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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及实施办法
    在河北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下是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及政策: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一、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二、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三、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四、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五、纳税地点在应税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政策: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年6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9号公布,根据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五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第六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第七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六条确定的适用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其中,经济落后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最低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三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当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季度的土地使用税。第九条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的,应当按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十条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暂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报缴纳。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1997年10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知》同时废止。>>推荐: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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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0:23
  • 漯河市顺利完成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调整工作
    2016年以来,漯河市局认真谋划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深入调查,认真测算,顺利完成了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近日,市政府正式下文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进行了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按全年口径,预计市区土地使用税收入年增长30%。一是研究分析现状在本次调整前,漯河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已经9年未作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原征税范围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撤乡建镇或改设街道,急需明确各建制镇镇区的征税范围;部分政策规定较模糊,税收征管难以操作,不适应法治的环境。适时调整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既能够匹配城乡建设实际,适应城乡建设发展和中近期规划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能够规范税收征管,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还可以适度增加财政收入,为城乡建设提供更强的财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深入实地勘察深入各产业集聚区,详细勘察各集聚区规划状况与建设实际,考察集聚区内税源企业用地和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市区各建制镇,与镇政府和基层财税部门座谈城镇建设、土地利用情况,详细了解基层政府对镇区土地使用税建议征税范围的确定依据,对建议征税范围明显偏颇的乡镇,在解释税收政策、分析征管环境、强调调整意义的基础上,提出确定征税范围的原则意见:郊区镇的征税范围不能是全辖区,但要适度考虑城乡建设规划;重新划定征税范围后,税源收入不能出现下降;原则上不能出现“飞地”,不能出现“定向划围”的现象,尽量统一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口径。三是认真开展测算首先,开展全面调查,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详细调查各乡级行政区域具体边界范围,详细调查市区内现有以及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具体边界范围,各区域现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基层单位对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标准的建议,等等,统筹加以分析研究。其次,认真进行测算,按照保守、适度、积极的思路,先后拟定了三套调整草案,分单位测算税收变化情况,同时,测算了各重点税源企业、各产业集聚区税负变化情况,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奠定基础。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首先是征求基层意见,在拟定调整方案后,充分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选择适度原则的调整方案。其次是征求部门意见,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要求,经由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征求了市城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征求意见,对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第三是征求企业意见,市局主要领导通过调研走访、税企座谈等形式,详细听取重点税源企业对土地使用税调整的意见建议,科学评估企业对税负变化的承受能力,确保税收政策的调整稳妥有序。五是做好汇报沟通及时向地方政府领导和省局进行汇报,争得政府领导的支持,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拟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的工作汇报。2月23日,曹存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地税部门的工作汇报,原则同意了地税部门的调整建议。针对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部分单位提出的过于激进的调整建议,地税部门保持冷静头脑,充分审时度势,详细分析弊端,向政府领导提出了建议,并提交了充足详实的测算数据,促使市政府维持了地税部门的初始调整方案,最终使我市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遵循了稳妥、适度、有序的原则,既适应和匹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兼顾了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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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0:06
  •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造成生物多样化丧失及温室效应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造成哪些生物多样丧失及温室效应?现在我来了解下。目前已知,农业扩张和自然栖息地转化是世界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丧失的重要原因(Lepers等,2005;MEA,2005;Haines-Young,2009)。热带森林和温带草原遭受严重影响(图2.13),并影响了动植物(Sala等,2010)以及土壤的生物多样性(Turbe等,2010)。土地利用变化是第一个最常被研究文献提到的、引起生物多样性灭绝的原因,因为土地利用变化可在短时间大规模发生,没有给物种足够的时间适应新变化或迁移到其他地区。在人口密度高的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扩张导致自然栖息地碎片化,给生物多样性带来了日益增长的压力(EEA,2010);在热带欠发达地区,耕地和牧场向自然生态群落扩张,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给生物多样性施加的压力最大。此外,城市扩张预计会使生物多样性重要热点地区丧失相当数量的自然栖息地,最快速的城市扩张将发生在迄今为止很少被人类活动干扰的地区。虽然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大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不能直接测量,但是计算土地覆盖的变化可以得出关于生物多样性压力的数据。土地覆盖的一些变化,包括转换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强度变化,可以影响到特定的栖息地类型和物种。特别是,天然草原、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或森林向耕地转化(代表了一种更加集约化的耕作方式)通常会导致物种生物多样性大量减少。根据VanVuuren和Faber(2009)的研究,粮食生产、生物燃料和城市化引起土地利用压力日益增长,全球生物多样性正面临威胁。土地利用压力不仅干扰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而且导致遗传资本的重大丧失。为了遏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我们将至少要保持农业用地稳定。这里的关键挑战将是创建国际制度环境,使其不仅重视自然区域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保护和维护,还要解决那些抬高农产品需求和有关土地利用需求的因素。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气候变化几乎可以肯定是由化石燃料燃烧和土地利用变化等人类活动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和其他辐射物质引起的(IPCC,2007b)。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LULCC)对全球、区域和地方范围内的气候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在全球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导致温室气体向大气中排放,推动全球变暖(IPCC,2000)。还干扰土壤和植被,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是通过森林砍伐,特别是砍伐森林后紧接着进行农业生产)。干扰农业耕作加上(泥炭)土壤的排水作用会进一步引起土壤碳排放。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还和陆地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变化密切相关,特别是地表水文变化引发的甲烷排放——湿地排水和稻田种植,放牧及农业排放的一氧化二氮——施用无机氮肥、灌溉、栽培固氮植物以及生物质燃烧。在全球范围内,各类土地向耕地转变所引起的碳排放量一直是各种土地利用变化类型中最大的(Houghton,2010)。当草原、森林和湿地转换成其他的土地类型时,土壤中的有机物和微生物水平以及碳封存能力一般会下降。像牧场这样的永久性草原,情况更是如此(EC,2010)。推动土地利用变化并产生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世界范围内畜禽养殖的增长。农业用地侵占(半)自然植被,引起各种环境问题,农业集约化生产还影响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并导致温室气体排放(EEA,2006a;Ramankutty,2010).总而言之,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扩大化和集约化产生各种各样的环境影响。观察到的趋势表明,人们需要更仔细地研究推动农业扩大化和集约化趋势的因素,并研究各种选择,在保证农业为人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产出的同时,减少自然生态系统转化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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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1:10
  • 安徽企业闲置土地将被暂停新建设用地申请
    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针对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的新举措,涵盖5大类国土资源失信行为,其中对企业闲置土地的,在改正或者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完毕前,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据新华社7月1日报道,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国土资源市场活动中失信行为的惩戒。该办法将国土资源市场失信行为分为土地市场失信行为、矿业权市场失信行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失信行为、国土资源中介服务市场失信行为和国土资源工程项目市场失信行为5大类,对每一种失信行为都规定了惩戒措施。办法实施后,发现有失信行为的,按规予以惩戒。根据办法规定,土地市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对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为,即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惩戒措施为在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违约金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闲置土地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此次办法对这种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一年未动工建设。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惩戒措施为在改正或者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完毕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的申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调控监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信用管理特别是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是一项新工作,该厅今年下半年将在芜湖、蚌埠进行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问题、逐渐完善政策举措,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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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1:02
  • 全球农业用地生产及环境退化主要原因
    农业用地的生产力在过去的50年明显提高,但是土地集约化和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土壤退化、土壤养分污染、生物多样化丧失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率也有所提高。农业生产:1961-2009年,全球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增加了近两倍,而耕地面积仅增加了12%左右(图2.5)。Hazel和Wood(2008)发现粮食总产量的增速与此相近,而人均粮食产量仅增加了大约三分之一。这主要是依靠技术进步实现的,通过增加投入,包括灌溉、改良品种、施肥(主要是氮肥)、利用农业机械和喷洒农药等来提高产量。同样,农业对环境和健康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如盐碱化、土壤侵蚀、富营养化和农业化学品污染等(IAASTD,2009)。此外,谷物和主要作物的产量增长率过去几十年已经有所减缓。在全球范围内,每公顷土地的主要投入趋于稳定,而产量不断增加,这说明人们通过不断学习取得了成效,即提高了土地效率,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环境承载趋于稳定。然而,施肥效率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荷兰,每公顷土地施用的磷肥超过美国大约3倍,但产量仅高出30%(图2.7)。虽然土壤性质不同,而且美国土壤中磷消耗的影响或许比荷兰更大,但土壤养分利用效率似乎仍然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世界各地的农业生产已经达到了不同程度的集约化。例如,西欧凭借高科技使玉米产量急剧增加,而其农业用地总面积却在减少(图2.8)。与此相反,在非洲西部,农民教育水平低、缺乏肥料和其他投入等原因限制了耕地产量增长,作物增产是通过耕地扩张实现的。牧场利用强度过去也一直在增长,预计未来还要升高,2005年,集约化牧区占牧区总面积的38%,相比之下,1970年的比例是29%。集约化放牧主要出现在南美洲、非洲西部和东部地区以及中国。土壤退化:土地退化是指土地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土地“资源潜力”和“生产能力”丧失(UNEP,1992,1997)。除了地面上的动植物资源,土壤对土地资源潜力和生产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土壤退化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水力侵蚀、风蚀、土壤养分流失引起的土壤肥力下降、水渍、盐碱化(通常由不当灌溉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化学品滥用造成土壤污染等(Scherr,1999)。土壤退化对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错综复杂的影响。通过分析过去20多年的数据,一项研究(FAO,2008)发现,世界许多地区的土地退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加剧,耕地扩张变得越来越有必要,从而弥补已丧失生产力的退化土地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耕地的预期扩张遵循20世纪90年代的规律,那么这部分耕地主要从拉丁美洲、东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森林以及其他地区的草原转化而来。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可耕地和永久性耕地中,一半分布在5个国家——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中国和印度面临着与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相似的土地退化问题,这一事实说明,全球正面临土壤保护的挑战。总之,由于土地的不可持续利用,全球近四分之一(24%)土地的质量及生产力在过去25年持续下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新的年鉴(UNEP,2012b)强调了这一评估结果:世界一些地区的传统集约型农业目前所引发的土壤侵蚀速度超过大自然的土壤再生速度100倍。土壤污染:过去50年,人类活动已经大大加速了全球和区域范围内的氮循环和磷循环,给环境质量带来了重大损害和风险。这些变化主要是由于农作物生产和畜牧业养殖施肥量大幅增加造成的无疑,合成氮肥的使用大大减少了饥饿和营养不良现象,但滥用氮肥也导致了严重污染。使用合成氮肥还使农民不必再进行氮回收利用,饲养场和人类居住地可以与农作物生产作业分开,因此,牲畜饲养作业和城市地区排放的污染量令人难以置信。因此,最近几十年虽然施肥效率提高,但是集约化农业的副作用——土壤养分污染仍然非常显著并日益增长。如果不彻底改良农业管理实践和/或改变养分密集型商品的消费,土壤养分流失造成的环境承载将随着全球生产的预期增长而增长。即使扩散到田地周边环境中的化肥量达到了最小值,只要流域内的生物质产量持续增长,总要面对流域内的水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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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0:43
  •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特点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特点是以牺牲农业土地为代价的城市面积和基础设施的扩张,与以牺牲草原、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和森林为代价的耕地扩张。全球土地总面积约为149亿公顷①。2005年后,建成区(包括居住地和基础设施)占地面积相对较少——为全球土地总面积的1%~3%②,取决于不同的定义和测量方法。如果不进行政策干预,到2050年居住地和基础设施面积预计增长约2.6亿~4.2亿公顷(Kemp-Benedict等,2002;Electris等,2009),届时将占全球土地总面积的4%~5%}但在强大的政策干预下@,居住地和基础设施面积将仅增长0.9亿公顷(或全球土地总面积的3%)(Electris等,2009)。在这两种情景下,居住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扩张都靠侵占农业用地实现的。根据Seto等(2010)计算,2007-2050年,仅城市面积就可能增加0.4亿~1.43亿公顷。如Holmgren(2006)认为,80%的城市扩张是靠侵占农业用地获得的。过去四五十年来,农业用地扩张一直是以牺牲森林特别是热带森林为代价的(Gibbs等,2010)。有一项针对以往趋势和不同情景下未来发展选择的研究(Lambin和Geist,2006)表明,热带森林可能继续减少,而在温带则需要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Hutt等(2011)把历史数据和地球系统模型(EarthSystemModels)的未来预测结合起来,预测未来碳排放引起的气候变化,从而确定了土地利用的不同情景。针对1500-2100年的四个综合评估模型显示,原始森林(以前未受人类活动干扰)和非原始森林面积在减少。目前,耕地面积大约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10%(约15亿公顷),而农业用地总面积大约占33%(约49亿公顷)④。1961-2007年,全球农物种植的土地利用面积增长了大约11%CD,或约1.5亿公顷,但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欧盟15国(特别是意大利和西班牙)、东欧(波兰、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和北美(美国)的耕地使用面积逐步下降,而南美(巴西、阿根廷和巴拉圭)、非洲(尼日利亚、苏丹)和亚洲(中国、印度尼西亚)耕地面积却有所增加。通常用复种指数(multiplecroppingindex,MCI)@表示土地利用的种植密度。种植密度过去一直呈增长态势,复种指数提高,休耕期缩短。农业用地中灌溉土地比例上升,是复种指数提高的主要因素。全世界的整体种植密度在1961-1963年和2006-2007年稳步增长。最大增幅出现在非洲和大洋洲(分别增长25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而欧洲的种植密度急剧下降(减少8个百分点)。在1961-1963年和2006-2007年,农作物收成面积增加了2.295亿公顷(或23.6%),大约一半是因为耕地面积增长(1356亿公顷),一半是因为复种指数提高(OECD-FAO,2009)。我们需要在全球趋势和国际贸易增长的背景下,解释不同国家和区域之间这些土地利用的变化。例如,欧洲耕地面积减少是因为欧洲从拉丁美洲大量进口大豆和大豆粉,从而替代国内的饲料生产(Dalgaard等,2008)。关于土地的未来趋势,OECD(2008b)估计,到2030年全球农业土地(包括耕地和永久牧场)预计增长10%(到2050年增长14%,或大约6.9亿公顷)。联合国(MEA,2005;UNEP,2007)预计,到2050年潜在增长范围将介于7%~31%,或大约3.5亿~15亿公顷,这取决于不同的边界条件和假设。牧场和耕地的增长伴随着森林面积的减少,同时减少的还有天然草地和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关于草原,VanVuuren和Faber(2009)已经描述了各种预测结果,相互之间有着很大差异。肉类消费增长(3.4节)导致牲畜数量显著增加。在全世界范围内,畜牧业逐渐从极端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见下文)。这虽然减少了牧场面积的净增长,但也导致了消极的平衡,如营养素和农药用量的增加。VanVuuren和Faber(2009)认为牧场面积将有一定程度的净增长,但2025年后增长趋于平稳。这与其他研究项目的预测结果是一致的。关于总的农业用地,这意味着与2010年水平相比,很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净增长。除了满足粮食供应的需求,耕地还随着生物燃料和生物材料需求的增长而扩张,并会为了平衡建成区面积的增长和土地退化而转移到新的地区。土地利用变化和气候变化是紧密相连的:全球碳排放量约有20%是20世纪90年代的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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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0:26
  • 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的通知
    7月1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起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组织实施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和引领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优秀代表。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要求,决定自2016年起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组织实施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大力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用5年时间,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二、工作内容(一)摸底调研,确定培育对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主导产业,组织开展摸底调研,收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有关信息。可通过个人申请、农业企业和培训单位联合推荐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www.zhynm.cn)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提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见附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统一管理,科学确定年度培育规模和培育对象。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企业骨干,可优先安排培训。(二)规范培训,创新培育机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省轮训方案,具体包括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环节等,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训方式,指导培训实训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落实本县培育工作,将带头人送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进行培育。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为基础力量和基本依托,按照“一主多元”新型体系布局和运行要求,积极建立政府部门统筹领导下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组织服务方式,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的师资力量和基地设施开展培训,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工作。(三)加强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接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产业政策、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优先向受训者倾斜,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产业指导、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推送等跟踪服务。经过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可自愿提出认定申请,按程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三、保障措施(一)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农业部建立由科教司牵头,经管司、人事司等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轮训计划总体要求。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统筹安排,对其按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类数据库,科学合理设置课程,推进轮训工作顺利实施。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培训、扶持和跟踪服务工作。各地要依托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等专门机构,做好培育基础性工作。(二)落实经费,加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经费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中列支,人均3000元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培育经费按照农办财〔2016〕38号文件要求,用于培育全过程各环节支出。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三)总结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可通过多种手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工作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和宣传,相关信息及时上载到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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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1 16:26
  • 在农村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能申请农村低保吗?
    现在有很多农民由于各种原因身在农村却没有土地,他们除了打工几乎没有其他生活保障。那么,这些农民能否申请到农村低保呢?申请低保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先来看看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首先,你得是农业户口。并且,家里人均收入得低于当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比如当地农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是1000元,而家里人均收入才800块,那您就有权利去申请低保。家里一个是城镇户口,一个农业户口,如何享受低保?按照规定,如果您是农村户口,您的媳妇是城镇户口,如果夫妻二人都要申请低保,那么您媳妇享受城镇低保待遇,而您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什么样的困难户不能申请低保?特别懒的人不能申请低保,比如年轻力壮但就是不干活,就算你家里都揭不开锅了,低保申请也不会通过。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4、相关证明材料:(1)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由此可见,申请农村低保和您有没有土地是没有关系的,但是没有土地等于没有收入,会加大您申请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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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1 14:30
  • 山东聊城:土地流转推动精准扶贫
    农民的温饱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更是贫困家庭最大的资源。聊城市扶贫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利用土地资源,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走出了精准扶贫路。乡间筑起扶贫基地家住聊城市开发区广平乡东姜村的姜贵庆因老伴卧床,不能外出打工,两人只能靠着4亩薄田全年4000元的收入度日,贫困潦倒。自从姜贵庆被纳入了企业在广平乡东姜村建立的扶贫基地中,生活面貌有了新变化:家中土地按每亩1100斤小麦进行土地流转,保障了基本生活用度,同时,他还被安排到家门口的扶贫基地内打零工,全年还能再收入8000元。“以往卖了粮食就全还了账,一分掰成两半花。今年终于能有点富余,换了顶新帽子,生活也有了盼头。”3月16日,姜贵庆告诉记者。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以17家帮联企业为主体,动员企业下乡参与扶贫开发,到贫困村建设扶贫基地,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流转贫困户土地、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近就业。如今,已启动建设17处扶贫示范基地试点,完成土地流转3869.28亩,年人均土地流转收入2128元,务工收入6000元。“我们因地制宜,立足土地做文章,探索通过‘土地流转就近就业’的模式,增加贫困户土地流转收入和务工收入。通过政策支持,吸引企业来乡间筑起扶贫基地,稳定持续实现贫困户脱贫。”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扶贫办主任苏永侠告诉记者,像东姜村扶贫基地不仅流转了一个贫困村的全部土地,还可以辐射到附近四个非重点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扶贫基地还由企业投资,依托村委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服务模式,村委会参与管理,企业支付管理费用作为村集体收入。同时,利用专项扶贫资金,让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入股等方式,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学技术变股东企业帮扶,不仅带来了就业机会,更带来了技术。贫困户脱贫意愿强烈,学农业技术有劲头。在东昌府区斗虎屯镇鲁西葡萄生态观光园,凡是加入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便可以免费在园内的教学基地学习种植技术。“贫困户入社,我们出资请城里的技术员,手把手地教给社员怎样种植适合的经济作物,怎样科学防治病虫害。学成之后,可以在观光园里打工领工资,也可以自己建棚种植入股合作社,采摘后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民意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孟光说。斗虎屯镇大徐村贫困户陈洪生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两年前加入民意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后,先当帮工学技术,后在合作社的帮助下,自己建起了大棚入股合作社。今年,陈洪生收入近3万元,而像他一样,通过学习技术,然后自己建棚种植的贫困户,大徐村已经有20户。“贫困户大多缺乏技术,学历不高,加上离城区远,村民顾虑多,不愿进城务工,农业劳动便成了带动贫困户脱贫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好的种植技术,不仅调动了本村贫困户的劳动积极性,而且还吸引了邻村的贫困户前来打工。”大徐村村党支部书记吕锡龙说。张孟光介绍,通过种植入股的贫困户,将和他一样成为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股东,贫困户得了实惠,合作社也形成了规模,更增加了附近贫困户在园务工的机会,实现了多赢。“东昌府区通过土地流转,扶持农户附近就业已初见生效,涉及200余村,惠及贫困户3300余户。”东昌府区扶贫办副主任陆忠生说。冯冠喜为啥愿意流转土地了在外务工的农民对土地流转很支持,他们常年在外务工,没有时间种地,愿意实现土地收益与务工收益双丰收。但大多数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对土地流转不很积极,甚至个别贫困户因为观念束缚,害怕失去唯一经济来源,抵触土地流转。“我图种地方便,就和别人调了地,时间一长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大了。想流转土地,可又怕流来流去流没了,这可是全家的命根子啊!”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冯庄村贫困户冯冠喜,谈及了他过去的顾虑。“通过土地流转可有效解决贫困户种植单一、收入很少等问题,但‘一家三五亩、散落七八处’等问题,成了农民抵触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为消除农民顾虑,我们提前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农民怀揣着土地确权的‘小本本’安心流转土地。”闫寺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强说。如今,冯冠喜以年租金1000斤小麦/亩的价格,与山东久久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公司流转土地从事中药材种植。公司不仅每年提前支付冯冠喜土地租金,而且提出了小麦就算降价,保底1200元/亩的保障,并雇佣冯冠喜进入公司打零工。“闫寺街道办事处和村委的干部多次考察,了解久久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并且监督、监管公司,要求公司每年都提前支付明年的土地租金,不能把风险转嫁村民,给贫困户吃了一颗脱贫致富的定心丸。”山东久久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冠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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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1 11:43
  • 浙江省推广淤泥利用提升耕地质量
    2016年6月15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淤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淤泥用于肥料利用和土地改良利用的做法,在土地整治中就近使用无污染淤泥,将淤泥作为今后新垦造耕地、耕地质量提升的料源之一。浙江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清淤与淤泥处置相结合,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科学合理设置淤泥堆场,加强规范化管理,严禁乱堆乱放,在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废弃矿坑、低洼地进行淤泥回填。浙江省将在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大力推广淤泥用于肥料利用(园林绿化、林地、农用)和土地改良利用的做法,将淤泥作为今后新垦造耕地、耕地质量提升的料源之一。浙江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对采用淤泥进行堆肥、复耕的给予支持。同时明确,淤泥堆放、固化处理所需用地可按临时用地办理相关手续。清淤及淤泥处置纳入农业用地的优惠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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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1 10:57
  • 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最新标准
    湖南省为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以下是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最新标准:一、湖南省耕地开垦费最新标准湖南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都要按规定先缴纳耕地开垦费,“先补后占”的用地单位除外。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的1.5倍征收,占用其他耕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同等标准征收。耕地开垦费由有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征收,报国务院审批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耕地开垦费必须专款专用,实行项目管理。省、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耕地补充方案编制项目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用款经审核后,及时将款拨给省、市、州、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属上下级之间的耕地开垦费的拨付,必须通过财政专户内运行。省、市、州、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将款及时拨给补充耕地承担单位。直接拨款给补充耕地承担单位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并与补充耕地承担单位签订补充耕地合同,明确补充耕地位置、数量、质量、灌溉设施、开工竣工日期、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市、州、县一律不得用耕开垦费到本省行政区域外实施耕地开发整理项目。二、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农作物的已垦滩涂。第三条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能补充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计划补充耕地但尚未实施的,以及补充的耕地未经有权机关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均应在办理批次或项目用地审核、审批手续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不能自行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耕地的,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第四条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计划管理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严格实行先补充后占用,加强计划管理。第五条耕地开垦费遵循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耕地开垦费实行专项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财政,支出一律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使用必须全部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支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章耕地开垦费的征收第六条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主体是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单独选址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已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补后占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未实施先补后占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并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占补平衡。(二)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缴纳的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并由其负责对应项目的耕地补充,实现占补平衡;不能实现先补后占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并负责组织占补平衡。(三)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耕地开垦费的范围、时限、方式由省国土资源、物价、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委托市州、县(市)征收的耕地开垦费由省集中20%,用于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第七条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均耕地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将全省划分为4个征收耕地开垦费区域等级。每个区域等级中,将耕地分为水田和旱地两个不同计征类别,充分考虑以不同途经新增同等质量耕地的亩均综合成本,确定耕地开垦费具体征收标准。第八条耕地开垦费缴纳程序。用地审批报告经签批后,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用地的单位发出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载明占用耕地面积、缴纳标准、缴纳总额、缴款账户和缴款期限、收费批准文号等内容。(一)缴入省级的耕地开垦费由申请用地的单位按缴款通知书要求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申请用地的单位凭银行缴款回执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二)缴入市州、县(市)的耕地开垦费的缴款程序,由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规定,需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批准书文件的,必须附耕地开垦费缴纳凭据。第九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耕地开垦费不得减免。第三章耕地开垦费的使用第十条耕地开垦费按项目进行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耕地保护相关支出,分别按可用资金的90%、10%安排。(一)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是指为实现非农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途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而实施的项目支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按现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二)耕地保护相关支出主要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库建设、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含基本农田)调查、耕地数据库建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日常管护、基本农田标志牌建设、耕地动态巡查、新增耕地验收和后期维护、新开发耕地种补助以及对保护耕地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等支出。第十一条省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行计划管理。(一)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各市州、县(市)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结合各地耕地后备资源状况,下达各市州、县(市)年度补充耕地面积计划。(二)各市州、县(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标准,组织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会同市州、县(市)财政局初审后,联合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申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省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三)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级耕地开垦费征收情况,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及时向省财政厅申报耕地开垦费项目支出预算。省财政厅将项目预算下达至省国土资源厅系统财务,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纳入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第十二条市州、县(市)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资金管理模式参照第十一条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可以将两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资金比例分别计算。第十四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耕地开垦费所需业务费可按不高于缴入同级财政耕地开垦费总额的5%安排。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省、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耕地开垦费征收台账和耕地开垦费项目台账,征收台账应载明建设用地名称、用地单位、占用耕地类型、数量、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应缴数额、已缴数额和欠缴数额等;项目台账应载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设计新增耕地数量、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竣工日期等。第十六条省、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耕地补充指标结算台账,详细载明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宗地位置、占用耕地类型和数量、缴纳耕地开垦费数额、补充耕地项目名称、补充耕地地理位置、经验收合格的补充耕地数量等,切实保证对应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第十七条各级财政、物价、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的监管力度。对不履行收费职责、违规减免、应收不收、不及时足额缴库以及截留、坐支、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01〕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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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1 10:00
  • 合作社土地托管,农民外出挣钱
    夏收刚过,相信很多农民朋友都忙忙碌碌了好几天吧,风风火火抢收庄稼,赶着播种下一茬,这边灌溉,那边晾晒入仓,转眼秋粮出苗了又要除草打药,想想都觉得忙,可是有的人叉着胳膊翘着二郎腿就看着粮食收回家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人家是把土地托管出去了。先说说什么是土地托管,农民(当然也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等)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比如供销社或合作社),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土地所有权及农产品仍是农民的。简单来说,就是地还是你的地,粮食收了也归你所有,但是种植管理环节由供销社或合作社来做,供销社或合作社根据服务多少收取一定的费用。通常一般把提供一个或几个环节的服务称为半托管,提供全部环节的服务称为全托管。大家想想托儿所的全托班和半托班就明白了。干土地托管,做的就是服务,供销社或合作社通过发挥自身的经营服务优势,整合社会资源进行服务,实现统一整地播种、肥水管理、技术培训、病虫防治、机械收获,整个过程提高了生产效率,还能增加粮食产量,当然了,增产主要是通过科学管理和集约化生产实现的,增产的部分仍归农民所有。整体算下来,土地托管出去,农民虽然花了钱,但是却挣了钱,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是托管的费用低于以前自己种植所花费的农资农机费用,二是粮食增产了增加的收入,三是不用自己管理免去了误工费以及外出打工的人来回的路费,这三方面算下来一正一反都是钱呢。而负责服务的供销社或合作社,通过统一跟厂家购置农资,免去了中间环节得到价格优惠,通过测土配方施肥从而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通过各种机械减少人工投入,每亩综合下来也能有七八十元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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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30 16:45
  • 江西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出台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针对当前各地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集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等手续和材料;对已办房产证、未办土地证的城镇个人住房登记申请,按有关规定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意见》指出,原按“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出让并办理首次登记,现当事人要求按房屋规划用途区分住宅、商业用地使用权的,应予受理。其登记的使用期限在首次取得该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间的基础上,可以按住宅用地不超过70年、商业用地不超过40年的最高年限计算,也可以按原出让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或按各地现有做法执行。《意见》指出,建筑物超出出让宗地界址,购房人原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等业务的,应予受理。建筑物跨出让宗地建设造成宗地边界变动事实的,应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宗地调整意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补缴出让金的,应在处理到位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意见》明确,对个人住房房屋所有权转让中涉及划拨土地处置及出让金缴纳问题,各市县不动产登记局应尽早请示当地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处理意见。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的,应在登记簿和登记证书上记载;须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出让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因兼并、重组等转让划拨工业用地及建筑物的,可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类业务受理。对在原工业厂房加层并提交加层建筑的房屋竣工验收文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予受理。对国有建设用地已设立抵押权,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等相关登记,且当事人提交了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文件的,应予受理。国有建设用地或在建建筑物已设立抵押权的、预购商品房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均不影响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对国有建设用地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延期、担保范围变化等原因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且当事人提交了原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文件的,应予受理。对已办理登记,但原登记机构无法找到登记档案的,按照属地登记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认不动产权利属实、有效的,应完善不动产相关资料,并免费补办登记。此外,《意见》还指出,统一登记前已产生并经原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房产测量等成果,应继续沿用,对缺少空间坐标数据的,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补充测量。建设用地上房屋的独用土地面积和分摊土地面积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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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30 15:00
  • 为什么要实行轮作休耕制度?
    日前,农业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重点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开展轮作试点,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轮作休耕制度是切实保护耕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严格地保护数量,二是不断地提升耕地质量。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这些年,我们以有限的耕地养活了十几亿人,但也付出了极大代价,耕地数量减少、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土壤污染加重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农业部部长韩长斌在2016年两会上答记者问时称,“在我国农业生产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我们有能力、有机会更多地关注土地问题”,目前来看,可以通过控制投入品、治理污染土壤、耕地轮作休耕三种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实行轮作休耕制度,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方案》强调,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严禁废耕,不能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助推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实行。近年来,我国粮食实现了产量实现了12连增的可喜成绩,同时,也出现产量、库存量和进口量“三量齐增”现象。“三量齐增”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内粮食竞争力弱,国家实行最低保护价政策和收储政策,国内外粮价倒挂明显,另一方面是,农业结构矛盾明显,大豆缺口很大,玉米增产超过了需求增长,牛奶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质量、信誉保障的要求。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品种结构,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自2015年11月,农业部发布《“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以来,玉米结构调整已取得了一定进展。按照《方案》要求,推广“一主四辅”种植模式将进一步调减玉米种植面积,“一主”即实行玉米与大豆轮作,“四辅”,即是实行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实行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苜蓿、草木樨、黑麦草、饲用油菜等饲草作物轮作;实行玉米与谷子、高粱、燕麦、红小豆等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轮作;实行玉米与花生、向日葵、油用牡丹等油料作物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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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30 11:52
  •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开始试点了,补贴是多少?
    日前,农业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标准和方式做了明确规定。轮作补助标准方面,《方案》指出,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结合实施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玉米结构调整,按照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开展轮作试点。休耕补助方面,《方案》要求,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收入。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所需资金从现有项目中统筹解决。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分配到省,由省里按照试点任务统筹安排,因地制宜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折粮实物补助的方式,落实到县乡,兑现到农户。允许试点地区在平均补助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对农户实施轮作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以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实行保基本、重实效的补助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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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9 16:47
  •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及第一批供给侧改革去降补(六新六去)工作清单的通知》(江府〔2016〕12号)要求,督促市直各部门及各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有序推进去库存工作,制定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各市(区)去库存周期基本达到合理区间为主要目标,通过督查方式推动去库存工作,加强住房保障、稳定住房消费,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在全部消化新增供应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15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其中商品住房消化8万平方米,非商品房住房消化7万平方米。其中一季度消化4.5万平方米,上半年累计消化7.5万平方米,前三季度累计消化10.5万平方米。其中蓬江江海区3.9万平方米,新会区2.6万平方米,鹤山市1.9万平方米,台山市2.1万平方米,开平市1.8万平方米,恩平市2.7万平方米。三、工作任务,措施和分工1、根据《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要求,具体的工作任务、措施、完成时间以及相关责任单位按下表细化和分解。每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联系其他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有关去库存的具体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责任单位的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定期把工作方案和完成情况等书面报送市住建局汇总。2、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在6月15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当地2016—2018年的去库存行动计划及2016年年度计划,并抓紧落实,核查各季度及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四、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区)人民政府去库存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一)书面督查。根据各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当地2016—2018年的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核查各市每年各季度及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二)实地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各市对去库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核查数据、实地踏勘、随机抽查相关项目、座谈交流、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三)督查内容及要求1、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制定情况(书面督查为主)。2、各市(区)人民政府是否将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3、各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制订的本地区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行动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去库存工作任务应分解到年度、季度。各市去库存工作任务不得低于《行动计划》规定任务,鼓励各市根据当地库存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去库存工作任务。4、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各市采取出售、出租、开发商自用等方式去库存的情况。出售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出租以开发商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开发商自用指开发商一定时期内不再出售、出租,留作自行使用,需提供明确用途的证明材料。5、相关备案、备查材料报送要求1)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度计划及《去库存工作联络表》(见附件1);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2017年年度计划。2)认真填报《各市(区)去库存工作任务督促表》和《商品房项目去库存工作台帐》(见附件2、3),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将上半年、1-3季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日期截至每季度末月的25日)报市住建局。确保去库存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应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3)上述材料以各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四)督查结果1.季度考核排名。市住建局根据督查结果,每季度末按照各市去库存总任务、完成任务情况、占年度任务比例等对各市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全市通报,并汇总相关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2、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和问责。报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结果,按规定开展专项督办。3、实施约谈问责制度。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市(区)通过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挂牌督办、市住建局约谈、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区)及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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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9 16:46
  • 土地整治,整出条条“农民增收致富路”
    最近虽是“三夏”农忙时节,邵原镇王岭村王前居民组的张成现却感到很轻松。往年,因为路不好,地里的麦子需要他一趟一趟往家背。今年,他开着装满小麦的农用三轮车在水泥路上飞驰:“多亏了土地整治项目,修通了往地里去的水泥路,修建了蓄水池,打了机井,现在种地、浇水方便多了,省心省力!”张成现说,村里的这些耕地大多是坡地,产量较低,以前去地里干活,三轮车开不进去,浇水也不方便,庄稼基本靠天收。邵原镇地处西部山区,像王岭村这样耕地地块小、地不平、路不通的村不在少数。察民之所虑,解民之所难。邵原镇土地所所长杨国平介绍,为改善群众的耕种条件,邵原镇从2014年开始,就筹划土地整治项目。在他们的协调努力下,2015年6月,邵原镇4.2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一年。该项目工程总投资5800余万元,涉及该镇28个行政村,涵盖土地平整、水利配套、电力设施、道路硬化等方面。史家腰标段是土地整治项目的标段之一。仅这个标段,就涉及崔家庄、史家腰、北李凹等6个自然村,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整治后,当地群众非常受益。史家腰村村民王素娥指着村前一条平整的道路说:“我们这里果园多,家家户户都种有苹果、桃子。以前最愁的就是收苹果、摘桃子,因为路不好走,摘下来就得一袋袋背很远。现在我们修通了一条大路,车能直接开到地头把果子拉出去。”王素娥口中的这条道路,是挖山得来的。一座山阻挡了史家腰村与周边村的连接。村里的群众往外去,得绕很远。经过技术测量,工程队决定挖山,在山体上直接开挖,遇到比较高的地方就分层挖,一直挖到符合设计图纸标准为止,最终让这条道路从山中间直穿而过,保证了整理出来的土地效益最大化。邵原镇的土地整治项目中,仅硬化道路就有150余条,28个行政村直接从中受益,受益群众2.5万人。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邵原镇共平整土地4000余亩,调动土方160余万立方米,新建蓄水池106座、拦河坝4个、机井25眼,架设变压器22台、电线2万余米。多一分好田就意味着多一份收成,多一条通往田间的路就距离农民增收致富又近了一些。邵原镇副镇长田颖说,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根本上改变了邵原镇“农业靠天收”的局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现在,邵原镇各村发展经济作物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史家腰村要打造千亩富硒苹果基地,碌碡村着重发展烟草种植……全镇上下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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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8 17:31
  • 土地被滥用的原因有哪些?
    土地被滥用的原因有哪些?目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严重,合理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我国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建设用地量大,土地利用相当粗放,用地结构不合理,违法乱建,“空心村”等现象普遍。第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在,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投资主体是各级政府,投资意识和行为脱离企业经营规律和市场需求,往往在争项目、要投资、占土地上下功夫。在用地行为上,普遍存在着宽打宽用、多多益善的现象,导致对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可以说,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土地利用的影响是土地粗放利用的根本原因。第二,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配置作用发挥不明显,土地的配置机制不完善。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既存在土地市场机制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过分市场化的问题。许多应该实行招拍挂的土地,没有实行招拍挂,不适当地采取协议或划拨的方式,目前划拨范围仍然较宽,划拨用地量过大;而对某些土地实行简单化的拍卖,形成个别的高价地,产生不好的影响。第三,现行的税收制度不利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和合理流转。现有建设用地保有成本太低。在城镇,目前只收取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和城市房产税(对外资企业收取),这3个税种不仅税率低,而且有的税种还有相当大的减免范围。在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的保有成本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导致多占地、占好地、囤积土地,不愿转让土地。第四,土地管理不完善,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土地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土地市场信息服务滞后,政府难以适时调控土地供应量,土地投资者盲目性很大,结果不仅没有使土地资源得以节约集约利用,还造成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由于监管不力,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宽打宽用、批少占多的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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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8 14:46
  • 国土资源部隆重表彰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金色的奖牌、火红的绶带、激昂的乐曲,汇成一片热情的海洋。6月27日,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在京隆重举行。北京市朝阳区等225个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受到表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等14个模范地级市予以通报表扬,授予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省级主管部门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的战略部署,推动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更大成效。会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库热西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副部长曹卫星宣读表彰公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宣读表扬通报,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钟自然,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部总工程师彭齐鸣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姜大明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向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模范市和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表示热烈祝贺。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国土资源系统高举节约集约大旗,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向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创建活动成为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的有力抓手,搭建起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创新平台,形成了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强大力量。创建活动中,超过60%的参评县(市)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形成了推进节约集约的内生动力。社会公众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的满意度,由2010年首届创建时的54%提高到2015年的70%。姜大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国土资源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开展创建活动的核心要求。他从三方面深入阐述了如何全面把握中央关于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的战略部署、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深刻认识新发展理念赋予创建活动的新内涵。创建活动要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持续推进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推动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使创新成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第一驱动力。要在协调发展中优化国土资源开发格局,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要以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绿色发展,实行资源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以更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发展。要以开放理念落实资源节约共同责任,构建起“大家用大家管”的共同责任机制。要让人民群众共享节约集约创建成果,把群众受不受益、满不满意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衡量标准,夯实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要深入理解新资源观对创建活动的新要求。要坚持节约优先,深化集约利用,注重循环发展,发挥市场作用,突出科技引领,牢固树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努力实现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资源保障更加坚实、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要准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新任务。土地和矿产资源是生产要素,在供给侧处于重要位置。要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通过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助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资源要素支撑。资源利用要更加科学,坚持“有多大锅贴多大饼”,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度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资源供应要严控总量,切实扭转无序扩张、粗放浪费的传统供应模式。资源管理要体现差别,根据稳增长和调结构要求,适应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分区域、分产业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用地用矿政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姜大明指出,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是一场持久战,要通过打好一届又一届创建活动攻坚战夺取全面胜利。要发场“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在真抓实干中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创建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牵引带动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出活动的潜力和效能。姜大明强调,要突出目标导向,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落实“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方案,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建成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要抓好制度完善,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总结实践成果、用好用足政策,发挥好政策制度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保障作用。要形成整体合力,通过落实共同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互学互动、营造创建环境,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统工程发挥综合效能,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整体提升。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眉山市、山东省诸城市、湖南省长沙县、陕西省神木县等单位代表分别在会上作典型发言。第三届获得表彰的模范县(市)和获得表扬的模范地级市党委或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及创建活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创建活动办公室有关人员,以及创建活动部分专家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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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8 11:10
  • 国土资源部: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最新消息)
    2016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一年,按照工作安排,要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如何确保这一艰巨任务如期完成?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年度专项督查台账,明确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协调,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为确保专项督查工作顺利推进,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推进工作并配合做好专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目的是: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督查的范围为全国31个省(区、市)的所有市县。督查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推进和出台文件情况,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是否有效落实、出台文件是否依法依规;二是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重点督查机构建设是否到位、资料移交是否到位、资金保障是否到位。机构建设到位的标准是:人员、机构和职责“三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按照人员划转要求或划转、招聘等方案,原来从事各类登记的业务骨干已经足额划转到位或招聘到位,落实到岗,人员队伍稳定,职责机构整合文件中人员划转的要求全部落实。机构建设到位——不动产登记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组织架构和领导班子已经明确、到位,能够顺畅地接受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权责一致、上下衔接、有效运行并开展相关工作,机构整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全部落实。职责履行到位——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完整,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行使,职责整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全部落实。资料移交到位的标准是:各相关部门原有的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原始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已经完整同步移交给了不动产登记机构,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已经移交了电子登记资料,并明确了纸质登记资料原件移交计划和时限,不影响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版证书。资金保障到位的标准是:各级政府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科学安排,落实经费,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保障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各项经费需求。同时,专项督查还要对各地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的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尚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地方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以2016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力争实现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根据《方案》排定的“时间表”,今年7月~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要求省级自查报告经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后于9月底前报部;10月~12月为督查实施阶段,期间,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2017年1月10日前,督查组提出工作不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的有效办法,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专项督查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协调,部统一部署,各督查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部相关司局和单位参与配合。专项督查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各地要按照专项督查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专项督查的各项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严把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情况和上报数据的审核关口,及时督促纠正问题,确保情况真实可靠,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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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2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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