。厅科技处汇报了博览园建设背景。随后,土流集团副总裁、住宅在线CEO张美玲从项目背景、承载使命、初步构想以及建设的路径与保障等方面汇报了博览园建设初步策划方案。与会领导一致高度认可项目的重大意义及方案在湖南落地的基础优势。高东山认为,应该对筑博会五年举办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把筑博会上展出的各项技术进行集成,结合规划和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做好前期策划和论证工作,作为打造永不落幕的筑博会的基础。唐道明认为,博览园项目很有前途,愿景美好,对完成“湖南绿色建造8111工程”有极大促进作用。建设方案总体定位应为政府引导、科研带动、市场主体,要吸引建设领域龙头企业、优秀科研机构参与。鹿山指出,博览园项目对行业发展、对中央公园形象提升、对推动绿色建造工作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应加强调研,进一步提升站位,要具备“全球视野、全国集智、全行业领先”的战略规划思维。要落地一批国际、国家级检测、检验、认证、试验中心;建设绿色建造研究院;举办国际性论坛峰会;国内外建设行业颁奖会址落户筑博会纳入建设内容,以吸引一批顶尖人才资源,借此提升博览园品牌影响力和凝聚力,打造成国际绿色建造先行区和示范区。鹿山要求,科技处要牵头尽快筹建工作专班,进一步优化方案,明确项目落地的资源要素,争取在2022年10月前,完成建设前期策划与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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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11 10:28
  • 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通知发布:将面临哪些机遇挑战?
    黑土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黑土耕地是重要的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的通知。那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通知发布:将面临哪些机遇挑战?一、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面临哪些机遇?1、中央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明确提出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推广黑土地保护综合治理模式,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2、政策支持有力国家对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水土流失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等多方面给予支持,集中推进黑土耕地保护。3、工作基础扎实“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把保护黑土地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总结探索了一整套黑土地保护工作制度和技术模式,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黑土耕地保护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4、绿色发展所需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绿色有机农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加强黑土地保护,做大做强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农产品品牌优势,有助于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一、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面临哪些挑战?1、耕地土壤有机质下降趋势仍未根本扭转长期高强度利用,加之耕地面积大,保护投入有限,黑土地质量退化趋势仍然严峻。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大秸秆等有机物料还田力度,有机质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块出现恢复性增长,但是从整体上看,耕地质量提升任务依然艰巨。2、水土流失问题突出2020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7.48万平方公里(全口径,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占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的34%,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6.6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3、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不够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黑土地保护意识不强,缺乏责任约束,片面追求产量,重利用轻保护,重产出轻投入,黑土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4、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省2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仅为全省耕地总面积的近60%,还有40%多的土地分散经营。农户家庭分散经营制约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应用和先进栽培技术模式推广,影响黑土地保护措施的落实效果。>>推荐阅读: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面临哪些挑战?黑土地的优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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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10 17:30
  • 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那么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1、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2、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二、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由自然资源部门向缴纳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文书,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费源信息。缴纳义务人依据《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土地闲置费申报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三、土地闲置怎么认定?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的来说,规定土地闲置费也是为了使土地使用人更合理地使用土地,以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一般土地连续闲置两年国家就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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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10 17:00
  • 2022年土地有啥新政策?土地流转政策走向是怎样的?最新消息汇总!
    土地是人类是宝贵的资源,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在现在都是非常稀缺的。因此随着2022年的到来,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是否有新的规定下发。那2022年土地有啥新政策?土地流转政策走向是怎样的?最新消息汇总如下:一、2022土地有啥新政策?根据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了解,对土地要素配制进一步提高,试点时间从2022上半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下面由土流小编为大家梳理如下:1.2022土地新政策一: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三是探索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转换机制,在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占一补一的前提下,严格管控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规模,严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实现占优补优。四是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建设。2.2022土地新政策二: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一是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二是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三是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四是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五是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六是支持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3.2022土地新政策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一是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二是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是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四是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创新举措。4.2022土地新政策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一是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二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三是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四是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5.2022土地新政策五:推进合理有序用海一是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二是统筹陆海资源管理,支持完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三是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二、2022土地流转政策走向是怎样的?土地流转在2022年将会继续完善,另外多地还出台了奖励机制。针对成片土地流转规模达一定亩数的企业或合作社将给予一亩百元以上的奖励,具体以当地发布的通知为准。总得来说,2022年土地新政是对土地要素进行市场化改革,如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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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07 11:47
  • 2022哈尔滨平房区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出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近日,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哈尔滨市平房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三标段),对于2022哈尔滨平房区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做出了公示。那么2022哈尔滨平房区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出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一、2022哈尔滨平房区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出炉!具体包括哪些?据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依据招标公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9.69万平方米,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1、一标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园小区、技校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伟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万米小区、南城首府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伟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花园小区、康安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友协街道);建筑面积约43.65万平方米。2、二标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吉小区、新祥里小区、新月小区、北月家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疆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东轻花园小区(一委)、东轻花园小区(四、七委)、飞龙小区、公司小区、酒厂小区、十号路小区、新友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疆街道);建筑面积约34.54万平方米。3、三标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城里西区小区、专家院小区、东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友协街道)、平房区上海新村小区、综合小区、青年小区、实业公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兴建街道);建筑面积约31.50万平方米。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二、投标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另外,此次招标范围包括现场调研、设计基础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拦标价、现场技术服务及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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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9 16:35
  • 2022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那么2022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按照“信息发布—达成意向—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登记申请—交易监管”的交易流程办理,交易双方可通过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发布和获取市场信息,可自行协商交易,也可委托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买卖、交换、赠与、出资形式转让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转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3、成交价格;4、履行期限和方式;5、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方法。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通过自行协商方式交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交易双方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交易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通过委托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委托公开交易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定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权。2、以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3、已出让的工业、仓储、科研等建设用地,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运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持有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的,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一并设定抵押权。4、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按规定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连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一并设定抵押权。5、探索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抵押融资款项仅限于该项目开发建设及项目建成后运营管理所需,不得为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当事人需书面承诺抵押权实现后不得改变原不动产用途,保障原有经营活动持续稳定,确保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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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4 15:32
  • 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况不得转让?
    为了加强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要素流通,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那么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况不得转让?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应产权明晰,来源合法,取得不动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双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向市、县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转让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划拨用地性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原《划拨决定书》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由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出让用地性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保障交易自由;原出让合同对转让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4、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办理,不再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机关批准。作价出资(入股)土地转让后,可保留为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也可根据权利人申请,直接变更为出让方式。5、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经市、县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6、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本企业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但改变用途或向本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的,应经市、县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由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变更为出让。7、符合分割、合并条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市、县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将单宗地分割为多宗地、多宗地合并为一宗地转让。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房屋建设工程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探索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实行由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二、哪些情况不得转让?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2、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涉及共有产权,未经其他共有产权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6、已认定为闲置土地,未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完成处置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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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3 16:53
  • 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具体包括这八大点!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断提高全省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提出如下意见,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主要内容1、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低限根据产业需求核定工业用地容积率。苏南、苏中、苏北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1.2、1.0,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特定产业和使用特殊工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逐步提高本区域特别是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限制建筑高度。定期修订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逐步提高容积率、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等标准。鼓励建设使用高标准厂房,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且适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一般不予单独供地。2、加强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应结合本区域各类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交通网络等,划定重点地下空间建设区域,统筹开展人防工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建设。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鼓励新型产业社区和按照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类项目建设一层以上的地下空间。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在同一空间内可整体或者分别设立地上、地表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3、共建共享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各业态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建设,促进共享共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邻里中心综合设施,促进职住平衡。各类开发区在统筹绿地规模和布局的基础上,鼓励集中建设、复合利用,在安全生产前提下,详细规划中工业用地绿地率可从低要求。4、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以产业链、供应链为纽带,统筹安排混合产业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混合产业用地应确定主导功能及混合比例要求,明确工业用地规模、分割转让限制等要求。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特殊功能需求的用途不得混合利用。单一工业用地内,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其中用于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5、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推进工业用地更新,促进开发区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开展村镇工业集中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明确产业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和环境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立足实体经济,完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机制,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建立低效用地主动退出机制,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获得合理补偿。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健全市场规则,引导存量工业用地多途径盘活利用,优先用于新产业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从事科技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五年。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土地用途变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此类土地再开发后确需分割转让的,各地可根据产业容量、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可分割转让的比例要求,最高不得超过50%,并依据用途、比例等确定价款,在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要求。6、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和规划控制性指标落实到土地要素配置上,明确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结构优化等目标。以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根据详细规划提出地块的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并在后续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阶段落实。涉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区域,应在详细规划基础上,提出改造更新的差异化管控要求,保障产业有序更新。7、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抓好要素保障。在市级计划保障的基础上,对列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做到“应保尽保”。对省确定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7+X”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各地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使用高标准厂房给予倾斜支持。推广“标准地+定制地+双信地”的准入和服务模式。明确土地收储、前期开发和产业准入标准,对供应方式、周边配套、审批服务定制化,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原则提供全流程审批服务。实行工业用地“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为企业提供政府服务清单。通过提前咨询辅导、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分段办理等方式,优化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拿地即开工”,加快项目落地。8、强化协同监管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在项目准入、履约监管、绩效评估、激励约束等方面强化协同,切实加强工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根据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差别化的管理措施,促进提质增效。开展开发区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规范开发区用地秩序。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相挂钩,向资源存量要发展增量,持续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出台鼓励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和相关配套细则,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撑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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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2 16:56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哪个补偿高?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别是什么?
    我国对于土地资源有着严格的利用划分,其中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所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哪个补偿高?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别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哪个补偿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可以了解: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1、补偿款的多少与被征收土地性质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国有土地被征收不一定就比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多,多种影响的因素,也是因为国有土地可能周边房价、地价高,集体土地周边房价、地价低,所以才会出现国有土地每平方米,比集体土地每平方米补偿款多。2、补偿款包括很多内容,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饰装修费、青苗费、营业损失费等,所以土地性质并不是唯一决定补偿款多少的因素。3、一般来说,城市的土地区片价高一些,补偿也会相对高一些。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别是什么?1、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是他用或生产工作自用;集体土地的使用,自用方面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此外这两者在收益渠道也会不同。2、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4、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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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2 16:49
  • 林地可以建养殖场吗?林地可以养殖什么项目?
    大家都知道,农村是有很丰富的土地资源的,其中林地也是一部分,近年来有一些农户利用林地发展了种植业,还有一些农户想利用林地发展养殖业,那么,林地可以建养殖场吗?林地可以养殖什么项目?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林地可以建养殖场吗?1、林地上可不可以建养殖场是需要看林地的性质。通常保护林地、公益林是不允许建的,但其它作用的林地是允许建的。国家是支持农村集体的经济组织、农民与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安排畜禽的养殖用地。2、如果要修建基础设施而占用到林地,选址的时候应当到土地管理、土地规划部门办理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要到工商行政的管理部门核准好企业的名称,分别在税务、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号《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其《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凭工商部门的《核名通知书》,去到县级的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进行登记备案。二、林地可以养殖什么项目?1、林地养猪在当地已经砍伐的林地上建设养猪场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经过审批,并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包括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应当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要的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其次,养殖场作为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涉及使用林地仍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占用属地的林地定额。2、林地养鸡在林地进行鸡的养殖是一种生态种养结合的模式,既可提高鸡的品质,而且对于树木的生长也有很大的好处,给农民朋友增收致富。另外在不破坏森林植被,不改变林地性质前提下,利用林下空地养鸡不需办理林地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但,在林地上修建鸡舍等建筑物,则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此外,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想做林地养殖,在此之前一定要先取得相关手续,且若是建造养殖场还要了解好林地性质,预判需要缴纳的费用,做好成本投入的预估,切勿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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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2-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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