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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津沪2020年耕地指标均被大幅度降低
    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并给各地下发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按照《调整方案》,北京天津和上海三地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均被大幅度降低。在原有规划中,北京需要在2020年保有21.47万公顷耕地,《调整方案》将之降低为11.07万公顷;天津在原有规划中需要在2020年保有43.73万公顷耕地,《调整方案》将之降低为33.40万公顷;上海在原有规划中需要在2020年保有24.93万公顷耕地,《调整方案》将之降低为18.80万公顷。1平方公里等于100公顷,1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所以,我们可以计算出来,北京、天津各增加了大约100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上海增加了大约600平方公里。这简直是雪中送炭,极大缓解了京津沪,特别是京沪建设用地短缺的局面!如果你是“天天说钱”栏目的老读者,就知道自2014年开始,我就持续关注国土部关于“划定城市边界”的新政,在各个时间节点上我都有分析文章,对这个政策一直表示反对。所谓“划定城市边界”,出自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中国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年来粮食自给率不断下降,威胁到国家安全。所以,保护耕地成为国家战略。这份文件在谈到大城市建设用地跟耕地保护的关系时说:大中城市周边还有不少优质耕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占用优质耕地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为此,必须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科学控制城镇规模,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之所以说上述三地迎来政策红包,是因为在此前的土地二调中发现,这些地区的耕地保有量已经触及“红线”。北京土地二调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北京有耕地22.71万公顷,距离原有规划确定的目标21.47万公顷,仅有约1.24万公顷的占用空间。从1996年至2009年的13年中,北京年均减少耕地8980.9公顷。如果不能及时踩刹车,北京两年时间就可能突破耕地红线。天津官方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天津耕地面积已降至43.93万公顷,比原有规划中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仅多出2000公顷左右。上海的情况可能最为严重。上海官方发布的土地二调结果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耕地18.9759万公顷,人均耕地仅为0.12亩,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1/12。上海耕地数量减少早有征兆。早在2009年,国土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时,就将上海定义为“耕地面积明显减少”的地区。网友意见:1、中国粮食自给率下降,不仅仅是耕地减少造成的,更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分散造成的。高度分散的承包权,让中国农业基本上停留在秦汉时代,它不适合大规模生产和大资本运作。所以中国粮食成本非常高(我们的粮食基本上是手工打造的),利润非常低,农民种地积极性下降。因此,解决粮食问题首先要改变农业体制。目前大量的耕地是被抛荒的,无人耕种,因为没有合理的利润。2、中国城镇化的最佳路径是大城市化,而不是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政府均分发展机会和公共资源,这在现行体制下是无法做到的,而且这种城镇化方式反而浪费耕地。将中国的人口集中到几十个大城市,才可以真正节约耕地。3、有人口增量的大城市要增加建设用地,否则房价将失控;人口流失的城市,要严控城市扩张浪费耕地。事实上,中国的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城,普遍存在严重浪费耕地现象。而一线城市、强二线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4、建设部给大城市开的药方“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只能增加城市交通成本。摊大饼的城市模式历来受到质疑,但如果有足够的地铁、轨道交通配合,其实效率最高、占用耕地最少、资源消耗最小。那么,大幅增加中心城市土地供应,会成为大城市楼市的利空吗?这当然是利空,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但这对于大城市的居民来说,是一项德政,也是必须做的。从长远看,有人口增量、级别较高的城市,其楼市仍然可以长期看好。毕竟,新增的建设用地基本上都在郊区,而且这些土地仍然是有限的。从京津沪的耕地数字看,北京这一次就释放了全部耕地的一半,上海、天津释放了四分之一,他们的家底都不多了。至于深圳这种城市,估计不用国土部调整,就已经没有耕地可言了。所以,深圳只能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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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11 10:00
  • 青海——首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成功
    近日青海首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成功,有的人肯定还不知道耕地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吧?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青海省首批大额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由都兰县政府与省水利厅、交通厅等单位达成,解决了湟水北干渠扶贫二期、西干渠工程项目以及交通项目等重点项目由于耕地占补平衡无法落实难以立项报批用地的问题。此次交易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共917公顷,成交总价达1.4亿元。其中用于两项水利工程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共390公顷,总价为9828万元;其余指标用于青海省的交通项目建设。据介绍,湟水北干渠扶贫二期、西干渠工程是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计划。此前,项目所在区域无法落实补充耕地,项目无法审批落地。为此,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积极统筹协调具有丰富耕地后备资源的海西州、都兰县政府与省水利厅、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洽谈,于近日达成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交易协议,促进了项目的落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耕地占补平衡在数量质量要求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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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11 09:28
  • 农业部:召开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
    2016年7月7日、8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杭州联合召开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决策部署,总结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验,动员部署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得准、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到会致辞,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会议,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浙江省政府秘书长李卫宁出席。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以及江苏、河南、宁夏等省(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铭,吉林等8个重点城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典型经验交流。在充分肯定一年多来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姜大明表示,完成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对全域划定而言,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必须不松懈、不停歇,以更高标准,一鼓作气推动划定工作向所有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展开。就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向全域展开,姜大明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明确全面划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四个不能”为底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将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落实到每个农户。要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二要正确处理划定工作与规划调整的关系。必须把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好;必须把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落实好,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必须进一步重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前置条件,划定工作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要求的,上级政府对下级规划不得审批,要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同步完成。三要把全面划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调整完善,不是另起炉灶、再搞一套;必须明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优进劣出”,绝不允许借规划调整完善之机随意改变原有基本农田布局,更不允许擅自把不稳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搞“狸猫换太子”、滥竿充数;必须明确,各地接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核定的划定任务后,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迅即组织实施,不要犹豫拖延。划定工作要全面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四要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约束性保护统筹起来,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任务,做到“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姜大明强调,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国家意志、刚性约束、时代要求。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把用新发展理念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始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路径和方法贯穿始终,把“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贯穿始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抓紧推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正面引导、凝聚共识,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韩长赋在讲话中指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民利益的迫切需要,同时,也面临着难得机遇,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以高度的自觉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抓紧抓实抓牢。他表示,要加强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建立“两区”,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建立“两区”的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划到哪,“两区”就得在哪建。建立“两区”有助于更好地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两区”建得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就落得更实。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观摩了杭州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宣传片,现场考察了杭州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杭州、吉林、鹤岗、苏州、福州、济南、洛阳、武汉、贵阳等9个重点城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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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17:32
  • 全球土地可持续发展——改良农业生产实践
    土地可持续发展在维持土地长期生产能力的同时,能够保持或增加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体系。可持续的生产系统是在“投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产出依然不会减少”的系统(Monteith,1990)。其中,“最佳管理实践”(BMPs)是可持续土地管理系统的基础。农业生态系统依靠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生物多样性、虫害控制、土地结构及肥力维护、养分循环、水利服务),同时还提供了如土壤和水质调节、碳封存、生物多样性支持以及文化服务等功能(Power,2010)。但是,农业也可能成为众多危害的根源,包括丧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土壤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养分流失,温室气体排放及农药污染。由于最佳管理实践能够实现生态系统服务效益并在不同程度上减少各种不利影响,因此可以通过采纳最佳管理实践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本节的目的旨在简要地(1)指出受最佳管理实践影响的特性及过程,(2)指出在评估最佳管理实践对这些特性及过程的影响时,应该考虑的因素,(3)提出展望,即在迅速演变的、全球多样化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下,加强最佳管理实践的开发与应用。这个愿景承认,支持最佳管理实践的开发、适应和应用对土地管理体系的升级,即从小型到大型,从有机到传统加有机,从人工化到高度机械化,以及从低外部投入到高外部投入的土地管理体系,非常重要。受最佳管理实践影响的特性和过程,以及影响其效果的因素最佳管理实践对可持续土地管理体系的贡献取决于其对土地和土壤各种特性和过程产生的独立和相互影响。表5.1列举了13种特性和过程以及能够对其产生积极影响的代表性最佳管理实践。每一项最佳管理实践的最终效果取决于其应用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背景。各种最佳管理实践之间以及不同特性与过程之间的相互影响也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这些效果也会因规模而异,从田地、农场到流域、区域和全球范围,均有所不同。最后,有几个最佳管理实践实际上是结合许多不同的实践生成的,例如,农业林学或实地管理也涵盖在最佳管理的概念中。国际农业知识与科技促进发展评估报告第六章对可持续性的几个选择有更加详细的讨论。重要原则:提出了有关农业生态学的许多“原则”。这些原则虽然被普遍引用,目的是支持以小规模、高度多元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为基础的最佳管理实践,与此同时,这些原则对开发适用于更大规模土地管理系统的最佳管理实践也具有相关性。这些原则包括:再循环再利用所有可用的生物质(如农业剩余物,周边林木的切屑,粪肥)以便补充并不断恢复土壤养分,通过改良土壤种植植物,特别要注意土壤有机物和土壤生物活性。可通过增加粪肥、促使蚯蚓种群数量增长,提高生物活性;保护土壤不受太阳直射、强风及水流侵蚀,尽可能减少地表和地下生长因子的流失;在最大程度上保持多样性,提高自然恢复能力,增加生物之间有益的相互作用和协同作用,使自然生态过程能增强而非削弱农业生产。正如Hillel(1991)和其他人指出的,这些原则及类似原则已经被成功应用,支持了数千年的文明进程。加强最佳管理实践的开发和应用:旱地农业生产以及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产量增加潜力(现实能够达到的产量与农民实际产量之差)为人们提供了契机,既能系统研究使用现有最佳管理实践带来的潜在效益,又可探讨在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下开发新型管理实践带来的潜在效益。对亚洲、非洲半干旱地区的主要旱作作物和西非、北非的旱作小麦进行产量差分析,结果表明,对于主要的旱作作物,产量差大时,农民的实际产量要比能够实现的产量低2~4倍(Singh等,2009}Fisher等,2009),从历史发展也可以看出,受益于先进管理经验的农业实践和耕作制度之间的产量差也呈增长趋势(Wani等,2003,2009)。Chen等(2011)近期发表一篇文章揭示了土壤·作物系统综合管理(ISSM)对中国玉米产量粮食安全的影响,表明运用土壤作物综合管理体系提高养分利用效率指数之一——偏要素生产力(PFP),可以使农民实践模式和高产模式下的玉米产量分别提高120%和170%。FAO(2009a)的一个专家小组指出,如果对农业生产的研发和政策给予必要的投资,可以在2050年实现粮食产量大幅增加。有关最佳管理实践的长期试验也可以为土地土壤可持续管理提供相关数据和指导(Richter等,2007)。要大力开展外延和推广教育,确保改良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能够快速传递给农民并为之所用。农民和有关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是开发传播最佳管理实践研究推广过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实地考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可以推动农民、农学家、土壤科学家、政府官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交流。((活性氮管理德里宣言》(INI-ING2010)指出:“确定、交流和推广最佳管理实践需要包括政府部门、科学家、实践人员和政策制定者在内的全球、区域和国家层面众多利益相关方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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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14:36
  • 2016《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实施
    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国土局正式出台实施2016年《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确立了“五个更”的主要目标,即依法用地意识更强、耕地资源保护更优、建设用地管理更严、违法用地监管更准、农民权益保障更全。《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十大”工作任务,即修订一套管理制度、落实两大惠民行动、深化三个专项工程、强化四张监管网络。同时,《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还明确了推进步骤、职责分工、实施范围等,确定天子湖镇南北湖村和孝源街道尚书圩村为首批示范创建村。《安吉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正式启动,为扎实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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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14:12
  • 云南建立省级土地储备机构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6月,在昆明市融城金阶广场,云南省政府在这里举行了简单而又热烈的揭牌仪式,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和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运营。“建立省级土地储备机构,完善土地储备制度,这是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对云南省加强土地资源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在揭牌仪式上,省政府领导说。云南省级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意味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云南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云南省土地储备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有15个州市和111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省土地储备工作的“短板”也开始暴露:如缺乏对全省土地储备工作的统一指导,土地储备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渠道少、融资难等。因此,亟需建立一系列运行机制,增强省级调控土地市场能力、集中土地资源优势办大事、防止土地收益流失、平衡及提高全省土地资产价值、为政府提供可支配财源。为此,云南省适时启动了省级土地储备机制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级土地储备制度建设推进迅速,目前已成立云南省土地储备委员会,出台《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和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并展开了试点工作。依照《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及周边配套建设用地;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拟开发的国有未利用土地和拟开发的省直属单位国有农用地;省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闲置、空闲、低效利用的国有土地;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储备的土地;依法回购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依法收回的土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土地和省人民政府确定储备的其他土地八类土地可纳入省级土地储备范围。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解决了省级土地储备的政策依据问题,又为省级土地储备留下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起到了“补短板”的作用。当然,供给侧改革不仅仅是市场的改革,更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所需供给约束为标准的政府改革,其内容包括减少政府对土地、劳动、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供给限制。在此次的省级土地储备机制建设中,省委、省政府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一方面在改革制度建设上当仁不让唱主角;另一方面在市场运作上放手,不参与土地一级、二级开发。今年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带来土地储备融资方式、资金管理的巨大变革。贯彻《通知》的相关要求,云南省对土地储备筹资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通知》提出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工作,与我省大力推进省级土地储备中心和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建设的做法相契合,表明省委、省政府建设完善全省土地储备机制的一系列尝试是正确的。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平表示,作为省级土地储备的市场化运作载体,公司将以服务全省重大战略实施为目标,配合全省重大项目进行土地收储,保障全省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培育,助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开展相关投融资工作,提升储备土地的价值。“目前,我省省级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进展顺利。”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黄文武说,滇中产业新区小哨片区土地储备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按照“先行先试、一事一议”的原则,已制定方案上报省土地储备委员会。我省启动了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用地项目、畹町口岸建设和特色风情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等土地收储开发工作,计划每年投资50亿元收储10000亩以上土地,预计近3年实现税收约5.07亿元。预计到2020年,省土地储备运营公司将累计完成土地入库量13万亩,土地出库量10万亩,融资规模超过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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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11:58
  • 7月昆明土地市场大放异彩,9宗地9.18亿元成交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土地市场也称地产市场。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7月土地市场在本周迎来开门红,7日,昆明10宗土地集中交易,最终9宗地块以9.18亿元成交,单日成交量超过6月份整月的成交额。其中,万科以4亿元拿下了盘龙区金马寺一宗面积57亩的地块,完成其在昆明的第10个项目布局。6月,除了云南景成集团以4.2亿元拍下巫家坝一地块,仅经开区一地块被云南谷雨物流有限公司以3420.675万元的底价拍得,这也是上半年本地市场土地交易最低的一月。据昆明国土资源局的数据:7月,共21宗土地计划交易。其中,昨日昆明主城共有10宗约476亩国有土地进行网上交易,除高新区1宗21.7亩的商业用地流挂外,其余9宗土地均以底价成功交易,交易金额共9.18亿元。其中,盘龙区金马寺片区一宗56.9亩的地块被昆明万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0555.02万元的底价拿下。根据企业注册信息,万云房地产为昆明万科的全资子公司。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是,位于普吉街道办事处的KCWH2012-5地块,最终以19278万元的底价被昆明韩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下。去年南博会昆明市项目签约仪式上,该公司与昆明市签约时表示,拟投资15亿元建设云南韩国城。土地市场中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我国土地市场包括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二级市场,其中土地一级市场主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还包括以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方式从政府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二级市场主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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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11:38
  • 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三高”常态化 监管层严控“地王”现象
    今年上半年以来,一二线城市土地市场持续火爆,高单价、高总价、高溢价率,“面粉贵过面包”等现象成为常态,而制造“高价地”的主体正是具有央企背景的地产企业或者央企本身。业内分析认为,由于自身融资成本较低以及为了在央企整合大潮中争夺主动权等综合原因,让央企获取土地储备的过程中变得激进。另一方面,由于频繁出现的高价地推高楼市预期。包括国资委、国土部、财政部等监管部门已经有所警示。不仅重申对高价地块的备案制度,也开始约谈制造“地王”一些央企负责人。分析人士认为,这背后体现出监管层管控房价和地价的决心。土地市场“三高”常态化6月28日,中原地产研究部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土地市场成交火爆,全国已经出现了200宗总价超过10亿的高价地块。其中,总价超过100亿的达到3宗,分别出现在杭州、深圳、天津。超过30亿的达到了51宗。此外,溢价率超过100%的高达89宗,溢价率超过50%的144宗。同比来看,2015年同期,全国范围总价超过10亿的成交地块只有110宗,2016年同比上涨了82%。在2015年同期,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只有2宗,超过50%溢价率的土地只有17宗。这意味着,2016年近半年时间里,土地溢价率100%地块数量同比上涨了45倍,溢价率50%的地块也上涨了8.5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6年是有史以来地王最密集的年份,“三高”地块普遍出现在一二线城市,高总价、高单价、高溢价率地块持续刺激房地产市场。“地价超过房价已经从一线城市蔓延到二线城市,对后市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风险”。张大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以北京为例,历史累计出让经营性用地中楼面价超过3万的地块合计有59宗,这59宗土地出让金共为1919.38亿元。截至2016年6月16日,这些地块开发项目的销售额只有224.8亿。另一方面,这些地块的成本价平均高达3.8万元/平方米,按照基本成本测算,后期销售价格需要在6万元左右。“而目前北京的房价销售均价在3.5万左右,因此这部分地王入市的难度依然非常大”。因此,张大伟认为,对于这1919.38亿的高价地项目来说,未来3年如果销售额不到2000亿元以上,很多项目将面临资金链方面的风险。央企抢地一二线热点城市今年以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苏州、南京、郑州、合肥、杭州、武汉等二线城市土地市场的“地王”项目频繁出现。从这些城市“地王”的成交结果来看,住宅类用地楼面价集体攀升,经常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值得一提的是,从这些城市“地王”背后的拿地主体来看,其中,央企或国企背景的房地产企业成为今年的拿地主体。中原的数据显示,上半年的200宗高总价地块中,国企获得的比例多达106宗,占比高达54%。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今年1-5月,央企房企频频出手拿地制造“地王”。从背后原因来看,首先,融资成本低、市场布局上优先考虑聚焦核心的一二线城市,是促使这些企业积极拿地的主要原因。其次,从房企的角度来看,即使是央企以联合体形式拿地在一线城市也难以独善其身,有钱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土地。这些企业普遍愿意转战二线城市,去寻找独立操盘的机会。并且中长期来看,市场仍然存在可以预期的上行空间。不仅如此,张宏伟还表示,对于央企来讲,不惜成本拿“地王”,扩充在一线城市、核心二线城市的土地储备,增加公司的估值,其背后更大的原因是为自己在央企地产企业整合与重组过程中增加“话语权”。“从央企地产整合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央企没有充裕的土地储备,并且从企业估值的角度来看处于‘弱势’,极有可能会被其他央企合并”。张宏伟认为,由此来看,央企地产企业不惜成本拿“地王”,其出发点并不完全是按照成本和收益的常规测算,其背后更大的原因是谋求自己在央企地产企业整合与重组过程中增加“话语权”。“地王制造者”面临监管不过,央企制造“地王”的现象已经引起业内以及监管层的关注。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为了平稳热点城市土地市场走势,财政部、国资委等央企主管部门已经对部分央企进行约谈,约谈的主要目的就是央企不能再制造“地王”。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本报记者,监管部门进行干预,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近期房价上涨的背景下,地价也出现了快速攀升的态势,而推高此类地价的无疑是央企。“对央企进行训话和约谈,实际上一是规范此类企业后续资金的投向和节奏。二是给予市场一个预期,即搅局者会收到行业约谈或管制的风险,背后也体现出了管控房价和地价的决心”。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部了解到,由于一二线土地市场高价地频出,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于6月上旬重申“异常交易地块”的备案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及时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事实上,2011年以来,国土部逐步完善了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明确了异常交易地块的上报范围、方式、条件、期限等,同时还要求在备注栏中认真分析异常高价的原因。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出现异常高价地块的市县进行督促和约谈。但是,国土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异常交易地块备案率仅为18%。国土部此次表示,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是做好房地产用地市场管理和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工作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其作为基础工作长期坚持。尤其是,针对已出现异常交易地块的市、县,国土部要求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分析,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化解土地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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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7 17:32
  • 国土部确定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上限
    日前,由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6亿亩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之内。方案明确,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在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时,各地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坚持保护优先,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用地;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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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6 15:30
  • 国土资源部拟整合修改175项规范性文件
    继宣布废止或失效315项规范性文件后,国土资源部近日决定对17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修改,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活力。规范性文件整合修改主要针对同一或同类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筹设计、修改完善,目的是删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繁文缛节,打破制度“碎片化”带来的条条框框限制,全面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此次整合修改涉及37类同类事项的175件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包括增减挂钩、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征收、用地审查报批、土地确权、土地储备、宅基地管理等土地管理政策,以及勘查矿产资源审批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登记、矿业权出让、矿业权评估、矿业权市场建设、储量评审、地质资料管理、矿产督查、地质公园建设、古生物化石保护等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文件。据悉,整合工作安排将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和管理实际需要分类实施。一类是有关改革思路和要求已基本明确、需今年11月底前完成的整合修改工作。另一类是需待国务院有关重点改革和立法工作取得进展后完成的整合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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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6 13:57
  •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2017年可上市交易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夏阿国表示,从2017年开始,将在全省推广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将可以同城市国有土地一样,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并实现健康流转。夏阿国说,浙江省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逐步稳妥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浙江省还要求,将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的试点,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此外,有条件的地方开始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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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6 09:40
  • 乌兰察布市:关于做好下一步土地利用工作的解读
    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举办乌兰察布市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培训班,特聘请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郭任同志就土地利用管理、新政策实务、土地出让合同录入、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工作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各旗县局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答疑。该市局利用科负责人针对单独选址项目、分批次项目、十个全覆盖项目组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对2016年度土地利用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市局纪检书记就当前土地利用新形势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讲解。该市局刘局长作总结讲话,并对2016年度工作从八个方面作出重要安排,要求各旗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把培训班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带到工作中去,狠抓落实。通过学习与实践的积累,更好地指导服务于今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土地管理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各旗县局从事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6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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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7:30
  • 湖南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超50%
    7月1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发布消息,截至6月30日,邵阳市、益阳市、张家界市、株洲市、郴州市、衡阳市、娄底市、湘潭市、永州市等9个市本级和长沙县等60个县市区成功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全省共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6504本、登记证明28731份,完成了50%市县实现统一登记发证的既定目标。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徐守盛书记两次主持召开省委深改组会议,杜家毫省长先后四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陈向群常务副省长亲自抓动员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全省实施方案,并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纳入全省重大改革事项,作为对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时间节点。今年以来,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狠抓机构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省编办统一批复市州设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副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地加快做好机构组建、人员划转等工作。截至6月30日,全省已有75个市县区组建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划转到位2206人。二是加强业务指导。5月初,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县长研讨班,组织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共计163人参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建立登记工作人员跟班实训制度,自3月28日起,组织各地业务骨干到浏阳、澧县、芷江等三个试点县市进行跟班实训6个批次280多人次。建立驻点指导制度,从厅相关直属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120多人组成技术指导组到市县驻点提供业务指导。三是强化督促检查。3月份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7个督导组先后两次分赴全省14个市州及县市区进行督导。为提高登记发证质量,建立了统一登记前业务把关制度,对在6月底前实施统一登记的所有县市区,组织了8个指导组分片负责,在颁发新证前统一进行指导,逐一把关,确保各地顺利准确颁发首证。四是统一部署登记信息系统。全省统一开发了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已在14个市州完成部署测试,城镇地籍数据更新和1:2000基础数据建设顺利推进,为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提供了支撑。目前,全省仍有长沙、岳阳、常德、怀化市等4个市本级和62个县市区尚未实施统一登记发证,已发证地区持续发证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全省将围绕今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督查督办,努力确保11月底前全省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发证。相关新闻:根据要求,全省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实时互联共享。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配套制度。下一步,全省将进一步加快建设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便民利民服务窗口,抓好登记资料移交和业务交接,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持续发证能力。同时,总结推介浏阳、澧县、芷江、长沙等县市工作经验,确保今年6月底前13个市州和超过50%的县市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11月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湖南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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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5:48
  • 土地确权,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土地确权,很多人听过,但是对其了如指掌的人却屈指可数,大部分都是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目前农村承包地土地确权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那么,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到底存在哪些矛盾?基层干部、老百姓有哪些困惑呢?农民:土地确权后“地就是我的了”在土地确权的发展中一位农户是这么理解土地确权的:“我认为确权是为老百姓做的好事,因为确权就是确在了我的名下,那就相当于是自己的。”“确权后就是我的了”,这不禁让我们感到困惑: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是我们国家一直奉行的土地政策,农民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有专业人士强调,尽管一直在向老百姓强调“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目前开展的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但“确权后土地就是我的了”这样的想法,仍然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在农户间蔓延开来。历史遗留问题成土地确权最大拦路虎一位负责土地确权的主任说:“自从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以来,各式各样的矛盾都有了,自己从来没有闲下来过。一天平均接待不低于三起纠纷处理。集中在清明节、过春节,都回老家,只能是讲讲政策,真正的还是基层的大队、小队干部来解决这个问题。这老百姓,谁去了都说自己有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矛盾随着土地确权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更加凸显。一位农经站站长说:“前几年的时候,农民对提留地有的放弃了,有的不管了,出去打工了,然后村里把这一部分地随便给了一些人去种。现在地主又想把地要回来。大部分农民认为:我种了这么多年了,我不想退出来。”这就造成了原承包户和现在耕种者之间的巨大矛盾。这样的矛盾不好解决。有一部分经过讲道理讲政策,可以解决。按法律,当年发包给谁就确给谁。还有的纠纷,怎么做工作都做不通,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他就是认死理,俺就是不给你。让负责土地确权的干部头疼的,还有“人增地不增,人减地不减”导致部分农户对确权不配合的现象。“一些农户不想确权,是因为家庭人口有变化,想调地。尤其是人口相对二轮承包时有增加的,期望到2028年能够通过调整增加土地。因此这一部分农户认为,确权后土地的关系长期不变,这对自身不利。”土地确权:农民模糊,基层干部也矛盾尽管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但相关基层负责人却很难解决。不仅是农户之间的矛盾,农户与村集体的矛盾也层出不穷。土地确权工作以来,很多地方的土地确权工作因为各类情况较多所以解决难度较高。有很多农户都认为确权对自己有好处,但土地确权具体是为了什么,几乎没有人能够回答。土地确权并不是四个字这么简单,其中因历史遗留问题之多,具体确权过程之复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协调过程中很难做到两全其美。土地确权,发展的大方向都是希望农民生活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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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5:34
  •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及实施办法
    在河北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下是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及政策: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一、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二、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三、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四、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五、纳税地点在应税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政策: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年6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9号公布,根据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五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第六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第七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六条确定的适用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其中,经济落后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最低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三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当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季度的土地使用税。第九条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的,应当按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十条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暂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报缴纳。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1997年10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知》同时废止。>>推荐: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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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0:23
  • 漯河市顺利完成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调整工作
    2016年以来,漯河市局认真谋划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深入调查,认真测算,顺利完成了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近日,市政府正式下文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进行了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按全年口径,预计市区土地使用税收入年增长30%。一是研究分析现状在本次调整前,漯河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已经9年未作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原征税范围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撤乡建镇或改设街道,急需明确各建制镇镇区的征税范围;部分政策规定较模糊,税收征管难以操作,不适应法治的环境。适时调整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既能够匹配城乡建设实际,适应城乡建设发展和中近期规划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能够规范税收征管,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还可以适度增加财政收入,为城乡建设提供更强的财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深入实地勘察深入各产业集聚区,详细勘察各集聚区规划状况与建设实际,考察集聚区内税源企业用地和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市区各建制镇,与镇政府和基层财税部门座谈城镇建设、土地利用情况,详细了解基层政府对镇区土地使用税建议征税范围的确定依据,对建议征税范围明显偏颇的乡镇,在解释税收政策、分析征管环境、强调调整意义的基础上,提出确定征税范围的原则意见:郊区镇的征税范围不能是全辖区,但要适度考虑城乡建设规划;重新划定征税范围后,税源收入不能出现下降;原则上不能出现“飞地”,不能出现“定向划围”的现象,尽量统一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口径。三是认真开展测算首先,开展全面调查,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详细调查各乡级行政区域具体边界范围,详细调查市区内现有以及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具体边界范围,各区域现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基层单位对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标准的建议,等等,统筹加以分析研究。其次,认真进行测算,按照保守、适度、积极的思路,先后拟定了三套调整草案,分单位测算税收变化情况,同时,测算了各重点税源企业、各产业集聚区税负变化情况,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奠定基础。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首先是征求基层意见,在拟定调整方案后,充分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选择适度原则的调整方案。其次是征求部门意见,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要求,经由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征求了市城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征求意见,对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第三是征求企业意见,市局主要领导通过调研走访、税企座谈等形式,详细听取重点税源企业对土地使用税调整的意见建议,科学评估企业对税负变化的承受能力,确保税收政策的调整稳妥有序。五是做好汇报沟通及时向地方政府领导和省局进行汇报,争得政府领导的支持,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拟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的工作汇报。2月23日,曹存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地税部门的工作汇报,原则同意了地税部门的调整建议。针对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部分单位提出的过于激进的调整建议,地税部门保持冷静头脑,充分审时度势,详细分析弊端,向政府领导提出了建议,并提交了充足详实的测算数据,促使市政府维持了地税部门的初始调整方案,最终使我市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遵循了稳妥、适度、有序的原则,既适应和匹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兼顾了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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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5 10:06
  •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造成生物多样化丧失及温室效应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造成哪些生物多样丧失及温室效应?现在我来了解下。目前已知,农业扩张和自然栖息地转化是世界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丧失的重要原因(Lepers等,2005;MEA,2005;Haines-Young,2009)。热带森林和温带草原遭受严重影响(图2.13),并影响了动植物(Sala等,2010)以及土壤的生物多样性(Turbe等,2010)。土地利用变化是第一个最常被研究文献提到的、引起生物多样性灭绝的原因,因为土地利用变化可在短时间大规模发生,没有给物种足够的时间适应新变化或迁移到其他地区。在人口密度高的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扩张导致自然栖息地碎片化,给生物多样性带来了日益增长的压力(EEA,2010);在热带欠发达地区,耕地和牧场向自然生态群落扩张,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给生物多样性施加的压力最大。此外,城市扩张预计会使生物多样性重要热点地区丧失相当数量的自然栖息地,最快速的城市扩张将发生在迄今为止很少被人类活动干扰的地区。虽然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大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不能直接测量,但是计算土地覆盖的变化可以得出关于生物多样性压力的数据。土地覆盖的一些变化,包括转换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强度变化,可以影响到特定的栖息地类型和物种。特别是,天然草原、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或森林向耕地转化(代表了一种更加集约化的耕作方式)通常会导致物种生物多样性大量减少。根据VanVuuren和Faber(2009)的研究,粮食生产、生物燃料和城市化引起土地利用压力日益增长,全球生物多样性正面临威胁。土地利用压力不仅干扰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而且导致遗传资本的重大丧失。为了遏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我们将至少要保持农业用地稳定。这里的关键挑战将是创建国际制度环境,使其不仅重视自然区域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保护和维护,还要解决那些抬高农产品需求和有关土地利用需求的因素。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气候变化几乎可以肯定是由化石燃料燃烧和土地利用变化等人类活动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和其他辐射物质引起的(IPCC,2007b)。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LULCC)对全球、区域和地方范围内的气候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在全球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导致温室气体向大气中排放,推动全球变暖(IPCC,2000)。还干扰土壤和植被,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是通过森林砍伐,特别是砍伐森林后紧接着进行农业生产)。干扰农业耕作加上(泥炭)土壤的排水作用会进一步引起土壤碳排放。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还和陆地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变化密切相关,特别是地表水文变化引发的甲烷排放——湿地排水和稻田种植,放牧及农业排放的一氧化二氮——施用无机氮肥、灌溉、栽培固氮植物以及生物质燃烧。在全球范围内,各类土地向耕地转变所引起的碳排放量一直是各种土地利用变化类型中最大的(Houghton,2010)。当草原、森林和湿地转换成其他的土地类型时,土壤中的有机物和微生物水平以及碳封存能力一般会下降。像牧场这样的永久性草原,情况更是如此(EC,2010)。推动土地利用变化并产生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世界范围内畜禽养殖的增长。农业用地侵占(半)自然植被,引起各种环境问题,农业集约化生产还影响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并导致温室气体排放(EEA,2006a;Ramankutty,2010).总而言之,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扩大化和集约化产生各种各样的环境影响。观察到的趋势表明,人们需要更仔细地研究推动农业扩大化和集约化趋势的因素,并研究各种选择,在保证农业为人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产出的同时,减少自然生态系统转化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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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1:10
  • 安徽企业闲置土地将被暂停新建设用地申请
    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针对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的新举措,涵盖5大类国土资源失信行为,其中对企业闲置土地的,在改正或者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完毕前,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据新华社7月1日报道,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国土资源市场活动中失信行为的惩戒。该办法将国土资源市场失信行为分为土地市场失信行为、矿业权市场失信行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失信行为、国土资源中介服务市场失信行为和国土资源工程项目市场失信行为5大类,对每一种失信行为都规定了惩戒措施。办法实施后,发现有失信行为的,按规予以惩戒。根据办法规定,土地市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对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为,即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惩戒措施为在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违约金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闲置土地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此次办法对这种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一年未动工建设。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惩戒措施为在改正或者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完毕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的申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调控监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信用管理特别是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是一项新工作,该厅今年下半年将在芜湖、蚌埠进行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问题、逐渐完善政策举措,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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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1:02
  • 全球农业用地生产及环境退化主要原因
    农业用地的生产力在过去的50年明显提高,但是土地集约化和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土壤退化、土壤养分污染、生物多样化丧失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率也有所提高。农业生产:1961-2009年,全球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增加了近两倍,而耕地面积仅增加了12%左右(图2.5)。Hazel和Wood(2008)发现粮食总产量的增速与此相近,而人均粮食产量仅增加了大约三分之一。这主要是依靠技术进步实现的,通过增加投入,包括灌溉、改良品种、施肥(主要是氮肥)、利用农业机械和喷洒农药等来提高产量。同样,农业对环境和健康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如盐碱化、土壤侵蚀、富营养化和农业化学品污染等(IAASTD,2009)。此外,谷物和主要作物的产量增长率过去几十年已经有所减缓。在全球范围内,每公顷土地的主要投入趋于稳定,而产量不断增加,这说明人们通过不断学习取得了成效,即提高了土地效率,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环境承载趋于稳定。然而,施肥效率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荷兰,每公顷土地施用的磷肥超过美国大约3倍,但产量仅高出30%(图2.7)。虽然土壤性质不同,而且美国土壤中磷消耗的影响或许比荷兰更大,但土壤养分利用效率似乎仍然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世界各地的农业生产已经达到了不同程度的集约化。例如,西欧凭借高科技使玉米产量急剧增加,而其农业用地总面积却在减少(图2.8)。与此相反,在非洲西部,农民教育水平低、缺乏肥料和其他投入等原因限制了耕地产量增长,作物增产是通过耕地扩张实现的。牧场利用强度过去也一直在增长,预计未来还要升高,2005年,集约化牧区占牧区总面积的38%,相比之下,1970年的比例是29%。集约化放牧主要出现在南美洲、非洲西部和东部地区以及中国。土壤退化:土地退化是指土地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土地“资源潜力”和“生产能力”丧失(UNEP,1992,1997)。除了地面上的动植物资源,土壤对土地资源潜力和生产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土壤退化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水力侵蚀、风蚀、土壤养分流失引起的土壤肥力下降、水渍、盐碱化(通常由不当灌溉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化学品滥用造成土壤污染等(Scherr,1999)。土壤退化对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错综复杂的影响。通过分析过去20多年的数据,一项研究(FAO,2008)发现,世界许多地区的土地退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加剧,耕地扩张变得越来越有必要,从而弥补已丧失生产力的退化土地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耕地的预期扩张遵循20世纪90年代的规律,那么这部分耕地主要从拉丁美洲、东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森林以及其他地区的草原转化而来。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可耕地和永久性耕地中,一半分布在5个国家——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中国和印度面临着与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相似的土地退化问题,这一事实说明,全球正面临土壤保护的挑战。总之,由于土地的不可持续利用,全球近四分之一(24%)土地的质量及生产力在过去25年持续下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新的年鉴(UNEP,2012b)强调了这一评估结果:世界一些地区的传统集约型农业目前所引发的土壤侵蚀速度超过大自然的土壤再生速度100倍。土壤污染:过去50年,人类活动已经大大加速了全球和区域范围内的氮循环和磷循环,给环境质量带来了重大损害和风险。这些变化主要是由于农作物生产和畜牧业养殖施肥量大幅增加造成的无疑,合成氮肥的使用大大减少了饥饿和营养不良现象,但滥用氮肥也导致了严重污染。使用合成氮肥还使农民不必再进行氮回收利用,饲养场和人类居住地可以与农作物生产作业分开,因此,牲畜饲养作业和城市地区排放的污染量令人难以置信。因此,最近几十年虽然施肥效率提高,但是集约化农业的副作用——土壤养分污染仍然非常显著并日益增长。如果不彻底改良农业管理实践和/或改变养分密集型商品的消费,土壤养分流失造成的环境承载将随着全球生产的预期增长而增长。即使扩散到田地周边环境中的化肥量达到了最小值,只要流域内的生物质产量持续增长,总要面对流域内的水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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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0:43
  •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特点
    全球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特点是以牺牲农业土地为代价的城市面积和基础设施的扩张,与以牺牲草原、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和森林为代价的耕地扩张。全球土地总面积约为149亿公顷①。2005年后,建成区(包括居住地和基础设施)占地面积相对较少——为全球土地总面积的1%~3%②,取决于不同的定义和测量方法。如果不进行政策干预,到2050年居住地和基础设施面积预计增长约2.6亿~4.2亿公顷(Kemp-Benedict等,2002;Electris等,2009),届时将占全球土地总面积的4%~5%}但在强大的政策干预下@,居住地和基础设施面积将仅增长0.9亿公顷(或全球土地总面积的3%)(Electris等,2009)。在这两种情景下,居住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扩张都靠侵占农业用地实现的。根据Seto等(2010)计算,2007-2050年,仅城市面积就可能增加0.4亿~1.43亿公顷。如Holmgren(2006)认为,80%的城市扩张是靠侵占农业用地获得的。过去四五十年来,农业用地扩张一直是以牺牲森林特别是热带森林为代价的(Gibbs等,2010)。有一项针对以往趋势和不同情景下未来发展选择的研究(Lambin和Geist,2006)表明,热带森林可能继续减少,而在温带则需要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Hutt等(2011)把历史数据和地球系统模型(EarthSystemModels)的未来预测结合起来,预测未来碳排放引起的气候变化,从而确定了土地利用的不同情景。针对1500-2100年的四个综合评估模型显示,原始森林(以前未受人类活动干扰)和非原始森林面积在减少。目前,耕地面积大约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10%(约15亿公顷),而农业用地总面积大约占33%(约49亿公顷)④。1961-2007年,全球农物种植的土地利用面积增长了大约11%CD,或约1.5亿公顷,但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欧盟15国(特别是意大利和西班牙)、东欧(波兰、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和北美(美国)的耕地使用面积逐步下降,而南美(巴西、阿根廷和巴拉圭)、非洲(尼日利亚、苏丹)和亚洲(中国、印度尼西亚)耕地面积却有所增加。通常用复种指数(multiplecroppingindex,MCI)@表示土地利用的种植密度。种植密度过去一直呈增长态势,复种指数提高,休耕期缩短。农业用地中灌溉土地比例上升,是复种指数提高的主要因素。全世界的整体种植密度在1961-1963年和2006-2007年稳步增长。最大增幅出现在非洲和大洋洲(分别增长25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而欧洲的种植密度急剧下降(减少8个百分点)。在1961-1963年和2006-2007年,农作物收成面积增加了2.295亿公顷(或23.6%),大约一半是因为耕地面积增长(1356亿公顷),一半是因为复种指数提高(OECD-FAO,2009)。我们需要在全球趋势和国际贸易增长的背景下,解释不同国家和区域之间这些土地利用的变化。例如,欧洲耕地面积减少是因为欧洲从拉丁美洲大量进口大豆和大豆粉,从而替代国内的饲料生产(Dalgaard等,2008)。关于土地的未来趋势,OECD(2008b)估计,到2030年全球农业土地(包括耕地和永久牧场)预计增长10%(到2050年增长14%,或大约6.9亿公顷)。联合国(MEA,2005;UNEP,2007)预计,到2050年潜在增长范围将介于7%~31%,或大约3.5亿~15亿公顷,这取决于不同的边界条件和假设。牧场和耕地的增长伴随着森林面积的减少,同时减少的还有天然草地和热带亚热带稀树草原。关于草原,VanVuuren和Faber(2009)已经描述了各种预测结果,相互之间有着很大差异。肉类消费增长(3.4节)导致牲畜数量显著增加。在全世界范围内,畜牧业逐渐从极端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见下文)。这虽然减少了牧场面积的净增长,但也导致了消极的平衡,如营养素和农药用量的增加。VanVuuren和Faber(2009)认为牧场面积将有一定程度的净增长,但2025年后增长趋于平稳。这与其他研究项目的预测结果是一致的。关于总的农业用地,这意味着与2010年水平相比,很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净增长。除了满足粮食供应的需求,耕地还随着生物燃料和生物材料需求的增长而扩张,并会为了平衡建成区面积的增长和土地退化而转移到新的地区。土地利用变化和气候变化是紧密相连的:全球碳排放量约有20%是20世纪90年代的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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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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