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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五”要推进的新型城镇化 土地代表有哪些建议?
    蔡继明:“十三五”期间应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争取到2020年名义城镇化率达到60%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一方面,确保1亿农民工进城落户,使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45%;另一方面,提高非户籍城镇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程度,提升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水平,使我国的真实城镇化率达到55%。目前,国家统计局有关城镇化率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一个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显然,如果按常住人口统计,我国的城镇化率一定是高估了;而如果按户籍人口统计,我国的城镇化率又被低估了,因为这些农民工毕竟在城镇实现了非农就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城镇公共服务。同时,官方统计的城镇人口中不仅包括658个城市的“市民”,还包括城市和县城之外的17449个建制镇的镇民。但是,这些建制镇镇区平均人口只有1万多人,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大中小城市。因此,我的建议是:重新设计城镇化率指标和城镇化目标,对我国城镇化率指标作出改进,并制定、调整、改进相关政策,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的目标,真正地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这些改进包括:一是设计一个市民化系数,由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保障性住房、低保和养老等因素决定,并赋予各因素不同权重;二是以一个有户籍的城市人口的市民化系数为1,测算出农民工的市民化系数,以此乘以农民工的数量,将其折算成市民人数;三是根据一定系数将镇民折算为市民,由此计算出与国际水平具有可比性的真实的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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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4 11:58
  • 澳大利亚土地租赁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在澳大利亚,租赁农业用地是所有综合各方都考虑之后最具利润的选择。那么在澳大利亚土地租赁协议中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对于农民或“租户”:土地租赁能让您在不需要承担较大的资本成本的情况下,在租赁的土地上发展壮大您的企业。对于地主或“出租人”: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限内你能够在出租的土地上实现稳定的收入,从而不需要进行其他的工作。那么,在这样一个“租”与“被租”的过程中,把租赁安排以书面的形式写成协议就显得十分重要。这样双方都能明白他们各自的义务是什么。而这个土地租赁协议应该是在承租人租用土地之前进行的。这项农业租赁允许承租人(农民)在租赁期间拥有土地的占有权。农业土地租赁对农民和地主或(出租人或承租人)都是互惠互利的安排。它包含了一个严格的行为规范,规定了对农民(承租人)要对土地悉心照料,以保护被耕种的土地。确保节约资源,如不过度放牧,不引入疾病,或消耗土壤,以保证农业资产的长期发展。协议还包括:♦当事人的鉴定♦如果可用的话,包括备用选项♦租金金额,是多少以及何时支付♦租金审查程序♦地主的义务——尤其是利率、GST、印花税、保险♦承租人的义务——特别是有关物业照顾和保养的义务♦争端解决过程♦土地租赁协议的持续管理过程♦特殊情况,如有任何涉及到特定的土地问题,例如将要运行的最高数量的股票或土地最大限度缩减等另外在澳大利亚土地租赁过程中可以查找可供所有国家土地租赁法案。下面的这份样表目录显示了土地租赁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目录1.定义……………………………………………………………………………........................................................................................12.说明……………………………………………………………………………........................................................................................33.承租人方土地租赁…………………………………………………………….........................................................................................44.承租人支付租金……………………………………………………………..........................................................................................45.租金的增加…………………………………………………………………….........................................................................................56.支出缴款……………………………………………………………………….........................................................................................57.银行付款……………………………………………………………………….........................................................................................68.更新选项……………………………………………………………………….........................................................................................69.土地使用许可………………………………………………………………….........................................................................................710.作物津贴……………………………………………………………………….......................................................................................711.良好的耕作实践………………………………………………………………….....................................................................................812.保险…………………………………………………………………………….......................................................................................1113.一般条款……………………………………………………………………….......................................................................................1314.未展示事项…………………………………………………………………….......................................................................................1515.水权制度……………………………………………………………………….......................................................................................1516.环境因素……………………………………………………………………….......................................................................................1517.延期持有…………………………………………………………………………....................................................................................1618.转让和分包………………………………………………………………………....................................................................................1619.房东可进入土地进行维修………………………………………………………....................................................................................1720.违约事件…………………………………………………………………………....................................................................................1721.解约………………………………………………………………………………....................................................................................1822.争端解决…………………………………………………………………………....................................................................................1823.不可抗力条款……………………………………………………………………....................................................................................1924.GST………………………………………………………………………………....................................................................................1925.报销………………………………………………………………………………....................................................................................2026.逾期金额的利息…………………………………………………………………....................................................................................2027.注意事项…………………………………………………………………………....................................................................................2028.成本………………………………………………………………………………...................................................................................2029.进一步的事项……………………………………………………………………....................................................................................2130.弃权声明书………………………………………………………………………....................................................................................2231.中断协议…………………………………………………………………………....................................................................................2232.同意书……………………………………………………………………………....................................................................................2233.副本………………………………………………………………………………....................................................................................2234.修正案……………………………………………………………………………....................................................................................22(土流网杨一)(来源:编译自澳大利亚土地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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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3 15:11
  • 新西兰土地使用概况
    新西兰是位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一个由南岛、北岛以及众多岛屿组成的国家,北岛多火山和温泉,南岛多冰河与湖泊,素有“长白云之乡”的美称。新西兰的总用地面积为27,053,000公顷,比英国略大,比日本略小。同作为温带岛屿国家,这三个国家有着合理程度范围内的地理相似性。新西兰境内多山,山地和丘陵总面积占到总面积的75%以上,其中天然牧场和农场占到国土面积的一半。然而,相比于另外两个国家,新西兰的人口密度明显趋低,仅相当于英国人口的1/20,和日本人口的的近1/30,这意味着新西兰的土地和自然生态系统在满足其人口的各种需求上一般压力较小。但是新西兰毛利人聚居地和后来被欧洲占领的殖民地对新西兰的土地使用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人类居住早期,新西兰有近80%的森林覆盖率。然而据估计,在近千年来沦为前殖民地时期,该森林有近1/3的面积被清除掉。并且在过去的150年里,欧洲殖民者们又清理了近3成的林地。欧洲人的到来见证了新西兰迅速转变为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新西兰成为英国的“菜篮子,并且这一角色一直保持到英国在1970年早期进入欧洲共同市场。在过去的25年里,由于英国市场的分散化,新西兰经济也随之趋于多样化。虽然农业仍然在新西兰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但养羊已不再是新西兰经济的主体了。新西兰开始种植一系列新的农业和园林产品,如猕猴桃、鹿养殖、兰花和羊驼养殖等。旅游业目前是新西兰最大的外汇收入来源,其次是乳业。自1996年以来林业与肉类行业已经成为共同保持着新西兰第三大外汇来源的地位。尽管如此,如下图所示,50%以上的土地仍然被用于农业和畜牧业。封闭的天然林,原始森林占到了一个合理的比例,它们的土地覆盖率为23%,包括南部和南部的岛屿等大片区域。人工林和目前有约5%的土地,其中“其他土地”包括城市土地,山脉,树林或灌木丛和其他非牧草地、河流、湖泊和沼泽等共同保持着土地使用的平衡度。在没有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在未来的15年中这些土地的使用比例不太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然而,一些趋势很可能会占主导地位。在大多数的法律中,自然森林的采伐必须严格控制以维持其可持续发展。因此,天然林面积不会下降,部分地区的边际农业土地,在天然林再生过程中将成熟而充分地归纳到这一类之中。人工林有可能继续以高达100,000公顷的面积扩大新林区。一项调查提出在2015年,种植面积的平均水平约为60,000公顷,,这可能形成一个乐观的土地使用前景。预计森林的种植率将占新西兰土地面积的7%左右,而这种扩张将以牺牲牧场和耕地以及其他土地类别为代价。几乎所有的潜在性生产土地(在“其他土地”类别中),都将投入到农业或林业用途之中。而在未来土地使用的扩张中,其中的一部分的扩张必然以牺牲另一部分为代价的。经过以上新西兰土地使用情况的详细介绍和分析,可以发现在新西兰人的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农业发展,尤其依赖于优质的土地。决定土地的使用需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总体平衡。比如随着人口增长,人们会需要更多的住房,娱乐和经济发展的空间,因此土地用途也会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概括来说,在新西兰的土地使用中,主要有三种土地用途:生产、保护和城市发展。其中超过1/3的土地是法律上作保护作用,其余大部分则用于初级生产(农业,林业和园艺)。城市和农村住宅的发展,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垃圾填埋场和矿山等在新西兰土地使用中也占着虽然比较小的比例,却是呈增加状态的。虽然很难预测未来的需求,但目前新西兰土地使用的的发展决策不应限制未来几代人的选择上。一些在时间尺度上可能导致环境不可逆土地使用应当减少,如不断扩大城市用地和创造新的垃圾填埋场等。(土流网杨一)(来源:编译自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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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3 12:15
  • 回乡创业用土地 这些土地困惑你有吗?(案例分析)
    在经济新常态下,农民工总量、外出人数和工资收入增幅出现“三下降”,就业、招工“两难”的结构性矛盾成为常态。很多农民工在春节返乡聚在一起时,谈论越来越多的是怎么合伙办企业、搞合作社,创业愿望非常强烈。创业就需要土地,然而很多创业农民在土地利用中却遭遇到种种困惑。以下列举几项真实的案例,咱们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剖析,对此有过困惑的朋友可以借鉴、参考。困惑一:“毁草开荒”即为改变土地用途吗?案例:农村青年谢某从农业大学毕业后在一牧场当技术员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场经验。去年春节过后,他与一家乳制品厂合作,打算在家乡建立奶牛养殖基地,解决乳制品厂的奶源问题。为此他向几个村民转包了一片草质退化的草场,建上牛舍,把草场开垦后种上苜蓿草解决牧草问题,同时还种了一部分大豆和玉米解决饲料问题。可前不久有关部门以其“毁草开荒”、“占草地搞工程”为由要对其处罚。村委会也以其“改变土地用途”要收回这片草场。说法:我国《草原法》第41条、第51条等规定,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以及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是法律准许的。有关部门以其“毁草开荒”、“占草地搞工程”为由对其处罚是错误的。同时,村委会对“改变土地用途”也要有正确的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所谓“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非农业用途”则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建设设施,包括城镇建设、工矿企业建设、集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等。在认定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时,应以改变其根本用途为判断标准,若仅属一般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则不在此列。困惑二:以土地入股可以“退股自由”吗?案例:自国家提出马铃薯主粮化战略后,在外开食品厂的田某回到家乡成立了马铃薯生产加工公司,并动员村民以土地入股,搞土地集约经营。村民们大都积极响应,纷纷入股。然而,毕竟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效益并未完全显现,去年底,入股村民分得的红利并不多。个别入股村民对此不满意,要求退股,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入股退股是自己的自由。可田某已经在土地上建起了马铃薯生产基地,引进了不少新技术,投入了大量资金,不同意个别农户的退股请求。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等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一旦转让入股,就不能再随意要求退股。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公司法》在第36条中也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个别农户的退股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困惑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抵押吗?案例:农民王某很早以前就外出闯荡,多年积累后,手中终于有了一些积蓄。不久前,他回到盛产鸭梨的家乡开办起一家果品公司。由于资金不足,他打算把自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但当地信用社却认为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能抵押,拒绝了其贷款请求。说法:我国《物权法》第184条的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前不久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试点涉及突破《物权法》第184条、《担保法》第37条等相关法律条款,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因此,在试点地区,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土地承包权抵押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有效:①抵押权人为融资机构,涵盖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为农地融资提供服务的融资机构;②抵押担保的债务范围以提供抵押的农户自身债务为限;③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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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1 09:49
  • 茅塘镇农用土地4649.43公顷 未利用土地288.56公顷
    茅塘镇位于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脚下,辖26个行政村,是一个工业主导的新型城镇。土地总面积56.0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6%。其中农用土地4649.43公顷,占总面积的82.90%;建设用土地670.76公顷,占总面积的11.96%;未利用土地288.56公顷,占总面积的5.14%。1、农用地农用地4649.43公顷,人均0.1367公顷,高于全市0.1316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耕地面积1611.1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4.65%;园地面积21.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45%;林地面积2623.5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43%;其它农用地面积393.6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47%。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670.76公顷,人均0.0197公顷,略高于全市0.019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23.1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90%;交通水利用地32.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78%;其地建设用地15.5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32%。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288.56公顷,人均0.0085公顷,低于全市0.0213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面积61.3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1.27%;滩涂沼泽面积9.41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26%;自然保留地面积217.76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5.46%。茅塘镇山地较多,是典型的“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加田园”的山区乡镇。由于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等原因,有可能诱发诸如塌陷、泥石流等地质次生灾害的发生。生物资源较为丰富,土地适宜性较广,经作、农作、森林、水果、畜禽等品种齐全。煤、锰、锑、磷、黄铁矿、石灰石储量可观,其中锰矿有100年的开采历史,有较大的开发价值和开发潜力,锑矿也有一定的开采价值。森林覆盖率达45%,竹木蓄积量1.8万立方米。孙水河穿境而过,大小河流10多条,可用水力资源4亿立方米,有中型水电电站5座,年发电量2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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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9 13:09
  • 龙塘镇农用土地7300.33公顷 建设用土地1880.87公顷
    龙塘镇2008年7月3日由涟源龙塘乡改名龙塘镇,全镇辖65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02.5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41%。其中农用土地7300.33公顷,占总面积的71.20%;建设用土地1880.87公顷,占总面积的18.34%;未利用土地1072.33公顷,占总面积的8.72%。龙塘镇地址1、农用地农用地7300.3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597.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28%;园地面积68.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93%;林地面积2637.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6.13%;其它农用地面积997.2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66%。(1)耕地耕地面积3597.54公顷,人均0.0512公顷(合0.77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2244.1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2.38%;旱地1353.3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7.62%。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68.01公顷,人均0.0010公顷(合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20.2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9.83%;茶园32.1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47.27%;其它园地15.5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2.89%。(3)林地林地2637.51公顷,人均0.0375公顷(合0.56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821.0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9.04%;灌木林地305.7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1.59%;其他林地510.7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9.36%。(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997.27公顷,人均0.0110公顷(合0.17亩),低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0.7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08%;农村道路122.4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2.28%;坑塘水面368.5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6.95%;农田水利用地48.2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83%;田坎457.3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5.86%。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880.87公顷,人均0.0268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85.8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9.63%;交通水利用地160.2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2%;其他建设用地34.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5%。(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685.82公顷,人均0.0240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31.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84%;农村居民点用地1602.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4.83%;采矿用地51.7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07%;没有独立建设用地。(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160.29公顷,人均0.0023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公路用地115.54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72.08%;水库水面44.7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27.92%。(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34.76公顷,人均0.0005公顷,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持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1072.33公顷,人均0.0153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74.5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95%;滩涂沼泽34.35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20%;自然保留地963.44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9.85%。(1)水域水域74.54公顷,人均0.0011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34.35公顷,人均0.0005公顷,高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963.44公顷,人均0.0137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702.79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72.95%;裸地260.65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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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9 10:48
  • 湄江镇土地面积118.54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25%
    湄江镇1992年由涟源大桥乡撤并而来,全镇辖45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118.5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5%,其中农用土地9003.10公顷,占总面积的75.94%;建设用地1631.91公顷,占总面积的13.77%;未利用地1219.80公顷,占总面积的10.29%。1、农用地农用地9003.1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31.5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3.67%;园地面积67.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57%;林地面积5105.3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71%;其它农用地面积798.6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87%。(1)耕地耕地面积3031.56公顷,人均0.0590公顷(合0.89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519.5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0.12%;水浇地0.61公顷,占耕地的0.02%;旱地1511.4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9.86%。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67.49公顷,人均0.0013公顷(合0.02亩),略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38.66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7.28%;茶园26.46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9.21%;其它园地2.3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51%。(3)林地林地5105.39公顷,人均0.0994公顷(合1.49亩),高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3876.7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5.94%;灌木林924.2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8.10%;其他林地304.3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96%。(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798.66公顷,人均0.0155公顷(合0.23亩),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0.5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07%;农村道路126.3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5.83%;坑塘水面183.4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2.97%;农田水利用地35.16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40%;田坎463.13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7.99%。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631.91公顷,人均0.0318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349.4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69%;交通水利用地265.1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25%;其他建设用地17.3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6%。(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349.44公顷,人均0.0263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103.6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68%;农村居民点用地1176.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7.18%;采矿用地69.3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14%。(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65.12公顷,人均0.0052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公路用地64.2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的24.24%;水库水面200.0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75.47%;水工建筑用地0.7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29%。(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7.35公顷,人均0.0003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1219.80公顷,人均0.0237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94.9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78%;滩涂沼泽65.56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37%;自然保留地1059.34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6.85%。(1)水域水域94.90公顷,人均0.0018公顷,高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面积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65.56公顷,人均0.0013公顷,高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相当。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1059.34公顷,人均0.0206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509.23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48.07%;裸地550.1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51.93%。(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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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9 10:35
  • 七星街镇土地面积156.91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28%
    七星街镇辖58个行政村,东邻娄星区,北面是宁乡县,是1995年由涟源的湘波镇和仙洞七星镇合并而成,土地总面积156.9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8%。其中农用地12404.30公顷,占总面积的79.05%;建设用地1900.89公顷,占总面积的12.11%;未利用地1386.23公顷,占总面积的8.83%。1、农用地农用地12404.3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287.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51%;园地面积49.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40%;林地面积8232.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6.36%;其它农用地面积835.0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73%。(1)耕地耕地面积3287.94公顷,人均0.0426公顷(合0.64亩),低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716.0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19%;水浇地12.38公顷,占耕地的0.38%;旱地1559.4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7.43%。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49.25公顷,人均0.0011公顷(合0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13.4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7.37%;茶园33.00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7.01%;其它园地2.7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62%。(3)林地林地8232.05公顷,人均0.1066公顷(合1.60亩),高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6227.9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5.65%;灌木林1568.9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9.06%;其它林地430.9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29%。(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835.06公顷,人均0.0108公顷(合0.16亩),低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3.14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0.38%;农村道路144.0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7.26%;坑塘水面197.74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3.68%;农田水利用地62.86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7.53%;田坎427.23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1.16%。七星街镇地址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900.89公顷,人均0.0246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752.9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22%;交通水利用地81.9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31%;其它建设用地65.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47%。(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752.96公顷,人均0.0227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152.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73%;农村居民点用地1359.3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7.55%;采矿用地121.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93%;独立建设用地118.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78%。(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81.94公顷,人均0.0011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11.7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4.35%;公路用地27.3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3.32%;水库水面42.63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52.03%;水工建筑用地0.2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31%。(3)其它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65.99公顷,人均0.0009公顷,高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1386.23公顷,人均0.0179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92.1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65%;滩涂沼泽13.4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97%;自然保留地1280.62公顷,占未利用地的92.38%。(1)水域水域92.19公顷,人均0.0012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13.42公顷,人均0.0002公顷,低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1280.62公顷,人均0.0166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1104.1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86.22%;裸地176.5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13.78%。(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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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9 10:26
  • 桥头河镇农用土地9546.71公顷 未利用土地1293.19公顷
    桥头河镇全镇辖84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1984年由桥头河镇和桥头河乡合并而成,土地总面积132.5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9%。其中农用土地9546.71公顷,占总面积的72.05%;建设用土地2410.20公顷,占总面积的18.19%;未利用土地1293.19公顷,占总面积的9.76%。1、农用地农用地9546.7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439.7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98%;园地面积236.4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48%;林地面积2490.5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09%;其它农用地面积1379.8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4.45%。(1)耕地耕地面积5439.78公顷,人均0.0508公顷(合0.76亩),略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2971.6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4.63%;旱地2468.0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5.37%。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及涟水和湄江流域两岸,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236.47公顷,人均0.0022公顷(合0.03亩),略高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30.7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3.01%;茶园180.33公顷,占园地面积的76.26%;其它园地25.3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0.73%。(3)林地林地2490.58公顷,人均0.0232公顷(合0.35亩),远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977.6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9.40%;灌木林地79.1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18%;其它林地433.80公顷,占林地的17.42%。(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1379.88公顷,人均0.0129公顷(合0.19亩),略低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4.5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0.33%;农村道路164.57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1.93%;坑塘水面532.2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8.58%;农田水利用地53.9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91%;田坎624.6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5.26%。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2410.20公顷,人均0.0225公顷,低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193.8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02%;交通水利用地160.1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65%;其它建设用地56.1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33%。(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2193.84公顷,人均0.0205公顷,略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145.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65%;农村居民点用地1933.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8.12%;采矿用地114.6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22%。(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160.19公顷,人均0.0015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7.8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91%;公路用地65.7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1.05%;水库水面86.1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53.79%;水工建筑用地0.3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24%。(3)其它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56.17公顷,人均0.0005公顷,与全市人均水平相当。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桥头河镇地址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1293.19公顷,人均0.0121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186.8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4.45%;滩涂沼泽38.6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99%;自然保留地1067.7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2.57%。(1)水域水域186.83公顷,人均0.0089公顷,低于全市0.0188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38.63公顷,人均0.0031公顷,高于全市0.0025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1067.73公顷,人均0.01公顷,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683.14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63.98%;裸地384.59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36.02%。(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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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9 10:12
  • 枫坪镇土地总面积41.56平方公里 农用土地3066.00公顷
    枫坪镇位于涟源市中南部,全镇辖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41.5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中农用土地3066.00公顷,占总面积的73.78%;建设用地697.29公顷,占总面积的16.78%;未利用地392.23公顷,占总面积的9.44%。1、农用地农用地3066.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37.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0.16%;园地面积14.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6%;林地面积1313.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52%;其它农用地面积400.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26%。(1)耕地耕地面积1337.54公顷,人均0.0458公顷(合0.69亩),略低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866.9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4.82%;水浇地0.36公顷,占耕地的0.03%;旱地470.2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5.16%。(2)园地园地14.54公顷,人均0.0005公顷(合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11.8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81.29%;茶园2.7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8.71%。(3)林地林地1313.51公顷,人均0.0449公顷(合0.67亩),远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146.4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7.28%;灌木林地12.0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92%;其他林地154.97公顷,占林地的11.80%。(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400.41公顷,人均0.0137公顷(合0.21亩),略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3.1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79%;农村道路53.9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3.48%;坑塘水面141.1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5.24%;农田水利用地31.3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7.84%;田坎170.76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2.65%。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697.29公顷,人均0.0239公顷,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持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98.0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77%;交通水利用地86.3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38%;其他建设用地12.9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5%。(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598.07公顷,人均0.0205公顷,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73.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27%;农村居民点用地471.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8.91%;采矿用地52.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82%。(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86.32公顷,人均0.0030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9.8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2.96%;公路用地57.9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7.17%;水库水面8.5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9.87%。(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2.90公顷,人均0.0004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392.23公顷,人均0.0134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26.6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79%;滩涂沼泽5.0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28%;自然保留地360.58公顷,占未利用地的91.93%。(1)水域水域26.63公顷,人均0.0009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5.02公顷,人均0.0002公顷,低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360.58公顷,人均0.0123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243.90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67.64%;裸地116.68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32.36%。(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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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7:13
  • 渡头塘镇土地总面积62.22平方公里 农用土地4824.59公顷
    渡头塘镇位于涟源市东部,全镇辖40个行政村,距娄底市中心城区16公里,距涟源市城区30公里左右,土地总面积62.2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8%。其中农用土地4824.59公顷,占总面积的77.54%;建设用地903.86公顷,占总面积的14.53%;未利用地493.49公顷,占总面积的7.93%。渡头塘镇地址1、农用地农用地4824.5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291.8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50%;园地面积111.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0%;林地面积1836.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8.06%;其它农用地面积585.5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14%。(1)耕地耕地面积2291.88公顷,人均0.0705公顷(合1.06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307.1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7.04%;旱地984.6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2.96%。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111.11公顷,人均0.0034公顷(合0.05亩),高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55.44公顷,占园地面积的49.90%;茶园44.0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9.68%;其它园地11.5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0.42%。(3)林地林地1836.01公顷,人均0.0565公顷(合0.85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175.6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4.03%;灌木林地181.0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86%;其它林地497.26公顷,占林地的27.08%。(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585.59公顷,人均0.0180公顷(合0.27亩),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1.91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0.33%;农村道路68.4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1.70%;坑塘水面206.7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5.31%;农田水利用地31.2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37%;田坎277.1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7.34%。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903.86公顷,人均0.0278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28.4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65%;交通水利用地61.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75%;其它建设用地14.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9%。(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828.42公顷,人均0.0255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718.3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71%;采矿用地53.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46%;独立建设用地56.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82%。(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61.05公顷,人均0.0019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7.7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2.74%;公路用地30.9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0.63%;水库水面22.3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36.63%。(3)其它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14.39公顷,人均0.0004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493.49公顷,人均0.0152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118.8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4.08%;滩涂沼泽15.6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17%;自然保留地359.0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72.75%。(1)水域水域118.84公顷,人均0.0037公顷,高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15.62公顷,人均0.0005公顷,高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359.03公顷,人均0.0110公顷,略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277.02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77.16%;裸地82.0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22.84%。(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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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7:03
  • 哥伦比亚机场区域土地正在开发!
    MidwayUSA的创始人LarryPotterfield正在加快计划开发他所拥有的大约477英亩的毗邻哥伦比亚地区机场的土地。由于阿什兰市制定了一项交易的具体细节,将该市的下水道主要服务延伸到西北机场的土地,Potterfield正在为其发展计划制定具体细节。机场附近的土地是需要阿什兰下水道服务的,但目前不具备发展的条件。虽然有传言称Cabela的店为租客使用,Potterfield拒绝就与位于内布拉斯加州的户外零售巨头从签约到发展的可能性发表评论。相反,他在一封邮件中表示,他预计未来该区域的商业中心将是轻工业和服务业,而不是零售行业。该土地的西北角可能需要建立一个酒店,便利店和一些小的服务机构。Potterfield说,他希望能在十一月之前完成这片土地的下水道服务铺设,并在今年春天之前开始进入使用状态。“最早的建设完成的酒店和入住率会在今年的第四个季度实现,但更可能是在2017年,”他写道。阿什兰董事会的市议员通过了Potterfield的开发协议,其中城市同意将下水道服务延伸到机场附近的地面上。在协议中,Potterfield表示,市长Rhorer说酒店最终会每天产生50000加仑废水。为了便于比较,平均住宅房屋可能一个月产生5000加仑废水。“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用户......”Rhorer说。“我们期待,能否撑起销售税基将取决于这片土地将被开发成什么样子。”在协议中,Potterfield的公司同意建立一个下水道延伸系统,然后将所有权转让给阿什兰。对于开发进程,阿什兰的城市必须将其主要的下水道延伸到这块区域,估计需要320万$的总成本,Rhorer说。根据开发协议,阿什兰市将支付约230万$的成本,而Potterfield将支付$939,300,或29%。在63高速公路西侧计划建立一个退休社区,同样也需要将下水道线路延伸到这块土地。通常市委支付主要费用,让开发人员处理这样做的连接和收取费用的成本。阿尔德曼乔治•艾略特说,他认为机场附近的土地开发给这片区域为社会提供了机会。“这让更多的客户需要铺设下水道,导致每个客户的服务成本更低,”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土流网杨一)(来源:文章编译自哥伦比亚每日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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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6:13
  • 斗笠山镇土地总面积73.96平方公里 农用土地5640.15公顷
    斗笠山镇位于涟源市东部,全镇辖40个行政村,1995年由原斗笠山、甘溪两乡镇合并而成,土地总面积73.9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90%。其中农用土地5640.15公顷,占总面积的76.26%;建设用地1170.70公顷,占总面积的15.83%;未利用地584.98公顷,占总面积的7.91%。斗笠山镇地址1、农用地农用地5640.1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27.0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80%;园地面积59.6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6%;林地面积2395.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2.48%;其它农用地面积657.7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66%。(1)耕地耕地面积2527.02公顷,人均0.0463公顷(合0.69亩),低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460.6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7.80%;旱地1066.3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2.20%。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59.60公顷,人均0.0011公顷(合0.02亩),略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44.51公顷,占园地面积的74.68%;茶园11.9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0.00%;其它园地3.1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32%。(3)林地林地2395.74公顷,人均0.0439公顷(合0.66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2050.2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5.58%;灌木林131.9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51%;其他林地213.5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91%。(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657.79公顷,人均0.0121公顷(合0.18亩),低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2.3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36%;农村道路66.6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0.12%;坑塘水面211.63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2.17%;农田水利用地39.47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6.00%;田坎337.7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1.34%。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170.70公顷,人均0.0215公顷,低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96.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3.63%;交通水利用地62.8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37%;其他建设用地11.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0%。(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096.10公顷,人均0.0201公顷,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99.3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06%;农村居民点用地921.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4.09%;采矿用地75.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84%。(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62.84公顷,人均0.0012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10.47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的16.66%;公路用地49.02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的78.01%;水库水面3.3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5.33%。(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1.76公顷,人均0.0002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584.98公顷,人均0.0107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29.9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12%;滩涂沼泽4.4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76%;自然保留地550.59公顷,占未利用地的94.12%。(1)水域水域29.97公顷,人均0.0005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4.42公顷,人均0.0001公顷,低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550.59公顷,人均0.0101公顷,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465.16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84.48%;裸地85.43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15.52%。(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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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6:11
  • 白马镇土地面积90.07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0%
    白马镇位于涟源市南部,全镇辖44个行政村,1995年由白马、田心、孙家桥三乡合并设立白马镇。土地总面积90.0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0%。其中农用地6857.52公顷,占总面积的76.13%;建设用地1618.43公顷,占总面积的17.97%;未利用地531.98公顷,占总面积的11.62%。白马镇地址1、农用地农用地6857.5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130.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1.06%;园地面积41.6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61%;林地面积4074.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9.41%;其它农用地面积611.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2%。(1)耕地耕地面积2130.11公顷,人均0.0494公顷(合0.74亩),十分接近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419.4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6.64%;旱地710.6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3.36%。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41.66公顷,人均0.0010公顷(合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24.6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9.27%;茶园4.9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1.81%;其它园地12.0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8.92%。(3)林地林地4074.01公顷,人均0.0945公顷(合1.42亩),高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3772.4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60%;灌木林106.1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61%;其他林地195.41公顷,占林地的4.80%。(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611.74公顷,人均0.0142公顷(合0.21亩),略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农村道路70.7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1.56%;坑塘水面234.66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3.55%;农田水利用地35.55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81%;田坎270.81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73.79%。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618.43公顷,人均0.0344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50.5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55%;交通水利用地746.5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6.13%;其它建设用地21.3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32%。(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850.56公顷,人均0.0197公顷,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26.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16%;农村居民点用地808.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5.06%;采矿用地15.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79%;没有独立建设用地。(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746.51公顷,人均0.0173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26.8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3.60%;公路用地131.2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17.58%;水库水面588.4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78.82%。(3)其它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21.36公顷,人均0.0005公顷,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持平。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531.98公顷,人均0.0123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66.6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2.52%;滩涂沼泽14.1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65%;自然保留地451.2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4.83%。(1)水域水域66.62公顷,人均0.0015公顷/人,略高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14.10公顷,人均0.0003公顷,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持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451.26公顷,人均0.0105公顷,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384.17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85.13%;裸地67.09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14.87%。(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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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5:44
  • 石马山镇土地面积117.69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21%
    石马山镇位于涟源市中部,其部分镇域属涟源市城区,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土地总面积117.6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1%。其中农用地9131.29公顷,占总面积的77.59%;建设用地1991.33公顷,占总面积的16.92%;未利用地646.54公顷,占总面积的8.07%。1、农用地农用地9131.2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912.16公顷,占农用地的42.84%;园地面积66.14公顷,占农用地的0.72%;林地面积4017.34公顷,占农用地的44.00%;其它农用地面积1135.65公顷,占农用地的12.44%。(1)耕地耕地面积3912.16公顷,人均0.0514公顷(合0.77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2495.45公顷,占耕地的63.79%;水浇地2.87公顷,占耕地的0.07%;旱地1413.84公顷,占耕地的36.14%。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66.14公顷,人均0.0009公顷(合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33.97公顷,占园地的51.36%;茶园31.36公顷,占园地的47.41%;其它园地0.81公顷,占园地的1.22%。(3)林地林地4017.34公顷,人均0.0528公顷(合0.79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3738.10公顷,占林地的93.05%;灌木林地81.84公顷,占林地的2.04%;其他林地197.40公顷,占林地的4.91%。(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1135.65公顷,人均0.0149公顷(合0.22亩),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4.19公顷,占农用地的0.37%;农村道路103.74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1.64%;坑塘水面418.2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6.83%;农田水利用地56.6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26%;田坎549.81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8.41%。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991.33公顷,人均0.0229公顷,低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84.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57%;交通水利用地269.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3.51%;其他建设用地38.2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2%。(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684.05公顷,人均0.0262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市用地418.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83%;农村居民点用地1179.9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0.07%;采矿用地71.7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26%;独立建设用地14.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84%。(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69.04公顷,人均0.0035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7.9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65%;公路用地214.4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79.69%;水库水面35.9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13.35%。(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38.24公顷,人均0.0005公顷,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持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646.54公顷,人均0.0085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117.2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8.13%;滩涂沼泽21.8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38%;自然保留地507.45公顷,占未利用地的78.49%。(1)水域水域117.22公顷,人均0.0015公顷,高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21.87公顷,人均0.0003公顷,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持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507.45公顷,人均0.0067公顷.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448.9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8.47%;裸地58.49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1.53%。>>如有马山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马山县农村产权交易。(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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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5:37
  • 三甲乡土地面积82.22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36%
    三甲乡位于涟源市西部,涟源市城区的南面,由原三甲乡和财溪乡合并而成。土地总面积82.2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36%。其中农用地6461.11公顷,占总面积的78.59%;建设用地1049.61公顷,占总面积的12.77%;未利用地711.06公顷,占总面积的8.65%。1、农用地农用地6461.1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96.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7.09%;园地面积172.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0%;林地面积3131.5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8.47%;其它农用地面积760.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78%。(1)耕地耕地面积2396.28公顷,人均0.0522公顷(合0.78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143.8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7.32%;旱地851.5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2.68%;没有水浇地。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2)园地园地172.33公顷,人均0.0038公顷(合0.06亩),高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163.60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4.93%;茶园8.73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07%;没有其它园地。(3)林地林地3131.52公顷,人均0.0683公顷(合1.02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2764.0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8.26%;灌木林139.5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46%;其它林地227.96公顷,占林地的7.28%。(4)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760.98公顷,人均0.0166公顷(合0.25亩),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1.3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0.17%;农村道路78.3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0.30%;坑塘水面284.0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7.32%;农田水利用地31.67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16%;田坎365.63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8.05%。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049.61公顷,人均0.0229公顷,低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21.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23%;交通水利用地207.3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75%;其它建设用地21.2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2%。(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821.10公顷,人均0.0179公顷,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793.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6.64%;采矿用地23.5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87%;独立建设用地4.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49%。(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07.31公顷,人均0.0045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52.3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25.23%;公路用地94.89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45.77%;水库水面60.1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9.00%。(3)其它建设用地其它建设用地21.20公顷,人均0.0005公顷,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相当。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711.06公顷,人均0.0155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46.56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90.65%;滩涂沼泽13.4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9.35%。(1)水域水域46.56公顷,人均0.0010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2)滩涂沼泽滩涂沼泽13.43公顷,人均0.0003公顷,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相当。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651.07公顷,人均0.0142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491.36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75.47%;裸地159.7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24.53%。(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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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5:31
  •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能不能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47条也做出同样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物权法》第124条至134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120条还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从中看出,林地由于承包周期长,可作为遗产继承,其他耕地的收益应作为遗产继承。或许有人提出,如果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怎么处理。有专家认为,在把收益权行使后,土地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调整给他人承包。这也避免符合条件的人无地可包和一人承包数份土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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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8 14:18
  • 农村土地改革“三权分置”是啥?对农民有哪些影响?
    近段时间土流网小编接到农民朋友针对土地改的问题种种而来,尤其是土地“三权分置”问题?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今天小编就来聊聊土地“三权分置”是啥?对农民有哪些影响?韩长赋: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最近,农村土地改革频繁出现了一个词,叫"三权分置",很书面化的一个词。乍一听,还以为是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置呢,农村的三权分置到底是个啥玩意儿?众所周知,大概我们父母一代,经过了人民公社时期,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料都被收公,连家里的牛,都成为集体所有了。大概试了几十年之后,社会处在崩溃边缘,实在走不下去了,迫不得已启动了农村改革。标志性事件就是著名的小岗村十八户农民签订生死状,承包责任田,这十八户村民是真的勇士,当时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按的手印,至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最后一句“坐牢掉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想起这件事,农地圈心里依然是久久不能平静,任何一次改革都来之不易,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应该向这十八位勇士致敬。然后的事情,大家就知道了,农村启动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全国推行。在82年到86年,在杜老的带领下,中央连续出台了5个推动农村改革的一号文件,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当时在公有制体制下的一种制度创新,将土地权利一分为二,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在保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分离成承包经营权给农民,极大的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很快就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然而,在农村改革停滞了三十年之后,中央再次提出“三权分置”,到底是什么意思?所谓农地的三权,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原来的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了,承包权还是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经营权可以流转给非农户。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迁移,2亿多承包农户不断分化,家家包地、户户务农的局面发生变化,催生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了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户享有承包权、新型主体行使经营权的新格局,实现了“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双层经营逐步向“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转变。构成了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注入了更加持久的活力。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给老百姓带来那些影响呢?关乎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未来,农地抵押,到底是附加在承包权上还是经营权上,农业补贴到底是补贴承包权还是经营权,都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原来承包经营权毫无疑问,都在农户手里,现在分开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主体,经营权可以跟农户没有任何关系。抵押的金融属性会附加到经营权上,农业补贴,尤其是以后的增量补贴,也会逐渐向经营者(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倾斜。建议农民朋友把这段话,读上三遍,深深思考。农民分散经营成本居高,年轻人外出务工改路,因农村劳动力急剧下滑,家庭小户经营显然不能持续,但允许土地流转,又与现行的法律冲突。需要调整相关一系列的法律体系。同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老百姓也是顾虑重重,农民像是被吓怕了的惊弓之鸟,以为又要有人来惦记他们的土地了,他们从心里排斥土地流转,担心流转之后,土地就是肉包子打狗,再也回不来了。这不是个案,是全国范围内,半数以上老百姓都有的心理和顾虑。为了解决这个顾虑,同时为了下一步农村产权交易解决权属隐患,全国轰轰烈烈的开展了农村确权的运动。中央下了红头文件,五年之内,全国要全部做完。“三权分置”创新产生于农村土地承包实践,服务于农业经营制度创新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三权分置”,目的是通过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引用邓小平同志的话: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改革开放初期,以按人口平均承包、农户家庭经营为特征的“两权分离”制度安排,既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又保障了各个农户的基本生存发展权利,兼顾了效率和公平,支撑我们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一方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而且发展要求迫切;另一方面,承包地的就业保障功能虽有所弱化但仍发挥着重要的托底作用。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要注重效率,也要注重公平,既要考虑农业问题,也要考虑农民问题,要着眼于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行“三权分置”,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赋予新型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权能,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这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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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5 10:51
  • 肉眼所见月球上的海是什么地形?
    肉眼所见月面上的阴暗部分被称作月海,那么月球上的海是什么地形呢?据资料显示,月海实际上是月面上的广阔盆地和平原。由于历史上的原因,这个名不副实的名称保留到了现在。已确定的月海有22个,此外还有些地形称为“月海”或“类月海”的。公认的22个绝大多数分布在月球正面。背面有3个,4个在边缘地区。在正面的月海面积略大于50%。其中最大的“风暴洋”面积越五百万平方公里,差不多九个法国的面积总和。大多数月海大致呈圆形,椭圆形,且四周多为一些山脉封闭住。但也有一些海是连成一片的。除了“海”以外,还有五个地形与之类似的“湖”梦湖、死湖、夏湖、秋湖、春湖,但有的湖比海还大,比如梦湖面积7万平方千米,比汽海等还大得多。月海伸向陆地的部分称为“湾”和“沼”,都分布在正面。湾有五个:露湾、暑湾、中央湾、虹湾、眉月湾。沼有腐沼、疫沼、梦沼三个,其实沼和湾没什么区别。月海的地势一般较低,类似地球上的盆地,月海比月球平均水准面低1-2千米,个别最低的海如雨海的东南部甚至比周围低6000米。月面的返照率(一种量度反射太阳光本领的物理量)也比较低,因而月海看起来现得较黑。(土流网远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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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5 10:34
  • 美国爱荷华州耕地价格“大理发”
    根据美国农业部国家农业统计服务中心(NASS)本周发布的2015年地价汇总报告,爱荷华州的耕地价值达到了美国去年以来的最大跌幅,堪称一次罕见的“大理发”。在爱荷华州,2015年耕地价格跌至每英亩8,200$,相比上一年的每亩$8,750上降低了6.3%。同时,看另一组数据,爱荷华州耕地从2011年的每英亩5600$英亩猛增到了2014年的每英亩$8,750。玉米种植带地区的平均耕地价格在2014~2015年期间下跌了2.3%。从明尼苏达州农也耕地来看,五大湖区达到了最大的下跌值。相比2014年的$4,870,2015年仅为$4,750。南达科他州实际同比增长8.7%,与2014年的每亩$3,430相比,2015年增至每亩$3,730。内布拉斯加州的耕地价格比2014年每亩$5,070同期下降了2.1%。堪萨斯2015年耕地价格为每亩$2,210,比2014年降低了2.2%。在全国范围内,美国的耕地价格为每亩$4,130,比上年增长.7%,2014年的价格为每亩$4,100。总体而言,报告指出,美国农场的房地产价值的2015年的平均数值每亩$3​​,020相比2014年上涨了2.4%。农场地产的平均值区域变化大概为:从南部平原地区的增长6.1%到玉米种植带区域减少了0.3%。最高的农场地产值在玉米种植带地区为每亩$6,350。(土流网杨一)(来源:编译自美国农业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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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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